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医疗辅助服务项目 医疗辅助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河北大学附属医院2024)
一、合同编号: HDFY-HQZ-202406004
二、合同名称: 河北大学附属医院本部医疗辅助服务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 HB2024053610070004
四、项目名称: 河北大学附属医院2024年本部医疗辅助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河北大学附属医院
地 址: 保定市裕华东路212号
联系方式:0312-5981711
供应商(乙方):保定市正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保定市莲池区东金庄乡腾飞路288号保定光达e时代公寓A座1210室
联系方式:0312-3330369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本部医疗辅助服务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本部医疗辅助服务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849502.8
合同金额: 84.95028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合同期限为壹年,自2024年6月24日起至2025年6月23日止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06-24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06-25
九、其他补充事宜:
本合同对应的中标成交公告:
附件:
河北大学附属医院本部医疗辅助服务项目合同.pdf
河北大学附属医院本部医疗辅助服务项目合同.pdf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合同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要求由采购人发布的,中国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N2OFY20406004河北大学附属医院本部医疗辅助服务项目合同甲方:河北大学附属医院乙方:保定市正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根据项目编号:ZHZB2024189的招标文件要求和招标结果,由保定市正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对河北大学附属医院本部进行医疗辅助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合同条款:第一条合同概况项目名称:河北大学附属医院本部医疗辅助服务项目服务地点:河北大学附属医院本部院区内镜诊治中心、手术室、消毒供应中心、急诊科。第二条合同文件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作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彼此相互解释,相互补充。组成本合同的若干文件按优先支配地位排序依次为:本合同书、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第三条合同期限合同期限为壹年,自2024年6月24日起至2025年6月23日止。第四条合同总价人民币小写:¥849502.8元/年人民币大写:捌拾肆万玖仟伍佰零贰元捌角付款方式:按月付款,乙方为甲方提供的医疗辅助服务每满一个月,甲方根据医院各病区及主管科室考核结果支付上月的服务费。双方确认后,乙方提出付款申请给予支付。如乙方未提交申请,由乙方承担未支付责任。乙方应于甲方每次付款前提供等额合规合法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否则甲方有权延迟付款并不被视为违约。第五条相关服务内容及要求一、总体要求1.仪容仪表:统一着工装,佩戴胸牌,穿着整洁,仪表端庄。2.行为举止:精神饱满、踏实稳重、言谈举止文明得体。3.文明礼貌:尊重他人、态度和蔼、保护病人隐私、使用文明用语。4.遵规守纪:遵纪守法,遵守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遵守甲方规章制度。5.运送安全:经乙方进行岗前培训考核上岗,保障物品及医疗环境安全,做好个人防护,符合感控要求。二、管理要求1.保证所有班次人员按照规章要求在岗在位。2.本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同类项目的管理经验。管理人员不定期巡视临床医技科室,了解科室需求,及时解决现场问题。3.配备人员29人(管理人员1人、消毒供应室9人、手术室9人、急诊7人、内镜室3人),年龄不超过60岁。4.人员花名册须报主管部门备案,乙方进行人员调整时须提前通知主管部门和所在科室,要求调整人员进行交接班,做好交班记录,保证科室工作不受影响。5.要求员工身体健康,配备一定数量男工。6.工作时间满足甲方工作需要,不得迟到、早退、私自调班,因事需请假时按照甲方和公司劳动纪律要求执行。7.应对所有工作人员进行相关知识培训,如制度、职责、工作流程以及专业技能培训。8.每月5日前,乙方将人员花名册及时报甲方主管部门。9.必须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制度和流程、服务标准,在运行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定期总结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制定改进措施,持续改进服务质量。10.如因甲方房屋建筑改建、科室变动等情况造成实际用工减少的情况发生,以乙方实际减少的岗位和综合成本量核减服务费。11.乙方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配备机动人员,确保工作人员正常轮休、轮替,不得出现缺岗、一人多岗等情况,如考核中发现缺岗情况,甲方不支付该岗位服务费,如缺岗导致甲方工作受到影响,甲方根据管理考核办法对乙方做出相应惩罚。三、内镜诊治中心1.负责清洗消毒各种内镜。内镜及附件使用后要立即清洗、消毒,严格执行相关制度规定。在清洗内镜前,必须先测试消毒液浓度,不合格及时更换。每日进行内镜测漏检查并登记,发现内镜漏水及时报告护士维修。2.在护士指导下做好洗消室的日常性清洁、消毒工作。3.做好各种内镜附件的消毒登记工作。4.协助护士做好科室消耗物资及用物的领取。四、手术室1.协助手术室护士进行手术患者转运交接、手术转运床清洁和管理工作。2.取送药品、器械、病理标本、急诊检验血标本、大液体、外用药、各种消毒液等。3.完成科室交办的其他工作。4.运送尸体及手术后残肢等(限本部院内)。