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安全整治 房屋修缮采购合同公告(济南市历下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4)
济南市历下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本级)历下大厦西厅12345走廊及院内部分区域安全整治项目采购合同公示
一、合同编号:SDGP370102000202401001191A_001
二、合同名称:历下大厦西厅12345走廊及院内部分区域安全整治项目
三、采购项目编码:SDGP370102000202401001191
四、采购项目名称:历下大厦西厅12345走廊及院内部分区域安全整治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济南市历下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本级)
地 址:历下区解放东路99号
联系方式:88150637
供应商(乙方):山东赞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济南市槐荫区恒大财富中心6号楼2014
联系方式:13285418777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主要标的数量
主要标的单价(万元)
合同金额(万元)
房屋修缮
无
1
5.493576
5.493576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历下大厦
采购方式:超市采购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06-24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07-02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历下大厦西厅12345走廊及院内部分区域安全整治项目合同.pdf
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工程类)项目名称:历下大厦西厅12345走廊及院内部分区域安全整治项目合同编号:SDGP370102000202401001191A_001计划编号:37010200040100120240038采购人:济南市历下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本级)供应商:山东赞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济南市政府采购中心签订时间: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四日目录一、合同协议书二、通用条款三、专用条款四、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五、安全生产合同,1一、合同协议书采购人(全称):济南市历下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本级)供应商(全称):山东赞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历下大厦西厅12345走廊及院内部分区域安全整治项目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历下大厦西厅12345走廊及院内部分区域安全整治项目。2.工程地点:历下大厦。3.工程内容:详见合同清单。群体工程应附《供应商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6月26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6月30日。工期总日历天数:5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伍万肆仟玖佰叁拾伍元柒角陆分(¥54,935.76元);工程竣工结算值不包含暂列金额。2.合同价格形式:总价合同。五、项目经理供应商项目经理:孟广振。,2六、资金来源预算内资金54,935.76元;财政专户资金:0元;自筹资金:0元。七、付款方式☑其他支付方式:项目交付后,经甲乙双方验收合格,由甲方委托审计公司进行结算审计。待审计结果出来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审计金额97%,剩余3%作为工程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无息支付。八、合同融资事项按照《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启动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采(2020)31号】、《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采购合同付款账户管理的通知》【鲁政采(2021)4号】文件相关要求,本合同可用于“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简称融资平台)进行质押融资,如本合同已通过融资平台质押融资,融资平台将生成“政府采购合同回款账户确认单”,回传“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推送至采购人。采购人应根据“确认单”信息,加强合同账户及资金支付管理,确保合同资金准确支付到贷款银行确认的回款账户,未经相关贷款金融机构同意不得随意变更。九、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或成交通知书;(2)投标函及其附录;(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如果有);(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3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十、承诺1.采购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供应商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采购人和供应商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十一、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十二、签订时间本合同于2024年6月24日签订。十三、签订地点本合同在历下大厦0117签订。十四、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五、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十六、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五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采购人执贰份,供应商执贰份,代理机构一份。,4采购人:(公章),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住所: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恒大财富中心6号楼住所:历下区解放东路99号,2014室法定代表人:李少宇,法定代表人:王福光委托代理人:李际陶,委托代理人:孟广振电话:88150637,电话:66593559传真:无,传真:无开户银行:建行历山支行,开户银行:齐鲁银行济南工业北路支行账号:37001616205058000045,账号:1172514000000014718邮政编码:250000,邮政编码:250000,5二、通用条款采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设部颁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2013—0201)的通用条款。三、专用条款合同专用条款是对合同通用条款中有关条款的补充、删改或具体化,应对照合同通用条款中同一编号的条款一起阅读和理解。如果本合同专用条款与合同通用条款之间有不同之处,以本合同专用条款为准。本合同不予否定的(或提及的)通用条款视为认同。其余的条款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共同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2013—0201)中的《专用条款》。1.一般约定1.1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执行现行的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山东省、济南市的地方法规和有关部门的规章、规定。1.2标准和规范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执行国家、省市现行的市政建设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施工技术标准、建设工程施工操作规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以及有关建筑质量、安全施工、建筑材料备案证制度等有关文件、规定。2.采购人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采购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已具备开工条件。2.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采购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已具备开工条件。,6(2)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现场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由采购人协助,供应商自行解决。