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服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审计业务采购合同公告(仙桃市公安局2024)
一、合同编号:无
二、合同名称:关于徐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审计业务约定书
三、项目编号:429004-2024-01748
四、项目名称:经侦支队关于对徐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中资金流水进行审计服务
五、合同主体
1、采购人(甲方):仙桃市公安局本级
2、地址:仙桃市复州大道282号
3、联系方式:13807226368
4、供应商(乙方):武汉青天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5、地址:仙桃市沙嘴街道沔街大道南侧四栋三楼
6、联系方式:13385226789
六、合同主要信息
1、主要标的名称:审计服务
2、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文本
3、主要标的数量:1项
4、主要标的单价:18000元
5、合同金额:1.8(万元)
6、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履约期限:2024年07月02日至2024年07月15日;履约地点:仙桃市复州大道282号
7、履约保证金收取情况:
收取金额: 0(万元) 收取比例: 0%
8、采购方式:电子卖场
9、采购计划备案号:429004-2024-01748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07-02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07-02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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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侦徐某审计.pdf
审计业务约定书甲方(委托方):仙桃市公安局乙方(受托方):武汉青天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经甲方和乙方充分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执行审计业务,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及有关事项,特约定如下:一、委托目的及审计范围1、委托目的:对徐少华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资金流水进行审计,并出具鉴证报告。2、审计范围:徐少华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资金流水明细。乙方将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对网络赌博案涉案记录进行全面查验,以及在当时情况下乙方认为必要的其他审计程序,并在此基础上发表审计意见。二、双方的责任1、甲方的责任(1)按乙方要求,及时地为乙方审计工作提供所要求的全部资料。(2)为乙方派出的有关审计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协助。(3)乙方认为需要发函询证时,甲方应予以支持。(4)若乙方需要利用专家协助审计工作时,甲方应予以各方面的支持。(5)为乙方注册会计师不受限制地接触任何与审计有关的记录、文件和所需要的其他信息提供方便。(6)甲方应正确使用乙方出具的《审计报告》。(7)按本约定第三条的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审计费用。2、乙方的责任(1)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对甲方提供的资料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作出合理安排,并出具合法有效的审计鉴证报告。(2)按照约定时间完成审计业务,出具审计鉴证报告。(3)乙方应对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秘密严加保密。(4)乙方根据审计结果和存在的问题将与甲方管理当局进行意见沟通。(5)乙方在2024年07月15日之前出具审计鉴证报告一式叁份。三、审计收费及支付方式根据湖北省物价局和湖北省财政厅鄂价经字[1999]293号文件的精神,收取审计费用人民币18.000元,大写壹万捌仟元整。审计费用在乙方向甲方提交审计鉴证报告时付清。四、约定书的有效期间本约定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约定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并在约定事项全部完成日有效。五、约定事项的变更由于出现不可预见的情况,影响审计工作如期完成,或需提前出具审计鉴证报告,甲乙双方可要求变更约定事项,但应及时通知双方,并由双方协商解决。六、违约责任及争议的解决1、由于甲方不能履行其责任和义务而影响审计工作,由此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甲方仍然要向乙方支付本约定的审计费用。2、由于乙方不能履行其责任和义务而影响审计工作,由此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3、甲乙双方如因履行协议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又1109甲方(签章):仙桃市公安局乙方(签章):武汉青天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李瑶24年/月2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审计服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审计业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