五、消毒供应中心1.做好所负责区域的卫生。2.协助护士完成全院各科室的下收下送工作。3.负责敷布的质检及各手术室所需敷料包的打包工作。4.完成科室交办的其他工作。六、急诊科工作1.急送各种标本。2.陪送抢救病人做检查。3.协助护士陪送重病人入院。4.送文件资料。5.领外用药。6.取送需要维修的小型仪器设备等内容。7.急诊科要求配备专职人员,24小时值班。第七条日常工作考核及监管(一)日常考核由主管部门后勤服务中心负责完成,月考核内容分为两部分,包括公司管理和具体服务。其中,公司管理部分由主管部门后勤服务中心负责组织考核,分值100分,权重0.2;具体服务部分由各相关科室负责组织考核,分值100分,权重0.8。(二)考核结果及处罚标准1.外包公司的各项工作月考核满分为100分,每下降1分处罚100元;出现违约内容的,视严重程度进行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每例处罚金额不低于1000元;造成轻微后果但可恢复的,每例处罚金额500-800元;未造成不良影响的每例处罚金额100-300元。外包公司员工在工作期间造成自身和他人身体伤害、财产损失的由外包公司承担全部责任。2.在日常工作中,因服务工作不尽职、不尽责、不到位被服务对象投诉举报经核实情况属实,且超过两天或两天之内未按要求整改的加倍处罚。3.月考核表中具体服务的考核标准和相应的考核结果及处罚标准,甲方会根据实际服务内容及工作需求实时进行调整,以甲方最终出具的各项标准为准。乙方收到考核结果通知后,2日内必须进行回复。以上所有考核内容及处罚标准,甲方会根据实际服务内容及工作需求实时进行调整。第八条双方责任和义务(一)甲方责任和义务1.按合同要求向乙方支付医疗辅助服务费。2.协助乙方完成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工作流程、人员分工及员工培训计划等,并对乙方培训情况进行督促检查。3.安排专人协调乙方与甲方内部有关部门的工作衔接,配合乙方顺利开展工作。4.教育乙方有关人员遵守甲方管理制度,共同维护甲方内部环境和工作秩序,爱护相关设施、设备。(二)乙方责任和义务1.工作人员在业务上受乙方领导,同时受甲方监督和管理。2.应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完成各项工作内容。凡属乙方工作质量未达标的按考核规定进行扣分。3.乙方工作人员须有耐心、责任心,认真完成甲方提出的要求。如遇在工作范围内临时性任务、节假日加班等,甲方不再另支付费用。5.应按工作要求制定相应的制度、操作规程和质量标准,遇到问题及时总结、改进。6.乙方人员在操作、清洗、打包过程中不得丢失、毁坏甲方物品,因乙方过错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7.具体人员核定可根据医院实际工作需求进行调整。乙方要保证各岗位员工的相对固定。8乙方工作人员的劳动、工伤、医疗和相关保险由乙方负责。9.所有服务人员工作期间因自身原因造成的一切自身或他人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纠纷等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经济赔偿,与甲方无关。10.对于甲方配备的设备、设施,乙方要专物专用,不得擅自挪作他用,不得丢失以及人为损坏,如有违反,照原价赔偿。甲方交付乙方使用的物品如因乙方使用保养不当产生的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因正常使用而磨损的由甲方统一批量安排修理。11.乙方保证不拖欠人员工资,在甲方按合同规定未支付服务款时乙方也必须保证优先足额支付工作人员工资,无论发生何种情况,对未按时支付人员工资而产生的纠纷,甲方不承担责任。同时乙方应做好工作人员管理工作,严禁发生上访、恶意讨薪等有损甲方名誉的事件发生,每发生一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00元,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第九条违约责任1.因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甲方责任和义务”履约,导致乙方不能提供服务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且严重违约的,乙方有权向上级政府采购主管部门申请解除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乙方经济补偿。2.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及要求提供相关服务,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并要求乙方5个工作日内整改完成,逾期未整改且违约的,视情况甲方有权向上级政府采购主管部门申请解除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3.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要求提前解除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合同总价10%违约金,由此造成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额外给予赔偿。4、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员工在工作期间造成自身和他人身体伤害、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第十条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同意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一条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商定,并签署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一份,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用甲方(盖章):河北大学附属医院乙方(盖章):保定市正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印靖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甲方所在地乙方所在地:保定市裕华东路212号2024年6月24日2024年6月24日王ml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医疗辅助服务项目 医疗辅助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河北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