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运维采购合同公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治超联网管理信息系统2024年运维服务及模块开发项目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11NMB1F4300620245001
二、合同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治超联网管理信息系统2024年运维服务及模块开发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LCZB-[2024]37
四、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治超联网管理信息系统2024年运维服务及模块开发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扬子江路224号
联系方式:0991-5282005
供应商(乙方):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高新区文曲路355号
联系方式:18056067698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治超联网管理信息系统2024年运维服务及模块开发项目 数量:1.00 单价(元):1098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治超联网管理信息系统2024年运维服务及模块开发项目,具体详见磋商文件。服务要求:主要有系统日常运维、系统功能升级开发等,具体详见磋商文件服务时间:2024年8月2日-2025年8月1日服务标准: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执行
2.合同金额(元):1098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06月19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6月27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治超联网管理信息系统2024年运维服务及模块开发项目采购合同(1).pdf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治超联网管理信息系统2024年运维服务及模块开发项目采购合同甲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乙方: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甲、乙双方根据2024年5月8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治超联网管理信息系统2024年运维服务及模块开发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和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的《成交通知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签订本合同协议书。一、签订本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本政府采购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政府采购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1.竞争性磋商文件;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变更公告;3.响应文件;4.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5.成交通知书;6.履约保证金缴费证明。二、合同标的及金额本项目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佰零玖万捌仟元(¥11098000元)。本合同以人民币进行结算,合同总价包括:服务费、设备费、人员费用、技术支持费、保险费、差旅费、税金、及其他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三、交付时间、地点和要求1.服务期:2024年8月1号-2025年8月1号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2.乙方提供不符合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服务,甲方有权拒绝接受。3.乙方应无条件接受甲方对工作进度的调查和督促并提供成果质量检查,按照检查意见对调查成果进行补充调查和修改。因成果质量造成的返工、修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4.乙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保证安全,如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由乙方自负法律责任。5.甲方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乙方有违约问题,可按磋商文件、响应文件的规定要求乙方及时予以解决。6.乙方向甲方提供设备相关完税销售发票。7.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包分包项目。