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体育馆装修工程 空调工程采购合同公告(北京市西城区教育委员会基建管理中心2024)
学位保障-北京市三帆中学体育馆装修工程(空调工程)政府采购合同
一、合同编号: 11010224210200014670-XM001-001
二、合同名称: 学位保障-北京市三帆中学体育馆装修工程(空调工程)政府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 11010224210200014670-XM001
四、项目名称: 学位保障-北京市三帆中学体育馆装修工程(空调工程)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北京市西城区教育委员会基建管理中心
地 址: 北京市西城区香炉营头条33号
联系方式: 82053180-1209
供应商(乙方): 北京海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详见合同附件
联系方式:详见合同附件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学位保障-北京市三帆中学体育馆装修工程(空调工程)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附件
主要标的数量:详见合同附件
主要标的单价:详见合同附件
合同金额: 199.0923370 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详见合同附件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06-18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07-02
九、其他补充事宜:
本合同对应的中标成交公告: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合同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要求由采购人发布的,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施工合同-学位保障-北京市三帆中学体育馆装修工程(空调工程)合同.pdf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项目名称:学位保障-北京市三帆中学体育馆装修工程(空调工程)发包人:北京市西城区教育委员会基建管理中心承包人:北京海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署时间:2024年06月18日签署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香炉头条33号院2号楼H1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编号:11010224210200014670-XM001号发包人(全称):北京市西城区教育委员会基建管理中心法定代表人:马仪川法定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菜园街26号承包人(全称):北京海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军法定注册地址:北京市怀柔区九渡河镇怀长路8号(集群注册)发包人为建设学位保障-北京市三帆中学体育馆装修工程(空调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已接受承包人提出的承担本工程的施工、竣工、交付并维修其任何缺陷的投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共同达成并订立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学位保障-北京市三帆中学体育馆装修工程(空调工程)工程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德胜街道工程内容:原体育馆内空调改造工程。图纸范围内的体育馆内空调配电系统,空调系统改造等工作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施工面积:3702.58平方米)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二)工程立项批准文号:11010224210200014670-XM001号资金来源:财政资金二、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范围:图纸范围内的体育馆内空调配电系统,空调系统改造等工作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详细承包范围见第三章“技术需求”。三、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06月2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08月04日工期总日历天数45天,自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起算。四、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合格2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目标等级:达标五、合同形式本合同采用固定单价合同形式。六、签约合同价金额(大写):壹佰玖拾玖万零玖佰贰拾叁元叁角柒分(人民币)(小写)¥:1990923.37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23189.31元建筑垃圾运输处置费:1876.09元暂列金额(除税):96227.96元专业工程暂估价(除税)::/元七、承包人项目经理:姓名:刘英全;职称:高级工程师;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号::20221203413000024233;建造师注册证书号:京1112023202309839建造师执业印章号:京1112023202309839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京建安B(2023)0358261八、合同文件的组成下列文件共同构成合同文件:1、本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4、合同条款专用部分;5、合同条款通用部分;6、技术标准和要求;2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8、其他合同文件。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3九、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定义与合同条款中的定义相同。