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识标牌建设 医疗卫生用房采购合同公告(永新县人民医院2024)



[HCYX-赣政采字【2024】08号]永新县人民医院门急诊住院大楼标识标牌建设项目

永新县人民医院门急诊住院大楼标识标牌建设项目
一、合同编号:
吉购2024F001172576
二、合同名称:
永新县人民医院门急诊住院大楼标识标牌建设项目施工合同
三、项目编号:
HCYX-赣政采字【2024】08号
四、项目名称:
永新县人民医院门急诊住院大楼标识标牌建设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永新县人民医院本级
地址:永新县民主街大屋巷13号
联系方式:18970619679
供应商(乙方):永新县东润广告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吉安市永新县禾川镇袍田新区永安中学北侧朝阳学府18栋09商铺
联系方式:18296614848
六、合同主要信息:

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永新县人民医院门急诊住院大楼标识标牌建设项目
采购清单所涵盖的所有工作内容。供应商成交后须根据采购需求提供设计方案,经采购人同意后按设计方案实施。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并交付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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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金额:1037000.00 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07月02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7月02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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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时通知甲方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承包人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甲方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12、安全施工1.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2.发包人应对其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13、事故处理1.发生重大伤亡几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上级部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2.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14、合同价款与支付1.合同价款及调整(1)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中标通知书的中标价格在协议书内约定。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工程预算书在协议书内约定。(2)合同价款在协议书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下列三种确定合同价款的方式,双方可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采用其中一种。(3)固定价格合同。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15、工程款(进度款)支付1.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4天内,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按约定时间发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结算。专用条款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1、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协议书,专用条款、通用条款。2、适用法律和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建筑法》、《合同法》。3适用标准、规范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建筑工程验收标准及施工规范。二、发包人派驻的监管人员楼项目办主任姓名:职务:职权:材料质量、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安全生产、变更签证。不实行监理的,甲方的职权:控制工程量、施工安全、工程延期、工程量签证和审核等。三、承包人工作1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1)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施工安全保卫等一切工作。(2)施工场清洁卫生的要求:施工方负责。四、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1、工期延误2、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雨、雪天气和不可抗拒等因素工程延续。五、质量与验收1、本工程乙方应按现行的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评定标准等为依据施工。2、本工程乙方自报的工程质量标准合格为合同约定条件。3、如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条件的部分,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返工至达到合同约定条件,并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乙方承诺的质量等级达不到合格标准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按合同价总价的2%支付赔偿金。4、甲方或甲方对质量隐患书面提出的问题,乙方不进行整改的,甲方可以对乙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应当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承包人实施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甲方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发包人承担所有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7、工期延误7.1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1)发包人未能按约定及开工条件:(2)发包人未能按照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3)不可抗力;8、工程竣工1.承包人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甲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甲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9、工程质量0060EE1.工程质量应当达到约定书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10、检查和返工1.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甲方要求施工,随时接受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2.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甲方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3.因甲方失误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11、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方每次进行罚款500元或1000元处理。六、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1.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承包方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通知发包方验收、由发包人通知有关单位按时到位。2.安全施工:施工方应文明安全施工,确保施工安全,施工期间,发生任何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承担。1七、工程款(进度款)支付)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80%,决算审计后支付到95%,余款无质量问题一年后支付。八、工程变更:工程量变更必须发包方签字,否则变更无效。九、合同份数一式六份双方约定合同副本份数:十、补充条款:质保期及售后服务要求(1)整个项目质量保证期为1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质量保证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在质保期内出现的任何问题乙方须免费维修,所需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2)售后服务:乙方在接到售后电话后能在4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问题,否则甲方将自行采取必要的措施,由此产生风险和费用应由乙方承担。告有E润心长发包人(公章):1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字梅谢法定代表人(签字):印丽210年7月2日00620年7月自533092000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书及其附件4、本合同专用条款5、本合同通用条款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7、图纸8、工程量清单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十、合同生效合同订立时间:2024年7月2日合同订立地点:永新县人民医院本合同双方约定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公章)乙方:(公章)住所:住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梅委托代表人:1委托代表人:印丽电话/传真:电话/传真:367J30J000342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经办人:经办人:2020年月2日202年7月2日2.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16、竣工验收与结算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双方约定由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提供的日期和份数。2.因特殊原因,发包人要求部分单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项竣工的,双方另行签订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和工程价款的支付方法。3.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发包人不得使用。发包人强行使用时,由此发生的质量问题及其他问题,由发包人承担责任。17、竣工结算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专用条款约定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2.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收到竣工结算价款后14天内将竣工工99程交付发包人。18、质量保修1.承包人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对交付发包人使用额工程在质量保修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2.质量保修工作的实施,承包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与发包人签订质量保修书,作为本合同附件(附件3略)。3.质量保修书的主要内容及范围;(1)质量保修项目内容及范围(2)质量保修期(3)质量保修责任(4)质量保修金的支付方法4.保险事故发生时,发包人承包人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5.具体投保内容和相关责任,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成交通知书永新县东润广告有限公司:北京华诚永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永新县人民医院本级的委托,对永新县人民医院门急诊住院大楼标识标牌建设项目采购项目(采购编号:HCYX-赣政采字【2024】08号)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经评标委员会评定,采购方确定,中标结果如下:项目编号货物名称单位数量采购目录参数规格中标单位中标金额(元)折扣率(%)吉购2024F001172576永新县人民医院门急诊住院大楼标识标牌建设项目项1医疗卫生用房永新县东润广告有限公司1037000.0000请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单位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无正当理由拒不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将根据《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招标代理机构(盖章):招标单位机构(盖章):北京华诚永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永新县人民医院本级日期:2024年06月26日日期:2024年06月26日通用条款1、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1.1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本合同专用条款(4)本合同通用条款(5)工程量清单(6)工程报价单2、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1.2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发包人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也可以提请负责工程人作出解释。3、项目经理3.1项目经理的姓名、职务在专用条款内写明。3.2承包人依据合同发出的通知,以书面形式由项目经理签字后送交甲方,甲方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4、发包人工作4.1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1)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平整施工场地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2)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5、开工及延期开工5.1承包人应当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6、暂停施工甲方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合同编号字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协议书新里人民院甲方(采购人)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动(成交供应商)8东送有公公司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根据《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本项目采购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永新县人民医院门急诊住院大楼标识标牌建设项目。工程地点:永新县人民医院院内。工程内容:采购包含门急诊大楼、住院大楼及室外院内的标识标牌。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工程立项批准文号:资金来源:单位自筹。二、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范围:门急诊大楼、住院大楼及室外院内。三、合同工期:开工日期:2024年7月3日竣工日期:2024年8月2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30天。四、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合格五、合同价款金额(大写):壹佰零叁万柒任圆整¥:1037000.00元六、组成合同的文件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19、合同解除1.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2.发生本通用条款第26.4款情况,停止施工超过20天,发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20、合同生效与终止1.双方在协议书中约定合同生效方式。2.除本通用条款第34条外,发包人承包人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承包人向发包人交付竣工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3、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发包人承包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21、合同份数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人承包人分别保存一份。22、补充条款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通用条款内容具体化、补充或修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标识标牌建设 医疗卫生用房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