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零星报销智能审核运维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浙江省医疗保障事业管理服务中心2024)



一、合同编号:11N72846439320241002
二、合同名称:零星报销智能审核运维服务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CTZB-2024060098
四、项目名称:零星报销智能审核运维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浙江省医疗保障事业管理服务中心(浙江省医保大数据监测和反欺诈中心)
地 址:杭州市体育场路538号金祝大厦6楼
联系方式:13588190880
供应商(乙方):杭州清莲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滨江区滨安路1197号5幢130室
联系方式:13588212706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零星报销智能审核运维服务
数量:1.00
单价(元):399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详见采购文件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服务时间:详见采购文件服务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2.合同金额(元):399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06月2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07月05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零星报销智能审核运维服务项目合同.pdf

零星报销智能审核运维服务项目采购合同合同编号:【QLSJ-XS-2024011】项目名称:零星报销智能审核运维服务项目合同内容:零星报销智能审核运维服务项目甲方:浙江省医疗保障事业管理服务中心(浙江省医保大数据监测和反欺诈中心)乙方:杭州清莲数据科技有限公司浙江省医疗保障事业管理服务中心(浙江省医保大数据监测和反欺诈中心)(甲方)零星报销智能审核运维服务项目(项目名称)中所需零星报销智能审核运维服务项目(标项内容)经浙江省医疗保障事业管理服务中心(浙江省医保大数据监测和反欺诈中心)(采购人)以采购文件(项目编号:CTZB-2024060098)进行竞争性磋商。甲方确定【杭州清莲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乙方)为成交供应商。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一、项目采购依据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确认书:浙财采确[2024]33054号。二、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以下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应该认为是一个整体,彼此相互解释,相互补充。组成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支配地位的次序如下:a本合同书b.成交通知书c.磋商承诺d响应文件e采购文件三、合同标的物本合同标的物名称及数量:【零星报销智能审核运维服务壹年】四、合同总价本合同总价为【¥399,000.00元】人民币叁拾玖万玖仟元整。清单如下:序号内容名称内容描述数量单位单价(元)合价(元)1医保零星报销智能审核本地化维护服务零星报销智能审核规则库和医院票据智能识别基础信息库及三大目录本地映射库提供技术运维和业务支持服务1年1500001500002医保自助受理服务终端运行维护医保自助受理服务终端日常维护,实现零星报销自助受理和高频事项自助办理1批900090003驻场业务运维人员安排技术人员提供驻场服务2名120000240000合计(以上费用之和)合计(以上费用之和)合计(以上费用之和)合计(以上费用之和)合计(以上费用之和)399000五、合同价款的支付1.本合同中甲乙双方之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以人民币进行结算。2.支付方式:付款次序约定支付条件付款条件1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合同甲方向合同乙方支付合同总价70%的预付款;2初验合格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合同甲方向合同乙方支付合同总价25%的合同款。3最终验收合格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合同甲方向合同乙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合同款。预付款: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合同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正规票据(符合合同甲方财务管理要求)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其余合同款:满足支付条件后,合同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正规票据(符合合同甲方财务管理要求)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乙方账户。3.发票类型:增值税发票。4.甲方应付合同款至以下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开户名称:【杭州清莲数据科技有限公司】;支开户银行:【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笕桥支行大世界分理处】账号:【201000269499825】六、履约保证金1.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履约保证金为【0】元。2.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甲方因乙方不能履行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3.履约保证金应使用本合同货币,按下述方式中【/】形式提交:A.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和营业的银行出具的保函,或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B.支票。C.汇票。D.其他非现金形式。4.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5.履约保证金有效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通过甲方验收后结束。6.履约保证金退还:口保函形式:有效期限满后七工作日内将本保函正本退还。