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全自动血凝仪维保服务 流水线维保服务 纯水机维保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内蒙古自治区心血管研究所)2024)
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合同包3(3台全自动血凝仪等设备维保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FYFW2024-56
二、合同名称:合同包3(3台全自动血凝仪等设备维保服务)
三、项目编号:NMGZCS-G-F-240356
四、项目名称:磁共振成像系统等设备维保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医院
地址:呼和浩特市回民区通道北街1号
联系方式:0471-3451200
供应商(乙方):内蒙古玄海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路书香门第写字楼1907室
联系方式:15326073743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3台全自动血凝仪维保服务
1(年)
¥118,400.00
¥118,400.00
无
2
血、尿分析仪维保服务
1(年)
¥85,000.00
¥85,000.00
无
3
流水线维保服务
1(年)
¥480,000.00
¥480,000.00
无
4
纯水机维保服务
1(年)
¥195,000.00
¥195,000.00
无
合同金额: 878,400.00元,大写(人民币):捌拾柒万捌仟肆佰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07月03日至2025年07月02日
履约地点: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医院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07月03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7月04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合同附件:
内蒙古玄海科技有限公司合同.pdf
内蒙古玄海科技有限公司合同.pdf
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医院
2024年07月04日
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医院设备保修招标合同合同专,设备(项目)名称:合同包3(3台全自动血凝仪等设备维保服务)中标单位名称:内蒙古玄海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编号:FYFW2024-56批准文号:项目流水号[2024]10727号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奥晨招标有限公司合同签订日期:204年7月2日为了保证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项目(医疗器械及设备或其他项目)招标文件中的相关规定,就甲方向乙方特订立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第一项:甲方采购项目的内容及成交价格:(金额单位:人民币)设备名称品牌、规格型号制造商、原产地保修服务年限单价总价3台全自动血凝仪维保服务希森美康日本1年118400元118400元血、尿分析仪维保服务希森美康日本1年85000元85000元流水线维保服务贝克曼美国1年480000元480000元纯水机维保服务ELGA英国1年195000元195000元合计:878400元878400元878400元878400元878400元各注:1、乙方保证所提供的备件为原厂备件:2、提供各件时、乙方要列明需要换备件的生产厂商出厂证明、注册证及海关进口报关单、备件质保书:3、乙方不得提供未依法注册或备案、无合格证明文件或检验不合格及过期淘汰失效的备件4、凡需更换的备件,必须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18号令要求:5、根据《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2号)第二十四条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履行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在预算保障的前提下,对于购买内容相对固定、连续性强、经费来源稳定、价格变化幅度小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可以签订履行期限不超过3年的政府购买服务合同。本项目中服务期为一年的维保设备,在服务期满后,采购人对成交人所提供的服务进行考核验收。在考核验收合格的情况下,采购人可续签合同,中标单价不子调整,合同总履行期(含本期)限不超过三年。1、乙方保证所提供的备件为原厂备件:2、提供各件时、乙方要列明需要换备件的生产厂商出厂证明、注册证及海关进口报关单、备件质保书:3、乙方不得提供未依法注册或备案、无合格证明文件或检验不合格及过期淘汰失效的备件4、凡需更换的备件,必须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18号令要求:5、根据《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2号)第二十四条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履行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在预算保障的前提下,对于购买内容相对固定、连续性强、经费来源稳定、价格变化幅度小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可以签订履行期限不超过3年的政府购买服务合同。