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保安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江苏省省级机关医院2024)
一、合同编号:JSZC-320000-NJJC-G2024-0041001
二、合同名称:江苏省省级机关医院保安服务项目保安服务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号
等、如有):JSZC-320000-NJJC-G2024-0041
四、项目名称:江苏省省级机关医院保安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江苏省省级机关医院
地址:南京市珞珈路30号
联系方式:13851658214
供应商(乙方):南京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白龙江东街9号科技创新综合体B区B1栋13层
联系方式:025-86628064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信息:保安服务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期三年,服务合同一年一签,每年经甲方考核合格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三年服务期限完毕后将重新招标。如考核不合格,甲方有权不签署下一年度合同并重新招标。
联系方式:025-86628064
主要标的数量:3
主要标的单价:2454960.00元
合同金额:736.488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3年
采购方式:cgfs001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07-02 00:00:00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07-04 14:48:08
九、其他补充事宜:
安保服务项目-服务合同.pdf
1江苏省省级机关医院外包服务合同(保安服务项目)甲方:江苏省省级机关医院(简称甲方、医院)乙方:南京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简称乙方)甲、乙双方根据政府采购JSZC-320000-NJJC-G2024-0041号项目公开招标的结果,依照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就服务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服务内容1、服务范围:江苏省省级机关医院(江苏省老年病医院)(江苏路65号)颐和路2号健康管理中心、江苏省老年病医院河西院区等。2、服务内容:江苏省省级机关医院保安服务项目。3、服务期限:服务期三年,服务合同一年一签,本合同起止时间2024年7月1日-2025年6月30日,每年经甲方考核合格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三年服务期限完毕后将重新招标。如考核不合格,甲方有权不签署下一年度合同并重新招标。二、服务费用及结算方式:1、本合同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贰佰肆拾伍万肆仟玖佰陆拾元整(小写:¥2,454,960.00)。本次合同人数为41人,合同金额包括完成该项目的全部内容所需的费用,含管理费、过节费、加班费、服装费、饮食住宿费、耗材等、各种税费及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合同期内如遇国家政策性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及社保缴费基数,服务费用不予调整;如续签下一年度合同,按当年南京市现行最低工资标准补齐最低工资和社保缴费差额。甲方增加或减少服务区域、项目、岗位,其费用将参照合同价表给予相应增减(各类人员费用明细见附件2)I2、付款方式2.1付款时间:(1)月度款:次月20日前经甲方审定结合考核结果,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甲方收到乙方发票后给付乙方费用。(2)履约保证金的计提为合同总额的5%,合同签订后,乙方足额缴纳履约保证金。合同期满年度服务质量考核均分达到90-100分(含90分)为优,一次性全额无息返还;年度考核均分80-90分(含80分)为良,扣除履约保证金的5%;年度考核均分低于80分(不含80分),不返还约保证金。(3)奖励基金的计提为合同总额的1%,合同签订后第一个月甲方从应向乙方支付的服务费中扣除。奖励基金由甲方安保办每月审核后发放,一年合同期满后剩余部分一次性返还给乙方。2.2付款方式:以银行转账方式直接转入乙方的账户。3、根据国家现行税法对甲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税费均由甲方承担;根据国家现行税法对乙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三、甲方的职责、权利和义务:1、制定安保服务考核实施细则2、审批乙方拟订的安保服务规章制度和实施细则。3、审批乙方拟订的维修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报告。4、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和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人员配备和设施设备配置情况。5、要求乙方对违反合同规定、考评细则的行为进行限期整改,整改无效的,甲方有权延迟支付费用,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并可追究乙方违约行为。26、要求乙方严格执行安保服务考评细则。7、对乙方安排的主要管理人员进行考核,对乙方不称职的人员提出撤换的要求。8、有权要求乙方使用符合有关质量和安全标准的工具、物品及消耗材料等。9、对乙方在物业开办时投入配置的设备、设施、工具以及相关用品的数量、质量及使用状况进行监督。10、要求乙方按双方约定的管理标准提供安保服务报告等管理信息。11、委托乙方对违反安保服务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理。12、协调处理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13、按合同规定及时支付管理服务费用。14、协助乙方做好安保服务服务工作。15、法规政策规定的甲方应有的其它权利和义务。四、乙方的职责、权利和义务:1、拟订安保服务规章制度和实施细则,经甲方书面审批同意后予以实施。2、拟订原材料、低值易耗品及杂件需求计划,经甲方书面审批同意后予以实施。3、拟订维修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报告,经甲方书面审批同意后予以实施。4、按照协议约定,尽职尽责完成服务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制度及档案资料。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确定的岗位责任,按时按质完成工作任务。接受安保服务主管部门、有关政府部门和甲方的检查监督。5、保证按照招标文件规定配备人员和设施设备配置。6、要求甲方工作人员遵守有关安保服务制度。7、对安全、消防的突发事件进行应急处理(如盗窃、火灾等),并向甲方报告。8、乙方制定和执行有关应急预案,遇有紧急情况及突发事件时,乙方所派支援3工作人员有责任在一小时内到达现场,并应无条件听从甲方现场工作人员调遣。