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野外宣教点建设项目 林业采购合同公告(山西芦芽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2024)



一、合同编号:11N4072406552024201

二、合同名称:山西芦芽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024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野外宣教点建设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1499002024BCS00860
四、项目名称:山西芦芽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024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野外宣教点建设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山西芦芽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地 址:山西省宁武县西马坊乡西马坊村
联系方式:13834336577
供应商(乙方):晋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青羊区蜀金路1号3栋16层1606号
联系方式:15536853630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山西芦芽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024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野外宣教点建设项目 数量:1.00 单价(元):9987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施工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施工内容施工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8月底前完成项目经理:泰世民执业证书信息:贰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川2512018201900424

2.合同金额(元):9987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06月26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06月26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山西芦芽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024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野外宣教点建设项目 -合同协议书.pdf
山西芦芽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024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野外宣教点建设项目合同(11N4072406552024201).pdf

合同协议书甲方:山西芦芽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以下简称甲方乙方:晋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根据2024年06月18日山西芦芽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024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野外宣教点建设项目项目(项目编号:1499002024BCS00860(ZZJXZC-TY-2024063))磋商结果和有关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响应文件的承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采购事项协商一致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以下合同: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山西芦芽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024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野外宣教点建设项目2.项目内容:(一)宣教设施建设:1.园区建设:长廊及凉亭(2.4m*3m)281m、连廊展板32块、褐马鸡塑像(2m*3.2m)1座、草坪砖(300mm*300mm)807.93m、长廊石材砖(300mm*600mm)290.99m,展板(2.8m*1.4m)4块、logo(6m*6m)1处、排水沟(400mm*600mm)69m、石材台阶(3m*6m)17.7m;2.菌类区:蘑菇状凉亭(3m*3m)1座;3.绿化工程:侧柏13株,云杉14株,油松22株,籽播草皮395.8m,铺地柏96m,种植土回395.8m。(二)宣教中心:包括室外展区。展示褐马鸡的生态习性、保护现状等相关知识;室外互动区设置褐马鸡雕塑、解说牌等设施,供游客近距离观察和了解褐马鸡。(三)科普长廊:沿游客游览线路设置科普长廊,通过图文并茂的形式介绍褐马鸡的生活习性、栖息地保护等知识。设置红景天,刺五加等珍稀植物保护知识牌。(四)景观标识系统:在关键节点设置景观标识牌,引导游客参观并提醒游客保护生态环境。3.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8月底前完成。4.建设地点:山西芦芽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5.质量要求:按照现行相关规范、规程施工,达到国家及行业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二、合同金额1.人民币(大写):玖拾玖万捌仟柒佰元整(小写):998700.00元2.合同总金额包括完成所有工作的全部费用;3.此价格为合同执行不变价,不因国家政策及市场价格变化而变化。三、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预付合同总金额的40%,廊架及凉亭、走廊、雕塑完成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待工程交工后,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交3%质保金后,支付剩余款项。四、甲方责任1.甲方负责组织验收,并按合同约定付款。2.为乙方提供工作场地和各种必要条件;3.对管理服务工作进行安排与指导;4.负责与有关部门必要的联系和协调。五、乙方责任1.根据甲方要求时间、地点施工;2.参加甲方组织现场交底,拟定技术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3.按照施工图纸实施项目,保质、保量、按期完成项目任务;4.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以及有关防火安全和环境保护的规定,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项目结算;5.遵守国家或地**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清理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6.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7.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采购货物进行保护。六、施工及工程质保1.乙方提供的所有材料均应执行国家行业规定且应符合施工条件,要严格按照施工规范对设备进行安装、调试等;2.乙方应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进行施工作业,施工具体情况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实施;3.工程质保按国家相关规定要求。七、验收工程质量标准按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执行,工程质量各项指标按照国家规范达到合格要求。八、履约保证金:不收取。九、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协商。十、不可抗力1.不可抗力事件系指合同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件,如战争、动乱、瘟疫、严重火灾、洪水、地震、风暴或其他自然灾害等;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迅速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并在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通报灾害情况,甲方应对灾害处理提供必要协助;程有3.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相应延长。十一、关于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H1.乙方工作的实施,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A二2.由于乙方在工作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3552十二、争议的解决1.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应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的,应提交发包人所在地的仲裁机构解决;2.