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自然资源专项调查监测及数据建库 制作全市调查监测底图数据库采购合同公告(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024)
全市森林、草原、湿地和长江重点生态地区自然资源专项调查监测及数据建库采购合同
一、合同编号:CQS24C00294-06
二、合同名称:全市森林、草原、湿地和长江重点生态地区自然资源专项调查监测及数据建库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CQS24C00294
四、项目名称:全市森林、草原、湿地和长江重点生态地区自然资源专项调查监测及数据建库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址:江北区
联系方式:63158177
供应商(乙方):重庆江恒测量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金龙路259号财信.城市国际1幢20-10
联系方式:67071696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无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1、制作全市调查监测底图数据库。2、将林草湿底图数据下发区县,指导区县开展林草湿专项数据数据清理、内业处理、“国土调查云”举证等工作。3、编制林草湿专项调查监测《实施方案》,对区县开展相关工作指导。4、指导“国土调查云”在区县林草湿专项调查监测中的应用。5、开展林草湿图斑信息市级核实,对一致图斑核查其与年底变更调查成果的坐标系、地类、权属、边界及其他标注信息的一致性。
主要标的数量:1.00项
主要标的单价:¥238500.0000
合同金额:¥238500.00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详见合同附件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07-01 00:00:00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07-01 00:00:00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24C00294-林草湿和长江重点生态地区自然资源监测及数据建库-分包2合同.pdf
渝规资合同DJ2024Z050702G号项目采购合同(服务类)采购项目名称:全市森林、草原、湿地和长江重点生态地区自然资源专项调查监测及数据建库(分包2:长江重点生态地区自然资源状况监测)甲方(需方):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乙方(供方):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院重庆江恒测量咨询有限公司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制2024年6月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以下简称甲方)于2024年6月14日,根据采购结果,确定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院、重庆江恒测量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为中标单位承担本项目工作。为顺利开展工作,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本项目相关事宜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履行。第一条本合同签订依据1.1法律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规定。1.2政策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2020年12月26日第十三届*************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2)《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体系构建总体方案》(自然资发(2020)15号);(3)《自然资源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开展2023年全国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78号)(4)《自然资源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共同做好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工作的意见》(自然资发(2022)5号)(5)《关于开展2023年全市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工作的通知》(渝规资(2023)261号)1(6)《重庆市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体系构建实施方案》(渝规资办(2020〕718号)第二条项目名称全市森林、草原、湿地和长江重点生态地区自然资源专项调查监测及数据建库分包2(分包2:长江重点生态地区自然资源状况监测)第三条项目内容、范围和要求3.1项目工作内容:(1)开展长江重点生态区自然资源状况变化监测。在2023年已经建立长江干支流1+3+5km自然资源本底调查数据库的基础上,结合国土变更调查、森林变更调查、自然资源常规监测等数据,开展庆市2024年长江重点生态区自然资源本底变化监测,监测各类资源数量、质量、结构、保护与开发利用等情况。行:号:(2)开展长江重点生态区自然资源开发利用预警监测。在已经5建立的长江重点生态区自然资源开发利用预警监测指标基础上,对长江干支流1+3+5km范围内利用发生变化的图斑开展补充调查,定期进行自然资源开发利用预警分析。(3)编制长江重点生态区自然资源状况年度监测报告。分析长江干支流1+3+5km自然资源空间分布、利用状态、变化情况等特征,诊断存在的主要问题、主要影响因素以及变化趋势,形成长江重点生态区自然资源状况年度监测报告。23.2项目工作要求及成果:(1)长江重点生态地区自然资源状况监测报告:(2)长江重点生态地区自然资源状况监测数据库。3.3项目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前。第四条项目经费及支付方式4.1本项目合同总金额为795000.00元(大写:柒拾玖万伍仟元),该金额为本合同项下包干费用,甲方在乙方提供服务期间不再承担任何为本合同所支出的费用。