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食堂食材 食材 猪肉采购合同公告(南京市中山东路体育运动学校2024)
一、合同编号:JSZC-320100-JSZC-C2024-0069002
二、合同名称:南京市中山东路体育运动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项目包二
三、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号
等、如有):JSZC-320100-JSZC-C2024-0069
四、项目名称:南京市中山东路体育运动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南京市中山东路体育运动学校
地址:南京市玄武区中山东路145号
联系方式:17715285707
供应商(乙方):南京国豪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上元大街300号
联系方式:13585138836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信息:鲜肉类、蔬菜类、水果类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双方按合同要求履职
联系方式:13585138836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550000.00元
合同金额: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1年
采购方式:cgfs008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07-01 00:00:00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07-04 09:10:59
九、其他补充事宜:
包二.pdf
南京市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编号:JSZC-320100-JSZC-C2024-0069项目名称:南京市中山东路体育运动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项目包2使用单位:南京市中山东路体育运动学校供货单位:南京国豪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签订日期:2024年7月1日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南京市财政局-1合同编号:JSZC-320100-JSZC-C2024-0069供应商:南京国豪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政府采购计划号:LWZC32010000202400078(以下称乙方)采购人:南京市中山东路体育运动学校联系地址:南京市江宁区上元大街300号(以下称甲方)联系方式:13585138836联系地址:南京市中山东路145号联系方式:02584416157新(中中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法律法规的规定,甲Z双按照采购代理机构竞争性磋商结果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合同标的1、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下列货物:标段号(1)食材供应品种下列表格在签订合同时按所对应成交的标段号内容进行保留,其余删除。采购食材类别二鲜肉类、蔬菜类、水果类(2)质量标准下列表格在签订合同时按所对应成交的标段号内容进行保留,其余刪除。质量标准标段号采购食材类别(一)鲜肉类1、感官要求(1)鲜猪肉质量验收标准:肌肉红色均匀,有光泽,脂肪洁白。外表微干或微湿润,不粘手。弹性良好,压后凹陷立即恢复。具有鲜猪肉正常气味,无泥污、血污、肉边整齐、无碎肉、碎骨,按标准部位分割、精肉无多余脂肪。感观上不能有水,恒温库吊挂12小时。二鲜肉类、蔬菜类、水果类2、规范标准鲜猪肉:产品质量标准符合:GB/T9959.1-2019《鲜、冻猪肉及猪副产品第1部分:片猪肉》、GB/T9959.2-2019《鲜、冻猪肉及猪副产品第2部分:分割鲜、冻猪瘦肉》、GB/T9959.3—2019《鲜、冻猪肉及猪副产品第3部分:分部位分割猪肉》、GB/T9959.4-2019《鲜、冻猪肉及猪副产品第4部分:猪副产品》。食品安全符合GB2707-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鲜(冻)畜、禽产品》的要求。重金属污染物、农药残留、微生物等其它理化指标等达到国家标准的要求。牛羊肉;(1)牛肉质量符合:GB/T17238-2022《鲜、冻分割牛肉》,食品安全符合:GB2707-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鲜(冻)畜、禽产品》:其它理化指标(重金属、农药残留、兽药残留)、微生物等相关指标达到国家标准的要求。