9、对院内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10、建立安保服务台帐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并接受甲方检查。11、向甲方提交年度工作总结和计划报告。12、加强乙方员工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做好保密工作。13、经权威部门认定确因乙方原因(不可抗力因素除外)而导致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或导致甲方和任何第三方出现人身或财产损失的,乙方自行承担有关责任,并作出相应赔偿,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且甲方有权视情节严重程度扣罚当月2000元以上服务款。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解除双方合同,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14、乙方应加强对其员工的职业安全保障,按照国家和当地政府的规定为其员工购买保险,及时支付员工的薪酬。其员工发生任何工伤、意外伤害、纠纷时,乙方应自行妥善处理,甲方不承担责任。15、法规政策规定的乙方应有的其它权利和义务。五、服务要求:1、乙方提供的服务应符合甲方招标文件中所记载的采购需求(另附附件1)并应附有此类服务完整、详细的说明和响应情况文件。(1)在甲方的组织和领导下,完成属于安保服务范围内的工作以及医院临时交办的任务。(2)严格遵守医院规章制度,维持院内秩序,维护医院稳定,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做好医院内部治安综合治理工作。(3)所有人员均需持证上岗,熟练使用监控、消防设备和设施,及时、正确处理院内各类纠纷和突发事件。4(4)协助医院相关部门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排除并上报,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教育和提示。(5)反应迅速,及时发现和制止院内暴力事件,随时准备为医护人员及患者提供紧急救助服务。(6)负责院内重大活动的安全警戒与秩序保障,配合做好重大事件的安全保卫工作。(7)配合公安机关,打击院内与周边的违法犯罪活动。(8)按照医院有关规定,对进出大门的所有机动车、非机动车须进行必要的查验后方可放行。确保院内及周边的所有机动车、非机动车有序停放。做好停车库管理和停车收费工作。(9)门岗24小时值班。巡逻岗24小时按时巡逻、打点(有记录和巡更路线图备查),每天至少10次防火巡查,制定巡逻、打点制度及突发事件紧急处置预案并严格执行,各巡逻人员晚上7点巡视检查时关闭不需要的灯,检查锁门情况及电梯开关。(10)做好日常的工作及消防台账等,工作量每月底书面报安保办备查。(11)严格执行医院的各项安全管理规定,每月由安保办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考核标准进行考核。(12)加强与安保办的沟通和联系,按时圆满完成安保办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2、安保人员配备(1)乙方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各岗位固定配备相适应的人员提供本合同约定服务,并保持主要服务人员的相对稳定,特殊服务工种人员必须按国家规定具备相关工种上岗证,并符合国家相关部门的要求。5(2)各岗位人员名单、身份证号等资料应提供给甲方,如有人员变动需提前通知甲方并在变动后3日内主动报甲方备案。新进人员需符合招标文件中相关要求,如年龄、文化程度等。(3)超龄人员不得超过总人数的10%,持续时长不得超过1个月,如人员超过10%或时长超过1个月,扣月服务费的1%,并累计扣罚。(4)管理人员代岗每月累计不得超过四天,服务人员因突发疾病或其他原因不能继续上岗,乙方需24小时内将替换人员调配到岗,不能影响到甲方正常工作。且在其他服务项目中除名的员工不允许录用,否则视为不完全履行合同。如出现人员缺岗情况,物业费用支付按照实际服务人数和岗位支付。3、培训:(1)严格执行培训制度,员工上岗前全部经过安全生产和职业防护专项培训,未经培训员工不得上岗。(2)员工上岗前经系统培训并考核合格。培训时间不少于24学时,培训内容包括医院基本概况、医院重要规章制度、岗位职责、服务规范与操作流程、公司规章制度、安全管理与职业防护、特殊岗位专门需要的知识和技能、消防知识、急救知识等。(3)员工培训计划,保证每月2次针对性的短训或现场技能指导、每季度不少于6学时的专业培训;参加培训员工有签到,有记录,有考核。(4)建立应急指挥和实施队伍,并每年每项至少组织演练一次。4、考核:(1)在服务范围内乙方应保持甲方的相关荣誉,有损甲方荣誉所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并扣罚乙方10000元。6(2)甲方对乙方的服务质量每周抽查、每月开展一次医务人员满意度调查,当月满意度考核达90%以上足额支付该月服务费,满意度在80%-90%扣罚月服务费2000元,满意度在80%以下扣罚月服务费5000元,连续3个月满意度考核在80%以下,医院有权解除合同。科室、主管部门每月对服务质量进行考核,根据主管部门、科室综合得分,综合得分低于90分,每减少1分扣服务费200元,综合得分低于80分,每减少1分扣服务费500元,连续3个月考核得分在80分以下的,医院相关部门有权加倍处罚(按月服务费的5%扣罚)或解除合同。(3)要求零投诉,投诉一次,实属乙方人员责任,视情节扣罚50-200元,每月有效投诉多于5次,甲方有权解除合同。(4)乙方所有人员不得变卖医院物品、医疗废弃物等。发现一次,立即解除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5)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评优升级、节日庆典及其它相关活动,在甲方重大节日、相关活动中,乙方未完成工作内容和要求,甲方有权视情节严重程度扣罚乙方当月2000元以上服务款。(6)乙方按投标文件承诺的设备要求提供设施设备及用具,各项消耗的材料有入库和领用台帐、记录,甲方将不定期进行抽查,凡发现有违反规定行为,将扣100-1000元并追究相应责任。(7)乙方应严格执行服务质量标准,接受甲方的考核,对甲方提出的服务范围内的意见和建议限时3日内整改,逾期不整改视情节扣罚100-1000元;怠于解决存在问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相应责任或解除合同,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8)严格遵守甲方的相关规章制度,乙方对其员工负有教育、管理责任,在岗员工均佩戴标识,甲方有权对乙方员工在岗情况进行不定期的检查,不得有顶岗、窜7岗、离岗的现象,不得在服务区域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不得在工作场所会客、聚会、饮酒、烧煮饭菜、留宿,不得酒后上岗,不得在非吸烟区内吸烟或流动吸烟,一旦查实,一次扣罚200元,情节严重者甲方可要求乙方及时更换人员。5、保密:(1)未经甲方保卫部门负责人同意或司法机关同意,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擅自调阅监控录像、不得擅自同意任何组织、单位或个人调阅监控录像、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擅自流传监控录像,调阅监控录像要经安保办同意并做好书面记录,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2)甲乙双方对在合作中获知对方的有关资料和信息,均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事先书面许可,或有相关律法部门出具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强制性文书,不得向第三方泄漏、透露,否则有权解除合同,并予以承担法律责任。