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采购合同公告(揭阳市榕城区机关事务管理局2024)



榕城区机关办公大院“智慧大院”建设项目(修缮部分)设计及预算编制服务

采购项目名称:

榕城区机关办公大院“智慧大院”建设项目(修缮部分)设计及预算编制服务

采购项目编码:

4452024560203682405201199

项目业主:

揭阳市榕城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服务机构:

中铭珩建设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合同名称:

榕城区机关办公大院“智慧大院”建设项目(修缮部分)设计及预算编制服务

合同编号:

4452024560203682405201199

合同总金额:

合同签订时间:

2024年05月30日

履约人员:

合同服务期限:

2024年05月30日至2024年06月14日

服务内容:

1.根据建设单位的要求和现场实际情况,按时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和预算编制工作。 2.在完成本项目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内容后,设计单位需积极配合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对本项目进行全程优质的设计服务。

合同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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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榕城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4-07-03

中铭珩设计ZHONGMINGHENGDESIGN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工程名称:榕城区机关办公大院“智慧大院”建设项目(修缮部分)工程地点: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政府设计证书等级:建筑、市政行业:乙级发包人::揭阳市榕城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设计人中铭珩建设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月30日签订日期:202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监制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广州市建设委员会印制1委托方:(甲方)揭阳市榕城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承接方:(乙方)中铭珩建设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榕城区机关办公大院“智慧大院”建设项目(修缮部分)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1.2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1.3甲方提供的的基础资料及确认方案。第二条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名称、设计深度及内容:2.1设计项目名称:榕城区机关办公大院“智慧大院”建设项目(修缮部分)2.2委托设计深度及内容:本合同项目设计内容:施工图设计、现场服务、勘察测量以及预算编制。第三条本合同设计收费说明3.1根据《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本工程为室内及室外装修工程,工程预计总投资为:人民币约70000.00元(暂定)。3.2实际设计、预算编制费按财政局审定为准。第四条乙方向甲方交付的设计文件序号文件名称及要求文件份数1施工图42预算书4第五条设计费约定5.1本项目合同费用为:设计费用+预算编制费5.2设计费支付方法为:在提交榕城区机关办公大院“智慧大院”建设项且2施工图及预算后,并经榕城区财政局审核确定后30天内,甲方一次性付清工程设计费(预算费)。第六条双方责任6.1甲方责任6.1.1甲方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甲方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乙方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甲方交付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乙方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6.1.2甲方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乙方设计返工时,双方除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甲方应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返工费。6.1.3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已开始设计工作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按阶段设计费支付。1506.1.4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日期向乙方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节假日顺延),应承担应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且乙方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顺延。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乙方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甲方。本合同项目因甲方原因,停缓建设的,甲方仍应支付的设计费。6.1.5甲方要求乙方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文件时,须征得乙方同意,不得严重背离合理设计周期,且甲方应支付赶工费,赶工费额由双方商定。6.1.6甲方应为乙方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条件及必要的劳动保护装备。6.1.7设计文件中选用的国家标准图、部标准图及地方标准图由甲方负责解决。6.2乙方责任6.2.1乙方按甲方确认的方案,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3行设计,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甲方交付设计文件(出现6.1.1、6.1.2、6.1.4、6.1.5规定情况除外)。并对提交的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6.2.2设计合理使用年限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年限执行。6.2.3负负责对供应商的分项工程设计资料进行审查,负责该项目的设计协调工作。6.2.4乙方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乙方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乙方应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并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应承担相应法律规定的责任。6.2.5由于乙方原因,延误了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合同生效后,乙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双倍返还甲方已支付的定金。6.2.6乙方交付设计文件后,按约定由甲方组织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出原约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修改补充,乙方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文件,在一年内项目开始施工,应负责向甲方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乙方仍负责上述27工作,可按所需工作量向甲方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额由双方商定。第七条保密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第八条仲裁本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发生争议,甲方与乙方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由揭阳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当事人未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当事人又未达成仲裁书面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九条合同生效及其他8.1甲方要求乙方派专人长期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4应另行签订技术咨询服务合同;乙方为本合同项目的服务时间至施工安装工程结束,合同终止。8.2本工程项目中,乙方不得指定建筑材料、设备的生产厂或供货商。甲方需要乙方配合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订货时,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8.3甲方委托乙方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要求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乙方人员参加的,除制装费外,其他费用由甲方支付。8.4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合同内容以外的工作服务,另行签订协议并支付费用。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8.5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一式4份,甲方2份,乙方2份。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电报、会议纪要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三8.6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A等法律效力。5发包人名称:设计人名称:揭阳市榕城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中铭珩建设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盖章)(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岳6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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