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采购合同公告(洱源县右所镇人民政府2024)



一、合同编号:4532930HT2024003050101

二、合同名称:洱源县右所镇三枚村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DLZC2024-C2-00288-YNQH-0006
四、项目名称:洱源县右所镇三枚村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洱源县右所镇人民政府
地 址:洱源县右所镇新村2号
联系方式:13308722-32
供应商(乙方):云南芷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源县茈碧湖镇文强村委会赵家营村
联系方式:18387884198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洱源县右所镇三枚村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数量:1.00 单价(元):969799.12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施工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施工工期:合同签订后40日历天内完成(以实际开、竣合同履约期限为准)项目经理:何根碧执业证书信息:二级注册建造师 云2532013202127974

2.合同金额(元):969799.12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07月02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07月08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三枚村施工合同.pdf

成交通知书YNQH2024-19云南芷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贵单位于2024年6月27日为洱源县右所镇三枚村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项目递交的投标文件已被该项目评审委员会接受。经该项目评审委员会审定,招标方认定贵单位为本项目的中标单位。最终磋商报价:969799.12元(大写:玖拾陆万玖仟柒佰玖拾玖元壹角贰分),项目经理:何根碧,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验收规范要求,并一次性验收合格,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40日历天内完成(以实际开、竣合同履约期限为准)请贵单位收到此中标通知书3天内到洱源县右所镇人民政府签订合同,逾期签订者按自动放弃处理。招标人:洱源县右所镇人民政府(盖章)T招标代理人:云南启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盖章)532900200462日期:2024年7月1日洱源县右所镇三枚村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m发包人(全称):洱源县右所镇人民政府承包人(全称):云南芷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订立日期:2024年7月2日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洱源县右所镇人民政府承包人(全称):云南芷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洱源县右所镇三枚村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洱源县右所镇三枚村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项目。2.工程地点:洱源县右所镇。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4.资金来源:财政拨款。5.工程内容:门头、门帘改造安装等(最终以工程量清单和采购人委托内容为准)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6.工程承包范围:洱源县右所镇三枚村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施工图设计范围及工程量清单内容。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07月0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08月13日工期总日历天数:合同签订后40日历天内完成(以实际开、竣合同履约期限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玖拾陆万玖仟柒佰玖拾玖元壹角贰分(¥969799.12元);优惠率为0.3%。2.合同价格形式:单价合同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何根碧。六、合同文件构成第1页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2)投标函及其附录;(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2024年7月2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洱源县右所镇人民政府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第2页本合同自双方约定签定后生效。十三、合同份数建筑本合同一式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贰份,承包人执贰份。框IT11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T影(签字)1(签字)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统一社会信统一社会信11532930015251347E915329300981291004用代码:用代码:地址:云南省大理州洱源县花碧湖镇地址:右所镇右所新村2号文强村委会赵家营村邮政编码:邮政编码:671203:671200电话:电话:0872-53344000872-5321088传真0872-5335800传真:0872-5321088电子信箱:电子信箱:I电子信箱:L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开户银行:开户银行:洱源县农村商业银行南门支行公司洱源右所支行账号:24310201040001595账号:5300015069986012第3页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通用条款执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履行合同过程中双方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书面确认的对合同内容有实质性影响的会议纪要、签证、设计变更等资料。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称:洱源县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资质类别和等级:房建市政丙级联系电话:00872-5122704;电子信箱:通信地址:洱源县建设局四楼1.1.2.5设计人:名称:云南佳锐勘察设计有限公司;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乙级联系电话:0871-67487582电子信箱:378212294@qq.com通信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环城南路民航路交叉口东来大厦19层19F号。1.1.3工程和设备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符合通用条款规定的发包方提供的施工现场。第4页1.1.3.9永久占地包括:依据设计图纸确定。1.1.3.10临时占地包括:双方在履行过程中确定。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执行通用条款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国家规定的现行相关法律、法规、施工规范、验收规范及地**府规章、文件等。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不采用;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不采用;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不采用。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无。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执行通用条款。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施工合同生效后,进场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贰套;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所有施工内容的施工蓝图。1.6.4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及方案。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开工前;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两份;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书面文件;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收到文件后7天内审查完毕。1.6.5现场图纸准备第5页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7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洱源县右所镇人民政府;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项目负责人o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现场项目部;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建造师或现场负责人C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现场监理部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现场监理1.10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由承包人按发包人要求负责取得出人施工现场所需的批准手续和全部权利,以及取得因施工所需修建道路及其他基础设施的权利。1.10.2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本项目施工现场地界为界。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以现场实际施工条件为准1.10.3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11知识产权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执行通用条款。