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D显示屏采购合同公告(灵武市人民检察院2024)
【合同详情】
灵武市人民检察院采购LED显示屏项目的合同
一、合同编号:20240731HT000033
二、合同名称:灵武市人民检察院采购LED显示屏项目的合同
三、项目编号:
四、项目名称:灵武市人民检察院采购LED显示屏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灵武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灵武市灵州大道与中山街交叉口
联系方式:09515927180
供应商(乙方):宁夏致诚恒信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通达北街锦瑞园6号楼1单元402室
联系方式:18695106966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LED显示屏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强力巨彩户外表贴P10单红 强力巨彩户外Q2.5H
主要标的数量:P10=4平米 Q2.5=5平米
主要标的单价:P10=2000元 Q2.5=10150元
合同金额:5.875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乙方应与甲方签订合同次日7个工作日内,将甲方订购的货物安装交付给甲方。 灵武市人民检察院
采购方式:电子卖场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07-03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08-02
九、其他补充事宜:
十、本合同对应的中标成交公告:
十一、合同附件: 宁夏致诚恒信商贸有限公司的合同pdf.pdf
十二、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合同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要求由采购人发布的,本平台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LED显示屏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