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消防设施维护保养采购合同公告(广东省少年儿童救助保护中心2024)



消防设施维护保养项目

采购项目名称:

消防设施维护保养项目

采购项目编码:

4400004558607012406250030

项目业主:

广东省少年儿童救助保护中心

服务机构:

东莞市银泉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合同名称:

消防设施维护保养项目

合同编号:

4400004558607012406250030

合同总金额:

¥38,000.00元

合同签订时间:

2024年07月04日

履约人员:

合同服务期限:

2024年07月04日至2025年07月03日

服务内容:

对采购方生活区、教学楼、室内球场和综合楼四套消防系统覆盖范围的消防设施设备进行维护保养。

合同附件

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合同.pdf

广东省少年儿童救助保护中心

2024-07-04

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合同甲方:广东省少年儿童救助保护中心乙方:东莞市银泉消防工程有限公司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建筑消防设施的法规和技术规范,为了保障消防设施正常运行,就乙方为甲方提供的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服务,签署本维护保养合同。合同具体内容如下:一、项目名称:1、项目名称:广东省少年儿童救助保护中心消防设施维护保养2、工程概况:项目位于东莞市樟木头镇宝山工业区内,项目有四个消防系统是生活区、教学楼、室内球场、综合楼消防系统,消防系统覆盖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生活区、教学楼、室内球场、综合楼等。3、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室内消火栓系统、室外消防栓设备、自动报警系统及联动系统、消防水炮系统、应急灯、烟感器、可移动消防设施及灭火器具等消防设施。)4、具体保养内容详见附件。知K二、维护保养期:合同期1年(自2024年7月4日至202年7月3日止)。三、甲乙双方义务和责任: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合同标的所在建筑的消防工程施工、竣工图纸(纸质或电子版)和审核、验收合格证意见书复印件等必要标的资料;2.针对本合同标的建筑消防管理,甲方应安排专职值班人员24小时值班,值班人员能够正确操作上述设备,遇有故障情况及时通知乙方维保负责人;3.乙方应安排专职人员对消防设备运行情况做好日常记录,对可移动消防设施(灭火器、水枪水带)做好日常检查工作,认真填写设备故障点并及时向乙方进行报修,对重大维修事项积极组织协调进行必要的配合与协助;若不可避免要对原装修进行改动,由甲乙双方书面协商一致解决;4.乙方保养期间甲方应派相关人员提供便利条件,专人负责协助乙方的工作,对乙方技术人员递/提交的维护保养记录表进行核实并签名确认;及时对乙方提出的隐患事宜商议落实完善方案;5.在本合同期限内,甲方承担本合同约定范围内的消防系统或设备出现自然老化,鼠虫损坏、第三方损坏等因素产生的整改修复费用;若不可避免要对原装修进行改动,由甲乙双方书面协商一致解决;第1页共4页6.乙方承接消防系统的维护保养任务后,对该工程消防系统做到精心维护,科学检修;7.乙方指派技术人员每月一次定期(每月28日前)对甲方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若某月未对系统设备做定期消防保养的,乙方应按月均费用的2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累计超过2次未按月进行消防维保,甲方有权单方解除/终止本合同,并要求乙方退还已经收取但尚未提供服务部分的维护保养费,另行按照本合同维护保养费总额的30%支付解除/终止合同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的,不足部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另行赔偿。乙方逾期退回维护保养费,则逾期一个自然日按本合同维护保养费总额的0.1%计付逾期利息,计算至全部退还之日止。8.乙方对甲方消防值班人员详细介绍系统的组成、日常操作、注意事项等,掌握发生火灾或故障时的处理方法;9.乙方在对某些隐蔽工程进行维护时,应尽量保护原设施,若不可避免要对原装修进行改动,由甲乙双方书面协商一致解决;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原设施损坏的,乙方应负责修理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10.乙方应严格执行定期检查和紧急故障排除维护保养工作。每月例行保养后,应向甲方提供一份由乙方保养技术人员签名的维护保养记录,并由甲方主管领导或指定代表签字确认,双方各存档一份;511.乙方在维护保养期间负责对各消防设备的保护工作;消W12.乙方为甲方提供有关的技术指导,24小时的紧急抢修服务及每月定期的消防工程维护保养,确保消防系统的正常运转。另配合甲方每年组织的消防演习,及时安排人员到场提供技术指导;13.乙方在接到甲方消防设施故障的通知,24小时内派专业技术人员到场处理;紧急故障抢修的,在接到通知后即时(不超过4小时)派专业技术人员到场处理。每逾期一个小时,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维护保养费总额【1】%的违约金,逾期【4】个小时,甲方有权另行聘请第三方提供相应服务,因此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注:以上时间如遇系统检测所需时间、材料准备所需时间,以及不可抗力(地震、台风等)特殊情况由双方书面协商一致解决。