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健康栏目运行服务 canon镜头组 三脚架 采访话筒采购合同公告(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4)



北京电视台健康栏目运行服务项目政府采购合同

一、合同编号: 11000024210200081167-XM001-001
二、合同名称: 北京电视台健康栏目运行服务项目政府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 11000024210200081167-XM001
四、项目名称: 北京电视台健康栏目运行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
地 址: 详见合同附件
联系方式: 55532570
供应商(乙方): 北京广播电视台
地 址:详见合同附件
联系方式:详见合同附件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北京电视台健康栏目运行服务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附件
主要标的数量:详见合同附件
主要标的单价:详见合同附件
合同金额: 1000.0000000 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详见合同附件
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05-29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06-26
九、其他补充事宜:
本合同对应的中标成交公告: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合同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要求由采购人发布的,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北京广播电视台健康栏目运行服务采购项目合同书.pdf

北京广播电视台健康栏目运行服务采购项目合同书合同序号:委托方(甲方):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受托方(乙方):北京广播电视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甲乙双方就北京广播电视台健康栏目运行服务采购项目,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第一条采购项目具体任务1.本采购项目内容包括:《生命缘》《健康北京》《医者》节目;《养生堂》《我是大医生》根据工作需要由乙方承担制作1-2期。2.本采购项目绩效目标为:(1)《生命缘》作为全国首档“治愈系”医疗纪实节目以梦为马,青春奔袭,记录生命的光芒。《生命缘》将全方位升级,围绕自然规律与版面规划重叠,走进生命的不同阶段,洞察人性的真善;记录不一样的人生,洞悉生命的美好,献给四个不同的观众群体:以儿童的视角,献给女性妈妈群体的情感共鸣;以年轻医生与年轻患者为视角,献给青年观众的成长共享;以德高望重的医院院长、院士为视角,献给患者群体的精神共情;以处于不同生活状态的老年人为视角,献给老年群体的心灵共语。(2)《医者》,一是推出20集关注生命与医学的精品纪录片节目。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精诚大医、前沿科技、妙手杏林、青年才俊,同时节目将从视觉效果、内容题材、叙事手法、传播声量四方面实现焕新升级,进一步突出生命大观与救治大任。每一位医者的燃情奋斗故事,都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一个缩影,将一—汇聚为健康北京建设进程中源源不断的动力;二是推出100个融媒体短视频作品。站在“两个一百年”历史交汇节点,主创团队依托短视频形式,着力彰显典型人物的砥砺前行之志、实践报国之行及其所代表的首都卫生健康事业取得的成就、变革,更好以小见大、以点到面,讲好健康中国故事,讲好健康北京故事。(3)健康科普节目普及健康知识,是撑起“健康中国”理念重要的渠道。作为一档开播19年的老品牌健康电视栏目,《健康北京》栏目一直为电视观众、医疗健康领域专家、领导及健康类媒体高度认可。《健康北京》将不断提升履行社会责任的能力,以实现社会价值为己国任,传播正确的生命观、健康观、发展观,助力健康北京建设向前一步。“创新”、“突破”永远是《健康北京》发展的基石,让老品牌不断创造出具有魅力的新形象。《健康北京》栏目着重在医疗开拓创新、发扬中医特色、融媒体融合发展、时效性特别节目、抢救性历史记录六个方面持续发力。权威、科学、严谨地用观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在落实健康中国2030规划、加快健康北京建设、提高人民健康素养的进程中,继续发挥重要作用。3.本采购项目验收标准为:(1)制作播出节目符合台播出标准;(2)符合委托单位宣传重点;(3)符合融媒体宣传要求。(4)符合受众期待;(5)《生命缘》《健康北京》《医者》共完成不低于105期节目及100个融媒体短视频,《养生堂》《我是大医生》根据工作需要分别制作1-2期。第二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甲方负责北京广播电视台健康栏目运行服务采购项目的协调管理。2.甲方按照工作进度划拨给乙方完成各项工作所需经费。因特殊情况确需签订跨年度合同的,付款比例不得超出本年度应完成的工作进度。3.甲方有权监督、评估乙方各项具体工作进度和完成情况,有权查阅乙方在本项目经费支出的财务账簿,凡不符合财务规定和预算内容的开支,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项目经费。4.除不可归责于乙方的责任外,乙方未能完成规定目标,甲方有权利要求乙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完成,逾期未解决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回资金。第三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乙方应具备开展该项目的资质、基本办公条件、设备、场所,按照甲方的要求原则上在2024年11月30日前完成任务,并按照甲方规定时间完成本年度工作的汇报、总结。2.乙方保证受委托工作中涉及政府采购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实行政府采购。3.乙方应按照厉行节约的精神,压缩一般行政性支出,严禁将委托经费用于“三公”经费、资本性支出。4.在本项目执行过程中,乙方如需调整项目内容,应事先向甲方提出变更内容及其理由的申请报告,经甲方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在未接到甲方正式批准书以前,双方仍须按原委托书履行。5.乙方因某种原因(如:技术措施或条件不具备)致使委托任务无法完成而要求中止委托合同,应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并按照甲方的要求部分或全部退还所拨经费。6.乙方应保证资金使用符合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制度。乙方不得挪用资金,保证专款专用,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委托任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乙方按照工作进度在本年度未能支出的项目资金,于本年度12月15日前退还给甲方。7.乙方在项目规定范围内承担项目经费、设备的管理和合理使用,配合甲方审查项目经费支出情况,接受甲方或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涉及财政预算拨付的项目,须严格履行预算的相关规定执行,乙方须配合甲方审查项目经费支出情况,接受甲方或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8.