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采购合同公告(上海市虹口区教育局2024)



一、合同编号:11N00244630520241602

二、合同名称:华师大一附中行政楼修缮项目的合同
三、项目编号:310109000240507196872-09113694
四、项目名称:华师大一附中行政楼修缮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上海市虹口区教育局(事业) 
地址:祥德路96弄11号
联系方式:13524356832
供应商(乙方):上海新岸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洪耀军(男)
地址:
联系方式:13818680501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华师大一附中行政楼修缮项目 
   数量: 1.00 
   单价(元): 3877974.86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施工范围:华东师范大学第一附属中学(虹口区虹关路88号)施工工期:施工工期:60日历天项目经理:丁超执业证书信息:建筑专业二级建造师(沪2312018202204601) 

2.合同金额(元):
3877974.86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07月02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7月04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信息:

华师大一附中行政楼修缮项目的合同(11N00244630520241602).pdf

华师大一附中行政楼修缮项目的合同合同统一编号:11N00244630520241602合同内部编号:合同模板仅供参考合同各方:甲方:上海市虹口区教育局(事业)乙方:上海新岸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洪耀军(男)地址:祥德路96弄11号,地址:上海上海市浦东新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丽正路1628号4幢1-2层邮政编码:,邮政编码:202150电话:13524356832,电话:13818680501传真:,传真:联系人:李玉萍,联系人:许雪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华师大一附中行政楼修缮项目二、合同价格、施工地点和合同工期:1.合同价格:本合同价格为3877974.86元整(叁佰捌拾柒万柒仟玖佰柒拾肆元捌角陆分)。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它任何费用。2.施工地点,13.合同工期。三、质量标准1.工程质量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四、甲方工作甲方应按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1.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约定的地点,在开工前完成场地清理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2.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并向乙方进行图纸交底。五、乙方工作乙方应按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施工工艺作法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2.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施工工艺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3.承担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提供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设施。4.遵守地**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文明、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经甲方同意后办理有关手续,并且承担由于违反规定引起的罚款。5.拆除的一切旧材料均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自行处理。6.乙方必须爱护学校的一切财产,不得擅自动用课桌椅等学校的财产,否则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赔偿,竣工验收时,若有损坏,按其需修复的费用赔偿。7.乙方在施工中用水用电应另接装水、电表,工程完成后及时结算,如装表确有困难,可由双方协商解决水电费用,并签定水电协议,作为结算依据。乙方不履行上述各项义务造成工程延误和损失的应对甲方的损失给予赔偿。六、质量与验收各分部分项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或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条件。分部分项工程达不到合格标准,甲方代表一经发现,必须要求乙方返工,乙方应按要求,2的时间返工,直到符合标准。因乙方原因达不到合格标准,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竣工验收后,乙方必须在一周内,做好场地清退工作。七、安全施工乙方对施工人员应经常进行安全教育,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施工区域必须与学校的教学区域隔离,若不能完全分离的,应安排专人看护和维护秩序,防患于未然,承担由于自己安全措施不力造成的伤亡事故的责任,非乙方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和有关费用。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甲方为抢救提供必要条件,一切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处理,并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八、工程量确认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行政会议上讨论通过的计划修理项目内容施工,超范围施工的内容不予结算,工程量必须及时签证,隐蔽工程的工程量必须有甲方签证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因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甲方不予计量。九、工程款(进度款)支付1.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单位:元)。