(2)羊肉质量符合:GB/T9961-2008《鲜、冻胴体羊肉》、GB/T39918-2021《羊胴体及鲜肉分割》;食品安全符合:GB2707-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1)食材供应品种下列表格在签订合同时按所对应成交的标段号内容进行保留,其余删除。采购食材类别标段号二鲜肉类、蔬菜类、水果类(2)质量标准下列表格在签订合同时按所对应成交的标段号内容进行保留,其余刪除。质量标准标段号采购食材类别(一)鲜肉类1、感官要求(1)鲜猪肉质量验收标准:肌肉红色均匀,有光泽,脂肪洁白。外表微干或微湿润,不粘手。弹性良好,压后凹陷立即恢复。具有鲜猪肉正常气味,无泥污、血污、肉边整齐、无碎肉、碎骨,按标准部位分割、精肉无多余脂肪。(2)牛羊肉质量验收标准:2.1颜色:新鲜正常红色,淡红色,有光泽;2.2气味:具有牛羊肉的正常气味,无异味;2.3油层无;2.4淤血:无;2.5表面湿润,不黏手,有弹性;2.6水分,感观上不能有水,恒温库吊挂12小时。2、规范标准鲜猪肉:产品质量标准符合:GB/T9959.1-2019《鲜、冻猪肉及猪副产品第1部分:片猪肉》、GB/T9959.2-2019《鲜、冻猪鲜肉类、蔬菜类、水二果类肉及猪副产品第2部分:分割鲜、冻猪瘦肉》、GB/T9959.3—2019《鲜、冻猪肉及猪副产品第3部分:分部位分割猪肉》、GB/T9959.4-2019《鲜、冻猪肉及猪副产品第4部分:猪副产品》。食品安全符合GB2707-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鲜(冻)畜、禽产品》的要求。重金属污染物、农药残留、微生物等其它理化指标等达到国家标准的要求。牛羊肉;(1)牛肉质量符合:GB/T17238-2022《鲜、冻分割牛肉》,食品安全符合:GB2707-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鲜(冻)畜、禽产品》:其它理化指标(重金属、农药残留、兽药残留)、微生物等相关指标达到国家标准的要求。(2)羊肉质量符合:GB/T9961-2008《鲜、冻胴体羊肉》、GB/T39918-2021《羊胴体及鲜肉分割》;食品安全符合:GB2707-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鲜(冻)畜、禽产品》;牛羊肉类产品其它理化指标(重金属农药残留、兽药残留)、微生物等相关指标达到国家标准要求。(二)蔬菜类1、感官要求无虫咬、发芽、萎蔫现象、不含任何可见杂物:无明显浸水现象,根、茎、叶新鲜,具有本品种的基本特征:无任何异常气味,未腐烂、变质。2、规范要求蔬菜农药残留符合GB2763-2019:净菜农药残留符合GB2763-2019,并参照DB42/T949-2014。(三)水果1、感官要求具有本品种独有的外形,大小均匀,果面圆滑有光彩,拥有本品种应有的自然色彩;无斑点或极少果锈,无病虫害,不起皱,无裂口,无压痕及其余机械伤害和冻伤黑斑;果身重,硬朗;味爽口,无异味。2、规范标准水果类必须符合GB23200-2016标准。注:其他说明:要求食材不含任何兴奋剂。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动物肉类需在交货时提供合法屠宰加工检验证明、检验检疫证明。以上涉及的国家食品安全、卫生生产、规范标准如有更新的均按照最新标准执行。第二条合同价款1、本合同项下食材单价下浮比例为_21%(大写:百分之贰拾壹),按南京市商务局(网址:http://swj.nanjing.gov.cn/njsswj/?id=386)发布的科巷菜场同期同类同质食材的零售价格为基础,如南京市商务局的食材种类不全,则参考南京市内大润发超市同期同类同质食材的零售价格(若有会员价或活动价等优惠价格,则参考当天的优惠价格)进行下浮。如部分类别食材确实均不在以上两个价格查询平台中(须由甲乙双方事先确认),则其结算单价由甲方综合南京市科巷菜场的同期同类同质食材零售价格并根据乙方报价下浮比例计算后确定。2、主要食材基准价格结算依据分包号食材类别食材名称基准价格结算依据二鲜肉类猪后腿肉南京市商务局公示的最近一期科巷菜场价格二鲜肉类猪肋条肉南京市商务局公示的最近一期科巷菜场价格二鲜肉类猪五花肉南京市商务局公示的最近一期科巷菜场价格二鲜肉类牛肉南京市商务局公示的最近一期科巷菜场价格二鲜肉类羊肉南京市商务局公示的最近一期科巷菜场价格二鲜肉类猪小排、大排当天南京市大润发超市同类同质零售价格(若有会员价或活动价等优惠价格,则参考当天的优惠价格)当天大润发超市没有价格的,依据采购人当天确定的综合市场价格二鲜肉类猪通排、筒骨当天南京市大润发超市同类同质零售价格(若有会员价或活动价等优惠价格,则参考当天的优惠价格)当天大润发超市没有价格的,依据采购人当天确定的综合市场价格二鲜肉类猪前腿肉、里脊肉当天南京市大润发超市同类同质零售价格(若有会员价或活动价等优惠价格,则参考当天的优惠价格)当天大润发超市没有价格的,依据采购人当天确定的综合市场价格二鲜肉类猪蹄筋、猪肚当天南京市大润发超市同类同质零售价格(若有会员价或活动价等优惠价格,则参考当天的优惠价格)当天大润发超市没有价格的,依据采购人当天确定的综合市场价格二鲜肉类猪耳朵、猪尾巴当天南京市大润发超市同类同质零售价格(若有会员价或活动价等优惠价格,则参考当天的优惠价格)当天大润发超市没有价格的,依据采购人当天确定的综合市场价格二鲜肉类猪蹄膀、猪手猪头、猪腰当天南京市大润发超市同类同质零售价格(若有会员价或活动价等优惠价格,则参考当天的优惠价格)当天大润发超市没有价格的,依据采购人当天确定的综合市场价格猪肝、猪大肠牛腱子、牛腩、牛排牛百叶、牛肚、牛筋二蔬菜类羊排、羊腿养肝、肚、心、肺