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花卉产业发展项目工程总承包 精品花卉产业发展采购合同公告(弥渡县新街镇人民政府2024)
新街镇金刚村精品花卉产业发展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合同公示
合同公示信息
招标项目编号:
GC532900202400228001
招标项目名称:
新街镇金刚村精品花卉产业发展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标段编号:
GC532900202400228001001
标段名称:
新街镇金刚村精品花卉产业发展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招标人:
弥渡县新街镇人民政府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评标方式:
远程异地评标
中标人:
牧星智能工业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北京中外建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中标价(费率或单价等):
设计费报价下浮率 :6.25 %、建筑安装工程费报价下浮率:1.08 %。
中标工期:
6个月(含设计工期)
项目经理/总监:
彭凯
合同公示日期:
2024-07-02
合同公示内容:
附件信息
合同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
新街镇金刚村精品花卉产业发展项目 合同(盖章)(1).pdf
2024-07-01 16:38:38
建设项目工程设计、施工、采购总承包合同(合同最终按中标单位和招标人合同谈判时签订的为准)(3)施工招标范围:施工图所包含的全部内容,工程竣工验收、工程资料归档,配合招标人办理工程建设相关行政审批等服务,承担质量缺陷责任和保修义务。三、主要日期1.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7月1日。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人书面开工令为准。2.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2月31日。实际竣工日期:自开工之日起184日历天。3.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184天四、工程质量标准(1)设计质量要求:设计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规范要求并满t常足招标人就本项目设计提出的要求,并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应完成各设计阶段的报批报审工作,并确保设计成果的经济合理性,设计图满足施工要求并通过图纸审查。(2)施工质量要求:达到设计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的相关标准及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3)设备采购及安装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规范要求,且满足发包人要求。(4)项目总体要求:须符合《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GB-T50358-2017及现行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管理标准和有关技术标准等的规定,工程竣工验收合格。项目建筑使用功能和建筑技术经济指标满足招标文件和规划条件要求。五、合同价格和付款货币(本页以下无正文)发包人:弥渡县新街镇人民政府承包人:牧星智能工业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公章或合同专用章)I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发包人:弥渡县新街镇人民政府承包人:牧星智能工业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公章或合同专用章)I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承包人(联合体成员):北京中外建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报进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电话:传真开户银行:账号:合同订立时间:2024年6月2日合同订立地点:弥渡县新街镇人民政府第三部分专用条款第1条一般规定1.1定义与解释1.1.51双方约定的视为不可抗力事件处理的其它情形如下:无。1.1.52双方根据本合同工程的特点,补充约定的其它定义:不可抗力是指(1).自然灾害,如台风、洪水、地震等;(2),政府行为,如征收、征用等;(3).社会异常事件,如罢工、骚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等。1.3语言文字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还使用语言。1.4适用法律合同双方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按现行相关法律法规执行。1.5标准、规范1.5.1本合同适用的标准、规范(名称):按现行国家颁布设计、施工规范标准及相关行业规定。1.5.2发包人提供的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份数和时间:无。1.5.3没有成文规范、标准规定的约定:无。发包人的技术要求及提交时间:无。承包人提交实施方法的时间:开工前七日。1.6保密事项双方签订的商业保密协议(名称):无,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发包人代表的职务:发包人代表的职责:协调工程相关的各种关系,监督各方工作责任,行使代表人的权利。2.3监理人2.3.1监理单位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身份证号码:注册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监理的范围:详见发包人与监理人签订的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及监理范围。监理的内容:监理合同范围内的进度控制、成本控制、质量控制和安全控制,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合同管理、文档资料管理、信息管理,全面组织协调以及设备部件监造、保通工作和材料检验,受委托参与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可能出现的修复等过程的全面监理。(1)设计执行专用条款5.1条。(2)施工执行专用条款7.2条。3.1.3经合同双方商定,承包人应提交的报表类别、名称、内容、报告期、提交的时间和份数: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实施性工程总进度计划、工程实施方案和说明等按工程规定所需的一切要件;承包人按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和进度要求,编制设计、施工的组织和实施计划,并对所有设计、施工作业和施工方法,以及全部工程的完备性和安全可靠性负责。