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洪评价报告编制采购合同公告(绥德县交通运输局2024)
一、合同编号:ZJSD2024-ZC-011
二、合同名称:X211佳县倍甘至绥德义合公路改建工程(绥德段)防洪评价报告编制
三、项目编号:ZJSD2024-ZC-011
四、项目名称:X211佳县倍甘至绥德义合公路改建工程(绥德段)防洪评价报告编制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绥德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绥德县名州镇小街4号
联系方式:09125622198
供应商(乙方):榆林山青水秀水利设计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崇文路30号崇文路小区6单元301室
联系方式:13891266031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X211佳县倍甘至绥德义合公路改建工程(绥德段)防洪评价报告编制
1(项)
¥370,200.00
¥370,200.00
详见方案
合同金额: 370,200.00元,大写(人民币):叁拾柒万零贰佰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04月15日至2025年04月15日
履约地点:绥德县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04月15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7月03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合同.pdf
绥德县交通运输局
2024年07月03日
供应商合同编号:X211佳县倍甘至绥德义合公路改建工程(绥德段)防洪评价报告编制技术服务合同采购人:绥德县交通运输局供应商:榆林山青水秀水利设计有限公司签订地点:陕西省榆林市绥德县签订日期:2024年4月15日第1页共7页X211佳县倍甘至绥德义合公路改建工程(绥德段)防洪评价报告编制技术服务合同采购人:绥德县交通运输局供应商:榆林山青水秀水利设计有限公司供应商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组织的“X211佳县倍甘至绥德义合公路改建工程(绥德段)防洪评价报告编制采购”(项目编号:ZJSD2024-ZC-011)公开招标中,通过竞争性谈判成为中标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项目范围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项目概况采购人建设的“X211佳县倍甘至绥德义合公路改建(绥德段)”工程,依据《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水政(1992)7号,2017年修正)、《陕西省河道管理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河湖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通知》(办河湖〔2020〕177号)和《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导则》(SLT808-2021)的要求,建设项目需编制防洪评价报告。现委托供应商编制《X211佳县倍甘至绥德义合公路改建工程(绥德段)防洪评价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并支付相应的技术服务报酬。第2页共7页二、服务条款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X211佳县倍甘至绥德义合公路改建工程(绥德段)防洪评价报告编制服务,同时协助采购人办理项目受理审批,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复许可。三、合同金额人民币:(大写)叁拾柒万零贰佰元整(¥370200.00元)。合同金额包含相关资料费、查勘费、报告编制费、专家咨询费、会议费及税费等所有费用。此价格为合同执行不变价,不因国家政策变化而变化。四、付款办法技术服务报酬由甲方支付乙方。具体支付方式为:提交正式报告及批复许可文件后一次性付清合同价款金额。五、服务范围及技术内容(1)建设项目路线全长29.987公里,采用三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30km/h,路基宽度7.5m,全线设置桥梁14座。建设项目涉及河道长度30.5km,其中涉及坑镇河长2.2km,坑镇河支沟长6.4km,两河沟河支流长2.6km,两河沟河长19.4km。根据公路改建工程平面布置,结合流域水系,需进行15个断面设计洪水分析计算,其中坑镇河2个断面,坑镇河支流2个断面,两河沟支流1个断面,两河沟河10个断面。跨河桥梁、泄洪涵洞、临河路基,按照25年一遇洪水第3页共7页进行设计洪水计算分析评价。(2)评价跨河桥梁14座,见下表。序号中心桩号桥梁名称桥梁跨径桥梁结构形式1k1+657.7柳湾中桥2-20m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板桥2K2+093.03吉镇小桥1-16m石拱桥3k6+785王家坪中桥1-20m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板桥4k10+525延家坪小桥1-16m石拱桥(维修利用)5k14+975.5马家川中桥1-20m石拱桥(维修加宽利用)6k18+097延家川中桥1-20m石拱桥(维修加宽利用)7k18+492刘家川小桥1-5m石拱桥(维修加宽利用)8k20+550中角中桥1-20m石拱桥(维修加宽利用)9k21+000高速引线中桥2-16m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板桥(维修利用)10k21+343中角过境1号中桥2-16m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板桥(维修利用)11k22+416中角过境2号中桥3-16m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板桥(维修利用)12k23+691薛家渠小桥3-6m石拱桥(维修加宽利用)13k24+575.5霍家坪小桥1-10m石拱桥(维修利用)14k26+229.5阎家渠中桥2-13m空心板桥(维修利用)(3)评价集水面积1km以上的泄洪涵洞,评价临河路基。(4)技术内容:供应商完成该项目防洪评价报告工作大纲编制、现场勘查、水文分析、资料整理、报告编写、协助采购人申请评审等工作。六、服务时间、地点及其他事项(1)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90日历天内完成,服务期为一年。(2)服务地点:绥德县(3)本合同有效期内,采购人指定黑瑞杰13209129391第4页共7页为项目联系人;供应商指定裴震13809129706为项目联系人。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责任方承担相应责任。七、采购人责任(1)及时办理付款手续。(2)提供技术资料: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以纸介质或电子文档提供建设项目的可研报告、初步设计及相关设计图,可研报告有关批复文件等。如因资料提供时间延误,供应商提交报告成果的时间将顺延。8(3)采购人应配合供应商完成有关建设项目的地形勘查等外业工作。(4)对合同负有保密义务。八、供应商责任(1)本合同生效后,在收到采购人提供的相关技术资料后,供应商即刻开展有关技术服务工作,120天内完成防洪评价报告的编制及专家审查工作,并协助采购人办理审批工作。(2)完成上述项目外业工作。(3)开展对历史水文资料的收集、整理、分析研究等工作。(4)依据国家和地方现行法律法规和技术规程,完成防第5页共7页洪评价报告的编制,并按时提交报告。(5)未经采购人同意,报告中的资料及成果不得向本项目以外的第三方提供,双方合作的内容不得向第三方透露。九、违约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相关条款和本合同约定,中标供应商未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发生违约,采购单位会同采购代理机构有权终止合同,依法向中标供应商进行经济索赔,并报请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采购单位违约的,应当赔偿给中标供应商造成的经济损失。A未按合同要求提供货物或货物质量不能满足技术要求,用户有权终止合同,并对其违约行为进行追究,同时将在今后三年内拒绝其参加采购人的同类项目。十、不可抗力情况下的免责约定采购人、供应商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S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十一、合同执行中发生争议和解决合同执行中发生争议的,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达不成一致时,可向当地行政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第6页共7页法院提请诉讼。十二、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由采购人、供应商双方代表签章确认后,即行生效。(2)本合同一式捌份,采购人、供应商双方各肆份。(3)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合同和磋商文件的前提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纪要”或补充合同形式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十三、合同订立采购人:绥德县交通运输局供应商:榆林山青水秀水利设计有限6190公司L法人代表: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地址:绥德县名州镇小街地址: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崇4号文路30号崇文路小区6单元301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号1161082601608873XT91610802MA70D2Y45M电话:0912-5622198电话:0912-3863141开户行: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榆林分公司行号:行号:104806030649帐号:账号:102089132747签定日期:2024年4月15日签定日期:2024年4月15日第7页共7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防洪评价报告编制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