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水闸冬修工程采购合同公告(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水利排灌养护站2024)
2023年大沥镇电排站、水闸冬修工程(结算编制)
采购项目名称:
2023年大沥镇电排站、水闸冬修工程(结算编制)
采购项目编码:
44060579297876X2405281231
项目业主:
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水利排灌养护站
服务机构:
中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合同名称:
2023年大沥镇电排站、水闸冬修工程(结算编制)
合同编号:
44060579297876X2405281231
合同总金额:
合同签订时间:
2024年06月05日
履约人员:
合同服务期限:
2024年06月05日至2024年07月05日
服务内容:
对2023年大沥镇电排站、水闸冬修工程进行结算编制。
合同附件
2023年大沥镇电排站、水闸冬修工程(结算编制).pdf
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水利排灌养护站 2024-06-25
合同编号:佛山24ZD01075B223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2023年大沥镇电排站、水闸冬修工程(结算编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第一部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协议书委托人: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水利排灌养护站咨询人:中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国家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2023年大沥镇电排站、水闸冬修工程项目的造价咨询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2023年大沥镇电排站、水闸冬修工程工程内容:每年汛期结束后需对镇内各电排站、引水泵站、水闸进行年度检查、维修。工程规模:工程地点:佛山市南海区二、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双方约定的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B类)结算编制。(A类)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的编制、审核及项目经济评价;(B类)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结算、竣工结(决)算的编制、审核,建设工程预算的编制(审)及出具招标标清单;(C类)建设工程招标标底、投标报价的编制、审核;(D类)工程洽商、变更及合同争议的鉴定与索赔;(E类)编制工程造价计价依据及对工程造价进行监控和提供有关工程造价信息资料等。(F类)其他:1三、合同价款咨询费为按专用条件的约定计取。四、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2、本合同协议书;3、本合同专用条件;4、本合同标准条件。-1-上述文件互为补充和解释,若出现模棱两可或互相矛盾时,以上面所列顺序在前的为准,同一顺序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五、本协议书中的有关词语定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标准条件》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六、咨询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范围内的咨询业务。七、乙方属于《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规定的中小企业,委托人向咨询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确保咨询费的支付。八、合同订立合同订立时间:2024年6月5日合同订立地点:佛山市。九、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甲乙双方订立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咨询人:(盖章)委托人:(盖章)黑O负责人(或代表人一负责人你的图经办人:吴敏婷经办人: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学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新岑四路2号(科研办公楼)509房苑路水务大楼纳税人识别号:1244060579297876XQ纳税人识别号:914400007192885354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佛山星星华园支行收款名称:中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帐号:44001668639053000760电话:0757-822769132024年6月5日2024年6月5日-2-第二部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词语定义、适用语言和法律、法规第一条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如下含义:1、“委托人”是指委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聘用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2、“咨询人”是指承担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工程造价咨询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3、“第三人”是指除委托人、咨询人以外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当事人。4、“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第二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适用的是中国的法律、法规,以及专用条件中议定的部门规章、工程造价有关计价办法和规定或项目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第三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的书写、解释和说明,以汉语为主导语言。当不同语言文本发生不同解释时,以汉语合同文本为准。咨询人的义务第四条向委托人提供与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包括工程造价咨询的资质证书及承担本合同业务的专业人员名单、咨询工作计划等,并按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范围实施咨询业务。第五条咨询人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向委托人提供的服务包括正常服务、附加服务和额外服务。1、“正常服务”是指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的工程造价咨询工作;2、“附加服务”是指在“正常服务”以外,经双方书面协议确定的附加服务;3、“额外服务”是指不属于“正常服务”和“附加服务”,但根据合同标准条件第十三条、第二十条和二十二条的规定,咨询人应增加的额外工作量。第六条在履行合同期间或合同规定期限内,不得泄露与本合同规定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委托人的义务第七条委托人应负责与本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第三人的协调,为咨询1人工作提供外部条件。第八条委托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咨询人提供与本项目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第九条委托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就咨询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咨询人要求第三人提供有关资料时,委托人应负责转达及资料转送。