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审计服务采购合同公告(西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2024)



西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2024年度信息化建设项目审计服务采购项目合同公告

重庆信科设计有限公司受西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西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2024年度信息化建设项目审计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西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2024年度信息化建设项目审计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项目编号:CQXK-XZZB-2024000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雪健
项目联系电话:1512392966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西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采购单位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江苏大道7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342622847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重庆信科设计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雪健-15123929662
代理机构地址: 拉萨市柳梧新区国际总部城5号楼2楼

一、采购项目内容

西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2024年度信息化建设项目审计服务采购项目

二、开标时间:2024年04月19日 10:00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7.480000 万元(人民币)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西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2024年度信息化建设项目审计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品目
服务/商务服务/审计服务

采购单位
西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行政区域
西藏自治区
公告时间
2024年06月27日 16:51

开标时间
2024年04月19日 10:00

预算金额
¥7.48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雪健

项目联系电话
15123929662

采购单位
西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采购单位地址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江苏大道7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3426228473

代理机构名称
重庆信科设计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拉萨市柳梧新区国际总部城5号楼2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刘雪健-15123929662

附件:

附件1
信息化建设审计合同(1).pdf

合同编号(甲方):合同编号(乙方):GXJH-PMD-20240077技术服务合同项目名称:西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2024年度信息化建设项目审计服务采购项目D升委托方(甲方西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受托方(乙方:国信金宏信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时间:2024年5月签订地点:西藏拉萨有效期限:15技术服务合同委托方(甲方):西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受托方(乙方):国信金宏信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CF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就西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2024年度信息化建设项目进行信息系统审计的专项技术服务,并支付相应的技术服务报酬。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技术服务的内容如下:1.技术服务的目标:基于风险控制的原则,依据国家行业相关标准及要求进行客观、公正、独立的专项审计,通过检查和评价被审计单位信息系统的安全性、可靠性和经济性,揭示信息系统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信息系统控制的审计及意见和建议,促进被审计单位信息系统实现组织目标。2.技术服务的内容:开展信息系统项目管理专项审计包括但不限于:信息系统建设经济性审计、项目审批管理审计、项目建设管理审计、项目资金管理审计、项目验收管理审计。3.技术服务的方式:现场开展项目信息系统审计服务。第二条:乙方应按下列要求完成技术服务工作:1.技术服务地点:拉萨市。2.技术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且项目具备审计条件后30工作日。.3.技术服务进度:竣工验收前出具审计报告。4.技术服务质量要求:按照国家相关审计标准文件要求5.技术服务质量期限要求:无。第三条:为保证乙方有效进行技术服务工作,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下列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1.提供技术资料:按照信息系统审计服务(1)项目立项、审批、招投标、采购、建设、试运行、验收等全过程文档资料。2.提供工作条件:(1)由甲方负责提供审计必要相关资料。(2)对审计项目提供必要的场地及相关的配合人员。3.其他:双方协商完成。4.甲方提供上述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的时间及方式:甲方应于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做好上述配合工作。第四条:甲方向乙方支付技术服务报酬及支付方式为:1.技术服务费总额为:¥73,000.00元(大写:柒万叁仟元整)2.技术服务费由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1.乙方提交电子版信息系统审计报告,经甲方确认通过,在10个工作日内由甲方向乙方支付审计工作费用总额的100%,即¥73,000.00元(大写:柒万叁仟元整)。乙方确认收款后,3日内交付纸质版(盖章)信息系统审计报告。2.乙方应提供真实合法有效且符合甲方主管税务机关标准的等额增值税发票。乙方开户银行名称、户名和账号为:2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拉萨北京中路支行户名:国信金宏信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账号:54050101363600003448甲方开票信息如下:名称:西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纳税人识别号:11540000009929115K第五条: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应遵守的保密义务如下: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甲、乙双方提供的全部文档、软件及项目相关内部信息。