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CIVA仿真软件采购合同公告(南京市锅炉压力容器检验研究院2024)
一、合同编号:JSZC-320100-SDLH-G2024-0010001
二、合同名称:南京市锅炉压力容器检验研究院CIVA仿真软件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号
等、如有):JSZC-320100-SDLH-G2024-0010
四、项目名称:南京市锅炉压力容器检验研究院CIVA仿真软件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南京市锅炉压力容器检验研究院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3号
联系方式:13337817990
供应商(乙方):阿塔米智能装备(北京)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顺义区民泰路13号院9号楼402B(科技创新功能区)
联系方式:13520834099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信息:CIVA仿真软件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CIVA仿真软件
联系方式:13520834099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495000.00元
合同金额:49.5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1月
采购方式:cgfs001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07-03 00:00:00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07-05 08:40:22
九、其他补充事宜:
G-Q-2024-043--CIVA仿真软件采购合同.pdf
2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项目名称:南京市锅炉压力容器检验研究院CIVA仿真软件合同编号:G-2024-043甲方:南京市锅炉压力容器检验研究院乙方:阿塔米智能装备(北京)有限公司签订时间:2024年7月3日CIVA仿真软件采购合同甲方:南京市锅炉压力容器检验研究院乙方:阿塔米智能装备(北京)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甲方通过(回公开招标,口邀请招标,口竞争性谈判,口)方式,确定乙方为中标单位。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共同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合同标的1.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下列货物:CIVA仿真软件2.货物和服务的详细清单(分项价表):产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合计(元)质保期(年)CIVA仿真软件EXTENDECIVA2023套14950002第二条合同总价款1.本合同项下货物和服务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肆拾玖万伍仟元。2.本合同总价款包含完成本项目发生的硬件产品及实施服务、运输装卸、保险、人工、安装、材料及保修期内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人员培训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以及乙方认为需要的所有费用。3.本合同总价款还包含乙方应当提供的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费用。4.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款不变。第三条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下列关于项目编号:JSZC-320100-SDLH-G2024-0010号标的采购、招投标文件或与本次采购活动方式相适应的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投标文件和投标报价表;2.服务一览表;3.交付一览表;4.技术规格响应表;5.投标承诺;6.服务承诺;7.中标通知书;8.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第四条质量保证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的技术规格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及投标文件所附的“技术条款偏离表”相一致,并符合最新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法定职责、条例、规范以及政府及有关部门的特别要求。2.乙方提供的货物质量应当符合采购文件的约定,以及乙方的承诺,不得弄虚作假、不得提供假冒伪劣或任意提供合同外产品。3.质保期为自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在此期间,乙方提供免费质保服务。第五条履约保证金1、中标(成交)供应商应按以下第(1)方式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1)无需缴纳履约保证金;(2)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3)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万元。2、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至/时止。3、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4、履约保证金扣除甲方应得的补偿后的余额,在有效期满后/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给乙方。