4.2付款方式4.2.1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向甲方提供经甲方确认的工作方案或工作计划并开具合同总价款75%额度的正式发票,甲方原则上在收到乙方开具的发票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75%,即支付项目资金596250.00元(大写:伍拾玖万陆仟贰佰伍拾元整)。其中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院417375.00元(大写:肆拾壹万柒仟叁佰柒拾伍元整);重庆江恒测量咨询有限公司178875.00元(大写:壹拾柒万捌仟捌佰柒拾伍元整)4.2.2按照工作要求,2024年12月31日前,乙方提供经甲方验收合格的工作成果并开具剩余未支付价款额度的正式发票,甲方原则上在收到乙方开具的发票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25%,即支付项目资金198750.00元(大写:壹拾玖万捌仟柒佰伍拾元整)。其3中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院139125.00元(大写:壹拾叁万玖仟壹佰贰拾伍元整);重庆江恒测量咨询有限公司59625.00元(大写:伍万玖仟陆佰贰拾伍元整)。4.3乙方收款账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红五路支行开户名: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院开户账号:3100023429200012694联系人及电话:康莉023-61310557开户银行: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树桥支行开户名:重庆江恒测量咨询有限公司划和开户账号:270101040016353联系人及电话:黄明惠023-67071696商银行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金龙路259号财信城市国际1幢20-10200231100第五条双方的权利与义务5.1甲方的权利5.1.1甲方组织验收,对项目工作进度、质量进行监督管理。5.1.2根据工作开展实际情况调整实施方案,对无进一步开展工作价值的项目,按规定程序下达项目终止通知书。5.1.3项目所形成的成果和成果资料属甲方所有。5.1.4甲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或者服务,4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所有权、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若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5.2甲方的义务5.2.1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价款5.2.2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提供服务。甲方要求提前交付成果文件时,须征得乙方的同意。5.3乙方的权利庆5.3.1报请甲方对实施方案、阶段性工作报告、测试分析数据、5010成果报告等进行评审验收,并负责审查后成果资料的补充、修改和完善工作。5.3.2对实施过程中有关问题,报请甲方协调。5.3.3按协议约定向甲方申请支付价款。5.4乙方的义务5.4.1乙方应于合同第三条约定时间前完成项目内容,并对提交的成果的质量负责。5.4.2乙方应按甲方的具体要求提交项目成果及相关材料,包括项目开展过程中购买、调查到的原始资料,并对提交的成果及相关材料真实性负责。5.4.3乙方由于自身原因,在成果资料文件中出现的遗漏和差错,应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修改、补充、完善。5.4.4乙方应严格遵守相关财会制度的规定。55.4.5本项目采用联合体的形式预留合同总额的30%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联合体成员方重庆江恒测量咨询有限公司为小型企业,重庆江恒测量咨询有限公司经费比例为合同总金额的30%。本合同规定的其他任务乙方不得转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分包。5.4.6严格执行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加强安全管理,若发生安全事故,乙方承担一切责任。5.4.7接受甲方或甲方委托机构和专家组开展的技术、质量、进度等检查,并按规定报送阶段性工作报告。5.4.8遵守项目相关资料保密规定,履行项目全过程资料保管和保密义务。未经甲方批准,不得发布、公开项目阶段进展或成果资料信息。第六条违约责任6.1在合同履行期间,若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应根据乙方重庆红292000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支付价款,若甲方已支付款项超过实际工作量,19135超过部分乙方应予以退还。6.2甲方必须按合同规定支付前期工作费用,如甲方未按时支付前期工作费用,乙方有权推迟开工时间,后阶段相应工作顺延。6.3甲方未按合同第四条支付价款,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金额千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如因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方案或计划经甲方确认,且未先行开具发票并送达甲方,甲方的未支付行为不视为违约。6.4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导致延误成果资料交付时间的,每延误6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费的千分之一,甲方有权从未支付的款项中扣除该部分费用,尚未支付费用不足以涵盖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时,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该部分。6.5本合同生效后,乙方未与甲方协商一致,单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应退还甲方已支付款项,并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30%的金额作为违约金。