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基础设施建设提升项目监理 基础设施建设提升采购合同公告(山东齐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4)
一、合同编号:JSGC-CL-2024-0008
二、合同名称:昌乐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项目(同乐街改造提升工程)监理合同
三、项目编号:JSGC-CL-2024-0008
四、项目名称:昌乐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项目(同乐街改造提升工程)
五、合同主体
招标人(甲方):山东齐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潍坊市昌乐县洪阳街1079号5号楼13楼
联系方式:18953663222
中标人(乙方):山东双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潍坊市昌乐县南环路 600 号碧水龙庭 18 号楼 03 商铺
联系方式: 0536-6850058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昌乐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项目(同乐街改造提升工程)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附件
主要标的数量:详见附件
主要标的单价:详见附件
合同金额:竣工结算评审值的1.99%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详见附件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7月3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7月4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F副本昌乐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项目(同乐街改造提升工程)1监理合同A山东齐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制定汕东双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第一部分协议书委托人(全称)山东齐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监理人(全称)山东双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委托人委托监理人监理的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如下:工程名称:昌乐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项目(同乐街改造提升工程)工程地点:潍坊市昌乐县工程规模:招标文件、清单图纸规定的全部内容总投资:566.46万元二、词语限定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1.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文件;4专用条件;5.通用条件;6.附录,即:附录A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附录B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四、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姓名:郝亮,身份证号码:一,注册号:37027341。五、签约酬金竣工结算评审值的1.99%。六、期限11.本项目工期:自开工之日起90日内竣工并达到验收条件(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的开工时间为准)。2.监理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包括工程施工阶段、验收阶段及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七、双方承诺1.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2.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资料、设备,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酬金。八、合同订立1.订立时间:2年7月日。2.订立地点:潍坊市昌乐县。3.本合同一式10份,甲方执正本4份,乙方执正本2份、招标代理机构副本4份。程项甲方:乙方:盖章)山东齐城建设章)山东清工程公项自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山东省潍坊市昌乐县南环路地址:山东省潍坊市昌乐县洪阳街1079号5号楼13600号碧水龙庭。18号楼03商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开户银行:账号:1电话:电话:2规定等。2.2.2相关服务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等。2.3项目监理机构和人员2.3.4更换监理人员的其他情形:要求所有监理人员必须常驻工地,实施旁站式监理。监理项目部组成人员必须是响应文件中的人员,开工后必须到场。如有特殊原因需要更换监理人员的,须提出书面申请,经发包人同意后,才能更换更高一级或相同资质的专业人员,并缴纳1000元人民币违约金。在施工过程中,如监理项目部个别专业人员存在专业素质差、行为不规范等问题的,发包人提出更换要求,监理单位须尽快更换。2.4履行职责2.4.3对监理人的授权范围:工程施工期、验收阶段和保修期的全过程监理。在涉及工程延期天内和(或)金额/万元内的变更,监理人不需请示委托人即可向承包人发布变更通知。2.4.4监理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调换其人员的限制条件:执行通用条款。2.5提交报告监理人应提交报告的种类(包括监理规划、监理月报及约定的专项报告)、时间和份数:开工前3天提报。2.7使用委托人的财产附录B中由委托人无偿提供的房屋、设备的所有权属于:所有权为委托人所有,使用权为监理人所有。监理人应在本合同终止后7天内移交委托人无偿提供的房屋、设备,移交的时间和方式为:书面移交。3委托人义务3.4委托人代表委托人代表为:3.6答复委托人同意在7天内,对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64违约责任4.1监理人的违约责任4.1.1监理人赔偿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正常工作酬金÷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4.2委托人的违约责任4.2.3委托人逾期付款利息按下列方法确定逾期付款利息=当期应付款总额×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拖延支付天数5支付5.1支付货币币种为:人民币,比例为:,汇率为:15.3支付酬金正常工作酬金的支付:(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经评审后一次性付清(监理费不计利息)。(2)发票开具:支付乙方的所有监理费前均需开具经委托人认可的发票。(3)酬金包含但不限于施工阶段、验收阶段及保修阶段的所有费用。6.合同生效、变更、暂停、解除与终止06.1生效本合同生效条件: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6.2变更:上。7.争议解决7.2调解本合同争议进行调解时,可提交进行调解。7.3仲裁或诉讼合同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为下列第(2)种方式(1)提请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2)向潍坊市昌乐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8其他8.2检测费用委托人应在检测工作完成后天内支付检测费用。8.3咨询费用7委托人应在咨询工作完成后上天内支付咨询费用。8.4奖励合理化建议的奖励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为:奖励金额=工程投资节省额×奖励金额的比率;奖励金额的比率为%。