十、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交付并承担质量缺陷保修责任。十一、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期限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十二、本协议书连同其他合同文件正本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一式伍份,双方各执二份,本项目招标公司存档一份。十三、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但不得背离本协议第八条所可中发包人:北京市西城区教育委员承包人:北京海丰建设工程开会基建管理中心有限公司J052(盖单位章)0(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签约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香炉头条33号院2号楼(4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HUACHENGBOYUANENGINEERINGCONSULTINGCO.,LTD.成交通知书北京海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根据北京市西城区教育委员会基建管理中心“学位保障-北京市三帆中学体育馆装修工程(空调工程)”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11010224210200014670-XM001)和你单位于2024年06月07日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经评审委员会磋商及评审,现确定你单位为本项目成交人,成交金额为人民币壹佰玖拾玖万零玖佰贰拾叁元叁角柒分,小写:¥1,990,923.37元。请在本通知发出后30天内,持通知与北京市西城区教育委员会基建管理中心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将其中壹份正本合同或合同扫描件送至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成交人联系人:樊永兴电话:13834477460]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4年06月12日5第二部分本合同通用部分条款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一致合同条款专用部分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2合同当事人和人员1.1.2.2发包人:北京市西城区教育委员会基建管理中心1.1.2.3承包人:北京海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1.2.6监理人:北京国轩工程技术有限公司1.1.2.8发包人代表:姓名:沙琪职称:工程师联系电话:13910026146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香炉头条33号院2号楼1.1.3工程和设备1.1.3.2永久工程:1.1.3.3临时工程:1.1.3.10永久占地:9飞1.1.3.11临时占地:1.1.4日期1.1.4.5缺陷责任期期限:12月。1.1.8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1.4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的优先解释顺序如下:(1)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6(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4)合同条款专用部分;(5)合同条款通用部分;(6)技术标准和要求(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8)其他合同文件(说明:(6)、(7)填空内容分别限于技术标准和要求、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三者之一。)1.5合同协议书合同生效的条件:执行合同通用条款1.6承包人文件1.6.2承包人提供的文件(1)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范围:提供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进度计划和上周实际进度情况、材料设备、人员进场计划承包人提供文件的期限:正式开工前五天内承包人提供文件的数量:工程开工后每7天向监理上报进度计划一份;每月25日上报工程进度及下月工程计划情况一式三份给监理工程师,经总监审核确认后上报发包人现场代表监理人批复承包人提供文件的期限:收到各文件之日起7天内其他约定:发包人有权审阅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并提出意见1.7联络1.7.2联络来往函件的送达和接收(2)发包人指定的接收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香炉头条33号院2号楼7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沙琪(3)监理人指定的接收地点:学位保障-北京市三帆中学体育馆装修工程(空调工程)(4)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贺志红(4)承包人指定的接收地点:北京市怀柔区九渡河镇怀长路8号(集群注册)72.发包人义务2.3提供施工场地发包人移交施工场地的期限:发包人应当将具备施工条件的施工场地,在监理人发出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3天前移交给承包人。2.8向承包人提交支付担保(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交支付担保的金额:2.13其他义务发包人应当履行的其他义务:3.监理人3.1监理人的职责和权力3.1.1发包人需批准明确行使的权力见本工程《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4.承包人4.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4.1.8为他人提供方便(1)承包人应当对在施工场地或者附近实施与合同工程有关的其他工作的独立承包人履行管理、协调、配合、照管和服务义务的具体工作内容和要求:4.1.10承包人的设计工作承包人承担的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工作内容:4.1.12其他义务}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1)承包人应积极协调工程建设的外部关系,负责“扰民、民扰”的接待和协调处理工作,为工程顺利实施创造条件,此项费用承包人在投标报价中充分考虑。