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星乡林业站标准化建设 办公用房施工采购合同公告(诏安县红星乡人民政府2024)



一、合同编号:[350624]AYCG[CS]2024001-1

二、合同名称:诏安县红星乡林业站标准化建设项目

三、项目编号:[350624]AYCG[CS]2024001-1

四、项目名称:诏安县红星乡林业站标准化建设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诏安县红星乡人民政府
地址:诏安县红星乡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15859668779
供应商(乙方):福建奋勉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诏安县建设乡江亩坑村公路285号
联系方式:19359357880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诏安县红星乡林业站标准化建设项目
1(项)
¥1,347,032.00
¥1,347,032.00
详见预算审核清单

合同金额: 1,347,032.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叁拾肆万柒仟零叁拾贰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07月03日至2025年04月03日
履约地点:诏安县红星乡人民政府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07月03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7月04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合同文件.pdf
诏安县红星乡人民政府
2024年07月04日

合同编号:[350624]AYCG[CS]2024001-1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工程类)编制说明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人应结合采购文件规定填列相应内容。采购文件已有约定的,双方均不得对约定进行变更或调整;采购文件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3.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若干合同有规范文本的,可使用相应合同文本。4.本合同范本仅供参考,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需求对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甲方:诏安县红星乡人民政府住所地:诏安县红星乡人民政府联系人:蔡先生联系电话:15859668779传真:/电子邮箱:/乙方:福建奋勉建设有限公司住所地:福建省漳州市诏安县建设乡江亩坑村公路285号联系人:沈洪张联系电话:19359357880传真:电子邮箱:/根据项目编号为[350624]AYCG[CS]2024001-1的诏安县红星乡林业站标准化建设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结果,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签署本合同,具体内容如下:一、合同组成部分1.1本合同条款及附件;1.2采购文件及其附件、补充文件;1.3乙方的响应文件及其附件、补充文件;1.4其他文件或工程量清单等材料:无二、合同标的总金额(元):¥1,347,032.00-第1页-品目编码B01010000品目名称办公用房施工采购标的诏安县红星乡林业站标准化建设项目施工工期(单位)总工期:270个日历天内完成工程范围拟建一栋林业站独立站房,按照一级站房标准,建筑面积515.34㎡,建筑占地面积190.32㎡,建筑层数3层,建筑总高度11.40m。拟建一栋林业站独立站房,按照一级站房标准,建筑面积515.34㎡,建筑占地面积190.32㎡,建筑层数3层,建筑总高度11.40m。拟建一栋林业站独立站房,按照一级站房标准,建筑面积515.34㎡,建筑占地面积190.32㎡,建筑层数3层,建筑总高度11.40m。项目经理沈洪辉执业证书信息闽2352016201786607合计金额人民币(大写):壹佰叁拾肆万柒仟零叁拾贰元整(¥1,347,032.00)三、合同总金额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佰叁拾肆万柒仟零叁拾贰元整(1,347,032.00)四、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4.1交付时间:总工期:270个日历天内完成4.2交付地点:诏安县甲方指定地址4.3交付条件: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五、合同标的应符合采购文件、乙方响应文件的规定或根据各行业规范、标准等要求约定,具体如下:本项目采用固定单价加风险包干,工程量按实结算。合同总价应包含货物、工程经甲方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包括围堰抽水等临时工程、施工用水用电费用、施工便道租用场地费、土方外运垃圾外运费、设备运输费用、设备(含设备主体、辅助材料、配件)供应、维护费、保险费、采购保管、安装调试、人工费(不含工程部分)、材料费、风险费、税收、采购代理服务费等以及可能涉及的一切费用,甲方无需再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乙方报价中漏报、少报的费用,视为此项费用已隐含在合同总价中,不得再向甲方收取任何费用。★注:本工程暂列金68500元为不可竞争费用,乙方在编制报价文件相关金额时应以甲方发布的以上金额填写。最终结算总金额=中标单价*实际工程量。结算各项单价以预算审核价按中标下降率平均下降,不允许不均匀报价,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下降率计算办法:[预算审核价(扣除不可竞争费用)-中标总价(扣除不可竞争费用)]÷预算审核价(扣除不可竞争费用)×100%。