鸡、鸭、鹅青菜萝卜包菜芹菜西红柿黄瓜土豆大白菜茄子薄皮青椒豆腐、千张葱、香菜蒜苗、蒜苔生姜、蒜仔胡萝卜、洋葱韭菜、韭黄生菜、菠菜南京市商务局公示的最近一期科巷菜场价格二蔬菜类娃娃菜、小菜秧茼蒿、芦蒿平菇、香菇、茨菇杏鲍菇、茶树菇广东菜心、上海青空心菜、苋菜当天南京市大润发超市同类同质零售价格(若有会员价或活动价等优惠价格,则参考当天的优惠价依据采购人当天确定的综合市场格)当天大润发超市没有价格的,价格二蔬菜类雪菜、梅干菜当天南京市大润发超市同类同质零售价格(若有会员价或活动价等优惠价格,则参考当天的优惠价依据采购人当天确定的综合市场格)当天大润发超市没有价格的,价格二蔬菜类青椒、红椒当天南京市大润发超市同类同质零售价格(若有会员价或活动价等优惠价格,则参考当天的优惠价依据采购人当天确定的综合市场格)当天大润发超市没有价格的,价格二蔬菜类山芋、玉米当天南京市大润发超市同类同质零售价格(若有会员价或活动价等优惠价格,则参考当天的优惠价依据采购人当天确定的综合市场格)当天大润发超市没有价格的,价格二蔬菜类冬瓜、南瓜当天南京市大润发超市同类同质零售价格(若有会员价或活动价等优惠价格,则参考当天的优惠价依据采购人当天确定的综合市场格)当天大润发超市没有价格的,价格二蔬菜类西兰花、花菜当天南京市大润发超市同类同质零售价格(若有会员价或活动价等优惠价格,则参考当天的优惠价依据采购人当天确定的综合市场格)当天大润发超市没有价格的,价格二蔬菜类豇豆、丝瓜毛豆米、山药海带结、笋片菜椒、辣椒菊花叶、外婆菜当天南京市大润发超市同类同质零售价格(若有会员价或活动价等优惠价格,则参考当天的优惠价依据采购人当天确定的综合市场格)当天大润发超市没有价格的,价格豆干、豆芽、干丝河粉、水面筋绿豆粉、土豆粉二水果类苹果、香蕉、梨、桃当天南京市大润发超市同类同质零售价格(若有会员价或活动价等优惠价格,则参考当天的优惠价格)。当天大润发超市没有价格的,依据采购人当天确定的综合市场价格二水果类桔子、橙子、橘子当天南京市大润发超市同类同质零售价格(若有会员价或活动价等优惠价格,则参考当天的优惠价格)。当天大润发超市没有价格的,依据采购人当天确定的综合市场价格二水果类芒果、火龙果、猕猴桃当天南京市大润发超市同类同质零售价格(若有会员价或活动价等优惠价格,则参考当天的优惠价格)。当天大润发超市没有价格的,依据采购人当天确定的综合市场价格二水果类西瓜、哈密瓜、菠萝当天南京市大润发超市同类同质零售价格(若有会员价或活动价等优惠价格,则参考当天的优惠价格)。当天大润发超市没有价格的,依据采购人当天确定的综合市场价格二水果类荔枝、山竹、龙眼当天南京市大润发超市同类同质零售价格(若有会员价或活动价等优惠价格,则参考当天的优惠价格)。当天大润发超市没有价格的,依据采购人当天确定的综合市场价格二水果类樱桃、千禧果当天南京市大润发超市同类同质零售价格(若有会员价或活动价等优惠价格,则参考当天的优惠价格)。当天大润发超市没有价格的,依据采购人当天确定的综合市场价格二水果类枣子、杏子当天南京市大润发超市同类同质零售价格(若有会员价或活动价等优惠价格,则参考当天的优惠价格)。当天大润发超市没有价格的,依据采购人当天确定的综合市场价格3、本合同价款是包含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食材采购费用、配送整理费用、所有含税费用、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以及乙方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除此之外,甲方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4、本合同总价款还包含乙方应当提供的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费用。5、本合同执行期间下浮比例不变。第三条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第四条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下列关于JSZC-320100-JSZC-C2024-0069竞争性磋商文件、乙方响应文件或与本次磋商活动方式相适应的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前述文件及本合同约定的内容如有不一致,以最有利于甲方的内容为准,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投标报价表;(2)投标承诺;(3)服务承诺;(4)中标通知书;(5)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与本次采购活动相关的文件。第五条权利保证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消除对甲方的不利影响,如甲方因此承担了任何责任,有权向乙方全额追偿。2、如因乙方供应食材给甲方或者实际使用人(就餐人员)造成任何人身和财产损害,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消除对甲方的不利影响,如甲方因此承担了任何责任,有权向乙方全额追偿,包括但不限于损失赔偿金额、为主张权利所支出的保全担保费、律师费、差旅费等。