四、付款方式金额概述:本次合同金额分为三部分,分别为:新疆治超联网管理信息系统(一期)日常运维费用(26万元人民币);新疆治超联网管理信息系统功能升级费用(38.8万元人民币);站点工控机采购及安装费用(45万元人民币)付款方式:1.首付款: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80%作为预付款。2.2024年11月30日前,乙方向甲方提供合同金额15%的质保金保函,保函到期日为2025年10月30日3.2024年11月30日前,乙方完成系统功能升级100%工作量:完成站点工控机采购及安装,系统功能及工控机经过2个月试运行期,运行正常,并且经过甲方验收,且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质保金保函,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合同金额的100%,每次支付款项前,乙方应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款项。五、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甲乙双方如违反本合同规定,应承担违约责任和相应的经济处罚。具体规定如下: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50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六、违约责任1.甲方未按合同要求履行付款义务,每迟延一天,按照合同签订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承担未付款项的逾期利息。2.经甲方组织的人员审查发现,乙方未按采购人要求、合同约定、招投标文件等完成工作内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规定期限内整改,且承担合同总金额5%的违约金。乙方整改后仍不符合上述约定,或在合同期内出现三次及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退还全部已支付的费用,同时乙方还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甲方全部损失。3.除非双方书面同意延迟,若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的约定提供服务、交付服务成果,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延迟提供服务、交付服务成果违约金为合同总价款的2‰元/天;如果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的约定提供服务,且延迟期限超过30日,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延迟提供服务、交付服务成果违约金从合同总价款中支付,同时乙方应返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甲方全部损失。4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项目中的全部或部分工作任务分包给第三方,或将项目转包给第三方承担,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纠正或解除合同并承担合同总金额30%的违约金,合同解除后乙方应返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甲方全部损失。5.乙方向甲方应提供与合同要求相符的服务,提交的所有资料成果必须保证真实可靠,并对提交的成果质量终身负责。若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服务或交付的服务成果不符合合同约定,甲方有权责令乙方重新提供服务、交付服务成果,以使服务达到合同要求,同时乙方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负担甲方遭受的一切损失,并承担延迟提供服务、交付服务成果的违约责任;甲方解除合同,乙方将甲方已付的所有款项退还甲方,乙方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6.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拒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根据具体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7.一方违约,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维护合法权益产生的全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执行费。七、不可抗力1.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应通过协商在7天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2.除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可抗力情形外,双方约定出现情况亦视为不可抗力。八、成果和资料的保密与归属;1.乙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使用甲方提供的所有原始资料、形成的中间及最终成果归甲方所有,乙方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加强管理、合法使用,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理由发表或向第三者提供,也不得用于其他目的,不得私自拷贝、备份或转作他用。2.