第十条委托人应当授权胜任本咨询业务的代表,负责与咨询人联系。-咨询人的权利第十一条委托人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内,授予咨询人以下权利:1、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如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明确时可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子2、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有权对第三人提出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问题进行核对或查问。菜3、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有到工程现场勘察的权利。委托人的权利第十二条委托人有下列权利:1、委托人有权向咨询人询问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的内容。2、委托人有权阐述对具体问题的意见和建议。3、当委托人认定咨询专业人员不按咨询合同履行其职责,或与第三人串通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更换咨询专业人员,直至终止合同并要求咨询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咨询人的责任1第十三条咨询人的责任期即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有效期。如因非咨询人的责任造成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合同有效期。第十四条咨询人责任期内,应当履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因咨询人的单方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进行赔偿。累计赔偿总额不应超过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总额(除去税金)。第十五条咨询人对委托人或第三人所提出的问题不能及时核对或答复,导致合2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咨询人应承担责任。第十六条咨询人向委托人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则应补偿由于该赔偿或其他要求所导致委托人的各种费用的支出。委托人的责任第十七条委托人应当履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咨询人造成的损失。第十八条委托人如果向咨询人提出赔偿或其他要求不能成立时,则应补偿由于该赔偿或其他要求所导致咨询人的各种费用的支出。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L第十九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第二十条由于委托人或第三人的原因使咨询人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续时间,则咨询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书面通知委托人。由此增加的工作量视为额外服务,完成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工作的时间应当相应延长,并得到额外的酬金。第二十一条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则应当在14日前通知对方;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第二十二条咨询人由于非自身原因暂停或终止执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由此而增加的恢复执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工作,应视为额外服务,有权得到额外的时间和酬金。第二十三条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新的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咨询业务的酬金第二十四条正常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的酬金,按照1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约定的方法计取,并按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第二十五条如果委托人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自规定支付之日起,应当向咨询人补偿应支付的酬金利息。利息额按规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乘以拖欠酬金时间计算。第二十六条如果委托人对咨询人提交的支付通知书中酬金或部分酬金项目提3出异议,应当在收到支付通知书两日内向咨询人发出异议的通知,但委托人不得拖延其无异议酬金项目的支付。第二十七条支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所采取的货币币种、汇率由合同专用条件约定。其他第二十八条因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需要,咨询人在合同约定外的外出考察,经委托人同意,其所需费用由委托人负责。第二十九条咨询人如需外聘专家协助,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内其费用由咨询人承担;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以外经委托人认可其代费用由委托人承担。第三十条未经对方的书面同意,各方均不得转让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第三十一条除委托人书面同意外,咨询人及咨询专业人员不应接受建设工程造栗价咨询合同约定以外的与工程造价咨询项目有关的任何报酬。咨询人不得参与可能与合同规定的与委托人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合同争议的解决第三十二条因违约或终止合同而引起的损失和损害的赔偿,委托人与咨询人之间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根据双方约定提交仲裁机关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4第三部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第一条本合同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工程造价计价办法和规定:按照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及相关的造价管理文件。第二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结算编制第三条委托人的权利义务:1、委托方需向咨询人提交的资料:①、工程竣工图纸质版及电子版(CAD);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或协议书;③、地质勘查报告、打桩记录;L④、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⑤、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纪要;、施工组设计(方案)及批准文件;⑦、设计变更及批准文件;⑧、现场签证、工作联系单、会议纪要和来往函件;⑨、隐蔽工程、分部工程等验收资料;⑩、工程开工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D、招标控制价;(12)、其他咨询人认为必要的有关资料。2、委托方无偿向咨询人提供资料的时间:日前。3、委托人代表为:何治国,联系方式:0757-81184836,电子邮箱:,权限范围:提供咨询人为履行本合同所需要的资料,接收咨询人提供的成果报告、请款资料等。4、委托人应在3日内对咨询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5、按合同约定按时向咨询人支付费用。第四条咨询人的权利义务1、咨询人的工作要求①、咨询人向委托人提供有关资料的时间:自收到完整的可供结算编制的资料之5日起,12个工作日内提交结算编制成果文件初稿,但不包括对数的时间。