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丝猴保护研究采购合同公告(平武县林业和草原局2024)



一、合同编号:N5107272024000049-1

二、合同名称:四川(平武)川金丝猴保护研究项目

三、项目编号:N5107272024000049

四、项目名称:四川(平武)川金丝猴保护研究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平武县林业和草原局机关
地址:平武县龙安镇飞龙路中段241号
联系方式:0816-8822710
供应商(乙方):四川卿云驿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绵阳市平武县虎牙藏族乡虎丰村四组陈家院
联系方式:13640532687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四川(平武)川金丝猴保护研究项目
1(项)
¥649,000.00
¥649,000.00
对川金丝猴的调研,发表相关论文,形成科研报告。

合同金额: 649,000.00元,大写(人民币):陆拾肆万玖仟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07月03日至2024年11月05日
履约地点:/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07月02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7月02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四川(平武)川金丝猴保护研究项目采购合同.pdf
平武县林业和草原局机关
2024年07月02日

四川(平武)川金丝猴保护研究项目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编号:N5107272024000049履约地点:平武县行政区域内签订日期:202年2月2日签订地点:平武县林草局采购人(甲方):平武县林业和草原局地址:平武县龙安镇飞龙路中段241号供应商(乙方):四川卿云驿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地址:平武县虎牙乡虎丰村陈家院三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与项目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四川(平武)川金丝猴保护研究项且采购的《磋商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一、标的信息以平武县为中心开展川金丝猴栖息地资源监测、自然种群动态监测、社群行为学、栖息地干扰因子及管理策略等生态学、行为学及保护生物学方面的科学研究,指导并实施保护教育和自然体验活动,丰富和完善平武县川金丝猴保护规划,提升珍稀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水平。二、服务要求(一)保护研究中心建设1.甲方负责落实保护研究中心日常工作场所和办公设备,并挂双方署名的“四川(平武)川金丝猴保护研究中心”,乙方负责落实科U研人员派驻平武开展工作。2.根据甲方的科研及保护管理需求,乙方负责研究中心总体工作方案编制,共同设立川金丝猴研究专项课题。3.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乙方在甲方指定区域享有开展科研、教业学实践活动的自主权,并能向甲方提出合理的协助要求,以便各项活动顺利开展。4.乙方在平武期间遵守大熊猫国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保证甲方正常的工作、生产、727经营秩序。5.应甲方邀请,乙方为平武县川金丝猴保护规划编制及实施、大熊猫国家公园建设等方面提供相应的专家咨询、人员培训、公益性志愿者和定向服务等活动。(二)科研合作1.乙方针对平武县川金丝猴的栖息地资源监测、自然种群动态监测、社群行为学等生态学、行为学和保护生物学等方面的科学研究,为甲方独家提供川金丝猴科研保护自然教育研学服务,提升珍稀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水平。2.乙方每半年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沟通相关科研工作的进展。研究成果由甲乙双方共享,具有同等专利和科研成果权限。在发表相关学术论文和其他科研成果时,除署名乙方的科研人员外,还应署名甲方的主要参与者。3.在不影响乙方科研活动正常开展的情况下,甲方有权安排本土人才参与乙方科研活动,通过学习、实践活动提高本土人才专业技能水平。三、合同总价及支付方式1.服务费合同总价:人民币陆拾肆万玖仟元整(小写¥649000.00元)。2.支付方式:(1)合同签订后20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50%,即:人民币叁拾贰万肆仟伍佰元整(¥324500.00元);(2)提交正式成果报告并经验收合格后20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50%,即:人民币叁拾贰万肆仟伍佰元整(¥324500.00s0元);(3)乙方每次提出款项支付申请时,须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票据。四、研究成果提交(一)提交的成果包括科学研究报告、现场调查研究图文资料以及数据库;(二)乙方于合同签订之日起150日内向甲方提交正式成果资料;(三)提交科学研究报告纸质版拾份,电子版壹份;现场调查研究图文资料以及数据库壹套。五、验收标准和方法按该项目采购要求,甲方自行组织项目一次性验收。乙方研究开发所完成的技术成果,达到了本合同第二条所列技术指标按约定标准,采用成果鉴定方式验收,由甲方出具技术项目验收证明。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二)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V6(三)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一)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二)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4(三)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八、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一)保密范围1.科研项目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重要的技术情报、技术资料。2.开发过程中未公开的技术信息。3.各主题、专题及课题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实施方案、评审报告、总结、验证结论、实施情况等。4.技术中属于双方协议规定的保密部分,以及对技术的重大改进部分。5.技术文件。(二)保密要求1.甲乙双方均承诺对相互交换的数据、资料、文档及各自所有的技术保守秘密。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对外使用、复制、租售、传播、或披露上述任何信息。双方应出于为执行本合同的目的,善意、合理、适当地使用对方提供的上述信息。2.甲乙双方应当确保本合同中涉及价格的保密性,一切重要资讯和内部价格均不得透露给第三方。3.甲方保证无论本合同因何种原因终止,甲方将立即:停止对本研究的数据的使用;向乙方归还本研究的所有备份以及与本研究有关的所有文档信息;将嵌入任何计算机、并入任何程序、或存储于用户所控制的任何其他存储介质的本研究数据备份予以删除。九、不可抗事件处理(一)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战争、洪灾、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期相同。(二)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15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三)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5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当事人双方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采用以下第(二)种方式解决。4(一)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二)向人民法院起诉,约定②人民法院管辖。