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质自动监测站的运维及基础设施保障服务 水质自动监测站 水质自动分析仪 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 总磷水质自动分析仪 高锰酸盐指数水质自动分析仪 总氮水质自动分析仪采购合同公告(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吴川分局2024)



公告内容:

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吴川分局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吴川分局小东江副桥等6个水质自动监测站的运维及基础设施保障服务项目的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

ZJCG2024-ZKBH003

二、合同名称

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吴川分局小东江副桥等6个水质自动监测站的运维及基础设施保障服务项目

三、项目编号

ZJCG2024-ZKBH003

四、项目名称

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吴川分局小东江副桥等6个水质自动监测站的运维及基础设施保障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吴川分局
地址: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吴川分局
联系方式:0759-5564462
供应商(乙方): 深圳市恪勤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五联社区瓦陶北工业区3号B栋301A
联系方式:18814373623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1
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吴川分局小东江副桥等6个水质自动监测站、数据平台及手机APP的运行维护服务:(1)保证6个水质自动监测站(包括仪器、数据采集和传输、站房及配套设施、数据平台及手机APP)的正常运作;(2)保证数据的采集频率及采集量应满足或优于规定的有效性数据的要求,提供真实有效的数据;(3)检查维护各站房及配套设施。
1(项)
4,124,000.00
4,124,000.00

合同金额: 4,124,000.00元,大写金额:肆佰壹拾贰万肆仟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04月30日至2027年04月29日
履约地点:湛江市吴川市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04月30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6月27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1.采购合同公告附件.pdf
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吴川分局
2024年06月27日