(2)承包人负责办理各相关专业在政府职能部门的申报、审批、验收及备案等工作。(3)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生发包人对施工内容进行增项或减项的情况,承包人应配合实施,并办理相关的工程变更手续。承包人进入施工现场后,需与发包人签订成品保护协议,协议内容另详。(4)在中标后,承包人投入本工程的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将常驻现场,不能随意更换所拟派的项目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如确需更换,须书面申请上报项目监理部、发包人审批认可,否则按未到8岗处理,按500元/每人次(参考总包相关协议内容)。(5)承包人保证按时支付建筑工人工资,杜绝建筑工人上访、讨薪等事件。如因此给发包人造成不良后果,按20000元/次从工程结算中扣除。(6)承包人在本工程竣工10日内向发包人办理实体、竣工资料及场地移交手续。工程实体、场地及竣工资料移交后开始办理竣工结算。4.2履约担保4.2.1承包人履约担保的格式和金额发包人不要求(要求/不要求)承包人提供承包人履约担保。承包人履约担保的金额为4.11不利物质条件4.11.1不利物质条件的范围:5.材料和工程设备5.1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5.1.2承包人将由其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供货人和品种、规格、数量及供货时间等报送监理人审批的期限:(1)进场前30天确认合格后样品存入现场样品间,如后续使用设备及材料与样品不符,将被拒绝进入现场,样品间钥匙由发包人保管。(2)关于承包人采购的材料和设备,承包人应在采购前将厂家、样品等资料报送监理人、发包人确认后,方可进场。进场的材料、设备均要求按照中档以上的水平进行采购,必须满足国家现行标准规定的要求,杜绝以次冲好,假冒伪劣。对承包人投标报价中明显低于招标控制价或同类产品、设备市场平均价的项目,按照承包人报价执行,不再向发包人提出价格调整要求。(如发包人变更材料、设备,调价基数按同类产品、设备市场平均价计取)。6.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6.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6.1.2承包人承担自行修建临时设施费用的范围:发包人办理申请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的临时占地:6.2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4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的运行、维护、拆除、清运费用的承担人:7.交通运输97.1道路通行权和场外设施负责取得道路通行权、场外设施修建权的办理人:,其相关费用由发包人承担。7.2场内施工道路7.2.1施工所需的场内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的修建、维护、养护和管理人:承包人,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7.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等费用的承担人:承包人8.测量放线8.1施工控制网8.1.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合同签订后7天内8.1.2承包人测设施工控制网的其他要求:承包人将施工控制网资料报送监理人审批的期限:在收到监理人按照通用合同条款第11.1.1项发出的开工通知后7天内9.施工安全、治安保卫和环境保护-9.2承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9.2.1承包人向监理人报送施工安全措施计划的期限:在收到监理人按照通用合同条款第11.11项发出的开工通知后7天内。监理人收到承包人报送的施工安全措施计划后应当在7天内给予批复。9.3治安保卫9.3.3制定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和突发治安事件紧急预案的责任人:承包人9.4环境保护9.4.3施工环保措施计划报送监理人审批的时间:签订合同后7天内监理人收到承包人报送的施工环保措施计划后应当在7天内给予批复。10.进度计划10.1合同进度计划10.1.1承包人编制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说明的内容:承包人编订的进度计划应以合同总工期为目标时间,发包人以此作为对承包人的考核依10据10.1.2承包人编制分阶段或分项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说明的内容及时限要求:发包人会在承包人上报的工程计划中设定合理施工节点,发包人豁免的除外。由此造成的损失,发包人保留追责权。各分阶段或分项施工开工通知后7天内10.1.3群体工程中有关编制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说明的要求:10.2合同进度计划的修订10.2.1承包人报送修订合同进度计划申请报告和相关资料的期限:发生与进度计划不符之日起7天内监理人批复修订合同进度计划申请报告的期限:收到申请之日起7天内10.2.2监理人批复修订合同进度计划的期限:收到承包人报送的修订合同进度计划和相关资料后30天内11.开工和竣工11.3发包人的工期延误(8)发包人造成工期延误的其他原因:11.4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的范围和标准:(1)日降雨量大于50mm的雨日超过1天;(2)风速大于10.8m/s的6级以上台风灾害;(3)日气温超过38℃的高温大于3天;(4)日气温低于-20℃的严寒大于3天;(5)造成工程损坏的冰雹和大雪灾害:日降雪量10mm及以上;(6)其它异常恶劣气候灾害。11.5承包人的工期延误11.5.2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标准和计算方法:每延误一天承包人向发包人赔偿工程(结算价款的万分之二/天整,不足一天按一天计逾期竣工违约金最高限额:不超过结算价的3%11.6工期提前提前竣工的奖励办法:先12.暂停施工1112.1承包人暂停施工的责任(4)承包人承担暂停施工责任的其他情形:承包人与任何第三方纠纷导致的暂停施工13.