口支票等其他形式:有效期限满后七工作日内退还履约保证金。逾期退还的,除退还履约保证金本金外,并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上浮20%后的利率支付超期资金占有费。七、本合同履行期限、地点履行期限:【一年】;履行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八、服务人员乙方应派遣一名具有专业知识的资深管理人员负责与甲方对接,负责本项目的项目管理,统筹相关工作,监督项目执行与情况汇报,控制工作质量,执行变更和应急情况管理,并根据实际状况调整乙方人员安排,以保证项目的正常高效运作。乙方应派出响应文件中指定资历和经验的专业服务人员提供服务,负责对其人员进行监督、指导和管理,甲方有权要求撤换不合格的服务人员。若乙方原因,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换指定的服务人员,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另行安排服务商,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甲乙双方指定代表,作为履行本合同服务事宜的主要联系人。甲方代表:【董晓燕】电话:【0571-85119819】乙方代表:【茅玉瓶】电话:【13666632361】。九、服务考核甲方对乙方服务质量进行客观评估,具体考核办法(如有)作为合同附件。项目完成后,乙方应及时向甲方发出书面履约完成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履约完成通知后,应及时做好组织验收的准备工作,制定验收方案,成立验收小组,组织实施验收和履约评价。验收小组完成验收后应出具验收书,验收书应包括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等标准的履约情况。甲方按《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采购合同暂行办法的通知》(浙财采监(2017)11号)相关规定组织验收。十、合同变更1.甲方和乙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本合同,但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如必须对合同条款进行改动时,当事人双方须共同签署书面文件,作为合同的补充,并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1)发生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继续按照原合同履行不能实现采购目的,又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2)因甲方的过错导致不能实现采购目的,重新采购费用和违约金、违约损失赔偿金额占合同金额比例过大,但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3)属于合同主要条款确定的事项,但变更不改变合同实质性内容;(4)合同主要条款以外的内容;(5)法律、法规规定可以变更合同的其他情形。3、当事人协商一致变更合同的,应当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十一、转让和分包1.合同转让采购合同不能转让。十二、通知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形式发送,而另一方也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发送到对方明确的地址。十三、计量单位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十四、不可抗力1.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2.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尽快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合同规定时间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另一方。3.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应通过协商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十五、违约责任1.乙方如发生以下任一事件即构成对本合同的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1.1乙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1.2乙方违反其在本合同中作出的任何陈述、声明、保证和承诺,或任何一方在本合同项下所作出的任何陈述、声明、保证和承诺被认为不真实、不正确或存在误导成分或存在重大遗漏。2.乙方违约,应依本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有权就乙方的每一项违约行为要求乙方支付合同金额3%违约金,同时要求乙方赔偿守约方因其违约行为而遭受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对方为寻求救济而支付的仲裁费、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鉴定费、咨询费以及法院执行费等为避免损失而支出的合理费用)。3.若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条款致使本合同不能实质履行的,且该等不履行发生的事由可归责于该方的,该方即构成重大违约,重大违约方除按前述条款赔偿守约方因其违约行为而遭受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对方为寻求救济而支付的仲裁费、诉讼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鉴定费、咨询费以及法院执行费、仲裁相关费用等为避免损失而支出的合理费用)外,还应另行支付守约方合同金额3%违约金。十六、违约解除合同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1.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1.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乙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示不履行主要义务;1.3乙方迟延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1.4乙方迟延履行义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1.5乙方转包,或者未经甲方同意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1.6甲方认为乙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的。