第六条合同款支付1.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由甲方支付,乙方向甲方开具合法票据,通过信函或当面送达甲方,发票不得由第三方代开,乙方未提供合法票据的,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合同款项,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2.乙方开具的发票上的货物和技术服务名称须与合同所列示的内容完全一致,否则甲方有权拒收发票,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3.付款条件:本项目合同签订后支付30%的首款,货到现场验收合格并运行30日历天无问题后3个工作日内乙方为甲方开具(税率为13%)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15日内支付至合同总额的100%。第七条交付和验收1、乙方应当在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安装调试完毕交付甲方正常使用,地点由甲方指定。2、乙方交付的货物应当完全符合本合同或者采购、投标文件所规定的数量和规格要求、项目实施及售后服务达到功能及性能的设计要求。乙方提供的货物不符合投标文件和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由此引起的责任,由乙方承担。3、货物调试验收标准:按行业通行标准、厂方出厂标准和乙方投标文件的承诺。(1)本项目部署阶段完成后,由甲方组织项目的初步验收,在试运行阶段完成后,再次组织项目的最终验收。(2)项目初步验收合格后进入货物试运行,试运行期为三个月,在试运行期内如出现重大问题(瘫痪48小时以上无法恢复,或整体故障率大于3%。),则试运行期从故障修复之日起重新计算。直到系统连续三个月无故障时为止;试运行期间,乙方应进行全程跟踪,提供全面技术支持服务,确保试运行的顺利进行。并根据甲方的要求,在招标文件要求的范围内不断修改和完善软件的功能和性能,直至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为止。4、甲方对项目进度进行调整时,乙方应服从并相应调整进度计划。5、交付地点:甲方指定地点。第八条售后服务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以及采购、投标文件所规定的“服务承诺”提供服务。2.除前款规定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1)质保期内乙方提供专人负责本项目并提供7×24小时技术服务和免费上门维护服务,维护费用计入总价,甲方不再另外支付。(2)技术支持响应时间在2小时以内,现场维护响应时间在24小时以内,2个工作日内排除故障。否则甲方可自行采取必要的措施,由此产生的风险和费用由乙方承担。如有特殊情况,乙方应立即电话通知甲方不能响应的原因,在获得甲方同意后,才可推迟响应时间。(3)质保期内乙方应每年至少提供次定期维护。质保记录应经甲方负责人签字确认并留有书面记录备查,质保期内,若乙方未按质保要求进行质保服务或缺少巡检质保记录,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次。(4)驻场人员:乙方在项目开发实施期内派驻名人员以上技术服务团队到甲方现场进行开发实施工作,在免费质保期内派驻名技术服务人员至甲方指定地点提供驻场维护服务。(5)无论在质保期内还是质保期外,乙方工程师按照甲方指定的方式或指定地点进行维护,必须做好维保记录,包括但不限于:服务人员出入记录、服务开始时间、服务结束时间、服务人员姓名、服务人数、服务地点、服务内容、服务结果等。否则引起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6)乙方质保期内负责免费软件升级,保证软件为最新、最高版本。(7)若货物故障在检修工作24小时后仍无法排除,乙方应在72小时内免费提供不低于故障货物规格型号档次的备用货物供甲方使用,直至故障货物修复。同时乙方承担货物因需要返厂维修而产生运输、搬运等相关费用。(8)技术培训:在安装过程中或安装结束后,乙方工程师或有关人员有义务对甲方工程师和操作人员进行现场维护、操作培训并提供快捷操作指南,解答甲方人员提出的问题。必要时提供正规培训班培训,确保操作人员掌握完成日常工作所需的基本操作方法为止,工程师掌握基本的维护操作技术为止。不定期提供测试标准以及测试方法指导服务,至少每年到用户现场一次进行技术交流和技术支持。(9)保修期内非人为因素导致的故障,仪器免费维修或零部件免费更换。(10)保修期外乙方继续提供相应的售后服务,保证能提供仪器后续所需的备品备件,只收取合理的成本费。保修期外的设备零部件更换价格不得高于“仪器设备零部件分项报价清单”,且乙方不能再向甲方收取维修人工费、上门费。(11)乙方终身为甲方免费提供数据接口。第九条权利与义务(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按本合同约定方式及时向乙方支付采购费用。2.如果本项目为定制软件开发,本项目的所有权和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3.享有本合同中采购软、硬件系统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乙方按本合同规定向甲方提供的所有技术文档、技术成果属甲乙双方共同所有,甲方保证该技术成果未经乙方同意不转让给第三方。4.本项目产生的所有数据成果的版权归甲方所有,除数据成果之外的其它自主开发软件的版权归甲乙双方共同所有,今后双方在此基础上的进一步研发成果的运用需征得金合同双方的书面同意。5.及时组织验收并与乙方共同签署接收单、验收报告、合格证书等相关单据。6.提供必要的业务人员和技术人员配合需求分析、软件开发、系统测试、系统上线工作。7.负责组织对项目进度、项目质量、合同执行监督检查,负责技术架构的问题处理,设计变更的签证,项目中间验收、进度付款支付审核签证等。8.享有本项目功能、方案、设备确认及需求变更的决定权。(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负责并承担采购过程中的所有报价风险。本合同一经签订,乙方任何原因导致的报价漏项、缺项等的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2.