工程质量13.2承包人的质量管理13.2.1承包人向监理人提交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文件的期限:签订施工合同协议书之日起7天内监理人审批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文件的期限:收到文件之日起7天内13.3承包人的质量检查承包人向监理人报送工程质量报表的期限:每月25日上报工程质量报表承包人向监理人报送工程质量报表的要求:项目详细、明晰,已完成项和问题项具体,具有可实施性和解决方法建议监理人审查工程质量报表的期限:收到文件之日起7天内13.4监理人的质量检查承包人应当为监理人的检查和检验提供方便,监理人可以进行察看和查阅施工原始记录的其他地方包括: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工程所涉及到的所有地方13.5工程隐蔽部位覆盖前的检查13.5.1监理人对工程隐蔽部位进行检查的期限:自承包人通知之日起3天内15.变更15.1变更的范围和内容15.1.1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以下情形之一,应按照本条规定进行变更。(6)变更的其他情形:15.3变更程序15.3.2变更估价(1)承包人提交变更报价书的期限:执行合同通用条款(3)监理人商定或确定变更价格的期限:执行合同通用条款15.4变更的估价原则15.4.5合同协议书约定采用单价合同形式时,因非承包人原因引起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列明的工程量发生增减,且单个子目工程量变化幅度在±15%以内(含)时,应执行已标12价工程量清单中列明的该子目的单价;单个子目工程量变化幅度在±15%以外(不含),且导.致分部分项工程费总额变化幅度超过±1%时,由承包人提出并由监理人按第3.5款商定或确定新的单价,该子目按修正后的新的单价计价。15.4.6因变更引起价格调整的其他处理方式:15.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15.5.2对承包人提出合理化建议的奖励方法:15.8暂估价15.8.1按合同约定应当由发包人和承包人采用招标方式选择专项供应商或专业分包人的:(4)承包人报送招标计划期限:发包人审批招标工作计划时限:(5)承包人报送相关文件时限:发包人审批相关文件时限:(10)承包人申报合同文件时限:发包人审批合同文件时限:承包人报送正式签订合同副本时限:15.8.3发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给定暂估价的专业工程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范围或者未达到依法必须招标的规模标准的,其最终价格的估价人为:或者按照下列约定:16.价格调整16.1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物价波动引起价格调整方法:采用造价信息调整价格差额法16.1.2采用造价信息调整价格差额16.1.2.1引起价格调整的物价波动风险范围及幅度引起价格调整的物价波动风险范围:本工程仅综合人工市场价格变化时可以调整,其他均不予调整引起价格调整的物价波动风险幅度:±5%16.1.2.2物价波动引起价格调整的风险幅度的计算方法(1)投标报价基准期:2024年4月。(2)《北京工程造价信息》市场价格信息中没有的,基准价的确定方法:以发包人、监13理人、承包人共同确认的市场价格为依据确定。(3)合同施工期市场价格的确定方法:以发包人、承包人共同确认的价格为准。16.1.2.3物价波动引起价格调整的方法(1)本工程单价调整方法采用加权平均法(加权平均法/算数平均法/其他计算方法)。采用加权平均法:首先依据本章第17.1.3项约定所确定的计量周期,以及本章专用部分第16.1.2.1目约定的能够引起价格调整的物价波动风险范围和幅度,分门别类按照当期双方确认的每次采购数量和对应的价格,以及当期双方确认的采购的次数确定相应加权平均价。采用算数平均法:采用其他计算方法:16.1.2.4其他约定:16.1.3其他价格调整方法:17.计量与支付17.1计量17.1.3计量周期(1)每月25日为当月计量截止日期(不含当日)和下月计量起始日期(含当日)。(2)本合同执行(执行(采用单价合同形式时)/不执行(采用总价合同形式时))单价子目已完成工程量按月计量。(3)总价子目计量方式采用按实际完成工程量计量(支付分解报告/按实际完成工程量计量)。17.1.5总价子目的计量(适用于采用支付分解报告)(1)采用支付分解报告计量方式的,总价子目的价格调整方法:17.1.5总价子目的计量(适用于采用按实际完成工程量计量)(1)采用按实际完成工程量计量方式的,总价子目的价格调整方法:因非承包人原因引起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某总价子目工程量变化幅度超过15%(不含),且该变化引起相关总价子目费用发生变化的,承包人应针对总价子目的变化提交调整实施方案及价格调整报告,由监理人核准确定需调整的项目价款。对于承包人投标报价中漏报价项目,视为该部分总费用已包含在承包人所报价的其他项目报价中,不再补报。若施工中该漏报项目发生调减,将按照招标控制价中对应项目单价,调减工程量相应费用;若发生调增,14将按照招标控制价中对应项目单价,调增工程量增加部分的费用。承包人通过现场踏勘,对前期施工中出现的基层不平整、垂直度偏差等问题已充分了解,相关处理费用已在投标报价中予以考虑,不再另行向发包人计取。17.2预付款17.2.1预付款(1)预付款额度预付款额度:合同金额(扣除暂列金及暂估价)的30%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用预付额度:安全文明施工费总额的100%其他预付款额度:农民工工伤保险费额度:100%(2)预付办法预付款预付办法:银行转账预付款的支付时间:开工后支付17.2.2预付款的扣回与还清预付款的扣回办法:17.3工程进度付款17.3.2进度付款申请单进度付款申请单的份数:一式四份承包人报送监理人的进度付款申请单应包括下列内容:(6)根据合同应增加和(或)扣减的其他内容金额:17.3.3进度付款证书和支付进度款的付款周期为按月支付。进度款的付款周期为按月支付。发包人按每月实际工程量的80%支付工程款。竣工验收合格后,申请支付至合同总金额(扣暂列金及暂估价)的80%(含预付款)。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书,待决算审计完后付至结算价款的97%,结算价款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缺陷期满后结清。结算价款以委托的审计机构评审后的价款为准发包人收到付款申请或报告后30日内付款,付款前,承包方应提供相应发票。(2)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计算标准: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计算方法:(4)进度付款涉及政府性资金的支付方法:17.4质量保证金1517.4.1质量保证金处理(3)质量保证金形式:采用扣留质量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担保或其他保函担保形式采用扣留质量保证金)。