2.本合同款项按照以下方式支付。3.付款内容:(分期付款)4.付款条件: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向成交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预付款。工程完工验收、竣工备案且审价结束后,采购人按照审价金额支付至工程款的97%。(质保金3%于质保期满后支付,质保期2年。如发生返修等情况,按实扣除后退还尾款,质保金不计息。)5.审价结束后,按工程审定价结清(质保金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6.工程结算甲方委托有资质审价单位进行审价,费用按有关规定执行。十、乙方采购材料设备乙方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1.该项目所需的主要材料的选用,应事先征得甲方在品牌、规格、等级方面的,3认可,方能购买,并办理书面签证手续。2.乙方自购的其他材料的价格计取按上海市定额站施工期间的相应颁布的“上海工程造价信息”建筑材料市场指导价计取。十一、竣工结算1.定额采用《上海市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2016),综合费率和人工单价、安全文明措施费、垃圾清运费等计价要素的取费:经招投标的项目按中标承诺计取,未经招投标的项目按信息价的中值来计取。2.乙方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30日内,向甲方提交竣工决算报告。3.甲方应在收到乙方结算报告后60日内给予批准或提出审核意见。十二、质量保修1.本工程全部竣工交付后的保修:按2017年住建部、财政部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建质〔2017〕138号文)执行。2.乙方须在保修期内,派专人及时做好保修工作。十三、合同份数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留二份。2.廉洁协议、安全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留一份作为本合同附件。签约各方:,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日期:2024-07-02,日期:2024-07-02,4廉洁协议甲方(全称):乙方(全称):为了在工程建设中保持廉洁自律的工作作风,防止各种不正当行为的发生,根据国家和上海市有关建设工程承包和发包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以及《上海市建设工程承包发包双方签订廉洁协议的暂行规定》,结合工程建设的特点,特定立本协议如下:一、甲乙双方应当自觉遵守国家和上海市关于建设工程承包发包工作规则以及有关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二、甲方以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和收受回扣等好处费。三、甲方工作人员应当保持与乙方的正常业务交往,不得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向乙方报销任何应有个人支付的费用。四、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可能对公证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宴请和娱乐活动。五、甲方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家属和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等提供方便。六、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向乙方介绍家属或亲友从事与甲方工程的有关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等经济活动。七、乙方应提高正常途径开展相对业务工作,不得为获取某些不正当利益而向甲方工作人员赠送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等。八、乙方不得为某取私利擅自与甲方工作人员就工程承包、工程费用、材料设备供应、工程量变动、工程验收、工程质量问题处理等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默契。九、乙方不得以洽谈业务、签订经济合同为借口,邀请甲方工作人员外出和进入营业性高档娱乐场所。十、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家电、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十一、乙方如发现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上述协议者,应向甲方领导或者甲方上级单位举报。甲方不得找任何借口对乙方进行报复。甲方对举报属实和严格遵守廉洁协议的乙方,在同等条件下给予承接后继工程的优先邀请投标权。十二、甲方发现乙方有违反本协议或者采用不正当的手段行贿甲方工,5作人员,甲方根据具体情节和造成的和后果追究乙方工程合同造价1~5%的违约金。由此给甲方单位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乙方用不正当手段获取的非法所得由甲方单位予以追缴。十三、本廉洁协议作为工程承包合同的附件,与工程承发包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协议双方签暑后立即生效。十四、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各执一份。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6安全管理协议书甲方(全称):乙方(全称):甲方将本工程项目发包给中标单位乙方施工,为执行《安全生产法》,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上海市招标、承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规定》和国家有关法规,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施工安全,双方在签订工程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一、承包工程项目1.工程项目名称:2.工程地点:3.承包范围:按学校施工图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二、工程项目期限自开工,至完工。三、协议内容1.甲乙双方必学认真贯彻国家、上海市和上级劳动保护、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条例、规定。乙方应为从事危险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2.