本项目中服务期为一年的维保设备,在服务期满后,采购人对成交人所提供的服务进行考核验收。在考核验收合格的情况下,采购人可续签合同,中标单价不子调整,合同总履行期(含本期)限不超过三年。1、乙方保证所提供的备件为原厂备件:2、提供各件时、乙方要列明需要换备件的生产厂商出厂证明、注册证及海关进口报关单、备件质保书:3、乙方不得提供未依法注册或备案、无合格证明文件或检验不合格及过期淘汰失效的备件4、凡需更换的备件,必须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18号令要求:5、根据《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2号)第二十四条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履行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在预算保障的前提下,对于购买内容相对固定、连续性强、经费来源稳定、价格变化幅度小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可以签订履行期限不超过3年的政府购买服务合同。本项目中服务期为一年的维保设备,在服务期满后,采购人对成交人所提供的服务进行考核验收。在考核验收合格的情况下,采购人可续签合同,中标单价不子调整,合同总履行期(含本期)限不超过三年。1、乙方保证所提供的备件为原厂备件:2、提供各件时、乙方要列明需要换备件的生产厂商出厂证明、注册证及海关进口报关单、备件质保书:3、乙方不得提供未依法注册或备案、无合格证明文件或检验不合格及过期淘汰失效的备件4、凡需更换的备件,必须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18号令要求:5、根据《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2号)第二十四条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履行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在预算保障的前提下,对于购买内容相对固定、连续性强、经费来源稳定、价格变化幅度小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可以签订履行期限不超过3年的政府购买服务合同。本项目中服务期为一年的维保设备,在服务期满后,采购人对成交人所提供的服务进行考核验收。在考核验收合格的情况下,采购人可续签合同,中标单价不子调整,合同总履行期(含本期)限不超过三年。1、乙方保证所提供的备件为原厂备件:2、提供各件时、乙方要列明需要换备件的生产厂商出厂证明、注册证及海关进口报关单、备件质保书:3、乙方不得提供未依法注册或备案、无合格证明文件或检验不合格及过期淘汰失效的备件4、凡需更换的备件,必须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18号令要求:5、根据《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2号)第二十四条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履行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在预算保障的前提下,对于购买内容相对固定、连续性强、经费来源稳定、价格变化幅度小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可以签订履行期限不超过3年的政府购买服务合同。本项目中服务期为一年的维保设备,在服务期满后,采购人对成交人所提供的服务进行考核验收。在考核验收合格的情况下,采购人可续签合同,中标单价不子调整,合同总履行期(含本期)限不超过三年。-合同有效期:(1)3台全自动血凝仪维保服务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2)血、尿分析仪维保服务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3)流水线维保服务自2024年7月15日至2025年7月15日。(4)纯水机维保服务自2024年7月15日至2025年7月15日。第二项:合同类型及服务内容:合同类型:全保服务内容:2.1、远程电话支持:资深工程师电话在线答疑,协助院方工程师分析和维修相关设备,及时解决问题,如无法排除故障,则根据场地情况制定维修方案。2.2、安全检查及升级:定期对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及升级。2.3、不限次紧急人工服务:在远程电话支持无法根本解决问题时,第一时间安排工程师24小时之内到达医院。2.4、损坏零备件更换:合同期内提供所有原厂配置的配件免费更换。维修使用配件为原厂合格元件,并保证设备经维修后的技术参数与原机数据相同。在使用过程中出现的故障和零配件磨损问题,免费提供维修和更换服务。非原厂配置的产品不在配件免费提供范围内,如提供的其它非原厂产品及服务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从有资质或产品及服务厂家授权的正规渠道获得。2.5、开机率:保证全年(按365天计算)95%的开机率,即宕机时间≤18天(365*5%=18),如没有满足开机率,每超出一天,保修期顺延3天。2.6、保养服务:合同期每年提供定期保养服务,以全面检查设备情况。包括机器清洁、性能测试及校准、必要的机械或电气检查、以及非紧急性质的预防性维护,和确保系统能按照制造商的产品规格运行的其他维护;第三项:乙方的责任3.1、乙方为保证甲方的设备处于优良运行状态,将为合同约定的设备提供全年无休的维修服务:提供设备的安全检查和运行检查,并按合同要求(如有)提供当年的系统状态报告。3.2、乙方国内至少设有2个零备件仓库,国内仓库能及时有效保证备件供应,并保证备件储运质量。3.3、乙方设有专门服务热线,并有完善的组织结构支持服务的实施。