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额工程采购合同公告(昌吉市应急管理局2024)
一、采购人名称:昌吉市应急管理局
二、供应商名称:新疆伟达市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昌吉市应急管理局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281101000013040572
五、合同编号:11N73839517620243201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小额工程
详见附件
项
1.0
108754
108754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昌吉市应急管理局
联系人:许军
联系电话:18609947230
传真:/
地址:新疆昌吉市石河子西路与长宁路交叉口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南五工二村文化中心广场沥青铺设.pdf
南五工二村文化中心广场沥青铺设施工合同发包方:昌吉市建国路街道办事处南五工二村支部委员会承包方:新疆伟达市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全称):昌吉市建国路街道办事处南五工二村支部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承包人(全称):新疆伟达市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南五工二村文化中心广场沥青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1、工程概况1.1工程名称:南五工二村文化中心广场沥青铺设1.2工程地点:南五工二村村委会文化中心办公楼前广场2、工程承包范围、内容、方式2.1承包范围:负责完成南五工二村村委会文化中心办公楼前广场沥青铺设。2.2承包内容:完成承包范围的工程所有内容,包括①原混凝土路面表层垃圾清运;②乳化沥青透层;③5cm厚AC-16沥青混凝土上面层。2.3承包方式:固定单价(包工、包料、包主材、包辅材、包运费、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工程竣工验收等。3、合同工期3.1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06月25日。23.2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07月7日。3.3工期总日历天数:13天。4、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满足工程《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合格要求,(并确保一次性通过甲方部门的检测和验收)。5、合同价款5.1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模式。5.2约定合同固定单价:①原混凝土路面表层垃圾清运:8.00元/m²;②乳化沥青透层:3元/m;③5cm厚AC-16沥青混凝土上面层:72.5元/m;④机械运输:2元/m。上述固定单价包含工程所需材料设备采购费、加工制作费、运输费、安装费、管理费、利润、规费及税金(增值税普通发票)等与本工程相关的所有费用。5.3合同总价:暂定合同总价为¥108754元,大写:拾万零捌仟柒佰伍拾肆万圆整。1、结算方式1.1结算计价方式:乙方进场前,甲方支付乙方预付款40%(43501.6元,大写:肆万叁仟伍佰零壹元陆角)1.2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不随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2、计量原则据实结算3、工程款支付方式34.1结算方式:乙方进场前,甲方支付乙方预付款40%(43501.6元,大写:肆万叁仟伍佰零壹元陆角),竣工后,甲方验收合格5日内,支付剩余的60%(65252.4元,大写:陆万伍仟贰佰伍拾贰元肆角)。4、质量保修期质量保修期一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5、工程质量5.1技术标准执行GB50092-96《沥青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5.2合格(并确保一次性通过甲方的检测和验收)。因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承担因此发生的一切后果及责任。5.3乙方所使用的各项配合比材料的各项指标须满足国家或地区现行技术标准要求,并提供有关实验报告及合格证。5.4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甲方一经发现,应要求乙方整改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乙方承担整改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6、施工安全及文明施工6.1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配备必要的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设施,发放安全工作手册和劳动保护用具,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教育宣传工作。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一切补偿或赔偿责任,并承担因此造成行政处罚责任。如发生甲方垫付上述原因导致的赔偿款,甲方有权自合同价款中扣除。46.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导致质量、安全事故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及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6.3、在施工场地内或毗邻地带,造成的第三方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并承担因此造成的行政处罚责任。6.4、施工现场场容、场貌、料具管理、环境卫生、临时设施等各项要求必须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施工期间施工场地必须清理干净,剩余材料、废旧物品必须在甲方规定期限内清场。6.5、乙方随时接受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接受行业主管部门的处罚意见。6.6、乙方应服从甲方现场管理规章制度,如有违反,则按其规章制度中的处罚措施执行。7、关于质量保修的约定7.1双方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为一年,保修期自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7.2因乙方的施工或乙方供货的材料出现质量问题,乙方负责免费保修。乙方应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24小时内派人进行维修。8、双方责任:8.1甲方责任:8.1.1甲方选派为驻现场代表,负责工程进度、质量的监控和施工现场的协调管理。联系电话:8.1.2指定施工用水、电联接点,费用由乙方承担。58.1.3审批乙方临时设施搭建方案,根据现场情况确定是否允许搭设。8.1.4按本合同约定及时进行验收。8.2乙方责任:8.2.1乙方选派为本工程项目经理,履行项目经理职责,联系电话:o8.2.2乙方应加强自身及其施工范围内所有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负责购买施工人员(含临时工在内的所有参加项目建设的人员)的人身意外伤害险、现场财产和设备的保险并自行承担费用。8.2.3施工过程中现场成品、半成品的保护及工程未移交甲方前的成品保护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如有损坏由乙方自行修复并承担相关费用。工期不予顺延,否则造成工期迟延,乙方承担本合同约定的工期违约责任。8.2.4多工种交叉作业时,应相互配合,不得影响或阻碍其它专业正常施工。8.2.5工程完工后十天内,乙方需将现场设施设备进行恢复。9、竣工结算9.1办理竣工结算的工程应具备下列条件: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向甲方办理完工程移交手续。9.2乙方应按甲方有关结算规定向甲方报送合格的工程结算资料。甲方在接到乙方合格的工程结算资料后10日内办理完工程价款6审核。10、工程移交及验收10.1工程竣工验收条件:承包范围内内容全部竣工。10.2具备验收条件后乙方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组织验收。甲方对施工质量进行验收,验收后格后签发验收合格意见书。10.3承包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在十天内向甲方办理工程移交手续。11、争议的解决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首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的有关部门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本合同经甲方、乙方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叁份,乙方叁份,具同等效力。甲方(盖章)乙方(盖章):部委员会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20240259期:251期:7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小额工程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