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种业振兴 农情监测系统 摄像头 磷酸铁锂电池 太阳能板采购合同公告(呼和浩特市农牧技术推广中心(呼和浩特市农业广播电视分校)2024)
呼和浩特市农牧技术推广中心2023年种业振兴项目(品种试验示范点建设设备)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150101-JLZB-GK-20240001-HT-2400013
二、合同名称:2023年种业振兴项目(品种试验示范点建设设备)
三、项目编号:150101-JLZB-GK-20240001
四、项目名称:2023年种业振兴项目(品种试验示范点建设设备)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呼和浩特市农牧技术推广中心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高速路19号
联系方式:13947194911
供应商(乙方):内蒙古超联网络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兴安北路润宇国际家居F号楼16层1602
联系方式:13789410499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农情监测系统
4(套)
¥45,500.00
¥182,000.00
详见投标文件
合同金额: 182,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捌万贰仟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06月28日至2024年08月28日
履约地点:呼和浩特市玉泉区鄂尔多斯大街迎春巷3号,甲方地址变更的,以甲方新通知为准。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06月28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7月03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合同附件:
第三包采购合同.pdf
中标通知书.pdf
呼和浩特市农牧技术推广中心
2024年07月03日
2023年种业振兴项目(品种试验示范点建设设备)采购合同采购单位名称:呼和浩特市农牧技术推广中心供应商单位名称:内蒙古超联网络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编号:150101-JLZB-GK-202400012024年06月20日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编号:甲方:呼和浩特市农牧技术推广中心地址:呼和浩特市玉泉区鄂尔多斯大街迎春巷3号乙方:内蒙古超联网络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兴安北路润宇国际家居F号楼16层1602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项目名称:2023年种业振兴项目(品种试验示范点建设设备)项目,项目编号:150101-JLZB-GK-20240001的中标(成交)结果、招标(磋商、谈判)文件或询价通知书、投标(响应)文件等文件的相关内容,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如下合同条款达成一致意见。一、甲方向乙方采购的货物基本情况(一)根据招标(磋商、谈判)文件或询价通知书及中标(成交)结果公告,甲方所采购的货物、服务(如有)基本情况如下:序号货物名称规格型号品牌产地制造商名称单价数量总价1摄像头DS-2DE6C423IW-D/GLT(F)海康威视杭州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6300161008002磷酸铁锂电池HP-120-12LS力神天津力神动力电池系统有限公司290016464003太阳能板HP-S150-32G1多倍通上海上海多倍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65016264004平台HP-DCU-TProV1.0多倍通上海上海多倍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840018400总价:(大写)壹拾捌万贰仟元整小写:¥182000.00总价:(大写)壹拾捌万贰仟元整小写:¥182000.00总价:(大写)壹拾捌万贰仟元整小写:¥182000.00总价:(大写)壹拾捌万贰仟元整小写:¥182000.00总价:(大写)壹拾捌万贰仟元整小写:¥182000.00总价:(大写)壹拾捌万贰仟元整小写:¥182000.00总价:(大写)壹拾捌万贰仟元整小写:¥182000.00总价:(大写)壹拾捌万贰仟元整小写:¥182000.00总价:(大写)壹拾捌万贰仟元整小写:¥182000.00(二)货物名称、数量、规格型号、生产厂家、品牌、单价、与货物相关的服务等详细内容,见合同附件-货物清单。二、乙方交付货物的时间及地点(一)交付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可(二)交付地点:呼和浩特市玉泉区鄂尔多斯大街迎春巷3号,甲方地址变更的,以甲方新通知为准。tt(三)交付货物的名称及数量招序号货物名称规格型号数量1摄像头DS-2DE6C423IW-D/GLT(F)162磷酸铁锂电池HP-120-12LS163太阳能板HP-S150-32G1164平台HP-DCU-TProV1.01(四)乙方交付货物代表及联系电话:单志国13789410499(五)甲方接收货物代表及联系电话:赵建军13947194911注:货物为多批次交付的,应详细列明每批次交付的内容、数量、交付时间、交付地点等。三、乙方交付货物的质量(一)乙方交付的货物应同时满足:1.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货物的质量要求;2.符合甲方招标(磋商、谈判)文件或询价通知书对货物的质量要求;3.符合乙方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或磋商、谈判过程中对货物质量作出的书面承诺、声明或保证。上述质量要求作为甲方对乙方货物质量的验收依据。(二)乙方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招标(磋商、谈判)文件或询价通知书的相关要求、投标(响应)文件及乙方承诺、声明或保证,向甲方提供相应的货物质量证明文件。四、乙方交付货物的包装及标识(一)乙方交付货物的包装和标识应同时满足:1.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产品包装及标识的要求;2.符合甲方招标(磋商、谈判)文件或询价通知书对货物包装及标识的要求;3.符合乙方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对货物包装及标识作出的承诺、声明或保证;4.符合绿色环保、运输及安全性等要求。(二)货物的包装费用由乙方承担。五、货物的运输要求(一)运输方式及运输线路:全部产品由乙方负责送到呼和浩特市农牧技术推广中心。货运方式由乙方决定。(二)运输、保险及其他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三)各批次的货物甲方完成初步验收并接收前的损毁、灭失风险由乙方承担。六、甲方对货物的验收(一)乙方将货物送达至甲方指定的地点,应及时通知甲方。在甲方收到到货通知并在货物到达指定地点后1日内,由甲乙双方及第三方(如有)对货物的数量、规格型号、生产厂家、品牌、外观进行验收,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以同步对货物质量进行初步验收,甲乙双方应签署书面验收记录,作为本项目的履行文件留存。