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执行通用条款。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可以调整第6页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按实际情况按实调整2.发包人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何启明身份证号:******************职务:副书记联系电话:15887812266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右所镇人民政府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督促指导监理工程师行使职权,协调施工现场各方面的关系,协调工程质量、进度和安全文明施工中存在的问题,解决有关设计和技术签证,办理、签证现场经济技术签证,审核工程进度报表。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施工合同签订后3天内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施工用水、用电由发包方引至施工现场,并满足施工要求,施工现场内管线、管道、计量设备由承包人自行解决,承包人每月底向发包人或当地水电管理部门缴纳相关费用。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5)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竣工图及竣工资料。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两套o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工程竣工验收前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书面及电子文档o(6)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双方另行确定0第7页3.2项目经理3.2.1项目经理:何根碧姓名: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建筑工程贰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号:云2532013202127974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云建安B(2024)0080485;联系电话:18387884198;电子信箱:1;通信地址:大理州洱源县芘碧湖镇文强村委会赵家营村;3.2.2项目经理要求: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受承包人委托全面负责工程安全、质量、进度、投资四大控制要素,完善合同、信息、组织管理体系,做好安全监督,文明标准化现场工作。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按国家规定执行。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按相关条例执行,承包人承担上述违约给发包人的一切损失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承包人承担发包人的一切损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按相关条例执行,承包、人承担上述违约给发包人的一切损失。3.3承包人人员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工程开工前3天。3.3.2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按相关条例执行,承包人承担上述违约给发包人的一切损失。3.3.3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由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发包人认可方可离开。3.3.4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按相关条例执行,承包人第8页7.9.2提前竣工的奖励:C8材料与设备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C8.6样品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按管理部门要求和发包人需求确定8.7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7.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由承包人承担9.试验与检验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9.1.2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按相关规定执行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按相关规定执行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按相关规定执行9.4现场工艺试验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10.变更10.1变更的范围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增加或减少合同中任何工作,或追加额外的工作,改变合同中任何工作的质量标准或其它特性主10.4变更估价10.4.1变更估价原则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①合同中有相同或类似工程项目单价的,可以参照相同或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计算确定;②合同中没有类似工程项目综合单价的,由承包人根据合同中约定的组价原则或参考“计价依据”提出适当的单价,经发包人或其委托的工程第12页造价咨询单位审定后,作为结算的依据;③由于清单项目中项目特征或工程内容发生部分变更的,应以原综合单价为基础,仅就变更部分相应定额子目调整综合单价:④如在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发现漏算的应重组单价,并按实结算给承包方。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_o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C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10.7暂估价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10.7.1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种方式确定。10.7.2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1种方式确定。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10.8暂列金额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按甲方要求使用11.价格调整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材料价格涨幅超过±10%,可调整材料价格。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3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材料价格严格执行合同签订当期《云南省建设工程材料及设备价格信息》洱源县价格为准,若《云南省建设工程材料及设备价格信第13页息》洱源县价格没有的材料价格,按照《云南省建设工程材料及设备价格信息》大理州信息价为准;若《云南省建设工程材料及设备价格信息》大理州价格没有的材料价格,按照《云南省建设工程材料及设备价格信息》云南省信息价为准,若《云南省建设工程材料及设备价格信息》云南省信息价没有的材料价格,按照四方主体进行市场询价;其中主要材料(影响工程造价大或较大的材料)的价格由四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单位)共同进行市场询价确定,并做好材料价格询价记录。注:材料价格调差:按《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安装材料价格风险管控》的通知执行,材料价格调差调整范围为水泥、商砼、砂石料(其余材料均不调整);材料价格按投标当期价格信息执行,材料价格涨幅超过±10%时,调整主材价格,调整部分为超出部分,主材价格调整后仍执行中标优惠率。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2.1合同价格形式1、单价合同。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除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减、国家造价部门颁发的政策性文件和暂估价外的所有材料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施工期间材料价格上涨或下降幅度在风险包干幅度以内的,其差价由承包人承担或受益;超过风险包干幅度的,超过部分由发包人承担或受益。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①设计变更;②工程量增减;③国家造价管理部门颁发的政策性文件;④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部分和专业工程暂估价部分按实际发V生调整列入工程造价结算;如在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发现漏算的应重组单价,并按实结算给承包方;所有新增及变更的工程量执行投标时同等优惠率。2、总价合同。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I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3、其他价格方式:o12.2预付款第14页12.2.1预付款的支付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工程进场开工拨付合同价款的30%0。预付款支付期限:10天。预付款扣回的方式: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还12.2.2预付款担保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o12.3计量12.3.1计量原则工程量计算规则:按规定执行。12.3.2计量周期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按月计量。12.3.3单价合同的计量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按月计量。