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楼楼道安全提升及附属工程采购合同公告(道孚县教育和体育局2024)
一、合同编号:N5133262024000078-1
二、合同名称:道孚县鲜水镇高级中学教学楼楼道安全提升及附属工程
三、项目编号:N5133262024000078
四、项目名称:道孚县鲜水镇高级中学教学楼楼道安全提升及附属工程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道孚县教育和体育局
地址:道孚县解放西街32号
联系方式:13541468205
供应商(乙方):四川惠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越西县丁山乡东桥村一组
联系方式:19982019940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道孚县鲜水镇高级中学教学楼楼道安全提升及附属工程
1(项)
¥1,179,680.00
¥1,179,680.00
道孚县鲜水镇高级中学教学楼楼道安全提升及附属工程达到国家相关标准
合同金额: 1,179,68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壹拾柒万玖仟陆佰捌拾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07月10日至2024年09月02日
履约地点:/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06月26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6月26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合同.pdf
道孚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06月26日
道孚县鲜水镇高级中学教学楼楼道安全提升及附属工程施工合同四川惠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2024年6月第一节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道孚县教育和体育局(甲方)承包人(全称):四川惠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乙方)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道孚县鲜水镇高级中学教学楼楼道安全提升及附属工程。2.工程地点:道孚县鲜水镇。3.项目编号:N5133262024000078。4.工程内容:楼道安全提升700平方米及装修走廊公共部位墙裙1600平方米。5.工程承包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所示的全部内容。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7月1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9月2日。工期总日历天数:5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1179680.00元人民币(大写)壹佰壹拾柒万玖仟陆佰捌拾元整(¥1179680.00元);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元);人民币(大写)(¥(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贰万陆仟三佰壹拾玖元柒角伍分¥26319.75元)。2.合同价格形式:。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方勇。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成交通知书;(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3)通用合同条款;(4)磋商文件;(5)响应文件:(6)评审报告;(7)技术标准和要求;(8)图纸;(9)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10)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2024年6626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道孚县教育和体育局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六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发包人:道孚县教育和体育局(公章)承包人:四川惠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组织机构代码:115133260089942065组织机构代码:,915100006757868734地址:道孚县花园新区综合办公大楼四楼地址:越西县东桥村一组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辰鸿游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越西县支行账号:账号:22652101040046036第二节通用合同条款备注:1、本项目通用合同条款参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通用合同条款执行。2、如有最新版本,参照最新版本执行。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其他合同文件包括:工程量清单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2.1监理人:名称:四川新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资质类别和等级:乙级联系电话:15182365423;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2.2设计人:名称:中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成都青羊分公司资质类别和等级:乙级联系电话::18989277908电子信箱:I通信地址:/1.3工程和设备1.3.1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1.3.2永久占地包括:1.3.3临时占地包括:I1.4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1.5标准和规范1.5.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1.5.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1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1.5.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无特殊要求。1.6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合同协议书;(2)成交通知书;(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磋商文件;(6)响应文件:(7)评审报告;(8)技术标准和要求;(9)图纸;(10)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11)其他合同文件。1.7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7.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合同签订后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壹套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本次承包的所有图纸1.7.2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L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L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1.7.3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1.8联络1.8.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10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8.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道孚县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郑强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道孚县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方勇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道孚县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焦毅1.9交通运输1.9.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1.9.2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o1.9.3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担。1.10知识产权1.10.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按通用条款执行。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按通用条款执行。1.10.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按通用条款执行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按通用条款执行。1.10.3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按通用条款执行1.11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2.发包人2.1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关郑强身份证号:******************职务:甲方代表联系电话:18015793849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对该项目的质量、安全、京都等进行管理2.2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2.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按通用条款执行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1)将施工所需的水、电、通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场地外(规划红线外)三通一平由发包人负责:场地内(规划红线内)三通一平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发包人负责协调,费用由承包人承担。(2)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通道开通的时间和要求(3)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4)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所证、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5)水准点与座标控制制点交验要求:(6)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7)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8)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2.3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否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1)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按国家档案管理规定执行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肆套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自行负责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竣工验收合格后60日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纸质及电子文档(2)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a完成深化设计文件提交时间:b.