14.在合同期限内,乙方按甲方建议及有关规范要求对系统设备进行定期检查、保养、功能测L试及年检等。若系统在维修过程中需要更换的设备、材料由甲方提供,需要乙方代购的由乙方报价,甲方书面同意后,乙方再代为采购,在更换设备、材料采购到位后,乙方应一天内进行修复,使保修系统一天内投入正常工作。乙方向甲方提供税务部门认可的等额有效的代购设备、材料发票后,甲方支付乙方代购款。若发生其它设备材料,可根据实际情况向甲方申报。15.乙方指定技术人员杨国福,联系电话13692229303,负责项目每月消防保养,单位负责人何永良,联系电话13922504484,合同期间乙方若需更换上述技术人员,应书面通知甲方(加盖公章)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更换,乙方擅自更换或者不按甲方要求更换上述技术人员,按照【500】元/人/天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直至乙方委派的技术人员满足本合同约定第2页共4页证或取得甲方同意。16.本合同生效后,乙方不得擅自变更本合同约定内容或擅自终止、解除合同的,否则,乙方除应向甲方退回已经收取但尚未提供服务部分的维护保养费用外,还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维护保养费总额30%的违约金,若违约金的金额不足以弥补损失的,不足部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另行赔偿。乙方逾期退回维护保养费用的,则逾期一个自然日按0.1%计付逾期利息,计算至全部退还之日止。17.甲方追索乙方违约所产生的维权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鉴定费、律师费、调查取证费用等)由乙方承担。.四、维护保养(含消防系统测试)费:本合同期内上述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含消防系统测试)费(每年)为:(含税价)为¥38000.00(大写:叁万捌仟元整);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可以预见的费用和一切不可预见的费用,除本合同约定的代购费外,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在上述费用总额之外另行要求甲方追加经费。五、付款方式(每一维保年度):1、维护保养费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税务部门认可等额有效的发票后,30个工作日完成支付(年)维护保养(含消防系统测试)费的50%予乙方,即:¥19000.00(大写:壹万玖仟元整);在维保年度第六个月,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税务部门认可等额有效的发票后,30个工作日支付(年)维护保养(含消防系统测试)费的50%予乙方即:¥19000.00(大写:壹万玖仟元整)。乙方怠于开具上述发票的,甲方有权顺延付款期限,直至取得甲方提供的上述发票;甲方不得据此怠于履行任何一项或几项合同义务。注:乙方收款账户:东莞市银泉消防工程有限公司银行账户:538000013906638开户银行: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樟木头香樟支行税务号:91441900MA4X2WR4722.甲方向财政主管部门提出付款申请,视为甲方履行付款义务;因财政审批等原因造成的付款迟延,不属于甲方违约,乙方不得据此怠于履行任何一项或几项合同义务。3.甲方有权直接从对乙方的应付未付款中,对乙方应当承担的包括但不限于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一切款项进行抵扣。六、其它1.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对消防设施进行交接,乙方需对消防系统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对不符合消防规范要求及存在设备故障需进行更换维修的消防设施问题以书面文字形式告知甲方,甲方应对上述情况及时处理,所产生的维修材料费、人工费由甲方负责承担。否则,视为甲方向乙方交接时的消防系统设施完全符合消防规范要求且完好无损。经甲乙双方签署书面交接确认文件后,正第3页共4页式进入维保阶段;2.在消防设施保养期间,若消防部门例行检查时,乙方应给予必要的技术与服务支持;3.本合同项下的消防设施系统如因乙方过失造成损失时,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4.在执行本合同期间双方如有纠纷,先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5.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或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0电甲方(签章)乙方(签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或彩金Q授权代表(签学授权代表(签字)世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樟术头镇亲山路16号地址:东莞市樟木头镇先威路68号之一塑金塑胶商业中心1栋1单元1007联系电话:联系电话:0769-877160182024年7月4日24年7月4日三十P第4页共4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广东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