3.4、在设备的设计使用寿命期内,乙方必须保证零部件的正常供应,对所有部件终身维修服务,对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确保设备正常使用。3.5、免费安装调试、人员培训、技术支持。3.6、定期进行用户回访,及时处理用户意见。3.7、乙方提供设备维修服务将遵循如下条款:3.7.1、响应时间:乙方在工程师接到保修通知48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维修。现场支持:1-2人现场维护报修电话:3.7.2、维修时间:全年365天,法定节假日正常工作3.7.3、保修期内,维修服务所涉及的人工费用、交通差旅费由乙方承担。第四项:甲方的责任和义务:4.1、甲方应按机器操作手册的要求进行操作及臼常维护,保证机器的电气环境(电源质量、接地、温湿度、电磁干扰、腐蚀性气体等)符合设备安装手册中的要求。由于甲方原因造成设备不能正常运转或无法提供维修,乙方不承担维修责任。4.2、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的方式按时向乙方支付维修服务费用。若甲方延迟付款,乙方有权暂停对甲方提供服务直至甲方支付应付款项。4.3、甲方应无条件退还更换下来的旧备件,不能以任何理由予以扣留。4.4、本次合同服务相关的化学品(如酒精,高压油等)以及产生的相关废物,甲方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管理和处置。4.5、若续签保修合同,或暂停服务时间已超过上一次保修结束日期3个月的,该机器需重新进行质量检测后方可进保。第五项:付款方式付款时间及付款比例:合同签订后,设备维保期开始按合同要求执行,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维保费用共计(大写)捌拾柒万捌仟肆佰元整。(小写)878400.00元甲方须按以下付款方案付款至乙方公司账户:乙方账户信息:内蒙古玄海科技有限公司账户名称:内蒙古玄海科技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锡林南路支行银行账号:154075750092第六项:合同的变更和转让、豁免及限制、保密信息6.1、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的权利和义务,除非双方的授权代表以书面的方式确认。6.2、豁免及限制:a)本合同不包括下列服务项目(甲方如果要求乙方提供下列服务,则按照乙方“付费维修服务”计费)I)该机器拆机、翻新、重装、迁移、搬动及相应的费用及保险费用。II)乙方应甲方要求进行维修服务前,发生甲方隐瞒其机器曾自行或请第三方修理调整、换装零件、改装机器及备件的。III)甲方或其代表未遵照保养及操作手册上的程序所进行操作所引起的设备故障。b)本机器配置的外周设备,如/等等,经双方协商,乙方将另外提供有偿维修服务。c)甲方未经乙方同意,将设备连接到非乙方授权使用的设备上。-7-6.3、信息保密:甲乙双方对本合同,与本合同相关的其它信息,涉及乙方知识产权的相关信息均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该信息的任何部分向任何第三方或社会公众披露。如最终用户或政府部门要求甲万或乙方提供保密信息,该方应将此要求及时通知另一方。该保密义务在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仍然有效。第七项:合同生效及其他内容7.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他约定事项甲方和乙方在合同中明确。7.2、每份合同后附设备的详细维保内容(或服务方案),技术参数,中标通知书复印件。第八项:违约责任8.1、由于公认的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损坏(如自然灾害、爆炸、房屋倒塌、暴乱、坠机及蓄意破坏、缺乏燃料或水电、劳资纠纷、罢工、战争等),乙方根据实际情况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并及时通知甲方。8.2、除不可抗力或乙方不可能控制的因素导致的情形外,因为乙方过错无故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直接损失,该损失赔偿额最高不超过本合同签署时双方约定的甲方应付给乙方的设备当期服务合同价款。8.3、如甲方未按照约定履行付款义务的,乙方有权暂停服务,自收到甲方维修款项后立即恢复服务,由于暂停期间而导致超出合同约定期限的,合同期限自动延长至服务期结束。但是如果暂停期间超过3个月的,乙方在恢复维修服务前应重新对设备进行检测后,方可进保。第九项:不可抗力9.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第十项:争议的解决10.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法律及有关规章规定的技术单位进行质量鉴定,双方无条件服从该鉴定的结论;10.2、如果执行本合同时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就争议的事项提交招标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一项:无效合同11.1、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争议。如协商不成,应提交仲裁委员会根据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申请仲裁方支付。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11.2、本合同自双方盖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第十二项:附则12.1、本合同与所有相关附件构成不可分割的一个整体12.2、合同的补充:针对本合同中未尽的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签订书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自双方盖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补充合同与本合同规定不一致的,以本合同为准。