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具 单人床 书桌 衣柜 椅子 储物柜采购合同公告(同济大学2024)



一、合同编号: cs0000020240519
二、合同名称: 嘉定校区天骄公寓家具采购项目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 2005012306
四、项目名称: 同济大学嘉定校区天骄公寓家具采购招标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同济大学
地 址: 上海市四平路1239号
联系方式:65988836
供应商(乙方):上海弘雅家具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奉贤区杨海路288号
联系方式:57472088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天骄公寓家具采购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定制
主要标的数量:1批
主要标的单价:6819860
合同金额: 681.986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卖方应在本合同签订生效后30个日历日内将所有货物生产完成且具备成套安装条件;卖方在收到买方入场安装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第一批交付(680套);第二批货物(1026套)于2024年8月10日前完成安装并交付使用,入场安装交付时间以买方通知为准。货物送至以下指定地点: 同济大学嘉定校区天骄公寓 。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06-25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07-03
九、其他补充事宜:
本合同对应的中标成交公告:

附件:

cs000002024051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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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cs00000202405191/9购销合同合同编号:【】买方:同济大学卖方:上海弘雅家具有限公司本购销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由【同济大学】(以下简称“买方”)和【上海弘雅家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卖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平公正、互惠互利的原则而订立。依据[同济大学嘉定校区天骄公寓家具采购招标项目]采购文件(采购项目编号:2005012306)等采购过程的相关有效采购文件的内容和要求,为明确买卖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就买方所需要货物事宜签订本合同,具体条款如下:第一条购销清单1.1购销清单名称品牌型号(规格)主要技术参数单价(元)数量总价(元)上铺下柜组合床(双人位,含床、梯柜、衣柜、书桌)上海弘雅4620*1000*2250mm详见附件5790.00566套3277140.00上铺下柜组合床(单人位,含床、梯柜、衣柜、书桌)上海弘雅2560*1000*2250mm详见附件3435.00566套1944210.00单人床(爱心屋)上海弘雅2340*1000*900mm详见附件570.008张4560.00书桌(爱心屋)上海弘雅1200*600*1700mm详见附件850.008张6800.00衣柜(爱心屋)上海弘雅870*600*2400mm详见附件1792.008个14336.00椅子上海弘雅484*518*440mm详见附件129.001706把220074.00储物柜(行李柜)上海弘雅1600*600*2700mm详见附件2390.00566个1352740.00合计总价(人民币):6,819,860.00大写:陆佰捌拾壹万玖仟捌佰陆拾元整合计总价(人民币):6,819,860.00大写:陆佰捌拾壹万玖仟捌佰陆拾元整合计总价(人民币):6,819,860.00大写:陆佰捌拾壹万玖仟捌佰陆拾元整合计总价(人民币):6,819,860.00大写:陆佰捌拾壹万玖仟捌佰陆拾元整合计总价(人民币):6,819,860.00大写:陆佰捌拾壹万玖仟捌佰陆拾元整合计总价(人民币):6,819,860.00大写:陆佰捌拾壹万玖仟捌佰陆拾元整合计总价(人民币):6,819,860.00大写:陆佰捌拾壹万玖仟捌佰陆拾元整备注:该费用包括送货、安装调试等交付使用前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成本及利润、税金、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仓储费、损耗费及验收相关费用等。备注:该费用包括送货、安装调试等交付使用前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成本及利润、税金、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仓储费、损耗费及验收相关费用等。备注:该费用包括送货、安装调试等交付使用前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成本及利润、税金、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仓储费、损耗费及验收相关费用等。备注:该费用包括送货、安装调试等交付使用前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成本及利润、税金、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仓储费、损耗费及验收相关费用等。备注:该费用包括送货、安装调试等交付使用前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成本及利润、税金、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仓储费、损耗费及验收相关费用等。备注:该费用包括送货、安装调试等交付使用前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成本及利润、税金、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仓储费、损耗费及验收相关费用等。备注:该费用包括送货、安装调试等交付使用前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成本及利润、税金、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仓储费、损耗费及验收相关费用等。同A(具体配置清单及技术指标,可添加附件)1.2上述购销清单产品生产制造厂商为上海弘雅家具有限公司,产地为上海市奉贤区杨海路288号。第1页共9页2/9第二条费用结算2.1本合同总价为人民币金额(大写):陆佰捌拾壹万玖仟捌佰陆拾元整;本合同分1次付款:合同签订且收到合同金额5%的履约保函或履约保证金(有效期同质保期),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支付合同金额的100%;履约保函或者履约保证金质保期满后无息退还。(1)如果卖方有赔偿或支付违约金的责任,则买方有权从最近一笔付款中扣除相应金额如果最近一笔付款不足以抵扣违约金的,则可从下一笔付款中继续扣除。(2)以上所有付款前卖方应开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为前提,并且任何时候发生由于卖方提交的发票被查出不符合税务部门要去或卖方逾期提交发票的,买方有权延期付款且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卖方应承担由此行为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及买方损失。2.2卖方户名:上海弘雅家具有限公司开户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光明支行账号:32769818080121442卖方如需改变上述账户,应提前十(1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第三条交货时间、地点3.1卖方应在本合同签订生效后30个日历日内将所有货物生产完成且具备成套安装条件;卖方在收到买方入场安装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第一批交付(680套);第二批货物(1026套)于2024年8月10日前完成安装并交付使用,入场安装交付时间以买方通知为准。