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执法仲裁辅助岗位工作人员经费其他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北京市昌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



执法仲裁辅助岗位工作人员经费其他服务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合同

一、合同编号: 11011424210200015281-XM001-001
二、合同名称: 执法仲裁辅助岗位工作人员经费其他服务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 11011424210200015281-XM001
四、项目名称: 执法仲裁辅助岗位工作人员经费其他服务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北京市昌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
地 址: 北京市昌平区政府街3号
联系方式: 89703864
供应商(乙方): 北京安业兴家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地 址:详见合同附件
联系方式:详见合同附件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执法仲裁辅助岗位工作人员经费其他服务采购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附件
主要标的数量:详见合同附件
主要标的单价:详见合同附件
合同金额: 396.6744000 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详见合同附件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06-25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07-02
九、其他补充事宜:
本合同对应的中标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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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仲裁辅助岗位劳务派遣协议 合同7.2.pdf

劳务派遣协议甲方(用工单位)名称:北京市昌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所:北京市昌平区政府街3号法定代表人:齐俊国联系电话:69746816传真:69746816电子邮箱:乙方(用人单位)名称:北京安业兴家劳务派遣有限公司住所:昌平区城北街道办事处政府街3号法定代表人王新联系电话:69712450传真:669712450电子邮箱::1c1鉴于:乙方是专门提供人力资源管理服务并具有劳务派遣资质的服务公司,甲方因自身工作需要,委托乙方为里方招聘的执法仲裁辅助岗位工作人员提供劳务派遣服务(本协议统称为派遣员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提供劳务派遣服务事宜订立本协议。1第一章劳务派遣协议的期限第一条本协议期限:自2024年7月1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止。第二章沂派遣员工的招录与变更第二条派遣员工的招录与变更(一)由甲方负责新派遣人员的招聘、政审及体检工作,确定符合条件人员后向乙方提供本协议所需派遣员工名册。(二)甲方所需乙方派遣员工数量有变更的,甲方应提前书面通知(通知的地址为本协议首部乙方的住所)乙方,以便乙方提供相应的服务。乙方应在10日内书面回复是否同意增减派遣员工,若乙方未在上述期限内回复或者即使回复不同意增减但无合理理由的,均视为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的要求增减派遣员工。2(三)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没有收到派遣员工变更的通知,乙方将继续按上月状况提供服务并收取费用,由此产生的责任由甲方承担,反之由此产生的责任由乙方承担。第三章管理费及派遣员工工资、社会保险及福利待遇第三条相关费用的数额及支付办法(一)合同签订后,甲方每半年向乙方预付一次,金额为该半年预计要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劳务派遣服务费、派遣员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住房公积金费用等)。因聘用人员变化等原因会导致预计费用与实际费用不一致,次年1月底,双方根据实际费用进行上年度结算。如因财政拨款原因导致甲方延迟支付上述费用,乙方同意甲方于收到财政专项拨款后及时支付。甲方支付相关劳务派遣费用前,业CN乙方须开具合法、有效的劳务派遣费用发票。(二)派遣员工的全部劳动报酬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标准执行,由甲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基本工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加班费等。(三)劳务派遣服务费每人每月100元。(四)如甲方以银行汇款方式支付费用,应汇入以下乙方指定的账号:账户名:北京安业兴家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建设银行昌平支行账号:11001009200059261851第四条根据甲方采用的服务项目,乙方每月10日前给甲方提供以下账单:社保账单、工资账单及整合对账单。31·.第五条派遣员工在医疗期内或者女性员工在孕期、产期、哺育期内的劳动报酬标准,以及派遣员工在派遣期发生工伤事故、患职业病或非因工致伤、患病所应享受的待遇均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所产生的费用如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亲属抚恤金及丧葬费等均由乙方专项申报资金并支付派遣员工。第六条如果在服务过程中发生了其它未在本协议中列明的费用,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原则,经甲方同意后书面确认的,由乙方根据实际发生费用在每月整合对账单中明确列举o第四章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第七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一)对派遣员工的聘用有选择权、决定权,并在派遣期间具有工作安排、管理指挥权。(二)有权根据业务需要依法确定派遣员工的报酬、工作地点、岗位、考核方式等标准。(三)负责派遣员工的日常管理与考核。(四)如派遣员工在派遣期间发生工伤,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及时采取妥当的救治措施。(五)派遣员工与乙方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手续。(六)甲方在派遣期间单方辞退派遣员工的,依法应支付的经济补偿金由甲方承担,但因派遣员工违反甲方规章制度或法律法规需要辞退的除外。(七)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附件《北京市昌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编制外人员管理办法》管理聘用人员。4第八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一)尽职尽责按照甲方要求、协议约定及甲方的派遣名单提供劳务派遣服务。(二)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5日内,与派遣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已签订劳动合同的除外;按照甲方确定的薪酬标准及时足额向派遣员工支付劳动报酬,按照付款明细上甲方确认的社保基数及时缴纳社保费用,并依法代扣代缴派遣员工个人应缴费部分。(三)向派遣员工明示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对派遣员工进行培训,要求派遣员工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四)不得克扣甲方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给派遣员工的薪酬,也不得向派遣员工收取任何费用。(五)在甲方按照《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合法用工的前提下,派遣员工如有违反甲方规章制度或者相关法律法1规的情形时,乙方应协助甲方追究派遣员工的责任。(六)派遣员工在派遣期限内达到退休年龄的,乙方应按照相关规定为其办理退休手续。婴(七)应当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为派遣员工依法办理相关离职手续,包括但不限于为符合条件的派遣员工办理失业4保险金申领手续、为符合社保转移条件的派遣员工办理社保转T移相关手续、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及时为派遣员工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等。