公务用车加油采购合同公告(伊金霍洛旗布连卫生院2024)
伊金霍洛旗布连卫生院公务用车加油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
)[2024]YQ01400
二、合同名称:
公务用车加油
三、项目编号:
)[2024]YQ01400
四、项目名称:
公务用车加油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伊金霍洛旗布连卫生院
地址: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
联系方式:13948373811
供应商(乙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鄂尔多斯市销售分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正阳街与康盛路交汇处
联系方式:18047753606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公务用车加油
640(项)
¥7.81
¥5,000.00
符合市场需求
合同金额: 5,000.00元,大写(人民币):伍仟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06月25日至2025年06月30日
履约地点:
采购方式:邀请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06月25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6月25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燃油供应合同(新版) (1).docx
伊金霍洛旗布连卫生院
2024年06月25日
公务车辆燃油供应合同甲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鄂尔多斯市销售分公司(统一信用代码)91150691701494963W乙方:伊金霍洛旗布连卫生院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互利、诚信的原则,就甲方给乙方车用燃油供给事宜,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总体共识(一)双方一致同意,按照国标建立供需油品业务关系。(二)双方一致同意恪守本合同条款内容。(三)双方共同遵守国家和地**府有关成品油质量、计(数)量、供需方面的政策、法规和规定。二、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保证质量向乙方供应油品。2.在乙方不按本合同规定履行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责任。3.甲方有权拒绝本合同以外的要求。(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作为甲方的定点机构客户,有权享受站内设有的免费服务设施。2.乙方应遵守甲方加油站现场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3.乙方有权不定期其对所使用油品进行抽样留存,备检。三、油品质量和价格1.甲方所供油品车用汽油、车用柴油均达到国六标准。2.以甲方当日加油站挂牌价为准。四、结算方式.供油方式1.乙方每月(或每季)以公户转公户的方式结清所欠油款.2.乙方需持经乙方加盖公章的油品供应凭证到甲方加油站加油。3.加油凭证制作由乙方负责,经乙方盖章有效。此凭证只做定点加油凭证使用。4.乙方持加油凭证加油时,应在凭证上注明单价(当日挂牌价)、加油数量、油品标号,行驶里程,合计金额及司机签名。五.合同期限1.合同期限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合同期壹年。六、违约责任1.因甲方人为因素造成的数量不足,应加倍补偿乙方。2.因政府政策或法律的变动,致使甲方供应油品型号、品种、质量发生的变动,甲方不承担有关责任。3.如遇不可抗拒因素(如战争,自然灾害等)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4.甲方单价不得违背本合同第三项第二款规定,如有违约乙方将停止支付甲方燃油款项。七、本合同不因承办人、法定代表人、甲乙双方隶属关系或机构名称的变更而作废。八、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时,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伊金霍洛旗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九、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甲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鄂尔多斯市销售分公司(盖章)负责人:地址:伊旗阿镇联系电话:0477-8595494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伊金霍洛旗布连卫生院(盖章)负责人:李建国地址:联系电话:13948373811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公务用车加油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