6、合同到期或解除后,甲方更换物业公司,乙方必须支持甲方此项工作,协助做好两家物业公司的平稳交接;在新的物业公司接管本项目前,除甲方要求乙方提前撤离外,乙方应提供过渡期管理服务,过渡期管理服务标准和服务费标准不变。六、违约条款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服务、拒付服务款的,由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的5%违约金。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货款的,每逾期1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的1‰违约金,但累计违约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5%。3、如乙方不能交付完成服务、或者提供的服务不能满足甲方要求,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扣留全部履约保证金,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4、乙方所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合同规定的或者人员不满足项目需求,甲方有权拒8绝并要求乙方整改提供符合要求的人员及服务。乙方不能及时整改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扣留全部履约保证金,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款10%的违约金。5、乙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和项目需求提供伴随服务/售后服务的,应按合同总价款的5%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6、乙方在承担上述一项或多项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解除合同的除外)。甲方未能及时追究乙方的任何一项违约责任并不表明甲方放弃追究乙方该项或其他违约责任。7、乙方投标属虚假承诺,或提供的服务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是由于乙方的过错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外,还应向甲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30%赔偿金。8、投标文件所派驻的项目经理及主管人员,物业公司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更换,否则视为不履行合同。9、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经测评不满意的物业人员予以更换,乙方拒不更换的,可视为不履行合同。10、合同签订后乙方根据甲方要求派员进场工作,且投标文件承诺的人员需在半月内全部到岗,否则视为不完全履行合同。11、乙方必须保证在各岗位固定配备相适应的人员提供本合同约定服务,并保持主要服务人员的相对稳定,特殊服务工种人员必须按国家规定具备相关工种上岗证,并符合国家相关部门的要求。12、乙方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提供服务,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乙方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甲方不给予补偿,造成甲方损失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赔偿经费可从余款、质量保证金中直接扣除,不足部分向乙方追索,且乙方应9于10日内补足。13、乙方在合同期限内单方解除合同,视为违约,当月服务款不予支付,并扣除一月服务费,同时由此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14、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1)乙方未按要求配备人员及时到岗,经甲方督促仍未履行的;(2)乙方擅自分包项目的;(3)因管理不善,发生重大事故的;(4)安保服务人员态度恶劣恐吓殴打甲方相关人员;(5)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内容及期限提供服务;(6)合同期内服务质量连续三个月综合考核低于80分,满意度调查低于80%;(7)有证据表明可能发生服务保障危机,乙方将不能够为甲方提供服务;(8)其他解除合同的情况。15、乙方或其员工在提供本合同服务过程中过失或疏忽,造成甲方或第三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乙方应承担一切责任。七、不可抗力如遇不可抗力导致乙方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甲方,并出具事件发生政府权威部门的证明。除甲方书面另行要求外,乙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时间持续120天以上时,乙方和甲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八、合同生效及其它:101、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①招标文件②投标文件③中标通知书④投标人在询标时的书面承诺项目需求⑥合同补充条款或说明⑦附件2、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即生效。3、合同签订后双方即直接产生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应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处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如有争议,首先应进行友好协商,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4、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本合同和采购文件的原则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书面形式盖章记录在案,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5、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8g何华法人(授权)代表签字:法人(授权)代表签字:签字日期:202年7月2日签字日期2年6月21日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南京银行秦淮支行账号:账号:0145012054000014611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保安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江苏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