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服务 电动自行车 学生用品 危险化学品 燃气灶具 燃气连接管 调压阀采购合同公告(丹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



一、合同编号: JSZC-321181-DYWX-G2024-0010001
二、合同名称: 2024年丹阳市级重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服务采购包1合同
三、项目编号: JSZC-321181-DYWX-G2024-0010
四、项目名称: 2024年丹阳市级重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丹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 址: 江苏省镇江市丹阳市开发区齐梁路(万通大厦对面)
联系方式:18118967818
供应商(乙方):斯坦德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青岛市高新区锦业路1号蓝贝智造工场B1-1、B1-3、C3区域
联系方式:18705322762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2024年丹阳市级重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服务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
主要标的数量:1项
主要标的单价:208000.00
合同金额: 20.80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6月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07-04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07-04
九、其他补充事宜:
本合同对应的中标成交公告:

附件:

政府采购合同(2024年丹阳市级重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服务包一).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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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合同项目编号:JSZC-321181-DYWX-G2024-0010项目名称:2024年丹阳市级重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服务采购人:丹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中标供应商:斯坦德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合同格式甲方:丹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甲方”)乙方:斯坦德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见证方:江苏万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见证方”)甲方组织的2024年丹阳市级重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服务(项目编号:JSZC-321181-DYWX-G2024-0010)招标活动,确认乙方为本项目采购包1的中标供应商。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和其他有关法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一、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合同”系指甲方与乙方签署的、合同条款中载明的甲方与乙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2、“服务”系指合同规定乙方必须承担2024年丹阳市级重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服务【采购包1】的服务内容以及其它的伴随服务。3、下列关于江苏万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ISZC-321181-DYWX-G2024-0010招标文件、乙方提交的投标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1)投标函;(2)乙方提交的投标文件和报价表;(3)中标通知书;(4)甲方、乙方商定的其他必要文件。二、合同金额1、本采购包合同总金额(人民币大写):贰拾万零捌仟元整;(人民币小写)¥208000.00元整。2、上述金额是乙方对本次项目采购包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上述金额包括乙方为完成本次采购文件所确定的全部服务及一切衍生服务范围内的全部内容,以及乙方为完成上述内容所必须的质量保证与技术支持、人力成本、设备成本、抽样买样购样费用、检测费用、出报告费用、以及机械投入、利润、税金、管理-2-费、代理服务费用和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各项所需的全部费用、不可预见费及其它一切相关费用。3、本合同结算价为甲乙双方确认的实际抽检批次数量乘以对应检测产品的中标单价之和(中标价不随市场和国家政策性文件调整而调整)。各抽检产品的中标单价如下表:产品类别产品名称中标单价(元)电动自行车充电器2800.00电动自行车电瓶2800.00学生用品2B铅笔2500.00危险化学品汽油(92#、95#)2700.00危险化学品柴油(0#)2700.00危险化学品液化石油气2700.00燃气灶具及相关产品燃气灶具2900.00燃气灶具及相关产品燃气连接管2400.00燃气灶具及相关产品调压阀2400.00.4、在实施项目过程中,甲方有权对上述监督抽查项目和抽查批次作出相应的调整,该调整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另外支付相关费用。三、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及售后服务1、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监督抽检工作任务能够快速响应并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科学的监督抽检实施方案,并在甲方规定的时限内召集抽检队伍并完成监督抽检任务。2、抽检工作应严格按照《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第18号令)《江苏省省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规范》等要求实施承检任务,且符合相关行风和廉政规定。3、抽样时间:按照甲方实际需求确定时间。4、抽样地点:根据甲方实际工作要求确定具体抽样地点。5、抽样人员:每次抽检由乙方安排2名以上具备抽样资格的工作人员配合甲方抽样,承诺配备能同时出动3组(2人一组)或以上专业抽样人员。6、样品运输:由乙方负责,并确保样品安全。7、交通工具: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相应的费用及责任。-3-8、乙方在案件稽查、事故调查、应急处置等工作中,密切配合监管部门并及时、高效完成布置的突发抽检任务。9、乙方应配合做好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的异议处理、信息公开、质量分析、整改复查等工作。四、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相应金额的正规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10%的预付款;甲方在确认乙方已完成全部抽样检验任务后,经甲方验收考核合格并收到乙方提供的相应金额的正规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价的100%。