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按通用条款执行。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cd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无。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手续:ef.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按通用条款执行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g.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oh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按通用条款执行oi.消防相关工程、资料完善并确保通过消防验收。j按合同约定支付竣工结算效益审计费用。k承包人应按有关法律规定纳税,应缴纳的税金包括在合同价格内。1.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名树名木的保护工作,承担相关费用:履行对现场施工人员、监理人员的考勤工作及监督现场项目总监、项目负责人对合同的执行情况等。3.2项目经理3.2.1项目经理:姓名:方勇;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二级建造师;建造师注册证书号:川2512019202013215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川建安B2020)1030808;联系电话:电子信箱:I通信地址: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全权负责该项目一切事宜。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常驻。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本项目实行项目经理、项目主要技术负责人压证施工制度。发包人须在承包人提供响应文件承诺的人员的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后才能签订合同,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才能退还。承包人项目经理短期离开施工场地,应事先征得发包人同意,并委派代表代行其职责,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擅自离开道孚县,按照每天2000元进行出发。未经发包人口头同意,在施工时位置施工现场履职的,安装每小时200元进行处罚。相关罚款在次月工程款项中扣除,承包人不得提出异议。3.2.2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的违约责任:扣除项目总工程款的10%,承包人不得对此提出异议提出异议。3.2.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按通用条款执行3.3承包人人员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3.3.2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按通用条款执行。3.3.3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经发包人书面同意。3.3.4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扣除项目总工程款的5%。3.3.5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擅自离开道孚县,按照每天1000元进行出发。相关罚款在次月工程款项中扣除,承包人不得提出异议。3.4分包3.4.1分包的一般约定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本工程无分包。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3.4.2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无。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3.4.3分包合同价款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3.5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按通用条款执行。3.6履约担保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是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合同签订的三日内提供银行保函。4监理人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按通用条款执行。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按通用条款执行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由承包人负责。4.2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姓名:焦毅设;职务: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50003737联系电话:13990103551;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4.3商定或确定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1)(2)(3)5.工程质量5.1质量要求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5.2隐蔽工程检查5.2.1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48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小时。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6.1安全文明施工1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达到市级标化工地。承包人对其负有监管责任的所有机械、人员等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承担全部责任。6.1.2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承包单位按相关法律法规编制。6.1.3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按通用条款执行6.1.4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7.工期和进度7.1施工组织设计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7.2施工进度计划7.2.1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按通用条款执行。7.3开工7.3.1开工准备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7.3.2开工通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30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7.4测量放线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7.5工期延误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因承包人原因使项目工期延长的,由此增加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每拖期一天,发包人向承包人收取违约金(按2000元/每天扣除,在工程结算中扣除)。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签约合同价款的10%。7.6不利物质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1)(2)(3)7.8提前竣工的奖励7.8.1提前竣工的奖励:无。8材料与设备8.1承包人采购材料与工程设备8.2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8.2.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按通用条款执行。8.3样品8.3.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按通用条款执行。8.4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4.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4.2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由承包人承担9.试验与检验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9.1.1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按通用条款执行。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按通用条款执行。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按通用条款执行。9.2现场工艺试验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10.变更10.1变更的范围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10.2变更估价10.2.1变更估价原则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合同中已有适用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确定变更价格合同中已有类似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此价格确定变更价格以上条款均不适用于变更项目单位确定的,按本工程采用的定额计价原则编制新增项目单价后,经财政评审后,按中选价与招商价下浮比例下浮后确定新增项目单价。10.3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10.4暂估价10.4.1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种方式确定。10.4.2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种方式确定。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10.5暂列金额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11.价格调整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不调整。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2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专用合同条款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3%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3%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3%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3%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2.1合同价格形式12.1.1单价合同。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按通用条款执行。12.1.2总价合同。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按通用条款执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12.1.3其他价格方式12.2预付款12.2.1预付款的支付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比例20%-40%):合同价的30%。预付款支付期限:机械、人员进场后的5个工作日内。预付款扣回的方式:在进度款拨付时按比例扣回12.2.2预付款担保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12.3计量12.3.1计量原则工程量计算规则:按通用条款执行。