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资料及项目成果保密。乙方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使用过程中对涉密成果妥善保管和使用。乙方应建立完善的内部保密制度和采取有效的内部保密措施,避免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其他人员接触涉密信息。如果违反规定,泄密责任应由乙方承担,包括合同总金额30%的违约金及由此造成的甲方全部损失。3.本保密条款具有独立法律效力,不因合同其他条款无效或解除而失效。合同终止后,甲乙双方亦应持续履行本条所述各项保密责任。九、其他约定:无十、合同争议解决1.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一、合同生效及其它1.本合同一式肆份,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即为生效。2.本合同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国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处理。甲方盖章0可INi盛乙方(盖章):法定代表天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赵参博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联系电话:联系电话:0甲方盖章可I乙方(盖章):Ni盛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赵参博法定代表天或委托代理人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联系电话:联系电话:附件一采购需求1、服务内容本次项目服务内容主要包括二部分:系统日常运维、系统功能升级开发.具体服务内容如下:1.1、系统日常运维需派一名工程师驻场。运维对象主要包括:超限运输运行监管系统运维、违法超限运输执法管理系统运维、治超指挥调度系统运维、综合分析评价系统运维、治超联网站点应用系统运维、治超APP运维、大件运输APP运维、超限检测站点基础数据库运维、执法力量基础数据库运维、人车户基础数据库运维、执法监测数据库运维、执法处罚数据库运维、超限超载许可数据库运维、运政系统数据对接运维、大件许可系统数据对接运维、高速联网收费系统数据对接运维、行政执法管理系统数据对接运维、部级治超系统数据对接运维等。运维内容包括对上述应用软件系统功能提供日常技术咨询与支持、故障报修与处理、定期巡检等运维服务,确保系统安全、稳定、可靠运行。1.2、系统功能升级开发系统功能开发主要包括:新增批量导出功能、系统贯通传输治超案件功能、站点工控机更换、非现场统计报表开发、案件显示详情调整、新增填报内容、新增系统账号、新增删除备份功能、车辆案件详情数据接入及查询、新增非现场车辆异常行驶检测功能、交运通移动应用开发、新增站点系统弹窗提示功能、新增治超检测数据日分析模块、新增源头货源企业称重数据接入模块等内容。供应商需针对应用系统软件进行功能模块开发与调整,满足用户业务需求变更与升级。2、商务要求(一)技术支持1、中标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全方位、及时而有效的技术支持和服务,需针对本项目提供专业的运维服务技术团队。2、中标供应商负责本项目合同范围内的供货、安装、调试,如涉及系统迁移或国产化改造,供应商需配合采购人完成相关工作。3、中标供应商负责将货物的全部有关技术文件(外文应提供中文翻译资料,下同)资料、测试、验收报告等汇集成册交付采购人,涉及进口的产品或部件/配件/软件等须提供中国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完税证明及商检证明等材料。(二)服务期及售后服务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交货期:系统功能升级、硬件设备需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安装部署、验收合格。2、中标供应商须设有维修服务电话,负责解答用户在货物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和操作方法。3、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如货物出现故障,电话响应无法解决的,中标供应商须在接到报修电话后4小时内到达现场并解决问题。(三)培训中标供应商负责为采购人操作人员提供操作及维护培训,直至其能熟练独立操作及日常维护与保养,简单故障诊断与排除。(四)验收1、采购人和相关部门按照国家规定标准验收,没有国家标准的按行业标准验收,无行业标准的按地方或企业标准验收,中标供应商予以配合。涉及安全、消防、环保等其他需要由质检或行业主管部门验收的项目,采购人须约请相关部门和专家参加项目验收。2、货物在验收时,供应商应提供发票、产品合格证书、装箱清单等,涉及进口的产品、部件、配件等须提供中国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完税证明及商检证明等材料;提供有关货物的操作规程和使用说明书,维护手册、保养修理所需的各种随机工具及相关设计、制造、检验、安装、技术性指导等文件和应由供应商提供的必要文件。