1.6.1“腐败行为”和“欺诈行为”定义如下:1.6.2“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甲方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1.6.3“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以谎报事实的方法,损害甲方的利益的行为。1.7违约金达到合同约定的最高限额。1.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2.甲方解除合同的,合同于甲方发出书面解除合同通知书送达乙方之日起解除。乙方应在合同解除后10日内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合同款,逾期退还合同款的,每日按未退还金额的1%支付违约金。3.因乙方的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赔偿事宜双方协商确定。4.因甲方的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以赔偿,赔偿事宜双方协商确定。5.解除合同的,应当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十七、破产终止合同如果乙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甲方经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后,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通知乙方,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该合同的终止将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十八、适用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浙江省政府采购合同暂行办法》等进行解释。十九、解决争议的方法1.因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争议,可通过合同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自协商开始之起15日内得不到解决,双方可将争议提交同级财政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申请杭州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仲裁裁决为最终裁决,当事人一方在规定时间内不履行仲裁机构裁决30的,另一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仲裁费用除仲裁机构另有裁决外,应由败诉方负担。因一方违约行为导致仲裁的,应当承担另一方因维护合法权益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仲裁费、律师费担保费、担保公司费用、差旅费、公证费等费用。二十、合同的生效及其他采购合同内容的确定应以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为基础,不得违背其实质性内容。合同将在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开始生效。授权代表签署的后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二十一、合同附件【附件1:服务内容】二十二、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四份,具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二份。甲方(单位章)乙方(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研将或授权代表(签字)范或授权代表(签字):地址:【杭州市西湖区体育场路538号金祝大厦】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滨安路1197号5幢130室】电话:【0571-85119819】电话:【0571-86972199】签订时间2024年6月21日签订时间2024年6月21日签约地点:【杭州】签约地点:【杭州】0附件1:服务内容1.现有医保零星报销智能审核本地化维护服务按要求提供智能零报业务的本地化服务工作,维护服务过程中不得改变现有零星报销智能审核应用的对接架构、用户使用习惯和业务,具体内容如下:(1).提供零星报销智能办理本地审核规则知识库建立、更新和规则库日常维护服务,及时跟进问题处理进度并进行反馈,对进度进行动态监控;(2).根据医院药品名称建立基本医保目录本地映射库、更新及日常维护服务,保障目录映射的完整性、准确性;(3).在日常报销过程中遇到没有模板医院票据,提供医院票据的识别训练建模服务和医院票据模板的更新服务;(4).提供图像识别智能算法优化服务;(5).所有受理窗口业务延伸后引发的系统性问题、应用问题提供技术支持、故障处理服务;(6).提供医保政策调整及智慧医保平台更新系统版本优化、接口升级和系统日常维护服务;(7).日常使用过程中业务问题收集、解决、反馈等服务;(8).提供统一对窗口经办人员进行系统功能操作培训(系统使用、查漏行、数据放大、手动识别等),定向对内部人员进行专业培训,不定期对新增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服务。2.现有2台医保自助受理服务终端运行维护负责浙江省医保中心现有医保自助受理服务终端日常维护,实现零星报销自助受理和高频事项自助办理,主要内容如下:(1).负责整个系统平台、如需事项优化设计和界面调整。(2).负责系统版本升级规划管理(3).负责平台日常维护(Bug、异常定位分析及解决)。(4).负责与零星报销智能审核接口的优化(性能优化、流程优化等)。(5).负责自助机C端程序维护(Bug、异常定位分析及解决);(6).负责后台管理系统的优化、升级及新功能开发:包括终端硬件异常、网络异常、耗材异常监控、服务状态监听等功能优化升级;(7).负责相关技术文档的编写和文档的持续维护。(8).负责自助机所有事项web页面维护和优化。(9).负责自助机Web性能优化、体验优化;(10),负责后台服务的巡检、所有事项接口状态监控;7(11),负责所有自助机系统版本和角色的维护。(12),分析系统运行情况,发现系统缺陷和性能缺陷,提交开发进行优化。(13).负责日常运维技术咨询解答(包括网点日常使用问题及各对接业务系统技术咨询)(14).提供巡检平台,7*24小时技术保障,平台监控值班、系统监控管理、问题处理等(重要节假日、重要接待、现场故障定位);(15)负责记录常见问题,并编制问题解决方案手册。3.提供驻场技术支持工程师2名根据业务需要安排技术人员提供驻场服务;要求在采购人驻所5×8驻场工作,工作日接受采购人日常考勤和工作任务分配(包括提供相关文档、资料整理、日常管理、系统配置、故障诊断、故障排除等)。驻场技术至少有一人具备医药学背景。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零星报销智能审核运维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浙江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