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安全保障服务项目采购合同公告(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河东分局2024)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河东分局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河东分局安全保障服务项目_第3包(项目编号:HYGP-2024-C-066)合同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07月05日发布来源: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河东分局

一、合同编号 :津采同〔2024〕334741号

二、合同名称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河东分局安全保障服务项目_第3包

三、项目编号 :HYGP-2024-C-066

四、项目名称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河东分局安全保障服务项目_第3包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河东分局

地址 :天津市河东区十三经路2号增2号

联 系 方 式 :13920903656

供应商(乙方):天津市房屋鉴定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地址 :天津市南开区卫津南路8号

联 系 方 式 :13821590116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河东分局安全保障服务项目_第3包

规格型号:无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4.3(万元)

合同金额: 4.3(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出具鉴定报告后支付合同款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供应商账户名称:天津市房屋鉴定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供应商账号:634541076

供应商账户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天津天塔支行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01401203183U

企业办公电话:13821590116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07月04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07月05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十、附件下载:

安全保障服务第三包合同.pdf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河东分局
2024年07月05日

鉴定合同工程名称: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河东分局安全保障服务项目安全保障质量鉴定服务甲方(委托方):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河东分局乙方(受托方):天津市房屋鉴定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合同编号:J(24)-0620签订日期:2024年7月4日签订地点:第1页共6页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并严格遵守合同内容。一、鉴定工程概况(一)工程名称: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河东分局安全保障服务牛项目安全保障质量鉴定服务(二)工程地点:天津市河东区十三经路2号增2号(三)鉴定内容: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河东分局办公楼(五层框司架结构)进行结构安全性鉴定(不含抗震)(四)鉴定范围:序号子项面积数(m)层数1办公楼40005前述不动产面积以现场实际情况为准。二、鉴定依据(一)《既有建筑鉴定与加固通用规范》(GB55021-2021)(二)《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50292-2015)(三)《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12)(四)《工程结构通用规范》(GB55001-2021)(五)《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六)《混凝土结构通用规范》(GB55008-2021)(七)《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02015年版)(八)《砌体结构通用规范》(GB55007-2021)第2页共6页(九)《回弹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技术规程》(JGJ/T23-2011)(十)甲方提供该建筑完整的施工图纸三、鉴定工期(一)本合同签订后根据甲方需要,接甲方通知后5日内,乙方须进行现场鉴定;(二乙方在开始现场鉴定且甲方提交所需资料后20个工作日内,出具鉴定报告【3】份;K(三)若遇特殊情况,乙方应及时向甲方说明情况,洽商解决或另专。行签订补充协议,洽商函及所签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四、鉴定费用及支付方式(一)鉴定费用根据我院结构鉴定检测业务收费标准及相关鉴定检测工作量,本项目鉴定及检测费用为4.3万元(大写人民币:肆万叁仟元整)(二)支付方式本合同签订后60日内由甲方支付给乙方合同总金额的50%,计21500元:甲方收到乙方出具的全部鉴定报告后60日内结清剩余合同金额。甲方付款前,乙方应当开具相应金额的发票。乙方的账户信息如下:乙方户名:天津市房屋鉴定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开户账号:634541076联行号:305110021060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天津天塔支行第3页共6页前述收款信息如发生变更,乙方需要盖公章书面通知甲方,否则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五、双方责任(一)甲方责任1、甲方应按约定时间及时、全面地向乙方提供鉴定所需的资料,并对其真实性、正确性、时效性负责。2、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进行现场勘查和检测工作。用3、甲方应当及时支付乙方鉴定费用。因财政资金拨付未到位影响支付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甲方应积极协调财政部门,尽快完成款项拨付及支付。(二)乙方责任1、乙方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进行科学、公正的鉴定。西2、乙方应在合同约定的工期内出具全面、客观、真实的鉴定报告,并对鉴定结论负责。3、乙方应妥善保管好甲方提供的鉴定资料,在提交鉴定报告时一并返还,否则甲方有权拒收鉴定报告。不经甲方同意,不得将鉴定报告交付给第三方。六、违约责任(一)乙方未按约定工期提交鉴定报告的,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每逾期一日,乙方按合同总金额的0.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最高不超过鉴定费用总额。第4页共6页(二)因甲方主观原因导致未按期支付乙方鉴定费用的,甲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每逾期一日,应以欠付金额为基数,以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同期LPR)向供方支付逾期付款利息。(三)若甲方无理由拒收乙方出具的鉴定报告,则视为甲方已收取鉴定报告,从乙方通过快递向甲方寄送鉴定报告之日起,视为鉴定报告已经由甲方收到且验收合格,乙方有权主张甲方支付尾款。七、其他约定事项章(一)若任一方无故终止合同,应当补偿对方合理费用。甲方无故:2单方终止合同的,乙方应当参照第六条第1款约定标准补偿甲方重新找第三方缔约的责任。甲方无故终止合同的,应当补偿乙方合同终止前所作工作的合理费用。若甲、乙其中一方有重大违约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情形,另外一方有权终止合同,并索赔所受损失。(二)接受委托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的履行:1、发现委托鉴定事项的用途不符合相关规定的或者违背社会公德的;2、提供的鉴定材料不真实或者取得方式不合法的;3、确需补充鉴定材料,而甲方不能或者拒绝补充提供符合要求的鉴定材料的;4、现场不具备鉴定条件的;5、因不可抗力致使鉴定无法继续进行的;八、争议解决方式第5页共6页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交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九、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亦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本合同一式伍份,甲、乙双方各持贰份,天津昊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持壹份,自甲、乙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委托单位:盖章)受委托单位:(盖章)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河东分局天津市房屋鉴定建筑设计院有限司住址:天津市河东区十三经路2号增2号住址:天津市南开区卫津南路8号贺法展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冯莉梅联系电话:13920903656联系电话:138215901162024年月4日2024年月日第6页共6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安全保障服务项目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天津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