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墙防水补漏及GCP办公室改造工程 岩土工程勘察报告采购合同公告(高高州市人民医院2024)



高州市人民医院拱桥楼外墙防水补漏及GCP办公室改造工程项目设计服务

采购项目名称:

高州市人民医院拱桥楼外墙防水补漏及GCP办公室改造工程项目设计服务

采购项目编码:

4409814563727422404171229

项目业主:

高州市人民医院

服务机构:

西桥设计有限公司

合同名称:

高州市人民医院拱桥楼外墙防水补漏及GCP办公室改造工程项目设计服务

合同编号:

4409814563727422404171229

合同总金额:

¥9,000.00元

合同签订时间:

2024年06月19日

履约人员:

合同服务期限:

2024年06月19日至2024年07月18日

服务内容:

高州市人民医院拱桥楼外墙防水补漏及GCP办公室改造工程项目需委托一家具有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负责对该项目进行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等

合同附件

拱桥楼外墙防水补漏及GCP办公室改造工程项目设计合同.pdf

高州市人民医院 2024-06-28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专业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工程名称:高州市人民医院拱桥楼外墙防水补漏及GCP办公室改造工程项目工程地点:高州市人民医院设计证书等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发包人:高高州市人民医院设计人:西桥设计有限公司茂名第一分公司合同编号:MM2404300006签订日期:年月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监制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包人:高州市人民医院设计人:西桥设计有限公司茂名第一分公司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高州市人民医院拱桥楼外墙防水补漏及GCP办公室改造工程项目施工图设计,工程地点为高州市人民医院,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执行。第一条本合同签订依据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第二条设计依据2.1发包人给设计人的委托书2.2发包人提交的基础资料2.3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国家颁布的现行标准及规范。第三条合同的文件优先次序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3.1合同书3.2发包人要求及委托书第四条本合同项目的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内容(根据行业特点填写)4.1项目名称:高州市人民医院拱桥楼外墙防水补漏及GCP办公室改造工程项目4.2工程投资规模:393169.28元。1分项项目名称设计阶段及内容设计阶段及内容设计阶段及内容分项项目名称层数面积(m)投资额(元)方案初步设计施工图高州市人民医院拱桥楼外墙防水补漏及GCP办公室改造工程项目//393169.28元小第五条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交有关资料、文件5.1上级机关和主管部门批准的文件或设计任务书;5.2经有关部门批准的设计技术条件;5.3规划管理部门批准的红线、方案审查意见书及定点通知书;5.4符合设计要求的1:500现状地形图(dwg格式电子文件);5.5符合设计要求的现状及规划综合管网资料,道路规划资料(dwg格式电子文件);5.6经审查合格的工程地质勘察报告;5.7其他基础资料(详设计所需资料清单)。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交日期合同签定后7个工作日内(暂定)有关事宜12设计任务书规划蓝图、条件等规划文件11合同签定后7个工作日内(暂定)1岩土工程勘察报告1合同签定后7个工作日内(暂定)4甲方意见及建议等1合同签定后7个工作日内(暂定)2第六条费用6.1国家计委、建设部《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的工程设计收费基价表如下:工程设计收费基价表序号计费额(万元)收费基价(万元)费率12009.04.50%250020.94.18%31,00038.83.88%43,000103.83.46%55,000163.93.278%68,000249.63.12%710,000304.83.048%820,000566.82.834%940,0001,054.02.635%1060,0001,515.22.525%1180,0001,960.12.4501%12100,0002,393.42.3934%13200,0004,450.82.2254%14400,0008,276.72.0692%15600,00011,897.51.983%16800,00015,391.41.924%171000,00018,793.81.879%182000,00034,948.91.7474%30注:(1)计费额>2000000万元的,以计算额乘以1.6%的收费率计算收费基价;(2)计费额处于两个数值区间的,采用直线内插法确定6.2本项目设计费经发包人与设计人双方商定设计费确定为9000元(人民币大写:玖仟元整)。工程建设期间由于发包人原因要求设计人作重大设计调整,则应新增设计费(协商)。第七条支付方式付费次序占总设计费(%)付费额(元)付费时间(由交付设计文件所决定)第一次付费0%(方案费)/本合同签订后20天内第二次付费0%(初步设计图费)/初步设计图交给甲方后7天内第三次付费100%(施工图设计费)一次性支付清施工图及发票交给甲方后7天内7.1设计人完成施工图交付后一个月内,发包人一次付清;7.2设计费支付方式:电汇或银行转账,乙方提供等额正式发票。7.3双方委托银行代付代收相关费用。第八条设计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交日期有关事宜1方案3合同签定后工作日内2初步设计图2整套设计方案定稿并签名确认后工作日2施工图(建筑、排水)8整套设计方案定稿并签名确认后工作日备注:1、以上设计工期为工作日周期,不包括国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讨论修改周期由甲方确认后不计入设计周期。(甲乙双方讨论修改、定案过程、政策法规变更或自然灾害,设计时间顺延)。2、工作周期以合同生效开始计算。3、如因发包人要求而导致调整幅度大,设计工作量增加等原因,设计文件提交日期不能确定,设计人应提前3日书面通知发包人,经甲方同意,甲乙双方可协商后确定设计工作日期。双方可签订《阶段设计协议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合同。备注:1、以上设计工期为工作日周期,不包括国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讨论修改周期由甲方确认后不计入设计周期。(甲乙双方讨论修改、定案过程、政策法规变更或自然灾害,设计时间顺延)。2、工作周期以合同生效开始计算。3、如因发包人要求而导致调整幅度大,设计工作量增加等原因,设计文件提交日期不能确定,设计人应提前3日书面通知发包人,经甲方同意,甲乙双方可协商后确定设计工作日期。双方可签订《阶段设计协议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合同。备注:1、以上设计工期为工作日周期,不包括国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讨论修改周期由甲方确认后不计入设计周期。(甲乙双方讨论修改、定案过程、政策法规变更或自然灾害,设计时间顺延)。2、工作周期以合同生效开始计算。3、如因发包人要求而导致调整幅度大,设计工作量增加等原因,设计文件提交日期不能确定,设计人应提前3日书面通知发包人,经甲方同意,甲乙双方可协商后确定设计工作日期。双方可签订《阶段设计协议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合同。备注:1、以上设计工期为工作日周期,不包括国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讨论修改周期由甲方确认后不计入设计周期。(甲乙双方讨论修改、定案过程、政策法规变更或自然灾害,设计时间顺延)。2、工作周期以合同生效开始计算。3、如因发包人要求而导致调整幅度大,设计工作量增加等原因,设计文件提交日期不能确定,设计人应提前3日书面通知发包人,经甲方同意,甲乙双方可协商后确定设计工作日期。双方可签订《阶段设计协议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合同。