实施阶段开始前,向监理人提交其具体的质量保证细则和工作程序。工程总进度计划和工程实施方案应分工程准备、设计、控制价编制及审查、采购、施工、初步验收、竣工验收、缺陷修复编制详细细目。监理人应在7天内批复承包人。经监理人批准的工程总进度计划(称合同进度计划),作为控制本合同工程进度的依据,并据此编制年、季进度计划(提交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报送监理人审批。在工程总进度计划批准前,应按签订协议书时商定的进度计划和监理人的指示控制工程进度。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本合同生效后7天内;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3套;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纸质(加盖单位公章),附电子文档;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收到文件后7天内。合同签订后,承包人应按投标文件承诺指定负责本工程的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施工技术负责人,成立相应的项目部(设计组、采购组、施工组等),按投标文件配齐满足工程建设需要的工程技术人员,负责协调承包人在工程实施全过程的各项协调配合工作,包含但不限于设计文件进度控制、协调配合发包人完成各阶段的设计文件审核、完成设计文件的报批、组织施工等,并在发包人要求的时间内完成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并通过竣工验收,接受和配合完成政府和发包人委托的咨询机构的监督检查。3.8分包3.8.1分包约定约定的分包工作事项: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第4条进度计划、延误和暂停4.1项目进度计划4.1.1项目进度计划中的关键路径及关键路径变化的确定原则:韭承包人原因的延长,但必须经监理人签字认可后方可延长工期。承包人提交项目进度计划的份数和时间:本合同生效后7天内提交,经监理人审核的施工进度计划3份。4.3采购进度计划4.3.1采购进度计划提交的份数和日期:3份,采购开始前15日提交。监理人应在接到7.天内批复承包人。4.3.2采购开始日期:采购进度计划经监理人批准后,并与设计、施工、和(或)竣工试验及竣工后试验的进度计划相衔接。4.4施工进度计划(2)提供现场障碍资料。发包人提供的现场障碍资料的类别、内容、份数和时间:开工前七日提供:地下埋藏物的位置分布图一份。已经提供且无没有重大变化的,无须重复提供。5.2.2承包人的义务(1)经合同双方商定,发包人提供的项目基础资料、现场障碍资料的如下部分,可按本款中约定的如下时间期限,提出进一步要求无。5.2.3操作维修手册发包人提交的操作指南、分析手册的份数和提交期限:无。承包人提交的操作维修手册的份数和最终提交期限:叁份,竣工验收前7日。5.2.4设计文件的份数和提交时间规划设计阶段设计文件、资料和图纸的份数和提交时间:肆份,与甲方沟通后,甲方书面通知为准。初步设计阶段设计文件、资料和图纸的份数和提交时间:陆份,报规通过后土五日内。技术设计阶段设计文件、资料和图纸的份数和提交时间:无。施工图设计阶段设计文件、资料和图纸的份数和提交时间:拾份,单体施工图、总图施工图、绿化施工图,初步设计通过后十五日内。5.3设计阶段审查5.3.1设计审查阶段及审查会议时间本工程的设计阶段(名称):与项目总承包一致。设计审查阶段及其审查会议的时间安排:施工图设计完成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对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承包人应会同监理人进行检验和交货验收,查验材料合格证明和产品合格证书,并按合同约定和监理人指示,进行材料的抽样检验和工程设备的检验测试,检验和测试结果应提交监理人,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3)竣工后试验的生产性材料的类别或(和)清单:无。6.2检验6.2.1工程检验与报告(1)报告提交日记、报告内容和提交份数:叁份,报告在工程检验合格三日内提交。6.3进口工程物资的采购、报关、清关6.3.1采购责任方及采购方式:无。6.6工程物资保管与剩余6.6.1工程物资保管委托承包人保管的工程物资的类别和估算数量:无。承包人提交保管、维护方案的时间:无。由发包人提供的库房、堆场、设施及设备:无。第7条施工7.1发包人的义务7.1.3进场条件和进场日期承包人的进场条件:现有场地进场。承包人的进场日期:按照监理人书面指令。7.1.4临时用水电等提供和节点铺设7.2.13由承包人履行的其它义务:在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应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对安全文明施工的规定。承包人与第三方的关系:承包人必须服从发包人要求的管理模式、工作方式和工作要求,承包人必须接受发包人及其委托的监理单位、全过程造价咨询单位的管理。与全过程造价咨询单位的关系:全过程造价咨询单位按照国家、云南省的有关政策法规以及合同的约定,负责对工程全过程的投资进行控制。承包人必须接受全过程造价咨询单位的管理,应配合全过程造价咨询单位的工作。与发包人委派的其他造价咨询单位的关系: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包人有可能委派全过程造价咨询单位以外的其他造价咨询单位对承包人的已完工程进行工程资料、造价等方面的复核工作,承包人必须配合该造价咨询单位的工作,并有对复核中发现问题进行整改及对复核后咨询成果进行确认的义务。以上各单位的职责有的有交叉,但不妨碍对承包人的管理。上述各单位的意见不一致时,发包人有最终的决策权和解释权。7.4人力和机具资源7.4.1人力资源计划一览表的格式、内容、份数和提交时间:接到中标通知书后2日内提交详细的人力资源计划一览表4份。安排的主要管理人员包括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采购负责人以及专职质量、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不得少于投标文件承诺。国家规定应当持证上岗的工作人员均应持有相应的资格证明,监理人有权随时检查。监理人认为有必要时,可进行现场考核。承包人的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连续超过3天的,应事先征得监理人同意。(1)通知监理人检查经承包人自检确认的工程隐蔽部位具备覆盖条件后,承包人应提前24小时通知监理人在48小时内检查。承包人的通知应附有自检记录和必要的检查资料。监理人应按时到场检查。经监理人检查确认质量符合隐蔽要求,并在检查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才能进行覆盖。监理人检查确认质量不合格的,承包人应在监理人指示的时间内修整返工后,由监理人重新检查。(2)监理人未到场检查监理人未按约定的时间进行检查的,除监理人另有指示外,承包人可自行完成覆盖工作,并作相应记录报送监理人,监理人应签字确认,不得提出异议,监理人事后对检查记录有疑问的,可重新检查。