第六条质量保证1、乙方配送的食材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法》、《动物检疫法》、国务院《反兴奋剂条例》和国家108体育总局《反兴奋剂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国家各级强制性规范的要求。所供食材必须做到可以溯源,且不得含有兴奋剂化学成分,动物肉类需提供合法屠宰加工检验证明、检验检疫证明。在食材供应期间如出现因食用其提供的食品导致食物中毒的事故发生,以及如给实际使用人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害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并负责消除不利影响。2、货物必须卫生新鲜、质量达标、品种规格准确、数量保证。3、甲方对乙方所提供货物的质量具有检测权,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上级质监部门如对乙方所提供的货物进行检测,检测费也由乙方承担,费用从乙方结算货款中扣除。4、一旦发现乙方所提供的货物不符合以上约定,乙方应当无条件接受甲方降价、减重、退货(视-5一具体情况定)处理,并及时送达质量合格的相同品种货物,确保甲方正常计划使用需求,否则视为乙方违约。5、乙方所供货物有质量问题,乙方未能及时采取补救措施,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6、为保证运动员身体健康成长,所有食材的质量要求为同类产品中综合质量优良产品。另外所有食材如有保质期,供货时的剩余保质期应当不少于三分之二。7、乙方应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和《动物检疫法》等相关规定,严格保证食品质量符合国家相关产品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各级强制性规范的要求。如出现因食用乙方提供的食材导致食物中毒的事故发生,乙方应对此承担一切法律责任。8、一经发现供应以下食品,除全部退货外,将立即取消乙方供货资格,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乙方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法律责任:(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对人体健康有害的;(2)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含有严重超出标准限量的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3)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4)未经动物检疫部门检疫、检验或者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5)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蓄、兽、水产动物等及其制品;(6)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7)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8)超过保质期限或供货时的剩余保质期少于三分之一的;(9)其他对运动员造成人身或者财产损害的。9、为保证用餐运动员食品原材料来源安全,落实贯彻《反兴奋剂中心关于印发世界反兴奋剂机构《2024年禁用清单国际标准》中文稿的通知》要求,乙方须对照上述文号中的禁用清单,并承诺所供产品无禁用清单中所列明的兴奋剂化学成分。由于世界反兴奋剂机构出具的国际禁用清单不定期更新,乙方须随时关注并对照最新禁用清单,保证所供食品原材料的安全、卫生、无兴奋剂化学成分。第七条交货时间、地点、验收方式1、批次订货与临时订货:(1)甲方每(日/次)以电话或微信方式向乙方发出订货单,乙方收到订货单应及时回复,全部食材应于当天早上6:30前送达,不得早于6:00送货。(2)临时订货:甲方因临时需要,有权在批次订货时间以外临时向乙方订货,订货方式可以是书面方式也可以是口头方式,如果是临时口头订货,乙方在送货时有权要求甲方以书面方式予以确认。具体交货时间以甲方要求为准,最长不超过1小时。2、交货地点为:南京市玄武区中山东路145号市中山东路体校食堂,并按要求摆放整齐。配送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运输工具进入甲方,必须接受甲方统一管理,发生任何人员与设施损伤,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3、验收方式:(1)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的订单要求配送食材,货食材到达现场后,乙方应在甲方人员在场情况下当面进行感官检验、外观检验或试用检验,若产品外观、包装、质量不能达到收货标准,甲方拒收配送食材,乙方应无条件立即补充合格产品,不得影响正常开餐。对符合要求的产品当场作出记录,双方签字确认。(2)提供食材未达到本合同规定要求,且对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损失。(3)因验收食材时不能直接判断质量的,但在使用过程中发现不合格商品,乙方应作退货、退款处理。