2.涉密人员范围:甲、乙双方参与审计工作和接触双方保密内容的所有工作人员;3.保密期限:拾年。4.泄密责任:甲、乙双方对于因签署或履行本合同从而知悉的对方保密资料和信息(下称保密信息)均应在合同保密期限内保守秘密。未经对方当事人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双方的合同内容和保密信息披露、提供或转让给任何第三方。任何一方未履行本保密条款义务,被视为违约。作为违约行为的一方应承担因自己的违约行为而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第六条: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提出变更合同权利与义务的请求,另一方应当在10日内予以答复;逾期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1.因对方违约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没有必要继续履行;2.第七条:双方确定以下列标准和方式对乙方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进行验收:1.乙方完成技术服务工作的形式:根据合同约定,乙方定期向甲方汇报审计工作情况;最终提交符合审计要求的审计报告,加盖(公司审计专用章)报告,纸质版一式四份。交付内容一经确认,除非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确认书,乙方不得对其内容进行更改。2.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标准:乙方提供的项目实施服务应符合合同及相关标准,满足甲方的需求。3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方法:乙方按照合同约定的进度完成相应阶段的实施服务后,向甲方提出书面验收通知书。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对乙方服务进行验收,项目实施服务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后,甲方应签署相应的验收文件。4验收的时间和地点:甲方指定时间及地点。第八条:双方确定: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利用乙方提交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里(甲、双)方所有。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双(乙、双)方所有。第九条:双方确定,按以下约定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1.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约定,每逾期1天,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技术服务报酬0.5%的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2.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约定,乙方提供的技术服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验收标准,未通过甲方验收的,乙方应退还甲方已H10%的违约金。支付的全部款项,并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技术服务报酬3.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约定,违反合同约定的保密义3务,应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乙方应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并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技术服务报酬10%的违约金。14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三条约定,不提供工作条件或提供的工作条件不符合约定,影响工作进度和质量,承担由此造成的项目延期、费用增加的责任。5.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约定,逾期支付技术服务报酬的,应就逾期部分向乙方支付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的逾期付款违约金。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接受工作成果的,每逾期1天,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技术服务报酬0.5%的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6.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约定,违反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应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向乙方支付相当于技术服务报酬10%的违约金。第十条: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李慧为甲方项目联系人,电话:13426228473,乙方指定李杨为乙方项目联系人,电话:18583627555,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1.牵头组织本方技术服务工作,为技术服务提供条件;2.负责组织协调合同的签订、履行;73.负责跟踪或报告技术服务工作进展和成果。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第十一条: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1.发生不可抗力;2.1第十二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应向甲方所在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并由败诉方承担由此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保险费、鉴定费等费用。第十三条:双方确定: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所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技术术语,其定义和解释如下:1.1第十四条: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下列技术文件,经双方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1.技术背景资料:审计服务要求(见附件)92.可行性论证报告:3.技术评价报告:L;4技术标准和规范:15.原始设计和工艺文件:6.