(3)监理人重新检查承包人覆盖工程隐蔽部位后,监理人对质量有疑问的,可要求承包人对已覆盖的部位进行钻孔探测或揭开重新检验,承包人应遵照执行,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恢复原状。经检验证明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经检验证明质量符合要求的,由此增加的费用(或)工期延误由发包人承担。(4)承包人私自覆盖承包人未通知监理人到场检查,私自将工程隐蔽部位覆盖的,监理人有权指示承包人钻孔探测或揭开检查,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7.8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7.8.1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管理(2)提交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计划的份数和时间:10.1.1发包人的权利和义务(6)其它义务和工作:无。10.1.2承包人的责任和义务(2)竣工后试验方案的份数和完成时肆套纸质及电子文档,工程竣工后三天内。(7)其它义务和工作:无。10.2竣工后试验程序10.2.5竣工后试验日期的通知单项工程或(和)工程竣工后试验开始日期的约定:按通用条款10.2条。10.3竣工后试验及试运行考核10.3.3试运行考核(3)试运行考核周期:L。10.6未能通过考核(1)未能通过试运行考核的赔偿1)承包人提供的生产工艺技术或建筑设计方案未能通过试运行考核的赔偿根据工程情况,在以下方式中选择一项,作为双方的考核赔偿约定,各单项工程的赔偿金额(或赔偿公式)分别为:承包人文件存在错误、遗漏、含混、矛盾、不充分之处或其他缺陷,无论承包人是否根据本款获得了批准,承包人均应自费对前述问题带来的缺陷和工程问题进行改正,承包人对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救,由于承包人错误造成工程事故损失,承包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损失部分费用。损失严重的,赔偿金额为实际损失对应的承包费用的100%。第13条变更和合同价格调整13.2变更范围13.2.6其它变更双方根据本工程特点,商定的其它变更范围:(1)经发包人确认的设计变更、设计修改;(2)承包范围以外的工程量增加;(3)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13.5变更价款确定13.5.1变更价款约定的其他方法: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2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13.6建议变更的利益分享建议变更的利益分享的约定:双方友好协商。第14条合同总价和付款14.1合同总价和付款14.1.1合同价格形式(1)设计费用:D(2)施工费用:14.2担保14.2.1履约保函在以下方式中选择其一,作为双方对履约保函的约定:承包人不提交履约保函。承包人提交履约保函的格式、金额和时间:14.2.2支付保函在以下方式中选择其一,作为双方对支付保函的约定:无。发包人不提交支付保函。发包人提交支付保函的格式、金额和时间:无。14.2.3预付款保函在以下方式中选择其一,作为双方对预付款保函的约定:无。1承包人不提交预付款保函。承包人提交预付款保函的格式、金额和时间:无。14.3预付款14.3.1工程预付款金额预付款的金额为:30%。14.3.3预付款抵扣(1)预付款的抵扣方式、抵扣比例和抵扣时间安排:14.4工程进度款14.4.1工程进度款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方式、支付条件和支付时间(1)合同签订后支付签约合同价的30%;(2)钢结构到场后支付签约合同价的20%;付款申请报告的格式、内容、份数和提交时间:按照发包人要求提交。14.12竣工结算14.12.1提交竣工结算资料竣工结算资料的格式、内容和份数: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第15条保险15.1承包人的投保15.1.1合同双方商定,由承包人负责投保的保险种类、保险范围、投保金额、保险期限和持续有效的时间:按要求购买建安险,签订合同后20天内。15.2一切险和第三方责任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的投保方及对投保的相关要求:发包人,按国家现行规定办理。第16条违约、索赔和裁决甲方违约责任:1、若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延误工期,甲方同意按双方约定的合同工期顺延,造成乙方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并纳入工程建设总价;因甲方原因造成工程施工期间停工满60天的,甲方在停工之日起第3个月内支付全部已完工工程款及相应利息和乙方所有损失。2、甲方未按时向乙方支付工程款,逾期支付部分按月利息1.5%向乙方支付利息。乙方违约责任:1、若乙方自身原因拖延工期,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2、因乙方原因停工超过60天,经双方协商不能复工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16.3争议和裁决16.3.1争议的解决程序在争议提交调解之日起30日内,双方仍存有争议时,或合同任何一方不同意调解的,在以下方式中选择其一,作为双方解决争议事项的约定。附件1: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弥渡县新街镇人民政府承包人(牵头人全称)牧星智能工业科技(上海)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北京中外建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新街镇金刚村精品花卉产业发展项目工程总承包(EPC)项目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本工程的保修范围为合同的承包范围。二、质量保修期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五年;3.装修工程为年;一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二年;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二个采暖期、供冷期;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二年;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三、缺陷责任期发包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承包人(联合体牵头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承包人(联合体成员方盖章)报进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订日期:2024年6月2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精品花卉产业发展项目工程总承包 精品花卉产业发展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