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泥焚烧处置 污水治理及其再生利用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兰考县城市管理局2024)



兰考县污水处理厂污泥焚烧处置项目

公告内容文档

一、合同编号:兰财采字公开招-2024-35-A

二、合同名称:兰考县污水处理厂污泥焚烧处置项目

三、项目编号:兰财采字公开招-2024-35

四、项目名称:兰考县污水处理厂污泥焚烧处置项目

五、合同主体

1. 采购人(甲方):兰考县城市管理局

地址:兰考县裕禄大道32号

联系人:曲四珑

联系方式:26925126

2.供应商(乙方):光大环保能源(兰考)有限公司

企业规模:小型

地址:兰考县产业集聚区东泰街

联系人:徐建

联系方式:18768899626

六、合同主要信息

1、合同金额:1680000 元

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兰考县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焚烧处置,服务期2年,每年污泥处置量约8000吨。

4、合同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污水治理及其再生利用服务
污泥焚烧处置
按照合同要求
2年
合格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06月18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7月2日

(中标通知书+合同)兰考县污泥处理厂污泥焚烧处置项目.pdf

中标通知书请贵单位在收到本中标通知书原件后30天内与采购人签订承包合同。光大环保能源(兰考)有限公司:特此通知!根据兰考县污水处理厂污泥焚烧处置项目采购文件和贵公司于2024年06月14日递交的响应文件,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确定你单位为上述交易采购人:项目的中标人,主要内容如下:项目名称兰考县污水处理厂污泥焚烧处置项目包1成交金额(元)小写:1680000.00元大写:壹佰陆拾捌万元整项目负责人徐建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服务时间二年;招标代理杌构: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章):2024年06月18日#idc error#合同书甲方:兰考县城市管理局乙方:光大环保能源(兰考)有限公司依照《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项目所在地有关政策文件规定,结合本项目的具体情况,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兰考县污泥处理厂污泥焚烧处置项目经合同一致,为明确双方责任,订立本合同。一、项目基本情况采购编号:兰财采字公开招-2024-35项目名称:兰考县污泥处理厂污泥焚烧处置项目项目内容:兰考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运送至乙方进行焚烧处理,服务期为2年,每年污泥处置量约8000吨中标金额:小写:1680000元,大写:壹佰陆拾捌万元整二、运送方式甲方负责将需处理的污泥用专用运输车密闭运送至乙方指定地点进行处理。三、费用及付款方式1、甲方运送的污泥的重量以运至乙方地磅站计量的数据为准。2、本合同下的污泥处理费标准为每吨贰佰壹拾元整人民币(RMB210.00元/吨)。3、污泥处理费按月度结算,每月10日前双方共同确认的上月污泥计量吨数,在确认污泥焚烧处理完成后,进行费用结算。付款前乙方向甲方开具正式发票,甲方须在收到发票10日内将处理费用支付完毕。四、双方义务1、甲方运送的必须是生活污泥,不能含有建筑垃圾、医疗垃圾、工业垃圾和其它危险废弃物等,否则乙方有权拒收,一经发现甲方必须自费将此类垃圾移出厂区,影响乙方正常生产所造成的全部损失由甲方承担。(a)含水率标准:月平均需低于60%;城(b)污泥中不得包含列入《国家危险废弃物名录》的任一物资,且符合污泥处置国家、地方相关标准规范要求;(c)脱水工艺及添加物质等需征得乙方认可且不得使用石灰、粉煤灰等污泥增重超过5%的脱水方式;2、甲方运送污泥过程必须密闭,无跑冒滴漏现象。在运送过程中必须服从乙方的规章、制度和相关要求,进入乙方厂区服从乙方作业指挥和调度。3、甲方在运输和返回过程中发生的所有问题由甲方自行负责。4、甲方应给运输人员和运输车辆购买保额不低于120万元的商业保险,垃圾车辆在运输及卸料作业未按安全规定操作,所发生的所有人身伤亡事故及损失,全部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5、乙方严格按照国家环保标准对甲方运送的污泥进行无害化处置,如处置不当造成污染责任事故由乙方负责。6、因乙方停炉检修无法焚烧处理垃圾时,乙方提前通知甲方临时停收污泥,待启炉正常后开始运送。五、含水率的检测1、乙方每天对进厂污泥进行含水率抽样检测,水分检测要求符合GB/T24602-2009城镇污水处理污泥处置单独焚烧用泥质表4检测分析方法CJ/T221要求。2、甲方对乙方自检结果有异议时,经双方协商,以双方认可的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结果为准。六、违约责任1、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的有关规定向乙方支付污泥处置服务费,须就该污泥处置服务费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付违约利息。2、送达乙方处置现场的污泥,平均含水率需低于60%,每月污泥单批次超过含水率60%三次以上,乙方有权拒绝接收污泥。七、合同的期限与终止1、本合同有效期限自2024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止。八、附则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甲方:兰考县城市管理局(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东成LanKa乙方:光大环保能源(兰考)有限公司(盖章)限公司综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订时间:204年6月/0签订地点:兰考县市容市政设施维护中心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污泥焚烧处置 污水治理及其再生利用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