乙方应承担保密义务,采取保密措施,确保纸质材料和电子数据的安全,防止丢失、被盗和泄漏情况的发生。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泄露项目内容,项目内容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数据资料、相关政策、项目成果等。保密责任持续有效,不因本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而解除。9.乙方并承诺其提交给甲方的全部工作成果不存在任何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及其它合法权利的情形,并保证甲方不因此受到任何第三方之诉讼或仲裁请求。否则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赔偿责任。第四条项目金额及支付方式甲方提供乙方采购项目经费总金额(大写):壹仟万元整;(小写):¥10000000.00元。按照审计和内控制度管理要求,甲方按照工作进度分2次支付,首付款为(大写):柒佰伍拾万元(小写):¥7500000.00元,于本合同签署后30日内支付;后期款为(大写):贰佰伍拾万元(小写):¥2500000.00元,于本项目验收合格后30日内支付。支付尾款时,乙方应提交工作验收报告等成果性材料和资金使用情况,在合同金额内据实支付尾款。工作验收后,乙方应将未使用的资金及时退回甲方。乙方应在付款时向甲方提供与付款金额相等的合规有效票据。如因甲方预算批复、财政支付系统调整等原因造成支付不及时,甲方无需承担违约责任,付款时间由甲乙双方协商后另行确定。第五条项目验收1.验收原则和时间项目实行分期实施,总体验收。验收以双方本合同约定的项目内容、实际完成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履约进度等为依据。项目完成后,经甲方审验并签署后完成验收。验收不合格部分,乙方提供整改方案并实施补救,直到达到验收标准。若乙方未能在甲方确认的整改期限内完成补救并获得甲方验收通过,乙方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2.验收内容: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的具体任务。第六条违约责任违反本合同约定,违约方应当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承担违约责任。1.如项目未能在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内验收通过,且在甲方确认的整改期限内未能完成补救并验收通过,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全部损失,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2.违反知识产权及保密规定的一切责任及引起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3.乙方在受托业务中使用资金超出国家相关财经法规的范围和标准,乙方应将超范围或超标准额如数退还给甲方。第七条争议的解决办法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双方不愿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双方商定,采用以下第1或者2种方式解决。1.本合同所发生的任何争议,申请北京市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2.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八条其他事项1.本委托任务属于公益性专项工作,乙方不得收取管理费,也不得将资金用于其他工作和机构运行保障支出。2.本委托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自签订之日起执行。3.本委托合同书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乙方信息:电话:85337994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北京电视台支行户名:北京广播电视台账号:318170935643附件:北京广播电视台健康栏目运行服务预算明细0甲方(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乙方(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1签订时间:2024年5月29日(双方除在合同末页加盖公章外,并加盖骑缝章)附件:北京广播电视台健康栏目运行服务预算明细序号项目明细名称项目明细名称单位单位计量数量(秒、小时、天、月、期)计量数量(秒、小时、天、月、期)单价(元)金额(元)一演播室演播室158,000.001600平米演播室600平米演播室期期79792000158,000.00二拍摄设备部分(6套)拍摄设备部分(6套)拍摄设备部分(6套)拍摄设备部分(6套)拍摄设备部分(6套)拍摄设备部分(6套)拍摄设备部分(6套)1,260,000.001CANON5D4机身套210210300378,000.002canon镜头组套210210500630,000.003三脚架套210210100126,000.004采访话筒套210210100126,000.00三拍摄服务部分拍摄服务部分拍摄服务部分拍摄服务部分拍摄服务部分拍摄服务部分拍摄服务部分2,143,200.001演播室摄像服务6位期79800379,200.002外拍摄像师服务6位天2108001,008,000.003外拍灯光师服务3位天210600378,000.004外拍录音师服务3位天210600378,000.00四后期制作费后期制作费后期制作费后期制作费后期制作费后期制作费后期制作费2,683,800.001后期机房小时149101801802,683,800.00五包装费用包装费用包装费用包装费用包装费用包装费用包装费用206,000.001片头制作秒10320002000206,000.00六制作服务费用制作服务费用制作服务费用制作服务费用制作服务费用制作服务费用制作服务费用3,549,000.001制片人服务期期10510529002900304,500.002总导演服务期期10510526002600273,000.003主编服务期期10510525002500262,500.004撰稿服务期期10510525002500262,500.005导演服务期期10510560006000630,000.006责编服务期1051500157,500.007制片主任服务期1052000210,000.008财务制片服务期1051200126,000.009后期导演服务期1053000315,000.0010后期制作服务期1053000315,000.0011主持服务期1051800189,000.0012新媒体专员服务期1051600168,000.0013新媒体编辑服务期1051500157,500.0014配音服务期10570073,500.0015节目统筹服务期1051000105,000.00总计(元):总计(元):总计(元):总计(元):总计(元):10,000,000.00甲方(单位公章)明乙方(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日期:202466、29日期:2024、55、29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健康栏目运行服务 canon镜头组 三脚架 采访话筒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北京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