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地公园建设 绿地公园建设工程采购合同公告(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



一、合同编号: 无
二、合同名称: 房县吉甫南路绿地公园建设项目
三、项目编号: 无
四、项目名称: 房县吉甫南路绿地公园建设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 房县城关镇丁字街56号
联系方式:0719-3241132
供应商(乙方):房县市政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房县城关镇白路社区唐城路52号1幢
联系方式:0719-3224448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房县吉甫南路绿地公园建设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主要标的数量:
主要标的单价:86.8
合同金额: 0.00868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施工工期:20日历天《br无》地点:房县城关镇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0-08-31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07-04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本合同对应的中标成交公告: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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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县吉甫南路绿地公园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发包方: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甲方)(以下简称乙方)承包方:房县市政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合同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房县吉甫南路绿地公园建设工程2、工程地点:吉甫南路3、工程内容:土方回填,场地平整4、开、竣工时间:2020年9月1日至2020年9月20日,工期20日5、合同价:86.8万元整6、结算方式:本工程采用固定单价按中标单价结算,变更增项按《2013年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2018年《湖北省建设工程公共专业消耗量定额及基价表》、2018年《湖北省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2018年《园林绿化工程费用定额》其他适应的计价规范,增值税税率按财税【2019】年第39号文规定9%计算,主材价格按施工同期房县信息价工程量按实际发生工程量据实验收,以审计结果为结算依据。二、双方任务与责任1、甲方职责为乙方提供施工所必需的施工图纸和水准点,进行现场交验,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明确施工质量要求,对施工质量、进度,进行检查、督办。协调处理施工现场的地下管线和其他应有甲方负责的事宜。2、乙方职责按甲方的要求完成施工组织方案的编制,向甲方报送施工计划,按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看场等设施。采取严格的防护措施,杜绝事故发生。如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发生事故,造成工程质量、财产损失、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及所发生的费用。按合同要求做好施工现场地下管线的保护,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三、技术标准严格按照《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及《市政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执行,满足设计文件要求。四、质量与验收1、检查和返工乙方应认真按照《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及《市政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进行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的检验,为检验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对不符合质量验收规范,要求返工、整改的,乙方承担返工、整改的全部费用,无条件执行。2、工程质量等级必须达到《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及《市政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文件要求,质量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无偿负责修复。五、合同价款与支付合同价款在协议条款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更变。工程完工经验收合格后付90%,留10%作质量保修金,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付清余款。六、其他乙方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严格遵守施工操作规程,搞好安全防护,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确保安全。若因工程防护不到位或违规作业,造成安全事故,一切责任均由乙方负责。七、本合同从签定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八、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起诉至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审判。有限王RYT甲方:乙方:南山代表:代表:二〇二零年八月三十一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绿地公园建设 绿地公园建设工程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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