#idc error#甲方: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吴川分局电话:0759-5564462地址:广东省湛江市吴川市广沿路1号电子大厦2层乙方:深圳市恪勤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宇宁电话:0755-28262521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五联社区瓦陶北工业区3号B栋301A根据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吴川分局小东江副桥等6个水质自动监测站的运维及基础设施保障服务项目(项目编号:ZJCG2024-ZKBH003)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的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遵守本合同如下:一、合同金额合同金额为(大写):肆佰壹拾贰万肆仟元整(¥4,124,000.00元)人民币。二、招标范围及服务要求表一招标范围招标范围数量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6个水质自动监测站的运行维护服务基础设施保障服务。1项3年运营和维护内容构成表如下:6个水质自动监测站运营和维护内容构成如下表:表二运维项目清单序号仪器/开支项目型号数量费用说明1五参数水质自动分析仪(温度、pH、溶解氧、电导率、浊度)/6套零配件及耗品2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16套零配件及耗品3总磷水质自动分析仪16套零配件及耗品4高锰酸盐指数水质自动分析仪16套零配件及耗品5总氮水质自动分析仪16套零配件及耗品6化学需氧量水质自动分析仪工6套零配件及耗品7流量自动测定仪16套零配件及耗品8采水单元16套零配件及耗品9配水和预处理单元16套零配件及耗品10控制单元16套零配件及耗品11数据采集/传输单元16套零配件及耗品12辅助单元16套维修保养13站房水、电费用/6项6个水站站房水费、电费14站房及配套设施维护费用/6项站房内配套设施(空调、排气扇、供电线路、防雷、消防及照明系统等)保养维修费用15数据平台及手机APP/1套平台软件及手机APP的日常运维费用16网络通信费16项数据传输通信费用17实际水样比对监测费用/4次6个站每季度一次涵盖10项目实际水样比对监测费用(流量除外)3二、服务内容(一)水质自动监测系统运营和维护工作目标要求1、参照执行标准及依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国家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运行管理办法》(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国家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运行维护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国家及广东省颁布的有关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方面的其它相关标准、规范和文件。2、工作目标(1)保证6个水质自动监测站(包括仪器、数据采集和传输、站房及配套设施、数据平台及手机APP)的正常运作。(2)保证数据的采集频率及采集量应满足或优于规定的有效性数据的要求,提供真实有效的数据。(3)保证数据在省、市、区三级数据平台的准确传输。如有新要求,需配合将数据传输至国家等相关平台。3、要求(1)乙方具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以及信息技术运行维护服务能力。(2)乙方应具备一定数量的相关领域的技术人才;乙方应具备水质自动监测系统运营及管理的人才、技术;同时具备相当的能力和条件,专门针对本项目的维护技术人员不少于2名,该技术人员中国环境监测总站颁发的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自动监测技术与运维管理上岗资格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或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颁发的自动监控(地表水)运行工合格证书。维护专用车辆不少于1辆,保证吴川市水质自动监测系统维护工作的质量以及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3)乙方应具有水质自动监测系统的分析仪表备用机,在仪表发生故障不能在短期内维修时可直接使用备用机替代工作。所提供的备用机型号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或中环协认证中心颁发的中国环境保护产品认证证书。(4)乙方负责运营过程中产生的所有零配件及耗品耗材的更换,费用由乙方承担。(5)乙方需具备完善的仪器设备配件供应渠道,为保证本次项目所有仪器设备所使用的备品备件是与现运行的设备原厂家的配件完全相匹配的易耗品。(7)乙方承担水站的水、电费和网络通讯费。(8)乙方对参与本项目运营维护服务工作人员均需按有关规定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和购买社保、医保和工伤保险等。(9)乙方应积极配合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吴川分局,做好接受各级管理部门的检查、监督工作,并无偿提供与其工作有关的资料、信息等。(10)乙方参与履行运营维护服务本项目的所有人员,对工作中所涉的数据、资料及文件等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用户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泄露,须提供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明材料。(二)对水质自动监测系统运营维护服务工作各项要求1、日常运行巡视具体要求(1)保证各水站的仪器系统及站房配套设施的财产安全,做好防火、防雨、防风、防盗和卫生清洁工作。保障站房内空调、电力线路、照明系统、排气设备等设施正常运行,若因此引起安全事故、责任等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2)维护人员每天应登录水质自动监测系统对各水站数据进行调阅检查及分析。若发现数据有异常状况,应尽快安排现场巡视。(3)每周至少巡查一次各水站,检查各台仪器的工作状态。