8.6保密委托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监理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在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甲方同意,不得泄漏与本工程本合同业务有关的任何资料信息。第三方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8.8著作权监理人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本合同终止后两年内出版涉及本工程的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资料的限制条件:无特殊情况不得使用。9.补充条款9.1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置表(需同响应文件一致或有合格的人员变更手续)。9.2其他需补充内容。10.附加协议条款10.1施工现场监理机构须配备齐全,项目总监和监理人员严格按照响应文件中提报人员名单配备。项目总监更换要提前提交书面申请,报委托人批准。开工前3天监理单位须向委托人提交完整的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和监理实施方案一套。10.2监理人派驻委托人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其他监理,人员应具备监理员资格。委托人有权审核监理人人员证件复印件(或电子证件打印件),监理人应将相关人员证书原件(或电子证件打印件)交委托人备案。总监理工程师不得更换,监理机构主要成员的更换也须征得委托人同意,否则视为监理人违约。10.3监理单位要尽职尽责,严格监督施工方按招标文件及合同规定的标准施工,控制好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和工程造价。凡隐蔽工程、关键工序、关键部位施工,监理人员要始终靠在现场。810.4监理单位在监理过程中应认真履行扬尘污染防治职责,承担相应法律责任。A、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和专项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方案是否符合有关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和文件要求。B、对施工单位落实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理。组织和参与施工现场的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材料和设施进行检验或验收:对施工围挡、主干道硬化、冲洗设施等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实施旁站监理,并进行平行检验:对施工单位已经落实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总监理工程师及时审查并签认所发生的费用。C.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施工单位有违反扬尘污染防治要求或者未按专项方案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的行为,要求施工单位予以整改,情节严重的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监理单位向工程所在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告。10.5监理单位应当依法对建筑工程实施安全监理,并承担相应的安全监理责任。总监理工程师对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理负总责;工程项目监理人员按照规定对所承担的安全监理工作负责。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对施工单位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及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施工安全措施等情况进行监理,并对施工现场易发事故的危险源和薄弱环节进行重点监控。监理工程师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对重大事故隐患不及时整改的,应当立即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10.6凡涉及工程造价增加和减少的签证,必须事先经委托人、监理单位同意后方可进行。设计图纸的变更,应有施工单位提出,经监理单位审核同意,报委托人审批,委托人批准后协调图纸设计单位审核并出具详细的设计变更图纸,否则设计变更不予确认。10.7监理单位在监理过程中出现违反招投标文件合同条款的情况,全部扣除监理费、终止合同并予以辞退,今后不允许再承担昌乐县工程建设的监理工作。10.8工程签证过程中,如由于监理人对签证事实的描述和意见表达含糊不清而导致无法落实该签证的办理时,其责任由监理人承担;如发现监理人对所办签证事实有不合理情况时,将根据该份签证的上报价格对监理人处以相应金额的罚款。910.10委托人分别对监理人人员素质、工程进度推进情况、工程质量和安全每月进行考核,考核比例各占每次付款额度的5%(共15%),其中委托人原因除外,因委托人决策不当而影响工程进度、质量,监理人无须承担责任。10.11因监理责任缺失导致本工程未通过验收,未满足合格标准的,监理人无权取得任何监理报酬。10.12因监理人责任导致本工程延期竣工的(是否延期根据施工总包协议确定),每延期1日监理人须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1000元。10.13因监理责任缺失导致本工程发生质量或安全事故的,监理人须按该事故所造成损失的10%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事故处理工期相应顺延。10.14经确定的总监和专业负责人不得调换,如未经委托人同意擅自调换的,监理人每次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10000元;如专业负责人不能常驻施工现场,监理人每次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5000元。10.15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更换不称职或不满足委托人工作要求的监理人人员,监理人在接到委托人书面通知后5日内予以更换同等技能的人员,该人员在其前任离岗前必须到岗,并做好交接工作。10.16工程施工期间,监理人必须派监理人人员巡视或旁站,每发现一次不按规范巡视或旁站的,监理人向委托人支付500元的违约金。10.17监理人对工程质量通病(缺陷)、安全隐患、材料质量、文明施工现象不能有效控制,在委托人下次检查中重复出现时,监理人向委托人支付1000元/次的违约金。监理人应按委托人要求组织安全质量专题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上报委托人,每漏查一次,由监理人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1000元。10.18本合同签订后,总监理工程师及一名项目负责人应立即进入本项目部开展工作,其他人员应于本合同签订后7日内进驻委托人项目现场,如有逾期,每拖延一天由监理人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1000元。10.19监理单位须具有监理本工程必备的专业检测设备。10.20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将项目总监证及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交委托人保管,施工期间不退还,工程竣工验收达到要求后退还。10.21工地例会,总监必须按时参加。总监每缺席1次,罚款1000元;监理人员每缺席1次,罚款500元。1010.22监理企业的具体考核,按照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潍坊市政府投资重点城建项目监理单位绩效考核管理暂行办法》执行。附录A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A-1勘察阶段:LLA-2设计阶段:A-3保修阶段:至缺陷责任期结束。A-4其他(专业技术咨询、外部协调工作等):C4;11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基础设施建设提升项目监理 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山东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