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服务定点服务 法律诉讼服务采购合同公告(云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
公告内容:
云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云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法律服务定点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合同的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
HT-2024-03444586
二、合同名称
云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法律服务定点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
DDYJ-2024-1205918
四、项目名称
云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法律服务定点采购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云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广东省-云浮市-云城区云城区富善号1号
联系方式:0766-8339978
供应商(乙方): 广东翔浩律师事务所
地址:兴云东路270号益华国际广场
联系方式:13927133472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1
法律诉讼服务
1(项)
4,000.00
4,000.00
合同金额: 4,000.00元,大写金额:肆仟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07月02日至2025年07月01日
履约地点:云浮市_市本级
采购方式:电子卖场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07月02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7月02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1.采购合同公告附件.pdf
云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07月02日
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法律服务定点采购合同合同名称:云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法律服务定点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合同合同编号:HT-2024-03444586甲方:云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乙方:广东翔浩律师事务所合同金额(元):4000.00人民币大写:肆仟元整为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广东省定点采购相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一、总则1.本合同甲乙双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并各自履行相应的义务和承担相应的责任。2.乙方保证全部按照合同条款的规定在本合同书规定的义务期间,向甲方履行相关服务。3.甲方保证按照合同条款规定的时间和方式付给乙方到期应付的费用。二、合同标的服务内容:甲方因与刘青泉之间行政行为及行政复议纠纷一案【案号:(2024)粤5302行初106号】,根据《民法典》《律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聘请乙方的律师作为委托代理人。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平等、友好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此合同,共同遵守。第一条委托代理事项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委托,指派律师在下列案件中担任甲方的委托代理人:1.对方当事人名称:刘青泉2.案由:行政行为及行政复议纠纷(具体以立案通知书为准)3.涉案金额:约0元(¥0)第二条委托代理阶段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本案的阶段为:一审阶段(甲方或者乙方收到相应裁判/裁决/调解文书之日,委托代理阶段及相应委托代理权限即终止)。上述各阶段一经确认,甲方不得任意取消或更改,否则视为违约,并按本合同第八条约定处理。第三条委托代理权限甲方委托乙方律师的代理权限:特别授权(详见授权委托书)。第四条乙方的权利、义务1.乙方指派高洁律师作为上述案件中甲方的委托代理人。如乙方指派的律师有特殊原因不能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的,应及时另行指派其他律师作为本案的委托代理人。甲方同意乙方指派其他律师或者律师助理配合完成辅助工作。2.乙方律师应当根据法律规定完成本合同约定的被委托事项,依法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3.乙方律师应当根据法律规定做出专业判断,客观分析甲方所委托事项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4.乙方律师应当认真负责保护甲方合法权益,按时出庭,依法履行代理人职责;5.对委托人了解委托事项情况的正当要求,乙方律师应当及时给予答复并告知委托人有关代理工作的情况;6.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的商业秘密/或者甲方的个人隐私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但如果甲方告知该等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时有第三方在场的除外。第五条甲方的权利、义务1.甲方已经清晰地知道、理解并接受《广东翔浩律师事务所委托人须知》《律师服务收费告知书》(见附件)的详细内容,甲方应当真实、详尽和及时地向乙方律师叙述案情,提供与委托代理事项有关的全部证据、文件及其他事实材料,并对证据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若甲方隐瞒证据、伪造证据,因此出现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2.甲方应当积极、主动地配合乙方律师的工作,甲方对乙方律师提出的要求应当明确、合理、合法;3.甲方应当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和金额向乙方足额支付律师费和工作费用;4.甲方在本合同中载明的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以及负责提供、接收文件和资料等,联系人所发出或签收的一切文件、资料,均视为代表甲方并被甲方予以认可;5.甲方有权对委托代理事项做出的独立的判断和决策,乙方尊重甲方对委托代理事项做出的独立的判断和决策。第六条律师费收费方式1.根据已备案的广东翔浩律师事务所律师服务费标准,经双方协商同意,乙方为甲方提供本合同项下法律服务,甲方于签订本合同之日一次性支付律师费金额为人民币4000元整(¥肆仟元)给乙方;2.甲方按本合同约-第1页-定的时间和金额向乙方支付律师费之后,乙方将开始提供法律服务;否则,乙方有权暂不提供或暂停提供法律服务。3.律师费的支付方式为现金、支票、微信扫码或银行转账,采用现金、支票或微信扫码支付方式的,以乙方的财务部收讫为准。采用转账支付方式的,乙方收款账号为:乙方开户名:广东翔浩律师事务所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浮三河洲支行账号:44001828637053000379对于任何私人间的支付,乙方均不予承认。乙方收到律师服务费后,应当及时开具相应数额的发票。4.本合同签订后,除非乙方单方无故解除本合同,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包括但不限于以乙方开展的工作量少、工作成效不明显、无法达到甲方目的、收费过高、后期各阶段成果不理想、已达成调解或和解或已撤回起诉/上诉/申诉/仲裁、未提起诉讼/仲裁、案件未进入二审或者再审程序等)要求退还/减免全部或部分的律师费。第七条工作费用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代理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当由甲方承担:1.因本案而发生的第三方费用(例如相关司法、行政、工商、质监、技监、鉴定、公证、审计、评估、翻译以及其他专业部门或者法院指定的机构收取的诉讼费、保全费、行政规费、档案查阅费、鉴定费、公证费、审计费、评估费、翻译费、资料费、通讯费、专家论证费以及其他费用);2.云浮市城区外(包括远郊区县)发生的交通差旅费、食宿费等;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付的其他费用。上述工作费用一经发生,即应当由甲方承担或者支付,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还,亦不能以任何理由要求乙方承担。