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机动车保险服务采购合同公告(上海市公安局崇明分局2024)
一、合同编号:11N00247815520243203
二、合同名称:关于机动车保险服务的框架协议合同
三、项目编号:2071201000000133485
四、项目名称:上海市公安局崇明分局框架协议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上海市公安局崇明分局
地址:城桥镇崇明大道7800号
联系方式:13901616080
供应商(乙方):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苏东(男)
地址:上海上海市静安区上海市常熟路8号
联系方式:021-20662265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传统油车保险服务
数量:1.00
单价(元):12985.7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2.合同金额(元):
12985.7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框架协议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07月04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07月04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信息:
关于机动车保险服务的框架协议合同(11N00247815520243203).pdf
上海市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合同合同编号:11N00247815520243203买方(采购人):上海市公安局崇明分局地址:城桥镇崇明大道7800号卖方(供货商):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地址:上海上海市静安区上海市常熟路8号买卖双方根据合同编号为11N00247815520243203《上海市政府采购框架协议》之规定,在上海政府采购网通过直接选定确定合同成交结果,现就合同履行事宜,签订本采购合同。第一条服务内容第二条合同价款与支付合同价款为(大写):壹万贰仟玖佰捌拾伍元柒角。采购人在合同签订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费用。如供应商与采购人在第二阶段成交合同中对付款方式另行约定的,以合同约定为准。合同价款直接汇到卖方的开户银行账户开户银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徐汇滨江支行银行账户:11014491518001第三条服务期限服务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第四条其他事项本合同履行事项适用《上海市政府采购框架协议》,并为其组成部分。第五条合同的生效本协议在协议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买方:上海市公安局崇明分局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地址:城桥镇崇明大道7800号电话:13901616080签约时间:年月日卖方: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地址:上海上海市静安区上海市常熟路8号电话:021-20662265签约时间:年月日1/22/2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机动车保险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上海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