(3)由采购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采购人按部门规定办理。(4)双方约定采购人应做的其它工作:另行协商3.供应商3.1供应商的一般义务(1)供应商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竣工内业资料。(2)供应商应履行的其他义务:A、供应商按规定办理环保、安全等手续。B、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管理农民用工,供应商应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并对其工作安全、劳动保险等事宜负责,若因此造成影响所有责任由供应商承担。C、供应商按照本合同9.1(2)款提交进度计划,并承担由此的责任和义务。3.2项目经理姓名:孟广振;身份证号:******************;联系电话:17865163521;3.3供应商人员3.3.1供应商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接到开工通知后3天内。3.3.2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由此对采购人造成的工期延误和经济损失由供应商承担。3.4分包的一般约定禁止分包4.工期延误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工期每延误一天,扣除合同金,7额1%,最高不超过20%。5.变更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工程设计变更联系单(图)以及业务联系单涉及到合同规定结算需要调整的,供应商必须在该项目内容实施前经采购人同意签证盖章,并在该项目完成7天内,将调整原因,调整价款金额(附价款调整结算书、单价分析表)一式二份报采购人,采购人在2天内审核确认,返还给供应商。供应商未按规定时间上报的,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变更。采购人未按时间签证的,视为变更工程报告已被确认。6.价格调整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不调整。7.验收7.1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7.2竣工退场:执行通用条款。8.1保修工程保修期执行国家规定:2年。9.违约采购人违约执行通用条款。供应商违约执行通用条款及有关条款规定。,8四、工程质量保修书采购人(全称):济南市历下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本级)供应商(全称):山东赞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为保证历下大厦西厅12345走廊及院内部分区域安全整治项目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采购人和供应商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证书。供应商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缺陷修复责任。(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供应商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二)质量保修责任期质量保修责任期,双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具体工程约定质量保修责任期如下: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3、装修工程为2年;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2年;7、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三)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修复范围和内容的项目,供应商应在收到修复通知之日后7天内派人修复。供应商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复,采购人可委托其他人员修复,修复费用从保留金内扣除。2.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供应商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非供应商,9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采购人承担。3.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供应商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因供应商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供应商应承担赔偿责任。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采购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专业公司(如监理等)组织验收。(四)其他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修复事项:无。本工程质量保修证书作为施工合同附件,由施工合同采购人供应商双方共同签署。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10五、安全生产合同为在历下大厦西厅12345走廊及院内部分区域安全整治项目施工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项目招标人济南市历下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本级)(以下简称“甲方”)与供应商山东赞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特此签订安全生产合同:一、甲方职责1.督促乙方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要求乙方进行安全生产管理,要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4.组织对乙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监督乙方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二、乙方职责1.乙方是安全施工第一责任人,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等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条款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经理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11按施工人员的1%—3%配备安全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4.乙方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5.乙方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机动车船艇驾驶、爆破、潜水、瓦斯检验等特殊工种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项目经理必须承担管理责任。6.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乙方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7.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8.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9.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10.乙方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它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三、违约责任如因甲方或乙方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12本合同一式五份。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与加盖公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失效。甲方:济南市历下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乙方:山东赞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本级)单位名称(公章):,单位名称(公章):住所:历下区解放东路99号,住所:济南市槐荫区恒大财富中心6号楼2014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电话:88150637,电话:17865163521签订日期:2024年6月24日,签订日期:2024年6月24日,13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安全整治 房屋修缮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济南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