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租赁 车辆及其他运输机械租赁服务采购合同公告(中共喀什地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2024)
一、采购人名称:中共喀什地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二、供应商名称:喀什市欢程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中共喀什地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551101000012932532
五、合同编号:11NMB109790820244601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车辆租赁、机械租赁--咨询电话:13899110788
详见附件
项
1.0
5000
5000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中共喀什地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胥洋
联系电话:17799556126
传真:/
地址:新疆喀什地区喀什市深喀大道喀什市图书馆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关于车辆租赁服务的服务市场合同(11NMB109790820244601).pdf
汽车租赁合同编号:11NMB109790820244601采购单位(甲方):中共喀什地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服务单位(乙方):喀什市欢程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并严格遵循喀什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或)团体组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一张网“汽车租赁服务”项目-喀什市欢程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的框架协议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一张网“汽车租赁服务”项目-喀什市欢程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的框架协议服务协议,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一张网“汽车租赁服务”项目-喀什市欢程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的框架协议服务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服务项目、价格金额单位:元序号采购计划文号商品名称品牌型号配置要求采购数量单位成交单价小计1ksbj[2024]5499号车辆租赁、机械租赁--咨询电话:13899110788--品牌:1项5000.005000.00合同总价(元)合同总价(元)5000.005000.005000.005000.005000.005000.005000.005000.00合同总价(大写)合同总价(大写)伍仟元整伍仟元整伍仟元整伍仟元整伍仟元整伍仟元整伍仟元整伍仟元整二、付款方式序号采购计划文号采购目录数量预算资金资金来源性质资金支付方式1ksbj[2024]5499号车辆及其他运输机械租赁服务15000.00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授权支付三、服务条款(一)服务车型甲方向乙方承租车辆肆辆,车型:19座中型面包车,车号:新Q51333、新Q45502、新Q51890、新Q53348.(二)服务期限及用途:1、车辆服务期限:1天(2024年6月25日)2、车辆服务用途:公务用车1/33、车辆服务起止地:喀什周边(三)车辆服务费用标准及支付方式、时间1、车辆服务费标准为1250元/日/辆,本合同4辆车总价款为5000元(大写:伍仟元整)2、支付方式:转账支付。3、支付时间:乙方按合同约定完成相关义务,经甲方确认无误后,乙方向甲方开具符合甲方要求的发票,甲方收到发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全部款项。(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需在提供相关服务前一日告知其相关接送站信息,乙方应当予以配合。2、甲方不承担服务车辆在服务期间内所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的一切责任,包括有关部门的罚款及车辆在服务期间引发的第三者责任。3、甲方需按时向乙方支付车辆服务费用,如发生不可抗力因素,支付时间顺延。4、甲方负责司机食宿(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必须具有合法的企业法人资格,营运手续真实有效,提供车况良好的车辆。2、乙方在车辆服务期间不得和相关接送人员发生服务态度生硬、辱骂、争吵、打架斗殴等情况。3、驾驶员和车辆在服务期间应服从甲方统一管理。4、车辆服务期间,乙方选派技术熟练、身体健康的驾驶员,身体健康标准为(非甲、乙、丙类传染疾病患者)。5、乙方服务车辆需购买交强险及第三者责任险,车辆在服务期间内所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的一切责任,包括有关部门的罚款及车辆在服务期间引发的第三者责任均由乙方承担。6、乙方负责承担油费、过路费、维修费等费用。7、乙方在车辆服务期间,无特殊原因不得中途停车,如有特殊情况要及时和甲方相关工作人员联系,在得到甲方负责车辆派送人员确切答案时方可中途停车。(六)其他1、有关合同的争议,双方经协商未能达到一致的,任何一方可向喀什市法院提出起诉。2、本合同从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3、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公章):中共喀什地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乙方(公章):喀什市欢程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公室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杨苏东地址:,地址:喀什市机场路600号2/3电话:,电话:13899110788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喀什市人民西路支行账号:,账号:00000107675134573签订日期:,签订日期:3/3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车辆租赁 车辆及其他运输机械租赁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