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编制采购合同公告(襄汾县水利局2024)



一、合同编号:11N01281033420242601

二、合同名称:襄汾县城“三沟”综合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编制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1410232024CCS00065
四、项目名称:襄汾县城“三沟”综合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编制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襄汾县水利局
地 址:襄汾县振兴路中段
联系方式:18035709082
供应商(乙方):开封市汴龙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地 址:开封市省府西街96号
联系方式:13643691171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襄汾县城“三沟”综合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编制项目 数量:1.00 单价(元):811665.8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襄汾县城“三沟”综合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编制

2.合同金额(元):811665.8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07月03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07月03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襄汾县城“三沟”综合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编制项目合同(11N01281033420242601).pdf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工程名称:襄汾县城“三沟”综合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编制项目工程地点:襄汾县新城镇委托方:襄汾县水利局设计方:开封市汴龙勘察设计有限公司签订时间:2024年7月1日甲方:襄汾县水利局乙方:开封市汴龙勘察设计有限公司乙方参加了襄汾县水利局于2024年6月11日在政采云平台举办的襄汾县城“三沟”综合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编制项目采购活动,并成为中标供应商。现甲、乙双方就采购事宜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第一条本合同签订依据1.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的相关规定;1.2国家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条例;1.3中标(成交)通知书。第二条编制依据2.1甲方交付乙方的中标通知书;2.2甲方提交的基础资料;2.3乙方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5)《水利水电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编制规程》(SL619-2013)6)《防洪标准》(GB50201—2014)7)《城市防洪工程设计规范》(GBT50805-2012)8)《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洪水计算规范》(SL44—2006)9)《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50286—2013)10)《堤防工程管理设计规范》(SLl7—96)11)《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12)《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318-2000)13)《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2006)14)《河道生态建设技术规范》DB33/1038-200715)《水利水电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定》(DL/T5088—1999)16)《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概算定额》17)《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技术规范》(SL/T778-2019);18)《山洪沟整治设计规范》(GB50707-2011);19)其他现行行业规范、标准;20)山西省的相关法规。第三条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3.1合同书;3.2中标通知书;3.3甲方要求及委托书;3.4投标书。第四条本合同项目地名称、主要内容4.1项目名称:襄汾县城“三沟”综合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编制项目;4.2主要内容:襄汾县城“三沟”山洪沟综合治理工程范围为夏梁沟为入汾口至上游约2.11km,柴村沟为入汾口至上游约2.41km,沙女沟为入汾口向上游约1.66km。主要建设内容为:1)夏梁沟新建排洪渠1082m,浆砌石挡水坝65m,岸坡治理639m,维修改造暗涵332m,修建防汛抢险道路762m,清淤疏浚2.11km;2)柴村沟新建排洪渠600m,浆砌石挡水坝87m,岸坡治理125m,维修改造暗涵176m,修建防汛抢险道路30m,清淤疏浚2.41km;3)沙女沟新建排洪渠333.3m,岸坡治理808m,修建防汛抢险道路256m,清淤疏浚1.66km。第五条甲方向乙方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5.1甲方需向乙方提供与本项目所需相关资料;5.2有关项目建设的上报文件及有关部门的批文等;5.3提供资料的时效性和可靠性由甲方负责。第六条乙方向甲方交付的设计成果、份数、地点及时间6.1乙方向甲方交付的设计成果为:经甲方组织审查并按审查意见修改的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6.2设计成果份数:各阶段的成果:电子版1套,纸质版5套;6.3地点:襄汾县水利局;6.4提交时间:合同签订30日历天(其中:合同签订后14日历天完成测量、初步设计及概算工作;初步设计批复后16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工作)。第七条合同价款7.1本项目中标价即为合同价。合同价格为人民币811665.8(元)元(大写:捌拾壹万壹仟陆佰陆拾伍元捌角)。第八条付款方式8.1初步设计初稿成果提交之后,7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50%,总计人民币405832.9元。(大写:肆拾万伍仟捌佰叁拾贰圆玖角)8.2施工图经审核无误交付业主后,7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40%,总计人民币324666.32元。(大写:叁拾贰万肆仟陆佰陆拾陆圆叁角贰分)8.3工程完工后,7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余合同额款项,7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10%,总计人民币81166.58元。(大写:捌万壹仟壹佰陆拾陆圆伍角捌分)8.4乙方按照合同提供初步设计和施工图全部设计成果,并在付款前向甲方提供等额增值税普通发票。第九条双方责任9.1甲方责任9.1.1甲方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负责任。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甲方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乙方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甲方交付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乙方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9.1.2甲方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乙方设计返工时,双方除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甲方应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返工费。在未签订合同前甲方已同意,乙方为甲方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甲方应支付相应设计费。9.1.3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甲方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支付设计费。9.1.4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日期向乙方支付设计费,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乙方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甲方。甲方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甲方均应支付设计费。9.1.5甲方要求乙方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文件时,须征得乙方同意,不得严重背离合理设计周期,且甲方应支付赶工费。9.1.6甲方应为乙方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条件及必要的劳动保护装备。9.1.7设计文件中选用的国家标准图、部标准图及地方标准图由甲方负责解决。9.1.8承担本项目外国专家来乙方办公室的接待费(包括传真、电话、复印、办公等费用)。9.2乙方责任9.2.1乙方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按本合同的第六条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甲方交付设计文件(出现9.1.1、9.1.2、9.1.4、9.1.5规定有关交付设计文件顺延的情况除外)。并对提交的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9.2.2乙方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乙方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根据损失程度向甲方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数额由双方商定为实际损失的/%。9.2.3由于乙方原因,延误了设计文件交付时间,逾期超过10日,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9.2.4合同生效后,乙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赔偿甲方损失。9.2.5乙方交付设计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上级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乙方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文件一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甲方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乙方仍负责上述工作,可按所需工作量向甲方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额由双方商定。第十条保密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印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第十一条争议解决本项目计合同发生争议,甲方与乙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襄汾县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二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2.1甲方要求乙方派专人长期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技术咨询服务合同。12.2乙方为本合同项目的服务至施工安装结束为止。12.3本工程项目中,乙方不得指定建筑材料、设备的生产厂或供货商。甲方需要乙方配合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订货时,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12.4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合同内容以外的工作服务,另行签订协议支付费用。12.5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12.6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一式伍份,甲方叁份乙方贰份。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12.7双方认可的来传真、电报、会议纪要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2.8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甲方名称:襄汾县水利局,乙方名称:开封市汴龙勘察设计有限公司(盖章),(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日期:2024年7月1日,日期:2024年7月1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综合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编制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