12.3.4总价合同的计量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12.3.6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o12.4工程进度款支付12.4.1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工程款按当月所完成工程量的80%拨付工程进度款(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加的工程款按进度款比例同期调整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前支付至工程总造价的80%。12.4.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1、每月底按完成工程量并经监理签证确认;2、工程完工并经验收合格后、完成施工资料的整理及工程结算书的编制工作并交发包方,第15页支付至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的80%(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加的工程款按进度款比例同期调整支付,实际工程量低于合同价的,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的80%支付),剩余工程款在确认达到合同质量目标,并且结算书经审计部门审核(结果经双方签字盖章确认)后除留取3%质量保修金外半年内结清。12.4.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按月提交。(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o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收到申请5个工作日内。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收到监理审查报告后7个工作日内。(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进度款支付证书签发后14天内完成支付。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_o12.4.6支付分解表的编制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C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13.验收和工程试车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13.2竣工验收13.2.2竣工验收程序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C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验收合格30天内完成工程移交第16页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按合同总造价的1%支付违约金。13.3工程试车13.3.1试车程序工程试车内容:13.6竣工退场13.6.1竣工退场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验收合格30天内完成工程移交14.竣工结算14.1竣工付款申请承包人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验收合格30天内完成工程移交竣工付款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按通用条款执行。14.2竣工结算审核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收到竣工付款申请单30天内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签发竣工付款申请单30天内。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按通用条款执行。14.4最终结清14.4.1最终结清申请单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四份。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缺陷期满。14.4.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收到申请28天内。(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申请签发后14天内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5.2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12个月第17页15.3质量保证金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是15.3.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3)种方式:(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2)%的工程款;(3)其他方式:工程款全额拨付后存回3%质保金。15.3.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种方式:(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3)其他扣留方式: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15.4保修15.4.1保修责任工程保修期为:1.主体结构和基础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保修期为1年(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15.4.3修复通知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24小时。16.违约16.1发包人违约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C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第18页(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7)其他:o16.1.3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16.2承包人违约16.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承包人存在以下行为的,发包人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由承包人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并负责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并赔偿由此引起的发包人的一切经济损失。1、本工程具体分项工程完成时间应服从发包人的总体要求,如果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发包人要求的进度计划不符,承包人无措施或无法按工期完工或质量无法达到合同要求的,发包人有权对部分分项工程指定第三方施工,承包人必须无条件服从和配合,此分项工程费用由发包人按实际发生费用从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扣除,并加收5%管理费;2、承包人未按程序报验的,每次向发包人支付500元违约金;工序验收不合格的,每次向发包人支付500元违约金。违约金在发包人履行书面告知程序后,于最近一次工程进度款中扣除。3、承包人需服从发包人发布的各项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的管理规定,如承包人不服从发包人及监理工程师的管理,每次向发包人支付500元违约金,且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的10%违约金,承包人无条件退场.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由承包人承担全部费用并承担相关责第19页.任。16.2.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双方另行协商。17.不可抗力17.1不可抗力的确认17.1.1不可抗力是指承包人和发包人在订立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可避免发生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超标洪水、骚乱、暴动、战争和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情形。17.2不可抗力的通知17.2.1合同一方当事人遇到不可抗力事件,使其履行合同义务受到阻碍时,应立即通知合同另一方当事人和监理人,书面说明不可抗力和受阻碍的详细情况,并提供必要的证明。17.3不可抗力后果及其处理17.3.1不可抗力造成损害的责任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不可抗力导致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等后果,由合同双方按以下原则承担:(1)永久工程,包括己运至施工场地的材料、工程设备和已完成的工程质量的损害,以及因工程损害造成的第三者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发包人承担,与承包人无关;(2)承包人设备的损坏由承包人承担;(3)发包人和承包人各自承担其人员伤亡和其他财产损失及其相关费用;(4)承包人的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但停工期间应监理人要求照管工程和清理、修复工程的金额由发包人承担;(5)不能按期竣工的,应合理延长工期,承包人不需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发包人要求赶工的,承包人应采取赶工措施,赶工费用由发包人承担;17.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60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第20页18保险18.1工程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18.3其他保险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按通用条款执行。18.7通知义务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19.1.争议解决19.1.1争议评审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o19.1.2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1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其他事项的约定:o19.1.3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19.1.4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1)种方式解决:号(1)向上级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人民法院起诉。F第21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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