3、服务采购清单序号服务内容采购技术要求单位数量金额(万元)一新疆治超联网管理信息系统(一期)日常运维新疆治超联网管理信息系统(一期)日常运维1超限运输运行监管系统运维包含站点基础信息、站点人员管理、站点设备设施管理、站点运行监测、高速出入口治超、数据报送项12.502违法超限运输执包含非现场执法、失信信息管理、跨区域执法项12.102法管理系统运维联动、一超四罚、治超监管考核、专项治超项12.103治超指挥调度系统运维包含预警设置、指挥调度管理、协查预警管理、巡查信息管理、问题登记管理项12.154综合分析评价系统运维包含综合信息查询、检测信息查询、治超业务分析、治超报表登记、治超报表统计项12.005治超联网站点应用系统运维包含初检子系统、复检子系统、检测管理、案件填报、统计分析、系统管理、综合数据查询项12.006治超APP运维包含治超数据统计、检测记录实时查看、运政数据查询、案件信息查询、大件许可信息查询、预警协查、远程调度项12.007大件运输APP运维包含疆内大件业务审批、跨省大件业务审批项12.008超限检测站点基础数据库运维包含治理超限超载站点基本信息、称重设备基本信息、视频设备基本信息项12.009执法力量基础数据库运维包含行政区划基本信息、管理机构基本信息、执法人员基本信息项11.0010人车户基础数据库运维包含经营业户基本信息、营运车辆基本信息、从业人员基本信息项11.0011执法监测数据库运维包含车辆载重检测信息、车辆外廓检测信息、分日交通流量信息、视频监控信息项11.0012执法处罚数据库运维包含案件信息、文书档案信息、关联附件信息、处罚信息、缴费记录、企业黑名单信息、车辆黑名单信息、驾驶员黑名单信息项11.0013超限超载许可数据库运维与行业内相关系统接口数据对接项10.8514运政系统数据对接运维与行业内相关系统接口数据对接项10.8515大件许可系统数据对接运维与行业内相关系统接口数据对接项10.8516高速联网收费系统数据对接运维高速联网收费系统数据对接运维与行业内相关系统接口数据对接项10.8517行政执法管理系统数据对接运维行政执法管理系统数据对接运维与行业内相关系统接口数据对接项10.8518部级治超系统数据对接运维部级治超系统数据对接运维包含向部上报数据接口、接收部下发数据接口项11.00二新疆治超联网管理信息系统功能升级新疆治超联网管理信息系统功能升级新疆治超联网管理信息系统功能升级1新增批量导出功能在检测历史查询及治理超限超载登记模块,新增批量导出功能,实现数据报表的批量导出。在检测历史查询及治理超限超载登记模块,新增批量导出功能,实现数据报表的批量导出。项11.002系统贯通传输治超案件功能将新疆治超联网管理信息系统与新疆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接口贯通,将新疆治超联网系统路警联合执法案件信息通过接口推送至新疆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在执法系统展示。。将新疆治超联网管理信息系统与新疆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接口贯通,将新疆治超联网系统路警联合执法案件信息通过接口推送至新疆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在执法系统展示。。项11.003非现场统计报表开发在治超报表统计模块,新增非现场站点总体过车信息统计、超限车辆信息统计及处理案件的数据类型统计。在治超报表统计模块,新增非现场站点总体过车信息统计、超限车辆信息统计及处理案件的数据类型统计。项11.004案件显示详情调整非现场执法数据证据固化后,由执法系统处罚返回的结果可在治超报表登记中显示,并在治超类型中新增非现场执法选项,用于查询相关案件信息。非现场执法数据证据固化后,由执法系统处罚返回的结果可在治超报表登记中显示,并在治超类型中新增非现场执法选项,用于查询相关案件信息。项11.005新增填报内容在综合分析评价系统治超报表登记模块、以及站点应用信息系统案件填报模块,新增交警处罚编号。在综合分析评价系统治超报表登记模块、以及站点应用信息系统案件填报模块,新增交警处罚编号。项11.006新增系统账号在治超联网管理信息系统中新增地方交通局账号,支持使用填报及查看功能但不可修改。在治超联网管理信息系统中新增地方交通局账号,支持使用填报及查看功能但不可修改。项11.007新增删除备份功能在站点应用系统新增删除备份功能,对删除的检测数据可以在删除备份文档中进行查询。在站点应用系统新增删除备份功能,对删除的检测数据可以在删除备份文档中进行查询。项11.008车辆案件详情数实现车辆案件详情数据接入执法局微信公众实现车辆案件详情数据接入执法局微信公众项11.00#idc error#件编号、案由、案发时间、车牌号、办理状态、案件类别、受理时间等信息。(3)车辆过车数据记录及过车信息查询支持对本地区某车辆过车数据记录及过车信息的查询。(4)实时视频监控画面查看接入监控信息后,支持实时查看实时视频监控画面。▲(5)车辆实时位置及车辆历史轨迹查询接入北斗定位系统后,支持查看车辆实时位置及车辆历史轨迹查询。(6)站点设备信息及案件信息查询支持查看站点设备信息及案件信息查询。(7)黑名单车辆预警支持实时接收黑名单车辆相关预警信息并智能提醒,同时对预警信息实现分类管理,便于执法人员及时进行处理。(8)设备掉线提醒支持查看设备是否掉线,在治超联网管理信息系统中新增加对非现场卡点设备运行情况检测,如出现设备掉线情况系统可自动对管理员及使用人员发送短信。11新增站点系统弹窗提示功能超限检测站运行模块新增对站级系统检测车辆自动监控功能,在车牌抓拍设备无法正常抓拍时第一时间弹窗提示相关执法人员维修,同时形成相关未识别记录留存,如轮轴识别、栏杆自动升降等问题。项11.0012新增治超检测数据日分析模块新增治超检测数据日分析模块,将检测数据以时间为节点分为0:00-6:00、6:00-10:00、项11.00.L餐舍10:00-14:00、14:00-20:00、20:00-24:00五个时间段,分别分析各自时间段内检测数量、超限超载数量等内容,自动分析形成数据13新增源头货源企业称重数据接入模块开发源头货源企业称重数据接入模块,包含端口开发及存储页面开发,为后期地方交通执法部门接入源头称重数据预留接口,实现线上对源头企业进行监管。项11.00三站点工控机更换站点工控机更换1站点工控机更换对各治超站出现的工控机操作卡顿或损坏等,进行设备采购、替换安装、重新部署,提升现场执法人员的检测效率。站点工控机配置不低于:11代I7处理器/16G内存/1T固态/双网/6串口/9-36V宽压/Windows10专业版台2945总计109.8#idc error#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运维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