供货单位(乙方)采购单位(甲方):中标通知书项目编号:NMGZCS-G-F-240356内蒙古玄海科技有限公司: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医院于2024年06月14日就磁共振成像系统等设备维保服务(项目编号:MMGZCS-G-F-240356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通知贵公司中标,请按规定时限和程序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中标合同包号合同包3中标合同包名称3台全自动血凝仪等设备维保服务中标金额(元)878,400.00合计金额(大写):捌拾柒万捌仟肆佰元整合计金额(大写):捌拾柒万捌仟肆佰元整蒙古奥晨招标有限公司2024年06月14日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医院设备保修招标合同合同专,,设备(项目)名称:合同包3(3台全自动血凝仪等设备维保服务)中标单位名称:内蒙古玄海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编号:FYFW2024-56批准文号:项目流水号[2024]10727号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奥晨招标有限公司合同签订日期:204年7月2日为了保证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项目(医疗器械及设备或其他项目)招标文件中的相关规定,就甲方向乙方特订立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第一项:甲方采购项目的内容及成交价格:(金额单位:人民币)设备名称品牌、规格型号制造商、原产地保修服务年限单价总价3台全自动血凝仪维保服务希森美康日本1年118400元118400元血、尿分析仪维保服务希森美康日本1年85000元85000元流水线维保服务贝克曼美国1年480000元480000元纯水机维保服务ELGA英国1年195000元195000元合计:878400元878400元878400元878400元878400元各注:1、乙方保证所提供的备件为原厂备件:2、提供各件时、乙方要列明需要换备件的生产厂商出厂证明、注册证及海关进口报关单、备件质保书:3、乙方不得提供未依法注册或备案、无合格证明文件或检验不合格及过期淘汰失效的备件4、凡需更换的备件,必须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18号令要求:5、根据《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2号)第二十四条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履行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在预算保障的前提下,对于购买内容相对固定、连续性强、经费来源稳定、价格变化幅度小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可以签订履行期限不超过3年的政府购买服务合同。本项目中服务期为一年的维保设备,在服务期满后,采购人对成交人所提供的服务进行考核验收。在考核验收合格的情况下,采购人可续签合同,中标单价不子调整,合同总履行期(含本期)限不超过三年。1、乙方保证所提供的备件为原厂备件:2、提供各件时、乙方要列明需要换备件的生产厂商出厂证明、注册证及海关进口报关单、备件质保书:3、乙方不得提供未依法注册或备案、无合格证明文件或检验不合格及过期淘汰失效的备件4、凡需更换的备件,必须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18号令要求:5、根据《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2号)第二十四条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履行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在预算保障的前提下,对于购买内容相对固定、连续性强、经费来源稳定、价格变化幅度小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可以签订履行期限不超过3年的政府购买服务合同。本项目中服务期为一年的维保设备,在服务期满后,采购人对成交人所提供的服务进行考核验收。在考核验收合格的情况下,采购人可续签合同,中标单价不子调整,合同总履行期(含本期)限不超过三年。1、乙方保证所提供的备件为原厂备件:2、提供各件时、乙方要列明需要换备件的生产厂商出厂证明、注册证及海关进口报关单、备件质保书:3、乙方不得提供未依法注册或备案、无合格证明文件或检验不合格及过期淘汰失效的备件4、凡需更换的备件,必须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18号令要求:5、根据《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2号)第二十四条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履行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在预算保障的前提下,对于购买内容相对固定、连续性强、经费来源稳定、价格变化幅度小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可以签订履行期限不超过3年的政府购买服务合同。本项目中服务期为一年的维保设备,在服务期满后,采购人对成交人所提供的服务进行考核验收。在考核验收合格的情况下,采购人可续签合同,中标单价不子调整,合同总履行期(含本期)限不超过三年。