(八)配合甲方,向派遣员工送达相应通知或文件。(九)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应当确保其持续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七条规定的条件。5A(十)由于乙方原因导致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的情况下乙方承担因合同无效的一切后果,包括但不限于派遣员工及甲方的各项损失。1.-(十一)乙方同意甲方按照本合同附件《北京市昌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编制外人员管理办法》内容管理聘用人员;乙方应与聘用人员就管理办法内容做好相关衔接。第五章协议的解除及违约责任第九条双方可友好协商本协议的解除事宜。第十条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如因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履行本协议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相关证明。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协商决定是否延期履行协议、更改协议中的某些条款或提前解除协议。:6第十一条因国家、北京市或昌平区有关劳务派遣相关规定发生变化,不适宜由甲方通过采购程序选定第三方负责劳务派遣事项的,甲方可单方根据届时政策规定执行,不受本合同约定条款约束。由此而产生的损失,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第十二条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乙方与派遣员工发生劳动争议时,如裁决乙方对派遣员工承担法律责任的,应由乙方按最终法律文书(包括裁决书、判决书或经甲方确认的调解书)对派遣员工进行赔偿或补偿,与甲方无关。第十三条在协议履行过程中,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或未依法履行劳务派遣单位义务给甲方(含关联单位)或派遣员工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且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6第六章争议解决及其他第十四条因因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引起的一切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五条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第十六条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附件:《北京市昌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编制外人员管理办法》甲方(公章):日出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2024年6月日72024年6月25日甲方(公章):日出乙方(公章):王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2024年6月日2024年6月25日出72附件:北京市昌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编制外人员管理办法*.为规范北京市昌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称“我局”)编制外工作人员(以下简称聘用人员)队伍管理,提高人员素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一、本办法所称聘用人员是指在我局工作,与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劳务派遣公司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派遣至我局工作的非在编人员。二、聘用人员原则上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使用谁培训”的原则,各用工科室、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合理制定岗位职责,做好岗前培训和日常管理等,并按照公平、公正、3+A注重实绩的原则,做好聘用人员绩效考核。三、聘用人员应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我局规章制度,按照用工部门的岗位要求开展工作,认真履职尽责,岗位职责由各用工科室、部门具体制定。四、聘用人员辞职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提出辞职的,由本人提前30日向劳务派遣公司和我局出具书面申请,说明辞职原因和离职日期,与用工科室、部门做好工作交接,辞职申请经用工科室、部门负责人和主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报党建人事科,由党建人事科通知劳务派遣公司办理离职手续。8五、聘用人员退回(一)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情形,退回劳务派遣公司,由劳务派遣公司办理辞退手续(解除劳动关系手续)。1、存在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2、酗酒、赌博、吸毒、打架斗殴、骂人或参加迷信活动的;3、利用岗位之便,索要或收受服务对象钱物或谋取私利的·,4、年度绩效考核评价为不称职经调岗或者培训后仍不称职的;5、不服从我局工作安排的;I6、一个月内累计迟到及/或早退达六次的;7、连续旷工3天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5天的(旷工包括未履子行请假手续或者请假未获批准即不到岗工作,或请假期满后未到岗工作或未到我局指定的工作地点或工作岗位工作等);8、有任何的欺骗或不诚信行为的;9、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我局组织的培训达三次的;10、因机构改革等原因劳务派遣员工所在岗位被撤销的;11、被处以治安管理处罚、被司法拘留、行政拘留、被采时辽取刑事强制措施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12、未对知悉的与我局或我局人员相关的未公开信息予以保密的;913、严重违反我局规章制度的其他行为。(二)退回劳务派遣公司办理流程1、由用工所在科室、部门出具书面报告,说明退回理由和事实依据、适用本办法的条款等,并经用工科室、部门负责人和主管领导签字同意,所退回聘用人员签字认可(所退回聘用人员拒绝签字的,由所在科室、部门两名见证人签字说明,并保存相关证据材料)后报党建人事科。·2、昌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实审批同意退回后,通知劳务派遣公司,由其按照程序办理辞退手续(解除劳动关系手续)。北京市昌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4月18日.10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北京市昌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法定代表人:齐俊国,职务:局长、党组书记、一级调研员受托人:王辉,女,1973年3月生,单位:北京市昌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务:区人力社保局党组成员、三级调研员,联系电话:89741320。授权事项:委托人授权受托人作为我单位代理人在受托人分管工作范围内2024年度委托人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上签字。(受托人分管工作范围:负责机关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干部队伍建设、综合统计及分析、宣传、工会、共青团、妇联、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退休干部管理等方面的工作。)授权期限: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自2024年1月1日始A至2024年12月31日止。委托人:北京市昌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法定代表人:,2023年12月31日#idc error#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执法仲裁辅助岗位工作人员经费其他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北京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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