其他:1第十五条:双方约定本合同其他相关事项为: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附件:审计服务要求签署页+(盖章)委托方(甲方):西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杨安文(签字)住所地: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江苏大道73号项目联系人:李慧3联系方式:13426228473通讯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江苏大道73号签订日期:2024年5月31日受托方(乙方):国信金宏信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盖章)(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住所地: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柳梧大道滨河大道以南、柳梧大道以东《百益南岸》2幢2单元11层2号项目联系人:李杨联系方式:18583627555通讯地址:拉萨高新区核心区云慧路1号一号楼B座1101号电话:0891-6364658传真:0891-6364658电子信箱:liyang@gxcata.com签订日期:20245月31日附件审计服务要求项目背景为落实“放管服”改革,进一步贯彻落实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按照国家、自治区党委和政府、自然资源部等决策部署与总体要求,自然资源厅2024年组织实施相关信息化建设项目;其中,国土空间用途管制业务应用提升信息化建设项目,目标是建立自治区、市、县共用的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监管应用体系,实现对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规划条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土地核验与规划核实等全生命周期的事前、事中、事后全周期监管政务服务;自然资源一网通办应用体系建设项目,目标是建立不动产登记、地质灾害资质管理等一网通办应用体系,实现服务事项高效申报、报件合规性自动核验、审批结果精准送达。按照项目批复文件要求,结合项目实际需要,为开展国土空间用途管制业务应用提升信息化建设项目、自然资源一网通办应用体系建设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项目整体实施进度(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履行、资金拨付、是否达到项目建设目标等方面)审计和评估,同时对2个项目投资完成情况、施工单位和其他参建单位履约、建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等内容进行评估,计划招标1家监理服务机构承担项目监理工作,对项目信息系统建设过程一般控制进行审计,按照审计原则及自然资源厅需求对项目资产进行抽样盘点,并对项目的采购、实施、验收、交付进行审计并提出建议,并检查项目资料,提出问题和建议。二、审计开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政府采购法》《审计机关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准则》《第3205号内部审计实务指南——信息系统审计》《国家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项目初步设计及批复项目经济合同、招投标相关资料、实施资料、监理资料、财务资料三、工作内容(一)审计项目:1.国土空间用途管制业务应用提升信息化建设项目2.自然资源一网通办应用体系建设项目(二)审计范围1.对项目资金的使用计划、实施进度等方面进行评估和审计。同时对项目投T资完成情况、施工单位和其他参建单位履约、建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等内容进行评估,确保评估的准确性、真实性和完整性。2.对项目开展信息系统全过程审计,对项目的采购、实施、验收、交付进行审计并提出建议,并定期检查项目资料,提出问题和建议。1)项目信息系统审计(主要服务内容):依据《3205号内部审计实务指南——信息系统审计》中与该项目相关主要内容以全过程审计的方式,针对项目一致性、项目立项、预算及执行、招投标、采购和合同、项目实施(变更)、项目验收等方面进行审查审计,并对项目审批、建设、资金、验收、运行等方面做出评价。①对已采购交付使用资产设备品牌、型号进行核查,对业务系统功能进行核查,对项目整体架构进行核查;②对项目建设的立项程序合规、招采程序合法、建设内容完整、建设手续齐E全、验收程序合规等方面进行审查。③核查各项投资费用支出是否合法、合格、真实、有效,成本构成依据是否充分,是否按合同结算工程款,有无超标、有无虚报、瞒报。2)竣工决算审核审计①审查竣工决算编制依据。审核决算依据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是否存在遗留问题。②审查是否按规定的时间及时进行竣工决算的编报。③审核竣工决算资料的齐全性和真实性。有关财务报表、主要附表是否齐全,表中各项目的内容填列是否完整、正确、真实,各表之间应该一致的数字是否相符;竣工情况说明书所列项目内容是否全面、真实。④审核建设单位的竣工验收工作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决算编制工作有无专门的人员,各项清理工作是否彻底和全面。3)财务报告①审查财务经济性审计编制依据,包括审核决算依据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是否存在遗留问题。②审查是否按规定的时间及时进行财务经济性审计的编报。③审核竣工决算资料的齐全性和真实性。有关财务报表、主要附表是否齐全,表中各项目的内容填列是否完整、正确、真实,各表之间应该一致的数字是否相符;财务情况说明书所列项目内容是否全面、真实。④审核建设单位的财务相关工作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财务审计编制工作有无专门的人员,各项清理工作是否彻底和全面。⑤财务经济性审计报告内容允许分包,但被分包的单位须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四、审计服务要求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政府采购法》《第3205号内部审计实务指南—信息系统审计》《国家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要求,对国土空间用途管制业务应用提升信息化建设项目、自然资源一网通办应用体系建设项目等2个项目进行信息化项目及经济性审计,并在规定时间内出具相关审计报告(财务经济性审计报告、信息化项目审计报告、竣工决算审计审核报告);2、乙方应根据本项目的特点,组织专门的服务团队,由具有丰富经验的项目负责人、信息系统审计师组成,负责完成项目的财务审计工作,所有参与本项目人员须提供信息系统审计师资质证明文件并签订保密协议;3、不得向被审计、被评审单位收取任何费用;4、依法独立完成相关任务,不得以任何形式将项目再委托其他机构。5、乙方服务人员须使用甲方提供的设备在指定的场所开展审计业务,并严格遵守甲方工作纪律和要求。6、反映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重大问题,提出改进或加强投资项目管理的建议意见;7、负责审计服务过程中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在全面完成受托工作后,应及时整理项目工作底稿、取证记录、会议纪要、往来联系函等资料,根据资料存档要求配合使用单位做好归档工作,确保资料的收集完整、整理规范、归档及时、保管安全;8、审计方应做好本项目所有审计资料的归档、收纳工作,在实施工程中,配合甲方提供项目相关的法律、政策依据。9、通过评估及时发现系统脆弱性或存在问题,识别风险,了解系统安全状况。10、依据《3205号内部审计实务指南——信息系统审计》中与该项目相关主要内容开展,针对项目一致性、项目立项、预算及执行、招磋商、采购和合同、项目实施(变更)、项目验收等方面进行审查审计,并对项目审批、建设、资金、验收、运行等方面做出评价。五、保密要求乙方必须与甲方签订保密协议,乙方必须与参加此次项目的所有项目组成员签订保密协议,在合同签订时一并提供给甲方。乙方具体实施项目中的重要资料和结果,在项目实施期间和实施结束后,乙方不得带离该地点。乙方对本规范书中的内容及在应标过程中接触的设备信息、数据资料等负有保密责任,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六、交付成果国土空间用途管制业务应用提升信息化建设项目、自然资源一网通办应用体系建设项目审计报告,每个项目包含但不限以下内容:财务经济性审计报告、信息化项目审计报告、竣工决算审计审核报告(竣工验收后出具)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审计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西藏自治区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