6.6若乙方不能按本合同约定交付合格的设计成果,在甲方提供的合理的修改完善时间内仍不能完成,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不再支银付未支付款项并有权要求退还已经支付的所有费用。06.7若乙方提供虚假成果或不真实的数据,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向甲方退还本合同项下甲方支付的款项,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第七条通知与送达7.1甲乙双方均确认各自合法有效送达地址及联系方式以合同尾部载明内容为准,电子送达与其他送达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均可选用任意方式向相对人进行送达。7.2本合同乙方变更名称、地址、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的,应当在变更后10日内书面及时通知相对方,变更方未及时通知的,相对方按照变更前的信息进行送达的任何通知(包括批准、确定、证明、请求等各种形式)均视为有效送达,因此产生的不利后果由变更方承担。受送达人拒收的,不影响送达效力。7.3一方向另一方送达文件,以被送达方的签收日期作为送达日7期。通过快递方式送达的,以快递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被送达方拒收或无法送达或其他任何非因送达方原因导致送达失败的的,自交邮后第三日视为送达。通过电子文件送达的,电子文件内容在发送方填写正确地址且未被系统退回的情况下,自文件进入对方数据电文接受系统视为送达。通过短信、微信等形式送达的,自发送方成功发送至被发送人电子载体时即为送达。7.4本合同约定地址适用于各类法律文书、司法文书的送达。本通知送达条款为独立条款,不受合同整体或者其他条款效力的影响,始终有效。第八条其它8.1本合同相关文件:有关本次采购项目的商务谈判文件以及相杏必关的函件,如采购文件、报价文件、澄清函、技术资料、乙方提供的五路支售后质保方案以及各项与本采购项目相关,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12694部分。8.2本合同项目成果版权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擅自使用。8.3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应另行支付费用。8.4由于不可抗拒的因素(自然灾害、政策性调整等)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处理。8.5双方如对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应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取得一致意见,双方均可依法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88.6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商定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8.7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8.8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双方履行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自(以下无正文)04(199(本页为合同签署页)市资甲方:(合同专用章)乙方: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院(盖章)甲方住所地:重庆市渝北区龙山大道339号二一二联系人:开户行庆,和街乙方住所地行:二产银行重庆红路支体县联系方式:联系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13594660311联系方式:法人授权代理人:(签字文经输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理人:(签字业务处室负责人:(签字)加的12计划财务处负责人:(签字)江机恒测E乙方:重庆江恒测量咨询有限公司盖章)乙方住所地:市渝金龙路269号财ffsa到信城市国际1幢20-10安联系人:聚口联系方式:15023225403单位法定代表人或黄买法人授权代理人:(签字2024年7月1日(手写)2024年7月日(手写)10+中标通知书(分包2)致: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院(主体)和軍庆江恒测量咨询有限公司(联合体)项目号:CQS24C00294项目名称:全市森林、草原、湿地和长江重点生态地区自然资源专项调查监测及数据建库分包号:2分包名称:长江重点生态地区自然资源状况监测采购方式:公开招标中标金额:79.5万元(大写:柒拾玖万伍仟元整)中标标的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24年12月31日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本分包采用联合体方式预留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主办方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院单位为事业单位和成员方重庆江恒测量咨询有限公司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成员方重庆江恒测量咨询有限公司单位已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承诺其属于(小型)企业,承接金额占合同总金额30%。合同签订时间及要求:请贵单位于本《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特此通知!签发机构重庆民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024年06月14日P/采购人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23-63158213代理机构联系人:梁远园联系电话:023-86216056联系邮17447758230qq.comTE11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自然资源专项调查监测及数据建库 制作全市调查监测底图数据库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重庆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