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博乐市南城区街道办事处2024)
一、采购人名称:博乐市南城区街道办事处
二、供应商名称:新疆亚桥律师事务所
三、采购项目名称:博乐市南城区街道办事处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731101000012342457
五、合同编号:11N10287914C20246607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详见附件
件
1.0
20000
20000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博乐市南城区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罗广梅
联系电话:15309903080
传真:/
地址:新疆博乐市南城南街巷2号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南城街道2024合同.pdf
#idc error#法律顾问合同聘请单位:博乐市南城区街道办事处(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多斯波力·赛力克应聘单位:亲新疆亚桥律师事务所简称乙方)梁正辉法定代表人:为使应聘方以自己的法律知识和技能为聘请方提供全面法律服务,维护聘请方合法权益,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规定,本着互惠互利,经双方协商,就有关问题达成如下协议:一、乙方接受甲方聘请,指派孙文晨律师担任甲方常年法律顾问。二、法律顾问的职责是向聘方提供法律服务,维护聘方的合法权益。三、法律顾问的工作原则1.全面维护聘方合法权益的原则;2.严格依法执业的原则;3.主动参与、积极指导的原则。四、法律顾问的工作方式、联系方法工作方式:1.调查研究方式;2.口头答询或提供书面法律意见文书;3.代办单项法律行为和代理调解、仲裁、诉讼的方式;4.请示汇报和列席会议的方式。1联系方法:1.律师根据聘方对法律事项的需求处理法律事务;2.聘方或其联系人定期到顾问律师所在事务所由顾问律师提供法律服务;3.不定期随时联系。五、法律顾问的工作范围1.就甲方生产、经营、管理方面的重大决策提出法律意见,从法律上进行论证,提供法律依据;2.草拟、审查、修改甲方在生产、经营、管理及对外联系活动中的合同、协议以及其他有关法律事务的文书和规章制度;3.办理甲方的非诉讼法律事务;4.接受甲方委托,代为办理相关信息资信调查法律事务;5.代理甲方参加民事、行政诉公和仲裁、行政复议;6.参加经济项目谈判,审查或准备谈判所需的各类法律文书;7.就甲方深入改革、扩大开放,发展外向型经济、转换企业经营机制、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加强生产、经营、管理和对外联系中的有关问题提出法律意见;8.提供与甲方有关的法律信息;9.协助甲方对干部职工进行法治宣传教育和法律培训;10.对甲方内部的法律工作人员的工作进行指导;11.其他法律事务。六、乙方律师的主要义务1.乙方所有的律师均不能在甲方有关的诉论或仲裁案件中担任对方当事人的代理人,只能代理甲方,从事维护甲方利益的2活动;2.乙方律师必须尽自己所能,全面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不能实施有损于甲方利益的任何行为;3.法律顾问(包括参与的乙方其他律师)对甲方有关会议、决策、经营、管理和对外联系中不宜公开或需要保密的事项负有职责上的保密义务。七、聘请方的义务1.向法律顾问单位提供有关的真实文件、资料;2.向法律顾问单位律师提供所承办事务的真实情况;3.向法律顾问单位提供因办理法律事务所必须的办公、交通及其他工作条件和便利;4.应接受顾问律师在聘方授权范围内所产生法律责任的结果;5.应按合同约定支付顾问费。八、法律顾问费的收取依据、金额及文付方法1.根据《律师业务收费管理办法及收费标准》,聘方每年支付法律顾问费20000元(大写:贰万元整);乙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2.法律顾问律师代理聘方参加标的在10万元以内的诉讼案件两件(每件以开庭传票为准,结案标准为本案本审)。超出10万元部分及两件以外的诉讼案件,甲方应根据涉案金额按照《律师业务收费标准》另行支付案件代理费,但乙方应给予甲方30%3的优惠;3.顾问律师代理聘方外出办理法律事务,参照甲方《差旅费报销管理制度》据实在甲方处报销。4.支付办法:合同生效后十五日内一次付清。九、合同的终止一方欲终止合同应在合同期满一个月内提出,另行协议。十、合同的生效和有效期限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的为壹年,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十一、其他事项1.法律顾问单位采取不定期服务方式,甲方遇有急需办理的法律事务,应提前通知顾问律师或直接与主任联系。2.顾问律师因公或其它原因无法服务,乙方将指派其他律师代为办理。注:本合同乙方服务范围包含甲方街道辖区内所有社区。十二、本合同末尽事宜,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4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