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与管理咨询服务采购合同公告(伊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



一、采购人名称:伊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供应商名称:北京中环建生态环境设计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伊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201101000010794693
五、合同编号:11N73446847020243602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社会与管理咨询服务
详见附件

1.0
34500
34500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伊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陈兴平
联系电话:18099026313
传真:/
地址:伊吾县振兴路642号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中环建分)哈密市伊吾县城通讯线缆入地改造项目+水保报告表.pdf

合同编号:技术服务合同项目名称:哈密市伊吾县城通讯线缆入地改造项目甲方:伊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局、人防办)乙方:北京中环建生态环境设计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签订日期:二〇二四年三月甲方伊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局、人防办)委托乙方北京中环建生态环境设计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就哈密市伊吾县城通讯线缆入地改造项目进行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技术服务,并支付技术服务报酬,双方经过平等协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第一条服务内容、方式和要求1、技术服务内容: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编制;2、技术服务方式:野外调查与室内报告编写;3、技术服务要求: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收到甲方提供的完整技术资料后编制符合规范要求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并配合发包人直至完成相应审核部门的批复手续。第二条前置条件1、甲方应提供以下技术资料:(1)用地范围坐标、供地勘界资料(含图件);(2)规划条件(含电子版数据)扫描件;(3)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概况简介);(4)规划总平面图及相应设计文件(或电子版);(5)单位营业执照。2、甲方应提供以下工作条件:(1)甲方指派其工作人员配合乙方进行业务联系、野外勘探调查;(2)甲方就本合同项目与乙方随时进行沟通,以便乙方及时履行合同内容。第三条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1、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1)合同金额第1页共4页甲方委托乙方完成本次项目技术服务费总额为:¥3.45万元(大写:人民币叁万肆仟伍佰元整)(上述费用包含税费及乙方为完成该项工作所产生的交通、食宿、资料、人员工资等各类费用)。(2)支付方式合同签订3个工作日后,甲方应一次性支付全部技术服务费,即¥3.45万元(大写:人民币叁万肆仟伍佰元整)。付款方式由双方另行约定。付款时,乙方应向甲方开具相应金额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税率为1%。第四条保密条款1、保密范围(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一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转让、公开、披露对方提供的所有技术资料;2、涉密人员范围:与该项目有关的所有人员;3、保密期限:长期有效(本合同终止后仍持续有效);4、泄密责任:如因合同一方违反本条保密条款,致使另一方遭受损失,则违反方应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并向另一方进行赔偿。第五条变更条款如合同一方需变更本合同条款,应与另一方进行协商,协商达成一致后以书面形式确定变更内容并重新拟定合同。第六条违约责任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完整真实的前置资料,如因甲方提供不真实、不完整资料而导致乙方技术服务成果出现误差或无效,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2、乙方按约履行本合同并完成本次技术服务、提交技术服务成果后,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支付报酬,逾期未支付给乙方造成不便的,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第2页共4页第七条成果归属1、甲方利用乙方提交的技术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甲方所有,乙方仅保留其相应技术成果的署名权;2、乙方不得利用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完成新技术成果,如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完成新技术成果,则归甲方所有;3、在征得甲方同意的前提下,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完成的新技术成果归乙方所有。第八条项目负责人双方约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各自指定一人员为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承担以下责任:1、负责该项目的联系协商工作;2、保持与对方的联系,督促有关情况的落实;如任意一方需要变更其项目负责人,该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并对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责任。第九条合同解除双方约定,出现以下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1、发生不可抗力;2、国家产业政策调整。第十条争议解决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任何争议,应由合同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约定依法向甲方单位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第十一条合同效力第3页共4页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二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以下为合同签字页,无合同正文第4页共4页联系电话:13579216326第5页共4页公司负责人(公司法人):孙学营银行账号:30004301040017277开户行号:103881000437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友好南路支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友好南路198号友好国际A座二十九层A2910号房纳税人识别号:91650103MAC967818X甲方(盖章):伊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乙方(盖章):北京中环建生态环境设局(交通局、人防办),计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项目负责人(签字):,项目负责人(签字):签订日期:,签订日期:乙方财务信息:公司名称:北京中环建生态环境设计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650103MAC967818X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友好南路198号友好国际A座二十九层A2910号房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友好南路支行开户行号:103881000437银行账号:30004301040017277公司负责人(公司法人):孙学营联系电话:13579216326第5页共4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社会与管理咨询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