17.5竣工结算17.5.1竣工付款申请单(1)承包人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单的份数:一式五份承包人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2)竣工付款申请单的其他内容:17.6最终结清17.6.1最终结清申请单(1)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提交5份最终结清申请单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期限:在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颁发后28天内发包人向承包人不支付(支付/不支付)质量保证金利息。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质量保证金利息的,利息计算方法:18.竣工验收18.2竣工验收申请报告(2)承包人负责整理和提交的竣工验收资料具体内容:竣工验收资料的份数:一式三份竣工验收资料的费用支付方式:由承包人负责18.5施工期运行18.5.1需要施工期运行的单位工程或设备安装工程:18.8施工队伍的撤离18.8.3缺陷责任期满时,承包人在施工场地保留的人员和施工设备最终撤离的期限:缺陷责任期满时7天内18.9中间验收18.9.1本工程需要进行中间验收的部位:18.9.2验收不合格的,承包人在/期限内进行修改后重新验收。19.缺陷责任与保修责任119.7保修责任1619.7.1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工程质量保修期限:工程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责任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24小时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费用由承包人承担。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1-2小时)到达事故现场抢修。20.保险20.1工程保险本工程不投保(投保/不投保)工程保险。投保工程保险时,险种为:,并符合以下约定:(1)投保人:(2)投保内容:(3)保险费率:由投保人与合同双方同意的保险人商定。(4)保险金额:(5)保险期限:20.4第三者责任险20.4.2保险金额:,保险费率由承包人与发包人同意的保险人商定,相关保险费由承担。20.5其他保险承包人应为其施工设备、进场材料和工程设备等办理的保险:20.6对各项保险的一般要求20.6.1保险凭证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各项保险生效的证据和保险单副本的期限:20.6.4保险金不足的补偿保险金不足以补偿损失时,承包人和发包人负责补偿的责任分摊:Z21.不可抗力21.1不可抗力的确认21.1.1合同条款通用部分第21.1.1项约定的不可抗力以外的其他情形:不可抗力的等级范围约定:1724.争议的解决24.1争议的解决方式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合同双方友好协商不成、不愿提请争议组评审或者不愿接受争议评审组意见的,选择下列第贰种方式解决:(壹)提请/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合同双方均有约束力。(贰)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4.3争议评审24.3.4争议评审组邀请合同双方代表人和有关人员举行调查会的期限:24.3.5争议评审组在调查会后作出争议评审意见的期限:18附件: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北京市西城区教育委员会基建管理中心承包人(全称):北京海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为保证学位保障-北京市三帆中学体育馆装修工程(空调工程)(工程名称)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根据本工程修缮和装修的项目,双方约定具体质量保修范围及内容如下:二、质量保修期质量保修期从工程实际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分单项竣工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本修缮及装修工程约定质量保修期如下:1、土建结构修缮工程为:合理使用年限年;2、房屋防水修缮工程为:五年;3、装修工程为:两年;4、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修缮工程为:两年;5、供热及供冷为:两个采暖期及供冷期;6、室外的上下水和小区道路等市政公用工程为:两年;7、其他约定:三、质量保修责任1、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19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但不负责原房屋建筑的保修责任。2、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7天内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发包人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3、发生紧急抢修事故(如上水跑水、暖气漏水等),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4、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参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及其他地有关规定,立即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5、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四、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五、其他: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本工程质量保修书作为施工合同附件,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在竣工验收前双方共同签署,其有效期至保修期满。程有限N上可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111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2024年6月18日2024年6月18日C20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体育馆装修工程 空调工程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北京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