1、乙方保证所提供的备件为原厂备件:2、提供各件时、乙方要列明需要换备件的生产厂商出厂证明、注册证及海关进口报关单、备件质保书:3、乙方不得提供未依法注册或备案、无合格证明文件或检验不合格及过期淘汰失效的备件4、凡需更换的备件,必须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18号令要求:5、根据《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2号)第二十四条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履行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在预算保障的前提下,对于购买内容相对固定、连续性强、经费来源稳定、价格变化幅度小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可以签订履行期限不超过3年的政府购买服务合同。本项目中服务期为一年的维保设备,在服务期满后,采购人对成交人所提供的服务进行考核验收。在考核验收合格的情况下,采购人可续签合同,中标单价不子调整,合同总履行期(含本期)限不超过三年。1、乙方保证所提供的备件为原厂备件:2、提供各件时、乙方要列明需要换备件的生产厂商出厂证明、注册证及海关进口报关单、备件质保书:3、乙方不得提供未依法注册或备案、无合格证明文件或检验不合格及过期淘汰失效的备件4、凡需更换的备件,必须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18号令要求:5、根据《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2号)第二十四条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履行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在预算保障的前提下,对于购买内容相对固定、连续性强、经费来源稳定、价格变化幅度小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可以签订履行期限不超过3年的政府购买服务合同。本项目中服务期为一年的维保设备,在服务期满后,采购人对成交人所提供的服务进行考核验收。在考核验收合格的情况下,采购人可续签合同,中标单价不子调整,合同总履行期(含本期)限不超过三年。-合同有效期:(1)3台全自动血凝仪维保服务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2)血、尿分析仪维保服务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3)流水线维保服务自2024年7月15日至2025年7月15日。(4)纯水机维保服务自2024年7月15日至2025年7月15日。第二项:合同类型及服务内容:合同类型:全保服务内容:2.1、远程电话支持:资深工程师电话在线答疑,协助院方工程师分析和维修相关设备,及时解决问题,如无法排除故障,则根据场地情况制定维修方案。2.2、安全检查及升级:定期对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及升级。2.3、不限次紧急人工服务:在远程电话支持无法根本解决问题时,第一时间安排工程师24小时之内到达医院。2.4、损坏零备件更换:合同期内提供所有原厂配置的配件免费更换。维修使用配件为原厂合格元件,并保证设备经维修后的技术参数与原机数据相同。在使用过程中出现的故障和零配件磨损问题,免费提供维修和更换服务。非原厂配置的产品不在配件免费提供范围内,如提供的其它非原厂产品及服务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从有资质或产品及服务厂家授权的正规渠道获得。2.5、开机率:保证全年(按365天计算)95%的开机率,即宕机时间≤18天(365*5%=18),如没有满足开机率,每超出一天,保修期顺延3天。2.6、保养服务:合同期每年提供定期保养服务,以全面检查设备情况。包括机器清洁、性能测试及校准、必要的机械或电气检查、以及非紧急性质的预防性维护,和确保系统能按照制造商的产品规格运行的其他维护;第三项:乙方的责任3.1、乙方为保证甲方的设备处于优良运行状态,将为合同约定的设备提供全年无休的维修服务:提供设备的安全检查和运行检查,并按合同要求(如有)提供当年的系统状态报告。3.2、乙方国内至少设有2个零备件仓库,国内仓库能及时有效保证备件供应,并保证备件储运质量。3.3、乙方设有专门服务热线,并有完善的组织结构支持服务的实施。3.4、在设备的设计使用寿命期内,乙方必须保证零部件的正常供应,对所有部件终身维修服务,对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确保设备正常使用。3.5、免费安装调试、人员培训、技术支持。3.6、定期进行用户回访,及时处理用户意见。3.7、乙方提供设备维修服务将遵循如下条款:3.7.1、响应时间:乙方在工程师接到保修通知48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维修。现场支持:1-2人现场维护报修电话:3.7.2、维修时间:全年365天,法定节假日正常工作3.7.3、保修期内,维修服务所涉及的人工费用、交通差旅费由乙方承担。第四项:甲方的责任和义务:4.1、甲方应按机器操作手册的要求进行操作及臼常维护,保证机器的电气环境(电源质量、接地、温湿度、电磁干扰、腐蚀性气体等)符合设备安装手册中的要求。由于甲方原因造成设备不能正常运转或无法提供维修,乙方不承担维修责任。4.2、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的方式按时向乙方支付维修服务费用。若甲方延迟付款,乙方有权暂停对甲方提供服务直至甲方支付应付款项。4.3、甲方应无条件退还更换下来的旧备件,不能以任何理由予以扣留。4.4、本次合同服务相关的化学品(如酒精,高压油等)以及产生的相关废物,甲方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管理和处置。