12.3.1.1总价措施项目的计量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中的项目(除环境保护、安全施工、文明施工、临时设施等以费率计价的项目以外),包干计取,结算不作调整;进度支付时按发包人确认后的工程形象进度比例按月计量。安全文明施工费的计量、支付与结算按川建发(2017)5号执行。12.3.1.2规费的计量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承包人规费费率计量和结算。12.3.1.3税金税金按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取。12.3.2计量周期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12.3.3单价合同的计量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12.3.4总价合同的计量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12.3.6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12.4工程进度款支付12.4.1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12.4.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12.4.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按工程月进度的80%支付进度款;在工程竣工验收后支付至工程款的85%;工程完成审计后,支付至工程款的97%。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12.4.5支付分解表的编制(1)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2)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13.验收和工程试车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3.1.1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13.2竣工验收13.2.1竣工验收程序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13.2.2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每拖期一天,发包人向承包人收取违约金(按2000元/每天扣除,在工程结算中扣除)。13.3工程试车13.3.1试车程序工程试车内容:(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承担;(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承担。13.3.2投料试车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13.4竣工退场13.4.1竣工退场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14.竣工结算14.1竣工结算申请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竣工验收3个月内。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按通用条款执行。14.2竣工结算审核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收到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14.3最终结清14.3.1最终结清申请单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按通用条款执行。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14.3.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按通专用条款执行。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5.1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24个月15.2质量保证金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扣留。在工程项目竣工前,承包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第3.7条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15.2.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种2方式:(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2)3%的工程款;(3)其他方式:15.2.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3)其他扣留方式: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15.3保修15.3.1保修责任工程保修期为:24个月。15.3.2修复通知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24小时16.违约16.1发包人违约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通用条款执行。(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1。(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7)其他:16.1.3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16.2承包人违约16.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进行转包或违海花的:(2)系包人连反合同约定采购和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3)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的:(4)承包人道反材料与设备专用要求的约定,未经批准,私自将已按照合同约定进入龙工现场的村料或设备撤离施工现场的:(5)承包人未能按工进度计划及时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造成工期延误的;(6)承孝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未能在合理期限对工程缺陷进行修复拒绝按发包人要求进行修复的:(7)承包人明确表示或者以其行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8)承包人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黄他义务的:(9)承包人无正当理由不执行发包人或监理人书面指示、指令,不执行发包人工作安排、管理要求及其他情形的。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承包人应承担因其违约为而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此外,发包人对承包人违反专用条款16.2.1中的任一条处以1-10万元/次罚款,该可款在发包人作出处罚决定起,在3天内由承包人直接缴纳。未期缴纳的,在次月工程进度款中翻倍扣除,承包人不得有异议。16.2.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系包人具有监管责任的人员出现新冠疫情患者或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发生上访事件且影响恶劣的,发包人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可以单方面直接使用该项目资金进行赔付,承包人不得对此提出异议。补充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或监理人发出整改通知后,承包在指定的合理期限内仍不纠正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因继续完成工程的需要,包人有权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义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合同当事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相应费用的承担方式。发包人继续使用的行为不免除或减轻承包人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按通用条款执行。17.不可抗力17.1不可抗力的确认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骚乱、戒严、暴动、7级以上地震等。17.2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15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18.保险18.1工程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18.2其他保险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承包人按相关规定执行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应当。18.3通知义务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19.争议解决19.1争议评审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发包人、承包人双方约定,在履行本项目过程中产生争议协商达不成一意见时,可以向道乎县当地法院提起诉讼。19.1.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其他事项的约定:19.1.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19.2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四节合同附件格式附件一:工程质量保修书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道孚县教育和体育局承包人(全称):四川惠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1、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质保期:详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章第39-42条。2、质量保修期2.1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3)装修工程为2年;(4)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5)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2年;(7)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为2年。2.2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3、质量保修责任3.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3.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3.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4、保修费用4.1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5、其他5.1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质量保证金按工程竣工结算价的3%计算,质量保证金的退还按合同约定,不计利息。承包方接到保修通知书后三天内必须到场保修,否则发包方可请人保修,所发生的费用在保修金中支付。5.2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和园惠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发包人(公章):中道孚县教育和体洧局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学严沙法定代表人(签字9满港家宝Y2024年6月26日26日2024年6月126日1B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教学楼楼道安全提升及附属工程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