查看各仪器的关键技术参数,仪器数据的有效性,空调的工作情况,数据采集器的数据是否与仪器一致,水站通讯是否正常等。做好日常的维护记录维护记录作为日常维护工作的必要有效文件,各个水站备查,定期归档。乙方应结合项目技术背景,设计好与监测系统设备技术相适应(技术相符、覆盖全面)的子站巡检记录表。(4)定期和及时更换易耗品。所有的易耗品应与现运行的设备的厂家原配完全相匹配。(5)在日常巡查维护过程中,若发现仪器或配套设备出现故障不能正常工作,应在1小时内到达现场并立即组织力量进行问题确认、排查故障和修复。故障的排除、确认和修复工作应该在到达现场后3小时内完成,若不能马上修复,需要更换非常规的零配件时,应在到达现场后6小时内完成,若不能在6小时内完成故障的解决,则乙方应用其单位的备机替代。所有的故障解决过程应形成书面报告,定期归档。在以上响应的同时应满足《广东省环境质量自动监测质量保证管理办法》中数据有效性的最低要求。(6)6个水质自动监测站监测系统及仪器(在运行)信息如下表。表三:水质自动监测系统仪器信息一览表序号仪器名称生产商型号1五参数水质自动分析仪(温度、pH、溶解氧、电导率、浊度)1MPWQ-500型2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1WQA-3100型3总磷水质自动分析仪1WQA-3100TPN型4高锰酸盐指数水质自动分析仪1WQA-3200型5总氮水质自动分析仪1WQA-3100TPN型6化学需氧量水质自动分析仪1WQA-3100型7流量自动测定仪1DX-LSX-18采水单元1上9配水和预处理单元1110控制单元1111数据采集/传输单元1112辅助单元1定制2、对运营维护服务工作及质量控制要求(1)乙方应指派有责任心并具相关专业知识的技术人员负责水站的日常维护,按照上述国家及省市相关的标准及规范做好维护工作,并接受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吴川分局的工作检查及考核。(2)各站点一年至少进行48次以上的维护,一年至少提供12份以上含6站点数据的分析月度报告,一份半年报、一份全年报(6站点运维情况及数据趋势分析总结报告)。(3)应保证技术服务的质量和效果,数据传输率90%以上,数据有效率85%以上,数据缺失率不超过5%,报告及时率90%以上。(4)分析仪性能质量控制目标1)精度检查,表四精度检查要求参数控制极限各水站的全部测量项目±15%2)日常运行质控目标表五运行质控目标参数运行评价指标运行评价指标参数警告极限控制极限各水站的全部测量项目所有级别准确度±10%±15%(5)具体质控内容要求表六:水质分析仪质控内容及频率表项目内容频率和可供选择方法空白/满量程检查全部项目(流量除外)频率方法:(1)至少每月一次对各水站所有仪器进行(2)仪器更换试剂及零配件,影响到测量性能时校准全部项目频率方法:(1)一年至少12次以上各水站各参数分析仪仪器校准。(2)仪器更换影响到测量性能时实际水样比对频率方法:随机开展,随机选取测量项目。6个站点一年均需最少进行4次以上手工比对检测,由CMA资质认证实验室提供相关检测报告。加标回收频率方法:(1)一年至少12次以上对各水站4指标(总磷、总氮、氨氮和高锰酸盐指数)进行加标回收验证。多点线性频率方法:(1)一年至少12次以上对各水站4指标(总磷、总氮、氨氮和高锰酸盐指数)进行多点线性验证。(三)对数据平台及手机APP运营维护服务工作各项要求1、定期巡检每天对平台进行巡检,检查水质自动监测站的在线情况、数据完整情况、报警的处理,及时发现系统运行的问题,及时排除,确保数据平台及手机APP正常、稳定运行。2、数据库运营维护健康巡检:每季度一次的健康巡检,包括:系统和数据库的可用性、完整性的检查;系统、数据库和应用性能的检查;系统的结构、恢复步骤、安装、安全扫描等相关问题的检查;对系统错误日志检查与分析,根据操作系统的报错信息,发现系统潜在问题,尽早采取措施,排除故障隐患和安全漏洞。备份恢复:根据数据库系统实际情况,规划实施符合用户工作要求的完善的备份恢复方案,以确保用户数据库系统的安全可靠运行。3、故障处理在软件平台出现故障,导致系统不能正常工作时,运维人员应1小时内向采购人报告故障情况并请求数据平台及手机APP远程协助。并在4小时内解决故障。4、重要活动支持在系统使用过程中,当用户方遇有重要活动,需要确保系统正常运转时,应安排技术支持人员到现场伴随,进行技术支持。(四)、数据采集传输及网络安全要求数据采集和传输必须符合广东省地方标准《地表水自动监测系统数据传输规范》(DB44/T2028-2017)。数据平台需根据吴川分局要求进行版本升级,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四、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五、项目成果1、运营维护服务需提交的文字记录(1)每月维护结束后10日内提交维护状况汇整统计表报告。(2)半年维护结束后15日内提交半年维护报告,包括:1)各水站参数达标结果总结。2)各水站质控任务总结表(数据有效率,校准执行等)3)各水站站点突发事件说明。4)各水站零跨校准结果,工作记录。5)各水站多点线性、加标回收结果表格,工作记录。。6)各水站附录维修工作表。7)维护期内每个季度第三方实际水样监测比对报告。2、运营维护服务结束需提交的文字报告(1)运营结束前20日内,向甲方提交各水站运营状况总结报告,对于未修复的仪器,应于计划结束后15日内完成修复,并通过对各水站站房设备和仪器性能的验收,经确认后结案。报告内容包含下列各项:1)各水站仪器运行情况总结。2)站房内外设备(配水系统、采水系统、数据采集系统、留样系统、空调、监控等设备)可能潜在的问题及建议。3)仪器故障未修复状况。4)灭火器有效期限。5)供电及防雷情况说明。6)站房安全危害与改善状况。7)数据平台及APP运行情况说明。六、付款方式1、本合同总金额为(大写):肆佰壹拾贰万肆仟元整(¥4,124,000.00元)。约定第一年服务费总额为(大写):壹佰叁拾柒万肆仟陆佰陆拾陆元整(¥1,374,666.00元),第二年服务费总额为(大写):壹佰叁拾柒万肆仟陆佰陆拾柒元整(¥1,374,667.00元),第三年服务费总额为(大写):壹佰叁拾柒万肆仟陆佰陆拾柒元整(¥1,374,667.00元),由甲方按下列程序在3年内分期付款:(1)一期款:第一年在合同签订后的7个工作日内,甲方应支付第一年服务费总额的20%给乙方,即贰拾柒万肆仟玖佰叁拾叁元贰角(¥274,933.20元)人民币;从第二年开始,每一服务年度的第一个月甲方应分别支付当前年度服务费总额的20%给乙方,即贰拾柒万肆仟玖佰叁拾叁元肆角(¥274,933.40元)。(2)二期款:每一年度服务期满6个月后,乙方应向甲方递交阶段性服务报告及其他相关文件,甲方应支付服务费总额的40%给乙方,即第一年应支付伍拾肆万玖仟捌佰陆拾陆元肆角(¥549,866.40元),第二年和第三年服务期满6个月后分别应支付伍拾肆万玖仟捌佰陆拾陆元捌角(¥549,866.80元)。