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标准农田建设采购合同公告(衡山县农业局2024)
湖南省衡阳市衡山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二组)六标段合同公示
标段编号:H430400020292001001
标段名称:湖南省衡阳市衡山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二组)六标段
招标人:衡山县农业农村局
合同双方名称:
衡山县农业农村局(发包方)
六标段中标单位:郴州市林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包方)
合同价款:290.316186万元
签订时间:2024年5月29日
附件:
(6标)衡山县2024年国债项目施工合同.pdf
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施工合同书合同编号:GZNTJS2024-(06)号发包方:衡山县农业农村局承包方:郴州市林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第一条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湖南省衡阳市衡山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六标段)2、建设地点:山县长江镇石桥铺社区等3、工程计划批准单位及文号:衡阳市农业农村局衡农发[2024]9号。4、工程内容:(见工程量清单)。5、承包方式:本工程采用总价控制、单价承包,按实结算。第二条合同工期1、开工日期:2024年5月27日。实际开工日期指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向承包方发布工程开工令之日。2、竣工日期:2024年月日。实际竣工日期指承包方、发包方、设计方、监理单位共同验收合格之日。3、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90天。第三条合同价款与支付1、合同价款:本工程合同价款为人民币(大写)贰佰玖拾万叁仟壹佰陆拾壹元捌角陆分,(小写)(¥2903161.86元)(投标工程量价格)。完工时以合同单价乘以实际完成工程量为结算造价。2、工程价款支付:本工程不支付预付款,发包方根据实际工程进度情况,拨付2-3次工程款,由承包方提出申请,按要求提供拨款资料。经监理人核实,发包方收到监理人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后14天内付款,最后一次进度付款不超过总价款的80%。2024年月日前完成全部建设任务。竣工决算时预留3%质量保证金。工程竣工验收壹年后,经发包方和监理人共同查验:1)如有工程缺陷是否已经修复;2)如有工程损毁是否已经补修。查验合格并办理有关拨付手续后,发包方一次性退还承包方质量保证金。3、新增单价的认定:1)参照本合同类似单价值;2)参照本项目财政评审单价;3)发包方与承包方协商后经财评认定的单价。第四条本合同的组成文件及解释顺序如下:1、本合同协议书;2、投标书之投标表格(工程量清单)(附件一)3、中标通知书(附件二);4、合同专用条款;5、合同通用条款;6、合同技术条款;7、本工程之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经承发包双方确认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洽商或变更纪要、协议、往来函件、签证等;8、工程施工图纸、图纸会审记录、设计修改或变更文件及图纸;9、国家、省、市有关标准,规范和其它有关的技术资料,技术要求;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情况下,先由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作出解释;不能说明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意见仍不能一致时,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办法解决。第五条本协议书中有关语含义与本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付它们的定义相同。文第六条承包方向发包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第七条发包方向承包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并以审计机关的审计结论作为办理竣工结算的依据。第八条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九条本合同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和其授权委托代表签名,分别加盖本单位公章后生效。自合同签订日起,承包方应将本项目的项目建造师证原件押放发包方处,待工程竣工验收后返还。第十条发包方根据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人员履约管理的通知》(湘农办函[2021]174号)文件要求,认真执行考勤规则和制度,承包方考勤管理人员连续两个月考勤次数不能满足要求或综合考勤率达不到60%的,将视情况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失信联合惩戒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考勤管理人员为: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第十一条发包方和承包方要严格遵守项目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承包方严格信守《创建平安工程、廉政工程协议》(附后),全心全意把项目建设成为一个安全工程、优良工程、廉洁工程。第十二条物价因素:正常范围内的物价变化原则上不予调整,如因物价波动异常,严格按照省、市、县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三条考核措施:严格按照《衡山县2024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考核办法》(附后)执行。第十四条本合同至保修期满结清款项后终止,合同正本一式肆份,其中发包方叁份,承包方一份。发包方:(盖单位章)承包方:(盖单位章)(盖单位章)承包方:(盖单位章)地址:衡山县人民西路223号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名)委托代理人(签名):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电话:电话:签约地点:签约日期:204年5月9日地址:衡山县人民西路223号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名)委托代理人(签名):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电话:电话:签约地点:签约日期:204年5月9日衡山县农业农村局创建平安工程、廉政工程协议工程项目名称:湖南省衡阳市衡山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项目地址:衡山县长江镇石桥铺社区等建设单位(甲方):衡山县农业农村局施工单位(乙方):郴州市林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为提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水平,创新管理办法,把2024年度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成平安工程、廉政工程、优质工程,为明确双方职责,特签订该协议。、日甲方职责(一)严格执行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工程项目施工、工程计量、隐蔽工程签证,严格执行项目管理相关规定,各项记录、记载及时准确。(三)加强项目安全意识宣传管理,为创建平安工程营造良好的施工环境。(四)项目管理人员,在工程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遵守以下规定:禁止向乙方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好处费、感谢费等;禁止在乙方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禁止参加乙方与业务有关的的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动。二、乙方的责任严格执行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合同文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工程施工管理,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并履行:(一)及时足额办理好工程保险(含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二)切实制订好安全文明施工方案。强化安全文明管理措施,合理配置安全指示牌、安全宣传标语等。(三)承担项目施工中的关系协调。积极主动与项目村组协调处理有关矛盾,为创建平安工程营造良好的施工环境。(四)严格遵信守约,不以任何理由拖欠民工工资。(五)严格遵守建设廉政工程的要求,做到:项目施工不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赠送礼金、有价证券、好处费、感谢费等;不以任何理由为相关人员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不以任何理由为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提供方便等。三、违约责任(一)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协议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二)乙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协议行为的,依据有关规定予以惩处,并记入诚信记录,打入黑名单,取消其来年的农田建设项目投标资格;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四、本合同作为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与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五、本合同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时止。六、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交甲乙双方的监督单位各一份。甲方单位:(盖章)乙力章位:签章广许法定代表人2议本法定代表人:204年5月292024年5月29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高标准农田建设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