六、验收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1、期次1,说明: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不邀请投标人验收七、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期次支付金额(元)计划支付日期收款人支付说明1134,703.202024-07-03福建奋勉建设有限公司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且组织进场后,支付工程预付款为合同工程款的10%(不含暂列金、暂估价、甲供材料费),在第一期工程进度款中扣除2404,109.602024-11-30福建奋勉建设有限公司工程完成至合同工程量的60%后支付至合同工程款的40%;期次支付金额(元)计划支付日期收款人支付说明3404,109.602025-02-28福建奋勉建设有限公司工程完成至合同工程量的90%后支付至合同工程款的70%;4363,698.642025-04-03福建奋勉建设有限公司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资料完整归档后,支付至结算审核总价的97%540,410.962026-04-03福建奋勉建设有限公司余款待缺陷责任期满1年(即通过完工验收合格后1年),无质量未了事项后再无息付清八、履约保证金8.1乙方向甲方缴纳人民币134,703.20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8.2履约保证金缴纳形式:保函(保险)8.3履约保证金退还情况说明:与工期相同。合同履约保证金待项目全部完工验收合格,收到乙方申请后一个月内无息退还乙方九、合同有效期本合同自签订日期起生效至款项结清后失效十、违约责任(1)、因乙方原因造成采购合同无法按时签订,视为乙方违约,乙方按合同总金额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违约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2)、在签定合同后,乙方要求解除合同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按合同总金额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的,乙方需支付相应的赔偿。(3)、工程开工后,除不可抗力外,乙方擅自变更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中的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技术负责人,每人每次向甲方交纳1万元违约金;其他人员每人每次向甲方交纳0.3万元违约金。(4)、如乙方未经得甲方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暂停或终止本项目,否则需赔偿甲方的所有损失(含因延误工期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及因此导致甲方所产生的任何损失)。(5)、乙方未经甲方许可,以任何形式暂停或终止本项目累计达七个工作日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与乙方合同;乙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损失。(6)、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按时交付工程的(不可抗力除外),在乙方书面同意支付延期交付违约金的条件下,甲方有权选择同意延长交付期还是不予延长交付期,甲方同意延长交付期的,延期交付的时间由双方另行确定。延期交付违约金的甲方有权从未付的合同价款中扣除。延期交付违约金比率为每迟交1天,按人民币1000元/天,当延误工期超过30天的违约金为2000元/天(工期缩短不予奖励),在工程结算审核中扣除。由于甲方的原因造成的设计变更引起的工作量增加或额外增加工作量(以甲方的书面文件为准)导致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按时交付工程的,甲方应同意延长交付期。累计处罚上限不超过中标金额的5%。(7)、因乙方原因造成验收不合格或经多次更换仍不通过验收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按合同总金额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违约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8)、因乙方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乙方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甲方有权保留更换乙方的权利,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乙方按合同总金额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因此更换乙方所支出的差价。(9)、若发生死亡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甲方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特大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甲方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还应承担赔偿责任。(10)、在明确违约责任后,乙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11)、乙方所用施工材料必须满足合同要求,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整改,所产生一切责任及相应费用均由乙方-第3页-承担。(12)、乙方违约的,除按上述约定承担相应的责任,还应承担甲方因主张合同权利而支出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保全申请费、鉴定费、评估费、保全责任保险费用、执行费等。(13)、本项目不允许分包或转包,一旦发现,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十一、知识产权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十二、解决争议的方法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双方明确按以下第2种方式解决: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三、不可抗力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十四、合同条款1、施工要求(1)、建立、健全安全检查制度,定期和不定期的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对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品及施工电器产品,每周进行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保证安全生产,并做好检查、维修记录入档。(2)、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高空作业系好安全带,穿好防滑鞋。凡非本单位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进行登记批准,严禁将小孩带入施工现场。