4.5、若续签保修合同,或暂停服务时间已超过上一次保修结束日期3个月的,该机器需重新进行质量检测后方可进保。第五项:付款方式付款时间及付款比例:合同签订后,设备维保期开始按合同要求执行,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维保费用共计(大写)捌拾柒万捌仟肆佰元整。(小写)878400.00元甲方须按以下付款方案付款至乙方公司账户:乙方账户信息:内蒙古玄海科技有限公司账户名称:内蒙古玄海科技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锡林南路支行银行账号:154075750092第六项:合同的变更和转让、豁免及限制、保密信息6.1、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的权利和义务,除非双方的授权代表以书面的方式确认。6.2、豁免及限制:a)本合同不包括下列服务项目(甲方如果要求乙方提供下列服务,则按照乙方“付费维修服务”计费)I)该机器拆机、翻新、重装、迁移、搬动及相应的费用及保险费用。II)乙方应甲方要求进行维修服务前,发生甲方隐瞒其机器曾自行或请第三方修理调整、换装零件、改装机器及备件的。III)甲方或其代表未遵照保养及操作手册上的程序所进行操作所引起的设备故障。b)本机器配置的外周设备,如/等等,经双方协商,乙方将另外提供有偿维修服务。c)甲方未经乙方同意,将设备连接到非乙方授权使用的设备上。-7-6.3、信息保密:甲乙双方对本合同,与本合同相关的其它信息,涉及乙方知识产权的相关信息均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该信息的任何部分向任何第三方或社会公众披露。如最终用户或政府部门要求甲万或乙方提供保密信息,该方应将此要求及时通知另一方。该保密义务在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仍然有效。第七项:合同生效及其他内容7.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他约定事项甲方和乙方在合同中明确。7.2、每份合同后附设备的详细维保内容(或服务方案),技术参数,中标通知书复印件。第八项:违约责任8.1、由于公认的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损坏(如自然灾害、爆炸、房屋倒塌、暴乱、坠机及蓄意破坏、缺乏燃料或水电、劳资纠纷、罢工、战争等),乙方根据实际情况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并及时通知甲方。8.2、除不可抗力或乙方不可能控制的因素导致的情形外,因为乙方过错无故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直接损失,该损失赔偿额最高不超过本合同签署时双方约定的甲方应付给乙方的设备当期服务合同价款。8.3、如甲方未按照约定履行付款义务的,乙方有权暂停服务,自收到甲方维修款项后立即恢复服务,由于暂停期间而导致超出合同约定期限的,合同期限自动延长至服务期结束。但是如果暂停期间超过3个月的,乙方在恢复维修服务前应重新对设备进行检测后,方可进保。第九项:不可抗力9.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第十项:争议的解决10.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法律及有关规章规定的技术单位进行质量鉴定,双方无条件服从该鉴定的结论;10.2、如果执行本合同时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就争议的事项提交招标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一项:无效合同11.1、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争议。如协商不成,应提交仲裁委员会根据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申请仲裁方支付。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11.2、本合同自双方盖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第十二项:附则12.1、本合同与所有相关附件构成不可分割的一个整体12.2、合同的补充:针对本合同中未尽的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签订书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自双方盖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补充合同与本合同规定不一致的,以本合同为准。供货单位(乙方)采购单位(甲方):中标通知书项目编号:NMGZCS-G-F-240356内蒙古玄海科技有限公司: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医院于2024年06月14日就磁共振成像系统等设备维保服务(项目编号:MMGZCS-G-F-240356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通知贵公司中标,请按规定时限和程序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中标合同包号合同包3中标合同包名称3台全自动血凝仪等设备维保服务中标金额(元)878,400.00合计金额(大写):捌拾柒万捌仟肆佰元整合计金额(大写):捌拾柒万捌仟肆佰元整蒙古奥晨招标有限公司2024年06月14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全自动血凝仪维保服务 流水线维保服务 纯水机维保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内蒙古自治区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