①被告住所地②合同履行地③合同签订地1④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十一、合同生效及其他(一)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二)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4V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三)本合同一式陆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持有叁份,乙方持有贰份,同级财政部门备案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此页无正文甲方:平武县林业和草原局(签章)乙方:四川卿云驿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签章)法定代表人文法定代表人或件Y授权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代理人:l住所:平武县龙安镇飞龙路中段241号住所:平武县虎牙乡虎丰村三组陈家院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0816-8822710电话:18018684348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四川农商银行水晶支行帐号:帐号:28880110000224281能四川(平武)川金丝猴保护研究项目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编号:N5107272024000049履约地点:平武县行政区域内签订日期:202年2月2日签订地点:平武县林草局采购人(甲方):平武县林业和草原局地址:平武县龙安镇飞龙路中段241号供应商(乙方):四川卿云驿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地址:平武县虎牙乡虎丰村陈家院三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与项目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四川(平武)川金丝猴保护研究项且采购的《磋商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一、标的信息以平武县为中心开展川金丝猴栖息地资源监测、自然种群动态监测、社群行为学、栖息地干扰因子及管理策略等生态学、行为学及保护生物学方面的科学研究,指导并实施保护教育和自然体验活动,丰富和完善平武县川金丝猴保护规划,提升珍稀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水平。二、服务要求(一)保护研究中心建设1.甲方负责落实保护研究中心日常工作场所和办公设备,并挂双方署名的“四川(平武)川金丝猴保护研究中心”,乙方负责落实科U研人员派驻平武开展工作。2.根据甲方的科研及保护管理需求,乙方负责研究中心总体工作方案编制,共同设立川金丝猴研究专项课题。3.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乙方在甲方指定区域享有开展科研、教业学实践活动的自主权,并能向甲方提出合理的协助要求,以便各项活动顺利开展。4.乙方在平武期间遵守大熊猫国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保证甲方正常的工作、生产、727经营秩序。5.应甲方邀请,乙方为平武县川金丝猴保护规划编制及实施、大熊猫国家公园建设等方面提供相应的专家咨询、人员培训、公益性志愿者和定向服务等活动。(二)科研合作1.乙方针对平武县川金丝猴的栖息地资源监测、自然种群动态监测、社群行为学等生态学、行为学和保护生物学等方面的科学研究,为甲方独家提供川金丝猴科研保护自然教育研学服务,提升珍稀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水平。2.乙方每半年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沟通相关科研工作的进展。研究成果由甲乙双方共享,具有同等专利和科研成果权限。在发表相关学术论文和其他科研成果时,除署名乙方的科研人员外,还应署名甲方的主要参与者。3.在不影响乙方科研活动正常开展的情况下,甲方有权安排本土人才参与乙方科研活动,通过学习、实践活动提高本土人才专业技能水平。三、合同总价及支付方式1.服务费合同总价:人民币陆拾肆万玖仟元整(小写¥649000.00元)。2.支付方式:(1)合同签订后20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50%,即:人民币叁拾贰万肆仟伍佰元整(¥324500.00元);(2)提交正式成果报告并经验收合格后20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50%,即:人民币叁拾贰万肆仟伍佰元整(¥324500.00s0元);(3)乙方每次提出款项支付申请时,须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票据。四、研究成果提交(一)提交的成果包括科学研究报告、现场调查研究图文资料以及数据库;(二)乙方于合同签订之日起150日内向甲方提交正式成果资料;(三)提交科学研究报告纸质版拾份,电子版壹份;现场调查研究图文资料以及数据库壹套。五、验收标准和方法按该项目采购要求,甲方自行组织项目一次性验收。乙方研究开发所完成的技术成果,达到了本合同第二条所列技术指标按约定标准,采用成果鉴定方式验收,由甲方出具技术项目验收证明。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二)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V6(三)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一)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二)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4(三)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八、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一)保密范围1.科研项目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重要的技术情报、技术资料。2.开发过程中未公开的技术信息。3.各主题、专题及课题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实施方案、评审报告、总结、验证结论、实施情况等。4.技术中属于双方协议规定的保密部分,以及对技术的重大改进部分。5.技术文件。(二)保密要求1.甲乙双方均承诺对相互交换的数据、资料、文档及各自所有的技术保守秘密。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对外使用、复制、租售、传播、或披露上述任何信息。双方应出于为执行本合同的目的,善意、合理、适当地使用对方提供的上述信息。2.甲乙双方应当确保本合同中涉及价格的保密性,一切重要资讯和内部价格均不得透露给第三方。3.甲方保证无论本合同因何种原因终止,甲方将立即:停止对本研究的数据的使用;向乙方归还本研究的所有备份以及与本研究有关的所有文档信息;将嵌入任何计算机、并入任何程序、或存储于用户所控制的任何其他存储介质的本研究数据备份予以删除。九、不可抗事件处理(一)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战争、洪灾、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期相同。(二)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15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三)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5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当事人双方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采用以下第(二)种方式解决。4(一)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二)向人民法院起诉,约定②人民法院管辖。①被告住所地②合同履行地③合同签订地1④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十一、合同生效及其他(一)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二)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4V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三)本合同一式陆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持有叁份,乙方持有贰份,同级财政部门备案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此页无正文甲方:平武县林业和草原局(签章)乙方:四川卿云驿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签章)法定代表人文法定代表人或件Y授权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代理人:l住所:平武县龙安镇飞龙路中段241号住所:平武县虎牙乡虎丰村三组陈家院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0816-8822710电话:18018684348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四川农商银行水晶支行帐号:帐号:28880110000224281能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金丝猴保护研究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