严禁在施工现场乱搭盖、乱占道,堆放材料的工棚严禁当作工人宿舍。(3)、乙方应时刻关注和采取适当措施保障所有在场工作人员的安全,保证工程施工安全,现场施工应当保持有条不紊;负责已完工部分工程的保护工作;应做好防雷电、防火等的安全防护工作。(4)、乙方应负责提供照明、警卫、护栅、警告标志等安全防护措施,承担施工现场和施工人员的治安、环境卫生、计生、外来人员暂住手续等管理工作和相关费用;若发生任何事故,均由乙方全部负责。(5)、施工中使用的材料应严格堆放在正在施工路段内并设置围档,不得随意堆放占道。确因场地条件所限,无法留出交通通道的应设立明显指示和警示标志,应疏导行人和车辆安全通行。(6)、施工中现场工人必须统一戴安全帽穿安全服,不得穿拖鞋,光脚、光膀子施工。施工管理人员必须统一着装、佩戴工作牌、戴好安全帽。工程施工过程中的人员安全目标:合同实施期间严格落实好安全生产“五项制度”,确保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7)、按照施工用电应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的要求。(8)、其余有关施工安全文明的相关要求请参照《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工地标准》DBJ13-81-2006、《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10796-2006、《建筑安全文明工地文件选编(福建省建设厅)》等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标准规范。-第4页-(9)、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随时清理施工现场,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金额中;应根据有关现行管理办法及地方标准要求,做好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并将扬尘污染防治费用综合考虑到合同金额中。(10)、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服从采购方安排,文明施工,保持施工现场整洁卫生,损坏物品须照价赔偿或负责修复;乙方须承诺施工中的安全责任,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责任等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出现任何安全事故,乙方须负全责。(1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工程量清单、工程预算、技术标准、国家颁布的施工规范和福建省有关现行管理办法及地方标准进行施工,保证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否则甲方有权提出返工和补救要求,直到质量达到合格标准,而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包括延误工期罚款)和施工费用均由乙方负责,不得有异议。(12)、施工完毕后,及时将施工现场清理干净。2、在甲方安装现场进行最终检验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3、技术资料及移交乙方应在项目验收时向甲方提供并移交下列(但不限于)项目及项目相关资料。(1)、施工内业资料;(2)、技术说明书(含材料、设备的原理图及其符号说明)及竣工图纸;(3)、其它正式验收需提供的通知或文本或资料。4、保修期及售后服务。(1)、本项目合同包1均要求自整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免费质量保修期一年,保修期内乙方必须保证对整个项目非人为破坏而损坏的免费保修保养,并按照本项目特点提供终身良好的售后服务。(2)、在免费质量保修期内由于施工质量原因造成的任何损伤和损坏,乙方须免费负责修理或更换。(3)、在免费质量保修期结束前,须由乙方的工程师和甲方代表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任何缺陷必须由乙方负责修理或更换。在修复之后,乙方应将缺陷原因、修理内容、完成修理及恢复正常的时间和日期等报告甲方。(4)、在免费质量保修期内由于产品本身质量原因造成的任何损伤和损坏,乙方须免费负责修理或更换。(5)、免费质量保修期内保养包括定期对整个项目作定期检查、护养和清洁,并提供详细的保养程序表和保养工作内容给甲方。保修期内非人为损坏的部分由乙方承担维修费用,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12小时内做出响应,24小时内到场查看,48小时内开展施工。十五、其他约定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5.2合同生效: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采用电子形式签订合同的,签订之日以系统记载的双方使用各自CA证书在合同上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章的日期中的最晚时间为准。15.3乙方完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15.4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15.5本合同正本一式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各执叁份;副本/份,/15.6本合同已用于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为本项目提供合同融资的金融机构为:/,甲方应及时将资金支付到本合同乙方账号。中标(成交)供应商应于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内,向发放政采贷的金融机构提交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贷款金额以政府采购合同金额为限。15.7其他无十六、合同附件无-第5页-甲方(采购人):诏安县红星乡人民政府(盖章),乙方(中标或成交人):福建奋勉建设有限公司(盖章)法定(授权)代表人:蔡先生,法定(授权)代表人:沈洪张纳税人识别号:113506240039042162,纳税人识别号:91350624MA8RWJGR58开户银行:诏安县红星信用社,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诏安支行账号:9080619010010990000158,账号:35050166740700002062签订地点:诏安县红星乡人民政府签订时间:2024年07月03日-第6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红星乡林业站标准化建设 办公用房施工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