甲乙双方都应有安全管理组织体制,包括抓安全生产的领导,各级专职和兼职的安全干部,应有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的审证考核制度及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定期安全检查制度等。3.甲乙双方在施工前要认真勘察现场:(1)工程项目由乙方按甲方提供的校园的工程现场情况,进行复核并签证施工现场资料。(2)工程项目由乙方按甲方的要求自行編制施工组织设计。以上必须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和有关安全要求施工。4.甲乙双方的有关领导必须认真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思想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督促职工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纪律、制度和法规。,75.施工前,乙方应对的管理、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进场再教育,介绍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和要求,乙方应组织召开管理、施工人员安全生产教育会议,并通知甲方委托有关人员出席会议,介绍施工中有关安全、消防等规章制度及要求,乙方必须检查,督促施工人员严格遵守、认真执行。根据工程项目内容、特点,甲乙双方应做好技术交底,并有交底的书面材料,交底材料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6.施工期间,乙方指派同志负责本工程项目的有关安全、消防工作,甲方会同安全监理同志负责联系,监察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防火规定,甲乙双方应经常联系,相互协助检查和处理工程施工有关的安全、防火工作,共同预防事故的发生。7.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和遵守甲方的安全生产、防火管理的各项规定,接受甲方的检察和指导。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对于查出的隐患,乙方必须按期限整改,对甲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制度等情况,乙方有要求甲方整改的权利,甲方应认真整改。8.在生产操作过程中的个人防护用品,有各方自理,甲、乙方都应督促施工人员自觉穿戴好防护用品。9.甲乙双方人员对各自所在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隐患,立即停止施工,并由有关单位落实整改后方准施工。一经施工,就表示该施工单位确认市共场所、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处于安全状态,施工单位施工过程中由于上述因素不良而导致的事故后果负责。10.在校园工地,乙方企业行为也执行《上海市普陀区教育事业服务中心安全规定和制度》的相关条款,服从监理人员安全监理。11.乙方在施工期间所使用的各种设备以及工具等均应有乙方自备。如甲乙双方必须相互借用和租赁,应有双方有关人员办理借用或租赁手续,制定有关安全使用和管理制度。借出方应保证借出的设备和工具完好并符合安全要求,借入方必须进行检验,并做好书面记录,借入使用方一经接受,设备和工具的保管、维修应由借入使用方负责,并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在使用过程中,用于设备、工具因素或使用操作不当而造成伤亡事故,由借入使用方负责。12.甲乙双方的人员,对施工的现场脚手架、各类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除、更动。脚手架搭拆方案监理审批和安全交底后,监理傍站,安全员在岗或项目负责人监视下搭拆。任何一方人员,擅自拆除所造成的后果,均由该方人员及其单位负责。,813.特种作业必须执行国家《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经省、市、地区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站培训后持证上岗,并按规定定期审证,进沪施工的外省市特种作业人员还须经上海市有关特种作业考核站进行审证教育:中、小型机械的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做到“定机定人”和有证操作,起重吊装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十不吊”规定,严禁违章、无证操作;严禁不懂电器、机械设备的人,擅自操作使用电器、机械设备。14.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各类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作他用。电焊、气焊作业应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严格遵守“十不烧”规定,严禁使用电炉。冬季施工如必须采用明火加热的防冻措施时,应取得防火主管人员同意,落实防火、防中毒措施,并指派专人值班。15.在校园工地,发生校园财产损坏失窃等安全事故,乙方有责任赔偿所造成的甲方损失。产生校园负面影响后果的,甲方有扣除安全违约金的权利。16.在施工中,实施三级配电二级漏电保护,安全用电应做到“十不准”。乙方擅自乱拉电器线路造成后果均由肇事者单位负责。应注意地下管理及高压线路的保护,甲方对地下管线和障碍物应详细交底,乙方应贯彻交底要求,如遇有情况,应及时向甲方和有关部门联系,采取保护措施。17.乙方在签订建筑安装施工合同后,应自觉地向地区(县)劳动局劳动保护监察科(股)等有关部门办理开工报告手续。18.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甲、乙方人员在施工期间造成伤亡、火警、火灾、机等重大事故(包括甲、乙方责任造成对方人员、他方人员、行人伤亡等),双方应协力进行紧急抢救伤员和保护现场,按国务院及上海市有关事故报告规定在事故发生后的二十四小时内及时报告各自的上级主管部门及市、区(县)劳动保护监察部门等有关机构,事故的损失和善后处理费用,应按责任,协商解决。19.其他未尽事宜:乙方应对施工区进行封闭施工,在施工期间禁止非施工人员进入工地,若无法完全分离的,应安排专人指挥。20.本协议订的各项规定使用于立协单位双方,如遇有国家和上海市的有关法规不符者按国家和上海市的有关规定执行。21.本协议经立协双方签字、盖章有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922.本协议同工程合同同时生效,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由于违反本协议而造成伤亡事故,由违约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合同签订点:网上签约,10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上海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