(4)凡按重量计量物资,均以物品净重方式计量结算。(5)乙方每日及每批次提供的食材,必须经甲方食堂仓管员或食堂相关的人员验收签单后才能视为有效,否则均视为无效供货。(6)乙方必须对每日及每批次提供的食材提供其相关单位的检验检疫证、检测报告等相关证明,否则甲方有权拒绝验收签单。(7)规格包装的产品交付时,必须原包装完好无损,否则甲方有权拒收。(8)乙方需免费指导甲方正确使用其提供的食材,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供货前对其提供的食材进行前期处理。4、乙方应固定送货人员和车辆并报甲方备案,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随意更换送货人员和车辆。乙方送货人员和车辆进入甲方后,必须接受甲方统一管理,发生任何人员与设施损伤,均由乙方承担责任,否则均视为无效供货。第八条履约保证金1、乙方向甲方交纳50000元的履约保证金作为合同生效的前提。2、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为该项目供货期满时止。3、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补偿后不足部分由乙方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补足。4、履约保证金扣除甲方应得的补偿后的余额在合同履行期满后七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给乙方。第九条合同款支付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2、本合同项下的项目资金由甲方自行支付,付款前乙方应先向甲方开具发票。未提交发票,造成付款时间顺延的,甲方不承担延迟付款的违约责任。3、付款条件:食材单价每月一核(次月核实上月),由乙方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食材基准单价相关证明资料,经甲方确定上月所有决算资料属实后,由双方确认,同时乙方必须提供相应的等额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上月供应货款,否则甲方有权顺延付款期限且无息。因财政审批导致的迟延支付,甲方不承担迟延支付的违约责任,付款进度以财政资金下款时间为准。4、甲乙双方对结算价格有异议的,由双方共同采取市场询价的方式对价格进行复核。5、结算单价以甲乙双方书面核定金额为准。第十条违约责任1、因乙方配送不及时导致运动员和教职工伙食供应延误且未采取有效补救措施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无需支付任何费用,并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2、因乙方配送不及时导致运动员和教职工伙食供应延误的且经采取补救措施未造成甲方不良影响的,第一次扣除履约保证金的10%,第二次扣除履约保证金的30%,第三次扣除履约保证金的60%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无需支付任何费用。3、甲方如临时增加用餐人员,需临时补充原料的,乙方应在甲方规定时间内无条件把指定的原料送至指定的地点,否则,按第2条处理。4、凡经相关部门认定,如因乙方所提供的原料原因造成甲方食堂出现食物中毒等卫生事故的,乙方除必须承担全部的法律责任外,还要全额承担因食物中毒发生造成后果的一切费用,并立即停止乙方供货,并甲方有权暂扣当月所有供应原料的货款以及履约保证金作为乙方的赔偿预付款,不足部分乙方需在3个工作日内补足。5、凡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产品发生轻微质量问题,影响食用,经双方确认,第一次扣除履约保证费用;发生较严重以上质量问题的,甲方有权直接解除合同或暂停乙方继续供货,扣除乙方全部履约金的10%,第二次扣除履约保证金的30%,第三次扣除履约保证金的60%并解除合同,无需支付任何保证金,并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等法律责任。6、甲方将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专人对乙方所供货物的质量报送质检部门抽检,若发现货物质量检测结果与本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不符,甲方有权酌情予以扣除部分履约保证金、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解除合同等处罚。7、凡供应货物故意串规、定量包装批量误差超过相关规定,一经查实,均须按当月总采购量的3倍误差值作为支付的惩罚性违约金。8、乙方每月决算时产品单价须严格按照下浮比例进行计算申报,所提供的决算资料须准确详实。