五、检验期限:乙方出具检验报告的期限根据抽检工作开始前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六、知识产权乙方保证其对为履行本合同交付的工作成果、使用的技术手段或提供的服务内容涉及的各方面均享有完全的法律权利或获得充分的授权。乙方因自身的权利瑕疵或侵权行为使得本合同履行侵犯任何第三方合法权益的,均由乙方承担相关责任。七、验收1、验收时间:履约完成后5个工作日组织验收2、验收方式:甲方组织专业人员或第三方机构进行验收3、验收程序:乙方履约到位后,请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请,甲方接到申请后原则上在5个工作日内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必要时邀请行业专家、相关部门共同参与考核,对服务期实施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具体详见采购需求附件“2024年丹阳市级重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服务承检机构考核表”),结合考核情况和服务效果进行验收。4、验收考核得分在75分及以上的为合格,甲方全额支付本项目合同款项;75分以下的为不合格,甲方有权扣除5%的合同价作为违约赔偿。-4-八、违约责任1、乙方在履行合同中产生的一切非因甲方过错导致的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2、乙方因违反抽样、检验、信息披露等相关规定的,甲方有权取消其承检资格并追究其经济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3、乙方对检验结果的真实性负责,由于虚假、错误检验数据和结论而给被检人造成损失的,或者给社会带来不良影响的,取消其承检资格,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及相应法律责任。4、涉及抽样的全部情况包括数据及结果,乙方必须对抽检监测的结果及数据等信息保密,不得向甲方以外的任何单位与个人透露,否则取消其承检资格;如造成经济损失及不良影响的,追究其经济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5、对乙方在开展抽检监测过程中弄虚作假或不配合甲方开展工作的,取消其承检资格。6、除甲方同意外,乙方不得将检验任务外包或分包给其他检验机构检验,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承检资格。7、每次任务的抽检品种和项目由甲方确定,乙方必须具备该任务所有检验项目的计量认证CMAF/CMA资质,检验项目的检验方法需与国家标准、江苏省地方标准等现行法规规章等要求一致,乙方有资格承担该任务。如乙方不具备承检资格,甲方将视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另行委托其他有资质的检验机构承担。8、除合同条款规定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合同款中扣除误期赔偿同时有权行使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以每迟延一天,按合同价格0.2%计算,直至提供服务完成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合同价的10%。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考虑终止合同。0九、税费1、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对甲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甲方负担(免税部分除外),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2、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对乙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免税部分除外)十、转让除甲方事先同意外,乙方不得转让任何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十一、不可抗力1.如果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在不可抗力影响的范围内不应该被没收合同履约及维护保证金或已支付的款项,也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延期付款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无法避免的事件,但不包括任何一方的违约或疏忽。不可预见的事件包括,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及其他双方同意的情况。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受损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除对方书面另行要求外,受损方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因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影响延续超过规定的项目竣工交付日期,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就进一步实施合同达成协议。十二、仲裁1、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甲方和乙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办法进行解决。如从协商开始30天内仍不能解决,可以申请仲裁。2、仲裁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3、仲裁裁决为最终裁决,对甲方和乙方均有约束力。4、在仲裁期间,本合同应继续执行。十三、合同生效及其它1、本合同经甲方、乙方盖章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见证方、丹阳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各执一份。2、乙方中标后在履行服务的过程中,若服务达不到甲方要求,经甲方提出-6-而乙方未及时整改的或虽经整改,但仍未达到甲方整改要求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3、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应经甲方、乙方协商,并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提交丹阳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一份备案。该协议将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4、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甲方(公章乙方(公章):地址:地址:1E法定代表天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联系电话:联系电话:见证方(单位盖章):地址:丹阳市兰陵路77号联系电话:0511-86531589法定代表人签字:签订日期:年)月4日20-7-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重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服务 电动自行车 学生用品 危险化学品 燃气灶具 燃气连接管 调压阀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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