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采购合同公告(晋城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开发区分局2024)
一、合同编号:11NMB012205920241
二、合同名称:晋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一区四园”(划入城镇开发边界部分)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1405712024CGK00004
四、项目名称:晋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一区四园”(划入城镇开发边界部分)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晋城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开发区分局
地 址:开发区兰花路1199号
联系方式:0356-3268892
供应商(乙方):晋城合为规划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晋城市城区白水东街2079号
联系方式:13546611999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晋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一区四园”(划入城镇开发边界部分)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项目 数量:1.00 单价(元):50016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以现状调研为基础,以上位规划为依据,明确片区发展优势和制约因素,确定规划目标和功能定位,对片区内功能用地、配套设施和各专项工程系统作出相应的规划布局,提出规划区内建设用地的各项控制指标和其他规划管理要求服务要求:确保相关成果文件的完整性,并通过相关主管部门及市政府验收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完成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2.合同金额(元):50016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07月05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07月05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晋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一区四园”(划入城镇开发边界部分)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项目合同(11NMB012205920241).pdf
规划设计合同项目名称:晋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一区四园”(划入城镇开发边界部分)控制性详细规划委托方(甲方):晋城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开发区分局受托方(乙方):晋城合为规划设计集团有限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承接晋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一区四园”(划入城镇开发边界部分)控制性详细规划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本合同签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等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第二条本规划设计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晋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一区四园”(划入城镇开发边界部分)控制性详细规划2、项目地址:晋城市3、项目范围:总面积约31.8平方公里4、规划类型:控制性详细规划5、工作内容:落实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要求,研究发展优势和制约因素,确定规划目标和功能定位,对“一区四园”内功能用地、配套设施和各专项工程系统作出相应的规划布局,提出规划区内建设用地的各项控制指标和其他规划管控要求。第三条规划设计基础资料、成果文件的提交1、甲方应于签订合同后5日内提交与规划设计相关的资料。2、乙方应按附表要求提交规划设计成果文件。3、设计文件提交日期在双方签订合同时若不能确定,甲乙双方在规划设-1-计项目进行过程中,可另行签订《项目阶段协议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执行,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4、乙方提交的正式成果,均应加盖资质专用章,否则不作为正式成果。5、设计文件交付乙方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向甲方交付的设计成果为:规划成果6套,全套电子文件2套。第四条合同价款的支付1、本项目收费本项目总收费为人民币伍佰万壹仟陆佰元整(¥:5001600元)。2、付款进度2.1本合同签订生效后两个月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额的30%,计人民币壹佰伍拾万零肆佰捌拾元整(¥:1500480元)。2.2成果经专家论证通过后,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额的40%,计人民币贰佰万零陆佰肆拾元整(¥:2000640元)。2.3乙方向甲方提交全部成果后,甲方应向乙方结清剩余合同总额30%的编制费,计人民币壹佰伍拾万零肆佰捌拾元整(¥:1500480元)。第五条双方责任(一)甲方责任1、如期向乙方提供本合同规定的有关规划设计资料和建设文件,并保证所提交资料达到规划设计要求。-2-2、按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规划设计费。3、甲方须维护乙方的规划设计文件,不得擅自修改,不得转让给第三方重复使用。(二)乙方责任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规范、标准进行设计,并保证设计质量。2、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准确完整向甲方交付规划设计成果,并对成果的质量负责。3、乙方应在申请付款前,开具合法税票。因乙方未能开具合法税票而导致财政无法支付的款项,不视为甲方逾期付款。第六条违约责任1、甲方如不能按时向乙方提供规划设计资料,原定完成规划设计时间应按甲方实际提供资料的时间相应顺延。2、甲方如中途变更规划设计要求时,应及时通知乙方,由此造成的设计返工或影响进度时,乙方可延长规划设计成果交付期。3、如因乙方规划设计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时,乙方除在规划设计上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向甲方减收或免收规划设计费,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4、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成果交付的,应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经甲方合理催告后仍未完成成果交付义务的,甲方可单方解除本合同,因解除合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3-第七条保密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及相关信息,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侵权方或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第八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本着真诚合作的精神,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通过以下第(一)种方式解决。(一)双方同意由晋城仲裁委员会仲裁。(二)双方约定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第九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合同内容以外的工作服务,另行签订协议并支付相关费用。2、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叁份,乙方叁份。4、本合同签订地:线上签约。-4-委托晋城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开发区分局单位法定委托方(甲方)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经办人(签章),(合同专用章或单位公章)单位,单位地址,电话规划设晋城合为规划设计集团有限公司计单位法定代表人承担方(乙方)或委托代理人(签章)经办人(签章),(合同专用章)单位晋城市城区白水开户104168007535地址东街2079号行号开户中国银行银行145505451639银行白水东街支行帐号-5-附表:规划设计成果提供表序号成果内容份数交付时间1规划纸质成果(含规划文本、规划图纸、图则、规划说明)6批复后20日内交付2规划电子成果2批复后20日内交付-6-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