如委托人逾期提交资料的,则工作期限相应顺延。②、咨询人向委托人提供的资料及份数:纸质版成果文件一式五份(含盖章后返给咨询人一份)及电子版一份。③、咨询人应在收到委托人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建议或者异议后3日内给予书面答复。2、咨询人的工作依据经双方协商,本合同约定的造价咨询服务适用的技术标准、规范、定额等工作依据为:广东省及佛山市颁发的相关计价规范、计价办法、综合定额等。第五条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咨询人的正常服务酬金。3、咨询费的计算依据:按粤价函[2011]742号《关于调整我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复函》收费标准的80%收取,单项收费不足2000元按2000元计取。广东省物价局粤价函【2011】742号文件中结算编制收费标准:收费内容计费基数收费标准收费标准收费标准收费标准收费标准收费标准备注收费内容计费基数100万元以内100-500万元500-1000万元1000-5000万元5000-1亿元1亿元以上差额定率累进计费。基本收费结算价4.5%4‰3.5%3.3%3‰2.5‰差额定率累进计费。①、具体金额以完成结算编制工作后咨询人出具的收费通知书为准。②、咨询人提交结算编制报告终稿并提供合法正式的发票,乙方收到发票后15个工作日,委托人应将咨询费全部付清给咨询人。③、以上咨询费对应的服务阶段内容为根据委托方提供的图纸资料进行一次结算编制,若后期重新提供图纸资料进行二次结算编制的,则需另外协商收费。④、委托人同意咨询人以中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收款及开票,收款及开票账户信息如下:户名:中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账户:44001668639053000760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佛山星星华园支行64、咨询费的支付方式:转帐或支票。5、咨询人已完成成果初稿后,非咨询人原因该项目取消或暂停超过3个月的,委托人应支付全款。6、双方同意用人民币支付酬金。第六条违约责任1、委托人的违约责任委托人违约金的计算及支付方法:如果非咨询人原因,委托人暂停业务委托超过3个月或取消业务委托的情况,如咨询人未出初稿,委托人按咨询酬金的50%支付;如咨询人已出初稿的,委托人按咨询酬金的100%支付。2、咨询人的违约责任咨询人违约金的计算及支付方法:咨询人在其责任期内如果失职等原因导致须向委托人支付赔偿金或违约金的,同意按以下办法承担。赔偿金或违约金=直接经济损失×咨询费÷编制工程造价(扣除税金,累计不超过本合同应收取的咨询费)第七条除不可抗力外,因非咨询人原因导致本合同履行期限延长、内容增加时,委托人应向咨询人支付附加工作酬金,附加工作酬金由双方协商解决。第八条合同解除因不可抗力导致的合同解除,双方约定损失的分担如下:由委托人与咨询人之间应当协商解决。第九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委托人与咨询人应及时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二)种方式解决,同时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由此发生的律师费、担保费、诉讼费、保全费、差旅费等费用:L(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二)依法向咨询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第十条其他1、考察及相关费用咨询人经委托人同意进行考察发生的费用由支付。差旅费及相关费用的支付:C72、奖励合理化建议的奖励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3、保密①、委托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对咨询人出具的成果保密期限为3年。②、咨询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对委托人提供的所有工程资料和咨询人出具的成果保密期限为3年。4、联络①、任何一方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指示、要求、决定等,均应在3日内送达对方指定的接收人和送达地点。②、委托人指定的送达接收人:何治国,送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水利排灌养护站,电子邮箱:。咨询人指定的送达接收人:谭润弟,送达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一路28号二座1402室,电子邮箱:3021521035@qq.com。5、知识产权①、委托人提供给咨询人的图纸、委托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委托人要求的或其他类似性质文件的著作权属于委托人。②、咨询人一贯高度重视高新技术的发展和知识产权的保护,对自主研发的计算机软件均已申请并获得相应的著作权登记证书。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咨询人将把其应用于本合同项下的有关服务。咨询人自主研发的计算机软件具体如下:(1)中量工程造价项目在线计价管理软件V1.0(2)中量工程造价项目BIM管理软件V1.0(3)中量工程造价项目管理软件V1.0(4)中量工程造价项目招标代理管理软件V1.0(5)中量工程造价项目工程监理管理软件V1.0(6)中量工程造价项目合同管理软件V1.0(7)中量工程造价项目咨询服务管理软件V1.0(8)中量建设工程全过程投资控制软件V1.0(9)中量工程造价云系统V1.0(10)中量工程造价0A管理系统V1.08(11)中量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云平台V1.0(12)中量工程客户关系(CRM)管理软件V1.0(13)工程造价项目审核管理系统V1.0(14)工程造价数据管理系统V1.0(15)工程造价项目审核管理系统V2.0(16)中量工程客户关系(CRM)管理软件V2.0(17)中量工程造价0A管理系统V2.0(18)中量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云平台V2.0(19)工程造价数据管理系统V2.0(20)人工智能地下车库优化系统V1.0(21)工程项目数字化BIM管理系统V1.0咨询人为履行本合同约定而编制的成果文件,其著作权属于咨询人。(以下无正文)9附件1:中选通知书I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中选中介服务机构通知书编号:FS2406050416中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中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佛山分公东省司):受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水利排灌养护站委托,2023年L大沥镇电排站、水闸冬修工程(结算编制)(采购项目编码:44060579297876X2405281231),通过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直接选取进行公开选取并经过项目业主确认,你机构为本项目的中选中介服务机构,服务金额确定为人民币肆仟圆整(¥4,000.00元)。服务时限为:无要求,按照合同告双方自行约定。请你机构在接到此通知书之日按照规定,在3个工作日内与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水利排灌养护站接洽,在15个工A作日内与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水利排灌养护站按照采购公告确定的内容以及网上报名承诺书有关内容签订中介服务合同,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在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上备案公示(合同中法定保密的内容应去掉),并依合同约定完成工作。10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2024年06月05日东省网东省网上中介服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广东省网网上中介服务超市11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水闸冬修工程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佛山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