应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无条件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相关实施文档及技术资料,包括该项目软件的全部源代码和技术文档(含质保期内的后续升级版本)等技术资料,以及《用户手册》、《项目实施计划》、《培训手册》等。3.至少提前三天将货物到货时间通知甲方联系人,以便甲方安排好相关收货工作。产品到达甲方单位时,乙方代表必须随即到达,由乙方负责卸货并搬运至甲方指定的地点并进行安装调试。服从甲方的规章制度和现场管理,并按照合同要求办理相关资产到货签收手续,未办理验收交接手续前,相关资产的风险由乙方承担。4.完善安全质量保证措施,乙方自行承担其履行合同过程产生的所有费用及造成任何财产和人身损失的责任。5.乙方及乙方所有员工必须履行安全责任义务,按规范流程提供服务。如因乙方及其员工安全责任或义务履行不到位,引起甲方或合同外其他方人身伤害、机器损毁以及财产损失等,由乙方承担一切后果及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责任及由此对甲方、合同外其他方造成的影响等。6.乙方保证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包括完成本项目需要配备的其他软件产品或组件)不存在任何法律纠纷,且甲方在使用该商品或服务以及其中的任何一部分时,不侵犯任何的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或其他知识产权,如收到来自第三方的侵权诉讼或索赔,所有责任及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7.乙方保证完成本项目需要配备的其他软件产品或组件时,包括乙方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乙方须向甲方作出详细说明,并列出软件产品的详细清单,包括产品名称、功能、用途、供应商、用户数、质量保证期等,并承诺对这些产品提供与本合同项下的软件系统同样的服务。乙方须保证为本项目提供的软件系统以及上述配套产品和组件的总体性能和功能,符合最新的法定职责、条例、规范以及政府有关部门的特别要求。8.乙方向甲方提供系统的技术培训和支持。9.乙方在验收时提供相应技术资料。10.乙方不得向任何合同外其他方转让、委托、出让、分包、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置其在本协议项目下的所有或任何权利或义务。乙方违反本条款规定做出的转让、委托、出让、分包、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置行为均无效且无法律效力。11.乙方在货物和服务未完全交付甲方之前,乙方需负责已完工项目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如乙方保护措施不到位,造成甲方数据及设备等任何财产损失的,乙方负责照价赔偿及数据修复。r12.乙方应免费提供本合同项下的软、硬件系统与甲方其他系统的集成对接服务,并配合甲方的相关评级改造需求。13.乙方应在实施和质保期内免费满足甲方全部个性化的需求修改。14.如甲方需要对货物和服务的数量进行增加时,乙方应以不高于投标文件最终报价的优惠幅度提供给甲方。15.乙方须无条件接受甲方及相关部门的审计、监督和延伸审计。第十条保密条款1.合同各方应对本合同的内容、因履行本合同期间获得的或收到的其他方的商务、财务、技术、产品的信息、用户资料或其他文件或信息的内容保守秘密。事先未经信息披露方书面同意,不得向本合同以外的任何其他方披露。资料接受方可仅为本合同目的向其确有知悉必要的雇员披露对方提供的保密资料,但同时须指示其雇员遵守本条规定的保密及不披露义务。合同各方应仅为本合同目的而复制和使用保密资料。2.根据国家保密法律法规,乙方在参与项目采购、系统建设和服务保障过程中,需严格依法承担保密义务,采取严格有效的内部保密制度和措施,避免无关人员获悉相关信息。3.合同任一方若有违反上述保密规定的,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4.本保密义务应在本合同期满、解除或终止后仍然有效。第十一条违约责任1.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服务款的,每逾期1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的5%滞纳金,但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5%。2.乙方逾期交付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偿付合同总额的5%的滞纳金。如乙方逾期交付达1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乙方时生效。3.乙方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技术等标准要求履行合同(包括但不限于交货、安装、调试、质保),甲方有权拒收,要求乙方进行退货、更换、重做等,同时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无条件进行整改,直至验收合格。甲方拒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10%的违约金。如果乙方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拒绝整改或经两次整改仍未能验收合格,甲方有权委托合同外其他方采取补救措施或单方直接解除本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和费用由乙方承担。4.乙方向甲方提供假冒伪劣产品、偷工减料、虚报工作量,或经相关部门检查或审计发现软、硬件系统有降低配置、程序完成与设计不一致、项目内容重复列项增加造价、提高施工或集成收费标准、相互勾结等徇私舞弊行为,乙方除按本批次所购产品或服务金额的10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外,主管部门有权向管理部门通报乙方的违规行为,直至取消其经营资格。5.