(二)在甲方收到货物30日内,如发现质量问题,甲方应在7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甲方逾期提出的,视为乙方所交付的货物质量符合合同的约定。乙方在收到甲方关于质量问题的书面异议后,应当在7日内负责解决处理。(三)乙方提交的货物数量、规格型号及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的,甲方应在验收记录中作出明确记载,保留相关的证据,并有权拒绝接受货物,解除合同且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七、合同金额在乙方提供完全符合合同要求的货物的前提下,本合同总金额(含税)为182000元(小写)壹拾捌万贰仟元整(大写)八、付款时间、金额及条件(一)付款时间及付款金额:1期:签订合同后支付合同金额50%。2期:全部货物验收合格且最后一批货物在30日内没有质量问题的,甲方支付剩余金额。(二)乙方应在甲方支付货款前,向甲方出具符合国家标准的等额发票。发票未交付前,甲方有权暂停付款。(三)乙方账户信息乙方名称:内蒙古超联网络有限责任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鼓楼支行银行账号:05495201040002608九、货物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招标(磋商、谈判)文件或询价通知书对货物质量保证期及售后服务作出明确要求的,适用招标(磋商、谈判)文件或询价通知书对保证期和售后服务的规定,如乙方在投标(响应)文件及磋商、谈判过程中对货物质量保证期和售后服务作出更优的承诺、声明或保证的,适用乙方的承诺、声明或保证。十、知识产权乙方保证其提供的货物的全部及部分,均不存在任何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情形。否则,乙方应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及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名誉及经济损失。十一、违约条款(一)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每延期一日,乙方应按照合同总金额的3%承担违约责任。延期达到180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拒付延期部分货物的相应货款,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二)乙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质量约定或乙方未履行相应的质量保证责任及售后服务义务、或存在侵权行为的,甲方有权退货,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1%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三)乙方在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过程中,如存在提供虚假承诺、证明、串通投标等违法违规行为,除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合同总金额1%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四)乙方存在其他违反本合同的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注:可以根据情况进行细化);违约金超机,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十二、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致使一方不能及时或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并在七天内提供有关不可抗力的相关证明。合同未履行部分是否继续履行、如何履行等问题,双方协商解决。十三、争议的解决方式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采用下列方式第(二)种方式解决:(一)提交呼和浩特仲裁委员会仲裁。(二)向玉泉区人民法院起诉。十四、合同保存合同文本一式4份,采购单位、中标(成交)投标人、采购代理机构、财政支付部门各执一份。合同文本保存期限为从采购结束之日起至少保存十五年。十五、合同附件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其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1、货物清单(双方应盖章确认)2、乙方出具的报价单(函)3、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及中标(成交)通知书4、甲方招标(磋商、谈判)文件或询价通知书5、乙方投标(响应)文件6、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十六、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十七、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十八、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盖章生效。甲方名称:呼和浩特市农牧技术推广中心(章)乙方名称:内蒙古超联网络有限责任公司(章)单志国甲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乙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2024年6月2820年6月28日mt意单志国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内蒙古白治区本级换t电子交易-在线用户数:1298Q白网络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应标采购结果结果通知书结果通知书结果通知书呼和浩特市农牧技术推广中心于2024年06月18日就2023年种业振兴项目(品种试验示范点建设设备)(项目编号:150101-JLZB-GK-20240001)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通知贵公司中标,请按规定时限和程序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P古聚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06月18日采购包1(2023年种业兴项目(品种试验示范点建设设备))采购包2(2023年种业振兴项目(品种试验示范点建设设备))采购包3(2023年种业振兴项目(品种试验示范点建设设备))中标通知书项目编号:150101-JLZB-GK-20240001内蒙古超联网络有限责任公司:中标合同包号合同包3中标合同包名称2023年种业振兴项目(品种试验示范点建设设备)中标金额(元)182,000.00合计金额(大写):壹拾捌万贰仟元整合计金额(大写):壹拾捌万贰仟元整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种业振兴 农情监测系统 摄像头 磷酸铁锂电池 太阳能板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呼和浩特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