(3)三期款:每一年度服务期满一年后,乙方应向甲方递交阶段性a服务报告及其他相关文件,甲方应支付第一年服务费总额的40%给乙方,即第一年应支付伍拾肆万玖仟捌佰陆拾陆元肆角(¥549,866.40元),CL第二年和第三年服务期满一年后应分别支付伍拾肆万玖仟捌佰陆拾陆元捌角(¥549,866.80元)。2、乙方应在支付当月开具正式税务发票原件交予甲方。乙方须在甲方办理支付手续前5个工作日内,提供等额的正式发票给甲方,以便甲方及时办理支付手续,如乙方未能按照约定提供合法有效发票给甲方,甲方办理手续的时间相应顺延。3、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在收到发票审核无误后30日内应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甲方办理请款手续后即视为付款,具体到账时间以财政部门划拨为准),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延迟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乙方付款的条件。4、甲方开票信息如下:单位名称: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吴川分局社会统一信用代码:1140800MB2D63592K5、乙方指定收款账号如下:开户名:深圳市恪勤科技有限公司银行账号:4000109809100242041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城支行七、知识产权归属乙方应保证其所提供的本项目的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因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带三方提出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侵权之诉,则一切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八、保密1、项目实施过程中至乙方正式向甲方交付技术文档资料时止,乙方必须采取措施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数据、源代码、技术文档等资料保密,否则,由于乙方过错导致的上述资料泄密的,乙方必须承担一切责任。项目完成后,甲、乙双方均有责任对本项目的技术保密承担责任。2、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为合同提供的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模型、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本合同无关的任何第三方,不得将其用于履行本合同之外的其他用途。即使向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范围。3、除了合同本身之外,上款所列举的任何物件均是甲方的财产,如果甲方有要求,乙方在完成合同后应将这些物件全部复制件还给甲方。九、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1、乙方有责任接受甲方的定期和不定期检查。若在服务期限内被查出不符合相关国家和省市标准及规范,第一次口头警告,第二次书面警告,第三次则对乙方进行运维费用不予支付。2、如乙方在服务期内甲方数据平台收集的水质自动在线监测站单月数据有效率达不到85%,单站以日计处以本合同总额2%的违约金,多站多月累计,直至扣完为止。3、如乙方在服务期内在甲方质控组安排的标准样品月度考核中,单项目不达标,则不予支付乙方运营维护服务费用。每个不达标项目不予支付数额为当年度合同总额的16%,多项目累计直至扣完为止。4、如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绝付款,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5、如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3%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6、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接受服务,到期拒付服务款项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本合同总的5%的违约金。甲方逾期付款的,则每日按本合同总价的3‰向乙方偿付违约金。7、对于因甲方原因导致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甲方应当依照以下合同约定对乙方受到的损失予以赔偿或者补偿。8、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处理。十、争议的解决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十一、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十二、税费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三、其它1.本合同所有附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3.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4.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十四、合同生效1.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2.合同一式陆份,其中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此页无正文)甲方: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吴川分局签约代表:签订日期:2024年月30日乙方:深圳市恪勤科技有限公司签约代表:签订日期:2024年4月30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水质自动监测站的运维及基础设施保障服务 水质自动监测站 水质自动分析仪 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 总磷水质自动分析仪 高锰酸盐指数水质自动分析仪 总氮水质自动分析仪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