货物送至以下指定地点:同济大学嘉定校区天骄公寓,相关的运输费、保险、保管、货物灭失及损毁风险在交付前由卖方承担。3.2发货前,卖方应告知买方履约代表具体发货时间,卖方应在正常工作时间送货到买方指定地点以便买方接受货物。*3.3货物送达后,卖方应立即与买方履约代表联系并安排到货检验,到货检验内容为包装是否完整、无损、清洁、数量是否与合同一致,并共同签署到货检验结果。到货检验并不意味着买方对货物进行的验收。如货物数量众多的,买方与卖方协商确定到货检验所需的时间安排。3.4对因运输和包装不当产生的货物灭失与损毁的责任,均由卖方承担。第四条安装调试、培训14.1货物运至买方指定地点,卖方在5日内指派工程师(技师)对货物进行开箱、安装调试,并对买方操作人员进行技术培训,直至买方操作人员能熟练操作为止。路4.2如果在开箱过程中发现非因买方原因造成的货物短缺、损毁或与合同规定有不符之处,卖方应在接到买方通知后3天内更换或补发货物至买方指定地点,费用由卖方承担。4.3卖方承担培训工程师(技师)的薪资、差旅等全部费用。第五条验收第2页共9页3/9买方在卖方完成货物安装后3个工作日后进行验收,验收异议期为2个工作日。验收合格的,出具书面文件;验收不合格的,如发现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要求(以本合同第一条及具体附件约定为准,且应达到该等货物通常应具有的功能),应妥善保管,并在验收异议期内向卖方提出书面异议货物。卖方收到买方的验收异议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退换货并重新提交验收。验收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一次开箱合格率100%,开箱检验时双方均应派员参加;(2)货物的数量、品牌、型号(规格)、主要技术参数与购销清单一致;(3)货物的技术性能及功能目标等与采购要求的一致;(4)质量合格证书、保修证书、产品使用说明书等其它应当随箱的技术资料完整。(5)买方按本协议约定的质量要求或技术标准进行检验时,如对产品质量有异议,应以书面方式向卖方提出。对于经双方确认属卖方质量问题的产品,卖方承诺予以调换处理。第六条质质量标准6.1卖方保证提供的货物皆为符合国家标准的正品合格产品,且承诺为买方提供符合或高于国家标准及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卖方保证提供的货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及行业的安全质量标准、环保标准中之较高者。6.2卖方保证提供给需方的货物是货物生产厂商原厂制造的,全新、未使用过的合格产品。6.3如在使用货物过程中因货物本身原因导致买方任何的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卖方应承担法律责任并赔偿由此给买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费用支出。第七条保修及服务7.1货物质保期为18年,从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卖方为所供货物提供专人对口的上门免费保修服务。7.2接到买方故障报修后,卖方应于5分钟内响应,2小时内赶到现场排除故障。如果现场无法解决,卖方应免费提供相同型号货物,直至故障排除。7.3卖方提供针对用户的货物的基本使用、管理和维护的2天免费培训。7.4卖方未能按照本条款规定提供服务的,构成违约,应赔偿由此给买方造成的损失。同M时买方可自行聘请第三方提供维修服务,由此产生的费用由卖方承担。第八条履约代表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买方指定(姓名)李婷婷(身份证号)420302198410280062为买方合同履约代表,指定(姓名)薛薇(身份证号)310110198509244508为买方合同履约联系人,卖方指定(姓名)刘芳芬(身份证号)362321198808186513为卖方合同履约代表,负责沟通协调双方以促进合同的顺利履行。第3页共9页4/9履约代表承担以下责任:1.参与采购过程,并在购销合同等法定有效采购文件上签字确认;2.协助合同双方履行各项权利、义务和责任;3.负责办理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相关事宜;4.协调履行合同需要双方配合的工作,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5.合同变更前或合同履行遇到问题,及时向各自的法人(授权)代表报告;6.一方人事变动,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履约代表发生变动的,一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第九条违约责任9.1任何一方出现违约,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均由违约方负责赔偿,如导致诉讼的,违约方还应赔偿守约方因此支出的律师费。9.2卖方若未按合同约定交货,每延迟一日,按照合同总价的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给买方;延迟超过十日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卖方应按照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三十支付解约违约金给买方,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买方损失的,卖方还应赔偿买方的损失。9.3买方若未按合同约定付款,每延迟一日,按照合同总价的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给买方,但违约金最高不超过合同总价的百分之十。第十条不可抗力如果任何一方由于自然灾害、战争、类似于战争的情况、禁令、骚乱、罢工、封锁和其他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则该方不应对另一方承担任何责任。如果发生了不可抗力,受影响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的7天内及时通知另一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的15天内提交由当地相关部门印发的用于证明不可抗力发生的文件材料。双方当事人应当协商并形成解决方案,用于解决因不可抗力而导致的对本合同的迟延和中断履行直至终止合同。第十一条争议解决买卖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从协商开始10个工作日内仍不能解决,双方可将争端提请诉讼解决,管辖法院为买方所在地的法院。在协商或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双方仍需履行。第十二条合同附件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下列1、3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1、技术标准和规范;2、原始设计和工艺文件;第4页共9页5/93、招标(磋商)文件、投标(响应)文件等有效采购文件。第十三条其他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若合同文件之间有矛盾,则以最新的文件为准。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陆份,买方执伍份,卖方执一份。买方(盖章):同济大学卖方(盖章):上海弘雅家具有限公司副庆第乐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100000425006125J91310120763320782U金潮法定(授权)代表人:法定(授权)代表人才发前的履约代表:履约代表:电话/邮箱:电话/邮箱:57472088713311702237@163.ccom日期:2024年6月人日期:2024年6月日法定地址:上海市四平路1239号法定地址:上海市奉贤区杨海路288号开户行:农行上海市翔殷支行开户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光明支行账号:033267-00812000848账号:32769818080121442:3第5页共9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家具 单人床 书桌 衣柜 椅子 储物柜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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