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保洁、绿化养护采购合同公告(太原市实验中学校2024)
一、合同编号:11N40580007320241
二、合同名称:太原市实验中学校学校保洁、绿化养护公开招标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1401992024CGK00284
四、项目名称:太原市实验中学校学校保洁、绿化养护公开招标采购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太原市实验中学校
地 址:太原市并州东街2号
联系方式:0351-4290929
供应商(乙方):山西久日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胜利东街东铂城小区1号楼3单元101号
联系方式:13603510874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太原市实验中学校学校保洁、绿化养护公开招标采购 数量:1.00 单价(元):744804.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教学楼2栋、图书报告厅、艺体楼、综合楼、临时校区学生公寓1 栋等楼内外保洁及整个校园道路清洁和校园绿化等。服务要求:达到人员、保洁、绿化等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要求。服务时间:1年服务标准:达到验收标准,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2.合同金额(元):744804.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06月26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06月26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太原市实验中学校学校保洁、绿化养护公开招标采购合同(11N40580007320241).pdf
太原市实验中学校学校保洁、绿化养护公开招标采购采购合同合同编号:11N40580007320241甲方:太原市实验中学校乙方:山西久日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第一条:合同总金额人民币(大写):柒拾肆万肆仟捌佰零肆元整,(小写:¥744804元)。第二条:服务内容及范围(一)保洁、绿化服务(二)范围包括:太原市实验中学教学楼2栋、图书报告厅、艺体楼、综合楼、临时校区学生公寓1栋等楼内外保洁及校园道路清洁和绿化。第三条:付款结算1.结算方式:银行结算2.付款方式:按月支付每月的计分分值作为结算服务费的依据。(1)月计分分值95分以上(含本数)的,全额支付服务费用。(2)月计分分值80-95分以下的,推迟发放当月服务费,乙方需根据甲方要求进行整改,整改合格后发放当月服务费。(3)月计分分值80(含)分以下的,为考核不合格,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或连续两个月考核分值80分以下的,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未付的服务费不再支付,乙方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的,仍应赔偿。3.每次付费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足额发票,否则甲方有权延期付款,且不视为甲方违约。第四条:合同期限及终止合同期限为一年。第五条:服务要求1.岗位配置及人员要求(1)人员数量配备本项目需配置服务人员29人,其中包含:保洁主管1人、保洁员25人、绿化人员3人。(2)人员素质要求保洁主管:熟悉保洁工作各个环节,具备一定的沟通能力,有责任心,年龄不超过55周岁。保洁员:有责任心,年龄不超过55周岁。绿化工:熟悉校园内花草树木的品种和数量,年龄不超过55周岁。(3)乙方应按照采购需求,完成校园保洁和绿化养护工作。第六条:双方权利义务(一)甲方权利义务1.甲方为乙方服务人员提供水源、安全用电、照明,以保证正常作业。2.协助乙方解决工作现场遇到的特殊问题。3.甲方对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享有监督权和检查权,有权对乙方服务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4.本合同服务期间,由于甲方的原因需要提前终止合同的,需提前十五天以书面方式向乙方提出。5.为服务区域的服务工作配备承诺的人员及人员数量,甲方不定期抽查乙方投入的人员数量,如果抽查时发现乙方安排在岗的人员数量少于合同约定的数量,甲方可以按抽查时缺少的人数乘以其当月服务费的50%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聘用的工作人员必须符合劳动部门有关用工规定,并经乙方相关专业考核合格后上岗。(二)乙方权利义务1.乙方收到甲方进驻现场的通知后,要积极做好准备,准时进场作业保证服务质量。2.认真完成保洁绿化服务标准规定的作业项目和标准,确保服务质量,达到甲方满意。3.乙方作业应遵守甲方的时间要求,如有变更,双方协商解决。4.员工作业期间发生安全问题以及其造成第三方损失的由乙方全部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甲方对外承担责任的,有权全额向乙方追偿。5.服务人员在从事劳动行为之前应当仔细检查并确保所有工作安全用具的良好和正常,乙方在从事安全作业之前应当确保个人的人身安全之后,再进行劳动作业。第七条:验收标准1.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进行服务的,应承担违约责任。2.甲方根据验收标准进行验收,包括但不限于服务的标准、质量等是否符合要求。验收发现乙方在履约中存在问题的,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第八条: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未按本协议约定履行或未完全按照本协议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承担继续履行、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2.除不可预见的情况外,乙方擅自停工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解决,乙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给学校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3.除特殊情形外,甲乙双方均不得提前解除本合同,否则解约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造成损失的,解约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4.本协议约定的乙方应承担的违约金等费用,甲方有权从应付乙方的服务费用中扣除。第九条:解决纠纷方式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调不能达成一致的,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条:其他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2.合同内容如遇国家法规及政策另行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签约各方:甲方:,乙方:合同签订地点:网上签约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保洁、绿化养护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太原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