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接入服务 互联网专采购合同公告(武汉体育学院2024)
武汉体育学院互联网接入服务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2024-009
二、合同名称:互联网专线服务合同
三、项目编号:无
四、项目名称:互联网接入服务
五、合同主体
1、采购人(甲方):武汉体育学院
2、地 址: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461号
3、联系方式:13006127418
4、供应商(乙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5、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路1号
6、联系方式:18907192038
六、合同主要信息
1、主要标的名称:互联网接入服务
2、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文本
3、主要标的数量:1项
4、主要标的单价:195000元
5、合同金额:19.5(万元)
6、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履约期限:2024年08月18日至2025年08月17日;履约地点:武汉体育学院
7、履约保证金收取情况:
收取金额: 0(万元) 收取比例: 0%
8、采购方式:电子卖场
9、采购计划备案号:420000-2024-07265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07-02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07-02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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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HBWHA2406186CGNOO互联网专线服务合同合同签订地:[湖北省武汉市]甲方:[武汉体育学院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461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吕万刚]乙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路1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张海鹰]鉴于:GNOO1.甲方由于业务发展需要使用乙方互联网专线业务。2.乙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条款和条件自方提供互联网专线业务。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互相信赖有偿使用,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本合同。第一条定义1.1“互联网专线”:指采用光纤直连/传输电路/PON/LAN等方式接入,由中国电信提供一定数量的固定公网IP地址、通过静态路由协议与中国电信城域网互联的互联网接入服务。1.2“一站式服务”轮点完成相关的电信业务服务,如:业务咨询,受理,收费以及故障受理、技米支持等。1.3“接方会指甲方终端设备接入到乙方IP城域网中使用的技术类型,包括:LANPON、洸纤直连、传输电路(SDH或MSTP)等。网IP地址”:指乙方为甲方提供的,甲方可以自行分配使用的固定公网I业址“速率”:指中国电信城域网IP接入端口到甲方终端设备(下行速率)或甲方终端设备到中国电信城域网IP接入端口(上行速率)在单位时间内传输的比特数,乙方承诺下行或上行实际速率不低于本合同约定速率的90%。1.6“网络割接”:因工程施工、网络建设等原因,对现有的传输干线及相关系统进行必要的修改、调整、搬迁和改造等活动。1.7“一次性费用”:在接入过程中需要的相关费用,如:手续费,测试费等。1.8“月使用费”:按月收取的业务服务费及网络使用费。1.9“工作日”:除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以外的日历日。1.10“日”:日历日,包括工作日、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第二条服务内容第1页共20页合同编号HBWHA2406186CGNOO4.2业务开通后,乙方或委托乙方下属机构向甲方提供业务竣工单。4.2.1甲方应当在收到乙方业务竣工单后五日内验收核实,本业务确已根据本合同约定和国家有关电信业务规定开通的,甲方应当签字或盖章确认。本业务实际开通日,以乙方或乙方代表与开通地点的甲方代表签字或盖章确认的日期为准。4.2.2若甲方在收到乙方业务竣工单后五日内未签字或盖章确认、也未书面提出异议的,视为乙方已按照本合同约定和国家有关电信业务规定开通使用业务,业务竣工单载明的实际开通日期为使用业务的实际开通日。4.3乙方自实际开通日起开始对使用业务计收月使用费。第五条终止业务服务5.1甲方在服务期限到期前终止本业务,应当至少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业务终止时间以乙方收到甲方的终止服务通知中载明的终止时间为准,但不得早于乙方收到甲方终止服务通知后的第三十日。如果甲方的终止服务通知中载明的终止时间早于上述时限,则本业务终止时间为乙方收到方终止服务通知后的第三十一日。5.2甲方终止服务时应当按照本合同第6.42条结算并付清全部费用。5.3如甲方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提前终止服务的,甲方应当在终止服务前向乙方补交剩余服务期对应服务费用的[/7%作为违约金。第六条费用及支付6.1甲方使用业务的相关费用包括次性费用和月使用费。6.11乙方提供1.5GB互联网专线G7410356(500M)、WHG0000061486(1GB),并按双路由配置;及提供天翼云服务,合计服务资费为[195,000.00]元/年。6.12乙方提供I地址256]个,IP费用合计:[0]元/月。(费用或资费标准见附件[/],相关费用为含税价。)6.2甲方使用业务产生的本合同费用,以[银行转账](银行转账、银行托收或现金支付)向方支甲乙双银行账户信息和纳税人信息如下:武汉体育学院[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湖滨支行]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419号清河广场]户名:[武汉体育学院]账号:[1703880104000069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2000044143279XJ]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461号]电话:87190826]乙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开户行:[建行武汉市江岸支行]银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解放大道1328号]户名: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第4页共20页合同编号:HBWHA2406186CGNOO(4)与本合同延续/续展有关的通知;(5)[]。14.8.2本合同约定的各种通知方式的送达标准如下:(1)如采用书面信函形式,应当使用挂号信或者具有良好信誉的特快专递送达,接受方签收挂号信或特快专递的时间(以邮局或快递公司系统记录为准)为通知送达时间;(2)如采用传真方式,传真到达接受方指定传真系统的时间为通知送达时间;(3)如采用电子邮件方式,电子邮件到达接受方指定电子邮箱的时间为通知送达时间。如果因接受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接受方拒收书面信函、接受方传真机关闭或故障、接受方电子邮箱地址不存在或者电子邮箱已满或者设置拒收等)导致通知发送失败,视为通知已经送达(发送方侧载明的书面信函寄出时间或者传真发送时间或者电子邮件发送时间视为通知送达时间)。14.8.3本合同双方通知地址及方式如下:甲方:[武汉体育学院]461号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联系人:[方睿]电话:[18995540032]乙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路号]联系人:[郭皓婷]电话:[18907192038]上述任何信息发生变更的,变更方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14.9双方同意,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若附件与合同正文有任何冲突,以合同正文为准。本合同附件为:附件业务需求单附件二:用户入网责任书附件三:网络及信息安全承诺书附件四:租用资源用途承诺书补充附页经友好协商,对本合同条款补充、修改如下,本补充附页为合同正文的一部分,与合同正文冲突时,以本补充附页为准:[无]第9页共20页合同编号:HBWHA2406186CGNOO(此页无正文)甲方:[武汉体育学院]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乙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署日期:00年[月]日HBWHA2406186CGNOO第10页共20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互联网接入服务 互联网专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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