备注:1、以上设计工期为工作日周期,不包括国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讨论修改周期由甲方确认后不计入设计周期。(甲乙双方讨论修改、定案过程、政策法规变更或自然灾害,设计时间顺延)。2、工作周期以合同生效开始计算。3、如因发包人要求而导致调整幅度大,设计工作量增加等原因,设计文件提交日期不能确定,设计人应提前3日书面通知发包人,经甲方同意,甲乙双方可协商后确定设计工作日期。双方可签订《阶段设计协议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合同。第九条双方责任9.1发包人责任9.1.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性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发包人提交的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7天以内,设计人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发包人交付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7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9.1.2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有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返工时,双方除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4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返工费。在未签订合同前发包人已同意,设计人为发包人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发包人应支付相应设计费。9.1.3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设计人不退还发包人已支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9.1.4发包人必须按合同规定支付定金,收到定金作为设计人设计开工的标准。未收到定金,设计人有权推迟设计工作的开工时间,且交付文件的时间顺延。9.1.5发包人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日期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应支付金额千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且设计人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顺延。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应支付应付的设计费。9.1.6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文件时,须征得设计人同意,不得严重背离合理设计周期,且发包人应支付赶工费。9.2设计人责任9.2.1设计人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设计文件(出现9.1.1、9.1.4、9.1.5条规定有关交付设计文件顺延的情况除外),并对提交的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9.2.2设计合理使用年限按国家规定年限执行。9.2.3设计人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员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提出补救设计方案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相对应的设计费,损失特别严重的,发包人有权要求设计人给予赔偿,赔偿金额为直接损失部分相对应的设计费的100%(不超过该部分设计费扣除税金以外的总金额)9.2.4由于设计人原因,延误了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5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一9.2.5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发包人已支付的定金。9.2.6设计人交付设计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上级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文件一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设计人仍负责上述工作,可按所需工作量向发包人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额由双方商定。第十条知识产权及保密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第十一条合同争议解决本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按下列第(一)种方式解决:(一)提交茂名仲裁委员会仲裁。(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二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2.1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长期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技术咨询服务合同。12.2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的服务至施工安装结束为止。12.3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以外的工作服务,另行签订协议并支付费用。12.4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12.5本合同一式4份,发包人和设计人各持2分;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12.6双方认可并签字的来往传真、电报、会议纪要及相关附件等,均为本合6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2.7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委托方单位名称:(盖章)承接方单位名称:光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税园有b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单位地址:单位地址:高州市沙河南一区132号联系电话:联系电话:13929736825日期:70046.6日期:开户名:西桥设计有限公司公司茂名第一分公司账号:44050169100300001950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州支行7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中选中介服务机构通知书编号:MM2404300006西桥设计有限公司(西桥设计有限公司茂名第一分公司):受高州市人民医院委托,高州市人民医院拱桥楼外墙防水补漏及GCP办公室改造工程项目设计服务(采购项目编码:4409814563727422404171229),通过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直接选取进行公开选取并经过项目业主确认,你机构为本项目的中选中介服务机构,服务金额确定为人民币玖仟圆整(¥9,000.00元)。服务时限为:30天。区请你机构在接到此通知书之日按照规定,在3个工作日当内与高州市人民医院接洽,在15个工作日内与高州市人民医院按照采购公告确定的内容以及网上报名承诺书有关内容签订中介服务合同,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在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上备案公示(合同中法定保密的内容应去掉),并依合同约定完成工作。高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4年04月30日东省风8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外墙防水补漏及GCP办公室改造工程 岩土工程勘察报告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