如弄虚作假,一经发现,且乙方不能作出合理解释的次数达到三次的,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并依法追究乙方经济和法律责任;如拒不执行下浮比例的,除解除合同、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外,还将按虚假响应招标要求处理,甲方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上报财政监管部门要求对乙方予以处罚,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9、乙方非因法定免责事由延迟供货或所供货物存在质量问题等原因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除扣除乙方全部履约保证金,并由乙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外,乙方仍需承担甲方寻找替代供货商所发生的合理费用。10、乙方所属人员或委派人员(含送货人员),不得与食堂厨师长、厨师以及其他食堂工人建立联系(电话、短信、微信等通信工具或平台),需要协调的任何事项仅可与甲方指定的食堂食材采购负责人对接。一旦发生乙方所属人员或委派人员(含送货人员)与甲方食堂厨师长、厨师以及其他食堂工人建立联系(电话、短信、微信等通信工具或平台),无论是何原因,立即终止供货合同,并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11、乙方应承担的甲方损失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费、鉴定费、赔偿费、律师费、财产保全担保费用、所有诉讼费用及被有权机关收取的任何惩罚性款项等。第十一条项目履约考核甲方每月对乙方服务质量、食材品质、食材价格、遵规守纪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表详见合同附件),甲方组织食堂工作人员、就餐人员或相关行业人员对乙方进行考核,综合打分评审,满分100分。结合每月考核得出总分,如总分90分(含)-100分,视为履约符合合同要求;80分(含)-89分,每下降一分扣减履约保证金200元:70分(含)-79分,每下降一分扣减履约保证金1000元;60(含)-69分,每下降一分扣减履约保证金5000元,直至履约保证金扣完并解除合同;60分以下为不合格,直接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并解除合同。乙方须对所有扣分项进行及时整改,90分(不含)以下的需做出书面整改承诺。以上扣款,甲方有权直接从乙方履约保金中扣除,乙方需在3个工作日内补齐履约保金。第十二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1、除《政府采购法》第50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2、除发生法律规定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外,甲乙双方不得放弃或拒绝履行合同。第十三条合同的转让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否则后果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乙方时生效,甲方无需支付费用,并有权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乙方另外应当赔偿总标的额20%的违约金。第十四条争议的解决1、因服务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服务质量进行鉴定。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第(1)种方式解决争议:(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向南京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3、在争议解决期间,本合同应继续履行。4、因诉讼或仲裁产生的相关费用及开支(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费、诉讼费、保全担保费、鉴定费、律师费、交通费用)均由败诉方承担。第十五条诚实信用乙方应诚实信用,严格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和服务承诺履行合同,不得向甲方进行商业贿赂或者提供不正当利益。第十六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盖章)乙方(供应商):甲方(采购人):(盖章)代表人:张礼婷代表人:陈洁电话:13585138836电话:02584416157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南京市江宁支行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城中支行号:4301015509100643916帐53108801帐号:7351110182600023370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堂食材 食材 猪肉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山东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