乙方发生下列违约行为,应按合同总额的20%计算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在甲方提供维护的工程技术人员,未经甲方同意或未按甲方要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6.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直接解除合同:(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本合同约定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2)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人身财产权益等;(3)未履行合同信息保密和使用约定的;(4)未履行本合同约定其他义务的,经甲方催告后7日内,仍未整改的。7.乙方出现违约行为并承担违约责任时,甲方有权从应支付给乙方的合同款项中直接扣除违约金、赔偿金等所有违约责任费用;合同款项不足以扣除的,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的7日内予以补足。8.乙方交付的各项违约金并不影响乙方继续履行本合同的其他各项义务。9.乙方若违反“违约责任”第3款或第4款均视为对本协议的重大违约,甲方有权随时书面通知乙方立即终止本合同。3(10.因乙方上述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包括甲方所有直接和间接损失),如果违约金不足以补偿该损失部分的,甲方有权继续要求乙方赔偿甲方所有实际损失。11.在乙方承诺的或国家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取两者中最长的期限),如经乙方两次整改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应退回全部合同价款,并按第3款处理,同时,乙方还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12.乙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和服务承诺提供伴随服务、售后服务的,应按合同总价款的20%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13.乙方在承担上述3-6款一项或多项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解除合同的除外)。甲方未能及时追究乙方的任何一项违约责任并不表明甲方放弃追究乙方该项或其他违约责任。14.乙方响应属虚假承诺,经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测提供的服务不能满足投标文件要求,或是由于乙方的过错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乙方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外,还应向甲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30%赔偿金,并由乙方承担鉴定费用。第十二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1、除《政府采购法》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2、除发生法律规定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外,甲乙双方不得放弃或拒绝履行合同。,第十三条合同的转让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第十四条争议的解决1、因服务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服务质量进行鉴定。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第(1)种方式解决争议:(1)向甲方所在地(南京市建邺区)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向南京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3、在仲裁期间,本合同应继续履行。同第十五条诚实信用1乙方应诚实信用,严格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和投标承诺履行合同,不向甲方进行商业贿赂或者提供不正当利益。第十六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3、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甲方:南京市锅炉压力容器检验研究院(盖章)乙方:阿塔米智能装备(北京)有限公司(盖章)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3号质监大厦地址:北京市顺义区民泰路13号院9了号楼402B(科技创新功能区)传真:邮编:传真:邮编:电话:025-86673610电话:13520834099(手机)剪长涛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人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人: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项目经理:曹长涛奥体支行开户行:农业银行北京顺义支行银行账号:10106501040008823银行账号:11120101040068497u.7.日期:2024.7.1日期:合同附件:仪器设备零部件分项报价清单仪器设备零部件分项报价清单仪器设备零部件分项报价清单仪器设备零部件分项报价清单序号零部件名称单位单价(元)1CIVA仿真软件1套4870002操作终端DELL14PLUS1台8000CS扫描全能王3亿人都在用的扫描App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CIVA仿真软件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南京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