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财务服务支撑工作采购合同公告(北京科技创新促进中心2024)
财务服务支撑工作政府采购合同
一、合同编号: 11000024210200088867-XM001-001
二、合同名称: 财务服务支撑工作政府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 11000024210200088867-XM001
四、项目名称: 财务服务支撑工作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北京科技创新促进中心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73号裕惠大厦C座9层、10层
联系方式: 88827137
供应商(乙方): 北京中育才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详见合同附件
联系方式:详见合同附件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财务服务支撑工作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附件
主要标的数量:详见合同附件
主要标的单价:详见合同附件
合同金额: 25.9000000 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详见合同附件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06-25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06-25
九、其他补充事宜:
本合同对应的中标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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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9万元合同.pdf
《财务服务支撑工作》委托协议书甲方(委托人):北京科技创新促进中心法定代表人:褚潇炜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城路73号裕惠大厦9层、10层联系人:张华联系电话:68619221乙方(受托人):北京中育才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平华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白广路7号6幢3326联系人:张志遥联系电话:1871003361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乙方承担甲方财务服务支撑有关事务达成如下协议:一、委托事项甲方委托乙方对甲方财务服务支撑项目开展服务。乙方指定孟丹丹组建团队进行服务,团队主要人员有赵振杰、魏微、李洁、王倩玉、国宝月、张志遥、杨杰、张焱、曹雪梅、安吻、闫春旭、乔宏、张晓雨、甄敬、多超玉、徐可心、牛腾,必要时乙方团队人员需按甲方要求提供驻场服务。二、主要工作内容1.检查促进中心2024年内控建设和执行情况,重点关注单位层面内部控制情况、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建设与执行情况、业务流程设计和运行情况,发现促进中心内控风险。2.协助促进中心完成2025年部门预算申报资料审核工作。重点关注项目申报资1料的规范性、完整性,项目内容是否清晰;经费预算编制合规合理等。3.对整合的2家涉改事业单位进行清算或财务审计。4.协助促进中心完成涉改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财务账册管理等工作。包括检查涉改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台账、盘点、资产管理系统信息等清点与核对;财务账册的清点与核对。5.对历史遗留问题中有关财务事项提供咨询服务。针对涉改事业单位的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处置提供咨询,必要时出具意见书。三、委托期限自协议生效之日起至2024年11月30日止。四、工作目标及成果验收要求(一)考核目标1.出具内控执行检查报告1份。2.出具清算或财务审计报告2份。3.出具检查记录台账(固定资产、财务档案)2份。4.工作总结报告1份。5.根据采购人需求提供财务意见书。(二)验收标准1.完成服务内容相关工作和工作成果。2.甲方组织召开项目验收会,聘请财经专家听取乙方工作汇报,审查提交的工作成果并出具验收意见。认为乙方全部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且提供的服务完全满足采购文件中的服务需求,视为验收合格。(三)验收时间2在2024年12月10日之前,甲方组织专家对乙方工作进行验收。五、委托费用及支付方式1.委托费用为人民币(大写)贰拾五万玖仟元整(¥:259000元)。2.本协议签订后,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普通增值税发票后的10个工作日内,支付总协议价款70%的首付款(即181300元)。乙方向甲方交付所有项目成果,经甲方验收合格后5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总协议价款30%(即77700元),甲方向乙方付款前,乙方需先行提供同等金额的普通增值税发票。甲方:户名:北京科技创新促进中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110000MB1M8535X7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北京首体南路支行银行账号:8110701012502347261乙方:户名:北京中育才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270036258X3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宣武白广路支行银行账号:0200080119200086738六、甲方权利与义务1.甲方应按本协议约定付款。2.甲方对乙方提供的工作成果进行验收,如发现与协议约定不符或不满足甲方需求,有权拒绝接受该工作成果。3.甲方将向乙方提供为完成服务工作所需要的信息、资料和其他相关协助。34.甲方有权随时了解乙方的工作进展情况。七、乙方权利与义务1.乙方承担本协议约定委托事项的全过程应坚持正确的意识形态,自觉加强内部意识形态安全教育,并是最终工作成果的意识形态责任主体。2.乙方应根据本协议的约定提供服务并提交最终工作成果。3.乙方应根据本协议的约定提交相关文件、资料。4.在协议执行过程中,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对工作成果进行验收;并就甲方需要注意的事项以书面形式提请甲方注意。5.乙方应对项目经费专款专用,保证项目经费的依法合理使用。6.在协议履行期间及工作成果提交后,对甲方的任何问题,乙方有义务提供免费咨询。7.乙方有义务为甲方人员提供免费培训,确保甲方人员正确使用乙方提交的最终工作成果。八、知识产权归属1.乙方应保证为甲方提供服务时不得侵犯第三人的权利。2.乙方在为甲方提供服务时所获得成果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使用,亦不得出于任何目的向第三方披露或许可第三方使用。3.若乙方在为甲方提供服务时侵犯了第三人的权利,致使甲方受到索赔或起诉,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有权要求乙方支99付协议总额的10%的违约金。4.若未经甲方许可,乙方擅自使用或向第三方披露或许可第三方使用在为甲方提供服务时所获得的成果,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或第三方停止使用,同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协议总额20%的违约金。九、保密41.乙方获得与本项目相关的信息(包括获得的资料及成果等),应当采取适当有效的方式保护,不得未经授权使用、传播或公开。除非有甲方的书面许可,或已在社会上公开,该等信息不得对外披露。2.乙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接触或产生涉密数据的,应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执行。如由于乙方的原因而导致泄密的,乙方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十、违约责任1.乙方若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委托事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2.若乙方不按照约定履行本协议,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要求乙方退还委托费用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十一、不可抗力1.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协议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因一方迟延履行协议的除外。2.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发生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并在合理时间内提供相关部门证明,同时采取积极措施避免损失的扩大。十二、解决争议的方法双方应自觉履行本协议,就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十三、特别约定1.为保证应交付成果的质量,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参加任务工作人员情况及分工,且应保证其主要工作人员的稳定性。如果需要更换主要工作人员,应事先取得委托方的同意,且接替人员的职位、资历应当与调换的人相当。5乙方指定孟丹丹为任务负责人,甲方指定张华为任务联系人。2.本协议规定的任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转包和分包。十四、其他事项1.本协议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3.双方确认本协议效力及于协议生效日至委托期限结束日。4.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及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2024年6月25日16最后报价一览表项目编号:ZZGJ20240101项目名称:财务服务支撑工作序号供应商名称报价报价其他声明序号供应商名称大写小写其他声明1北京中育才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人民币贰拾伍万玖仟元整¥259000元无供应商名称:北京中育才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财务服务支撑工作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北京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