如乙方垫付,甲方应在乙方提交相关费用票据后5日内向乙方报销/支付。第八条责任如果乙方擅自终止本合同,律师费全额退还甲方。如果甲方擅自终止本合同,律师费、工作费用不予退还;尚未收取的律师费、工作费用,甲方应当继续向乙方足额支付。第九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1.除非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或者依法律规定,否则,任何一方均不得单方解除本合同。2.因甲方追加委托事项或增加诉讼当事人,或出现对方当事人提出反诉、反请求等诉讼/仲裁事件导致代理事务增多的情况时,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增加律师费,甲方应当合理地追加并支付。否则,乙方仅在原委托范围内工作。3.如甲方需反诉或另案起诉对方当事人或第三人的,甲方需另行委托及另行支付律师费。4.甲方可以放弃部分委托事项,但不得以此要求减少律师费的支付。第十条违约责任1.本合同履行期内,甲方不得有下列行为,否则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以及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本合同项下全部的律师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1)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2)甲方有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或者隐瞒重要情节等情形的;(3)甲方逾期15日仍不向乙方支付各阶段律师费或者工作费用的;(4)甲方逾期向乙方出具各阶段的授权委托手续,且经催告后在5日内仍不出具,导致乙方无法开展工作的;(5)甲方未经乙方书面同意,单方面撤销对乙方的委托,或者单方面委托其他代理人代理本案的;(6)甲方因其他原因单方解除本合同或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2.乙方律师因工作延误、失职或者违反第四条规定的义务之一,导致甲方蒙受重大经济损失,乙方应当通过已投保的律师执业责任保险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乙方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以已经收取的律师费金额为限。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律师法》《民事诉讼法》《仲裁法》等法律。本合同签订或者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乙方所在地法院管辖。第十二条通知和送达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本合同所列明的地址、传真、电子邮箱、微信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电子邮箱、微信的,应当书面通知对方。当面交付文件的,在交付之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的,挂号寄出或者投邮当日视为送达;以电子邮件、微信方式的,电子邮件、微信发出当时视为送达。第十三条合同有效期本合同有效期限:自双方签署且乙方收到律师费之日生效,至乙方律师完成本合同委托代理事项办理完毕时止。本条款办理完毕是指:1、代理诉讼的:于委托办理的本审(一审/二审)判决时止(包括和解、调解、判决、裁定、撤诉等);2、代理执行的:于法院裁定执行中止或终结止;3、代理非诉讼的:于委托事宜办结为止。品目名称需求描述采购数量计量单位单价其它服务内容金额(元)C23010100法律诉讼服务按合同所需1项4,000人员要求:2服务开始时间:2024.6.28¥4,000合计¥4,000大写(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大写(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大写(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大写(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大写(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大写(人民币):肆仟元整合同总额包括技术服务费、技术人员的工勤费用(包括工资、福利、交通、住宿、通讯费用等)、各项税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费用等。商务需求:序号商务需求商务需求响应内容1按合同需求全部响应三、付款方式付款方式:乙方完成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且甲方收齐乙方验收报告及正式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100%合同款项。四、服务时间及服务地点-第2页-服务时间:自双方签署之日生效,至乙方律师完成本合同委托代理事项办理完毕时止。服务地点:云浮市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1.对乙方提供的服务工作进行监督。2.对本合同标的服务报告进行审核确认。3.根据市场需求和客户需求对服务内容、标准、费用进行调整。4.要求乙方提供服务过程数据和评价信息至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统一收集管理。(二)甲方的义务1.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2.协调解决服务开展中出现的问题。3.在更改服务内容、标准、费用前提前通知乙方,以便达成双方共识。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乙方的权利1.要求甲方为本合同标的服务工作的开展提供必要的资料和便利。2.要求甲方按本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合同款项。(二)乙方的义务1.在履行本合同书规定的义务期间,按甲方的指示进行服务工作。2.为本合同的服务内容建立专项专业服务小组。3.确保本合同服务小组的服务人员和负责人必须固定,如人员确需变更,须提前通知甲方,并经甲方同意。4.通过信息化建设提供真实有效的服务过程数据和评价信息等,接受甲方的考核管理,并不断提升自身服务质量。5.不得将本合同委托的事项转委托第三方。七、验收-第3页-乙方在提交齐全的服务过程文件及自检报告后的15个工作日内,甲方应组织验收,服务验收合格的,甲方向乙方签发《验收报告》;不合格的,甲方及时向乙方提出异议和投诉;若由于甲方原因在收到乙方提交的服务过程文件及自检报告后15个工作日内未组织验收则视为自动验收通过。验收标准由甲乙双方根据相关标准进行友好协商确定。八、违约责任1.甲方逾期支付服务费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的违约金,累计违约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2.乙方所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合理时间内对服务进行改进,规定时间内改进结果无法得到甲方满意时,乙方向甲方支付服务费总值/的违约金。3.乙方逾期提供服务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偿付逾期提供服务部分费用总额/的违约金,累计违约金总额不超过逾期提供的服务部分费用总额的/。逾期提供服务超过十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九、保密甲乙双方在订立合同、合同履约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泄露、不正当地使用该商业秘密或者信息,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十、争议处理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或调解不能解决争议,则向采购单位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十一、其它1.合同履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若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合同一式3份,由甲乙双方盖章即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甲方(盖章):云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甲方联系人:彭恒球联系电话:0766-8339978合同签订日期:合同履约开始日期:2024-07-02合同履约截止日期:2025-07-01乙方(盖章):广东翔浩律师事务所-第4页-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浮分行三河洲支行银行账号:44001828637053000379乙方联系人:梁瑜联系电话:13927133472合同签订日期:-第5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法律服务定点服务 法律诉讼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