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车辆加油费采购合同公告(鄂托克旗能源局2024)
鄂托克旗能源局兴旗加油站6月租赁车辆加油费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JY002
二、合同名称:兴旗加油站6月租赁车辆加油费
三、项目编号:JY002
四、项目名称:兴旗加油站6月租赁车辆加油费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鄂托克旗能源局
地址:内蒙古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能源局
联系方式:15149790999
供应商(乙方):鄂托克旗兴旗加油站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阿尔寨街公路大酒店南30米处
联系方式:13904778269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租赁车辆加油费
1(件)
¥5,064.00
¥5,064.00
保障车辆正常运行
合同金额: 5,064.00元,大写(人民币):伍仟零陆拾肆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01月0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履约地点:
采购方式:邀请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01月0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7月03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微信图片_20240614103115.jpg
微信图片_20240614103118.jpg
鄂托克旗能源局
2024年07月03日
加油供油协议甲方(供方)乙方(需方):嘢执百技兴械加油站鄂托克旗能源局住所地:住所地:负责人:阿拉腾布日古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联系人:联系人:联系电话:1390478269联系电话:15149790999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合同签订地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本着公平交易、方便快捷的原则,就乙方在甲方指定的兴旗加油站以加油单加油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加油办理及使用1.甲方为乙方无偿提供加油业务服务,乙方承诺遵守兴旗加油站的相关规定。2.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的所有申请资料真实、有效、合法,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应对乙方相关资料保密,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甲乙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当乙方资料发生变化时,乙方应持有效证件及时到甲方站点办理信息变更手续。.3.乙方采用对公转账方式结算。甲方开户行:银行账号:4.发票开具:甲方根据乙方每月消费金额开具普票。5.加油单只能乙方使用,不得出租、转让、转借、套现。乙方因加油单保管不善、将加油单交给他人使用或自身使用不当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需要补办加油单的,应提供补单所需要手续。6.乙方可在乌兰镇兴旗加油站持单位开具的加油单加油。第二条油品供应1.甲方按合同约定给乙方提供符合国家成品油质量和计量标准的成品油。2.升油价格以加油站当日挂牌价为准。3.甲方随时为乙方提供油款预分配明细,余额查询等服务。4如遇国家能源政策重大调整或市场资源发生重大变化以及不可抗力情况影响协议履行时,由双方协商解决。第三条违约责任乙方应严格按照《兴旗加油卡章程》和本协议的约定使用加油单,不得出租、转让、转借等。如乙方使用加油卡套现或有其他违法、违约行为,则甲方有权禁用该加油卡并要求乙方承担的违约责任。第四条争议的解决方式双方若发生争议,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五条其他事项1.若双方需对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须及时通知对方,并以书面形式完成;2.双方互负保密义务;3.本协议有效期自双方签字之日起,协议期限截止到年月日。若双方有意继续合作,请提前一个月商讨续约事宜。4.本协议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2甲方(签章)乙方(签章):0间控月誊命日古德代表人签字:150021年代表人签字:2乙方(签章):甲方(签章)01年间控月誊命日古德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15002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租赁车辆加油费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