当产生任何争议及争议正在诉讼程序时,除争议事项,双方应继续行使其剩余的相关权利,履行本合同的其他义务。K十三、监督和管理1.双方签订的采购合同不得与本项目磋商文件及成交结果相违背,否则不予备案;2.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合同和磋商文件的前提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补充协议”形式作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并应报送监督机构备案;3.甲乙双方均应自觉配合监督机构对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十四、补充条款附:。十五、附则1.有关本项目的的磋商文件及磋商响应文件作为本合同的补充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合同一式6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需由采购人上传至政采云平台。中E甲方:Ta3LLt龙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地址:地址:A世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电话:电话:日期:年月1:事合同协议书甲方:山西芦芽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以下简称甲方乙方:晋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根据2024年06月18日山西芦芽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024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野外宣教点建设项目项目(项目编号:1499002024BCS00860(ZZJXZC-TY-2024063)磋商结果和有关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响应文件的承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采购事项协商一致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以下合同: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山西芦芽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024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野外宣教点建设项目2.项目内容:(一)宣教设施建设:1.园区建设:长廊及凉亭(2.4m*3m)281㎡、连廊展板32块、褐马鸡塑像(2m*3.2m)1座、草坪砖(300mm*300mm)807.93㎡、长廊石材砖(300mm*600mm)290.99㎡,展板(2.8m*1.4m)4块、logo(6m*6m)1处、排水沟(400mm*600mm)69m、石材台阶(3m*6m)17.7m²;2.菌类区:蘑菇状凉亭(3m*3m)1座;3.绿化工程:侧柏13株,云杉14株,油松22株,籽播草皮395.8㎡,铺地柏96㎡,种植土回395.8m³。(二)宣教中心:包括室外展区。展示褐马鸡的生态习性、保护现状等相关知识;室外互动区设置褐马鸡雕塑、解说牌等设施,供游客近距离观察和了解褐马鸡。(三)科普长廊:沿游客游览线路设置科普长廊,通过图文并茂的形式介绍褐马鸡的生活习性、栖息地保护等知识。设置红景天,刺五加等珍稀植物保护知识牌。(四)景观标识系统:在关键节点设置景观标识牌,引导游客参观并提醒游客保护生态环境。3.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8月底前完成。4.建设地点:山西芦芽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5.质量要求:按照现行相关规范、规程施工,达到国家及行业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二、合同金额1.人民币(大写):玖拾玖万捌仟柒佰元整(小写):998700.00元2.合同总金额包括完成所有工作的全部费用;3.此价格为合同执行不变价,不因国家政策及市场价格变化而变化。三、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预付合同总金额的40%,廊架及凉亭、走廊、雕塑完成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待工程交工后,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交3%质保金后,支付剩余款项。四、甲方责任1.甲方负责组织验收,并按合同约定付款。2.为乙方提供工作场地和各种必要条件;3.对管理服务工作进行安排与指导;4.负责与有关部门必要的联系和协调。五、乙方责任1.根据甲方要求时间、地点施工;2.参加甲方组织现场交底,拟定技术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3.按照施工图纸实施项目,保质、保量、按期完成项目任务;4.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以及有关防火安全和环境保护的规定,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项目结算;5.遵守国家或地**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清理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6.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7.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采购货物进行保护。六、施工及工程质保1.乙方提供的所有材料均应执行国家行业规定且应符合施工条件,要严格按照施工规范对设备进行安装、调试等;2.乙方应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进行施工作业,施工具体情况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实施;3.工程质保按国家相关规定要求。七、验收工程质量标准按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执行,工程质量各项指标按照国家规范达到合格要求。八、履约保证金:不收取。九、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协商。十、不可抗力1.不可抗力事件系指合同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件,如战争、动乱、瘟疫、严重火灾、洪水、地震、风暴或其他自然灾害等;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迅速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并在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通报灾害情况,甲方应对灾害处理提供必要协助;3.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相应延长。十一、关于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1.乙方工作的实施,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2.由于乙方在工作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十二、争议的解决1.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应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的,应提交发包人所在地的仲裁机构解决;2.当产生任何争议及争议正在诉讼程序时,除争议事项,双方应继续行使其剩余的相关权利,履行本合同的其他义务。十三、监督和管理1.双方签订的采购合同不得与本项目磋商文件及成交结果相违背,否则不予备案;2.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合同和磋商文件的前提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补充协议”形式作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并应报送监督机构备案;3.甲乙双方均应自觉配合监督机构对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十四、补充条款附:,。十五、附则1.有关本项目的的磋商文件及磋商响应文件作为本合同的补充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合同一式6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需由采购人上传至政采云平台。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地址:,地址: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电话:,电话:日期: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野外宣教点建设项目 林业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山西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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